北京市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

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 685-2013备案号:XXXX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engineering2013-07-24 发布2014-02-01 实施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 engineeringDB11/ 685-2013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日期:2014 年02 月01 日2013 北京修订说明根据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2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 号)文件,本规范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市水科学研究院等编制单位对《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11/T 685-2009 进行修订。
编制组对近年北京市建设运行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进行了回访和总结,并对近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降雨资料进行了筛选和整理,结合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政策,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2]第20号》文件,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编制。
编制组总结了近年来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5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设计计算;4.建筑与小区;5.市政工程。
本规范第1.0.3、1.0.7、4.1.11、4.4.2、4.6.1、4.8.9、5.4.4、5.6.4、5.6.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雨水利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雨水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市规发[2003]25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京水务节[2005]29号)等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城市雨水利用工程建设,推动雨水资源化进程,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现就进一步加强雨水利用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各类建筑物、广场、停车场、道路、桥梁和其它构筑物等建设工程设施),均应建设雨水利用设施。
雨水利用设施应与建设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雨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有关建筑标准。
二、收集后的雨水,可用于绿化、回补地下水、水景或作为中水系统的补充等用途。
三、鼓励已建成项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雨水收集利用。
在修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同时,应该按照有关标准修建雨水管道。
四、建设单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雨水利用的内容。
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时,应将本通知要求在工程设计任务书中予以明示。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明示内容及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五、施工图审查单位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项目中涉及雨水设施的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六、建设项目中涉及雨水设施的内容应纳入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施工。
七、建设项目竣工后,节水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节水法规进行验收。
八、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已建成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九、雨水利用设施作为工程建设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2000]142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行政部门不予备案。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重点问题解析)

(2)4.2.3条
对于下凹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的要求主要是延续1316号
文中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园林绿化的多样性,因此地标中下
凹式绿地率规定为50%。
目前大部分小区或公建项目地库区域面积较大,透水铺装 下垫面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区域较多,无法做到100%的透水铺 装,因此维持70%透水铺装率的要求。但是对于有条件实施透
缺少市政管线相关参数:
市政接口管径、标高及排水能力等设计条件不全
(2)规范理解不透彻
1)调蓄设施未按规定设置; 如:硬化面积8000平方米,未做雨水调蓄池 2)没有相关雨水设计; 3)执行标准不一致; 4)排水标准不符合规范要求; 如:排水设计标准按2年执行,不满足要求。
5)调蓄设施设置有误;
入附属绿化用地面积。
2. 相关要求
北勘设测字【2013】107号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 信息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联合发 布关于 “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通 知 北京标字【2014】1号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布 “关于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审查要点”的通知
4.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标准,应使得建设区域的
外排水总量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并满足以下要求:
1 已建成城区的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0.5;
2 新开发区域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4;
3 外排雨水峰值流量不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
4.2.3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
计文件报审时应含涉及雨水控制与利用的所有外线施工
图(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四个专业),和 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的外线图纸(含调蓄设施)及说明。 (二)对于住宅小区或公建组团分期建设时,单体 建筑报审时应同时提交本项目区域全部雨水规度。最后一栋楼施工图文件报审时,应同时提交
北京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规划指标解读

瞯枟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枠专栏瞯北京市枟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枠规划指标解读刘 强1 康晓鹍1 翟立晓1 公维卿2 郑克白1(1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45;2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北京 100045) 摘要 北京市地方标准枟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枠(DB11/685-2013)中明确规定了新建工程应满足雨水调蓄设施容积、下凹式绿地比例、透水铺装率三项指标的要求。
通过对这三个规划指标的解读,旨在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该条款的编制依据及意图,并以一个满足这三个规划指标要求的实际工程为例,验证其场地径流控制效果能否满足地标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关键词 规划指标 雨水调蓄 雨水流量径流系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0 前言随着北京市硬化地面的大量增加,降雨时地面入渗量大大减少,径流峰值流量增大,汇流时间缩短,加之部分区域下游排水能力不足,导致近年来北京市内涝频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由于北京市降雨全年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夏季6~8月发生,加之北京市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因此北京市的雨水利用较宜利用绿地入渗、透水铺装等设施来达到雨水的间接利用,同时通过雨水调蓄设施对强降雨时的径流削减来达到雨水控制的目标。
北京市在2012年8月发布了枟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枠市规发[2012]1316号[1](以下简称1316号文),文中对调蓄设施容积、下凹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的要求作出规定,并将建设项目的这三个规划指标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
1316号文中这三个规划指标为北京市枟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枠(DB11/685-2013,以下简称“地标”)编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1 “地标”中规划指标解读“地标”中对新建工程中的雨水调蓄设施容积、下凹式绿地比例、透水铺装率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期达到对开发场地的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以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规定,其中4.2.3条规定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等设施减少外排雨水量,并满足以下规定:1 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3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2 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50%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3 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建设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施工活动频繁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降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合理管理和控制降水对于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北京市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的办法,以确保施工过程中降水的合理管理。
二、目的与意义1. 目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降水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 意义合理管理和控制降水可以减少施工现场的面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和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保护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同时,降水管理还可以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损失,对于保障施工项目进度和质量有重要意义。
三、管理原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1.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优先保护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安全第一原则:施工过程中应以安全为前提,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3. 法规遵循原则: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科学规划原则: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降水管理计划,充分考虑降水量、施工过程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降水管理措施。
四、管理措施1. 降雨预警和监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气象预报对未来降雨情况进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同时,应建立降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降水情况,确保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2. 施工区域排水设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区域排水设计方案,根据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和降水量,合理设计排水设施和施工工序,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排水畅通。
3. 警示标识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注意降水管理,切实做好降水防范工作。
4. 废水处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排放,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篇一:《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guidelines of design for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harvest in civil building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5月1日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guidelines of design for 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harvest in civil building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气候中心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依据国务院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确定《民用建筑电动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等2项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6]79号)的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本设计导则的编制工作。
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参考了正在修编的国标《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以及北京市、南宁市等地方标准,结合浙江省气候条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制定了本设计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9章和4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符号,设计参数,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雨水收集与排除,雨水入渗,雨水储存与回用,水质处理,调蓄排放等。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0028)。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省气候中心浙江大学主要起草人:王靖华赵萍刘峥嵘杨军周永潮汪波王健张楠王永王小红高蔚乌姬娜周华易家松邵煜然雍小龙桑松表黄正杰虞介泽方火明邓倩潘孝辉鲍国栋主要审查人:景政治黄宇年徐承华钱樟有何江张汛翰包志毅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符号........................................................................................................ (2)2.1术语 ....................................................................................................... (2)2.2符号 ....................................................................................................... (5)3 设计参数........................................................................................................ . (8)3.1 降雨量设计参数 ....................................................................................................... (8)4 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 ....................................................................................................... . (13)4.1 一般规定 ....................................................................................................... . (13)4.2 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 (14)4.3 系统选择 ....................................................................................................... . (16)5 雨水收集与排除 ....................................................................................................... (19)5.1屋面雨水收集 ....................................................................................................... (19)5.2硬化地面雨水收集 ....................................................................................................... . (20)5.3雨水弃流 ....................................................................................................... .. (20)5.4雨水排除 ....................................................................................................... .. (22)6 雨水入渗........................................................................................................ .. (24)6.1一般规定 ....................................................................................................... .. (24)6.2渗透设施 ....................................................................................................... .. (26)6.3渗透设施计算 ....................................................................................................... (30)7 雨水储存与回用 ....................................................................................................... (32)7.1一般规定 ....................................................................................................... .. (32)7.2储存设施 ....................................................................................................... .. (33)7.3雨水回用供水系统 ....................................................................................................... . (36)7.4系统控制 ....................................................................................................... .. (37)8 水质处理........................................................................................................ .. (39)8.1处理工艺 ....................................................................................................... .. (39)8.2处理设施 ....................................................................................................... .. (40)8.3雨水处理站 ....................................................................................................... . (41)9 调蓄排放........................................................................................................ .. (42)附录a 浙江省各地市24小时最大降水常用典型频率表 (44)附录b 浙江省各地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日降雨量 (45)附录c 浙江省各地市暴雨强度参考表 (46)附录d 浙江省各地市逐月蒸发量与降雨量 (51)本导则用词说明 ....................................................................................................... . (53)条文说明........................................................................................................ (54)【篇二: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雨水控制与利用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一、施工图设计总体要求(一)主要设计依据1、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审批的文件。
综述北京市中关村医院雨水利用设计

综述北京市中关村医院雨水利用设计摘要北京市水务局在2011年“7.21”特大暴雨事件后,针对于北京市新项目及旧项目改造的雨水利用设计上有了明确的报审规定。
本项目在此期间审批完成,笔者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以后设计人员进行雨水利用报批工作有所启发关键词雨水利用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利用率1 概述1.1 设计依据1.1.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1.1.2《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有关规定;1.1.3 《海淀区建设项目雨水利用方案审核办法》(讨论稿)1.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中关村医院改扩建及综合楼工程,本次设计为新建综合楼。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中关村医院院区内,医疗科研楼(门诊综合楼)南侧、现高知病房楼北侧的范围内。
中关村医院北侧为中关村南路,是医院现状主要的出入口,出入便利,交通条件良好。
院区东侧为中科院小区,西侧为海淀黄庄小区,南侧为北大附中。
用地西侧(黄庄东路)和南侧(北大附中北街)均为规划道路。
医院现用地总面积约为17746.59㎡,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5404.989㎡。
中关村医院院区建设用地内需要拆除办公楼、食堂、礼堂、高知病房楼、采暖锅炉等老楼约6502㎡。
保留的建筑物为门诊综合楼、医技科研楼、放射科楼、感染科楼,保留建筑面积约为15081.5㎡。
本次规划中关村医院院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9941.5㎡。
其中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34860㎡(地上建筑面积:18191㎡,地下建筑面积16669㎡)。
新建综合楼地上六层、地下三层,建筑高度23.60m。
院区规划容积率为2.06,绿地率为30%,机动车停车位238辆,规划机动车出入口为西侧和南侧。
本项目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一级的多层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一级, 地下车库自动喷水系统按中II危险级。
本新建综合楼项目以老年康复、护理为主要功能。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篇一: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工作,减少雨水径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国家和我市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执行。
在我市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中,相关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及管理部门,除应认真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技术要点》的规定。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要点》进行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doc附件: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一、总体要求(一)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均应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和设计。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必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
(三)新建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相结合。
景观水体应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四)设计单位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及措施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说明、竖向设计及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措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五)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时,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同时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在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要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方案进行审查。
规划监督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验时,应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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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建建设工程
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的通知
市规发〔2012〕1316号
发布时间:2012-08-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工作,减少雨水径流,充分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现行国家和我市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以下简称《技术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执行。
在我市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中,相关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及管理部门,除应认真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标准、规范外,还应符合《技术要点》的规定。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要点》进行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暂行).doc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要点
(暂行)
一、总体要求
(一)新建建设工程(含改、扩建工程)均应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和设计。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必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建设工程硬化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水总量为标准。
(三)新建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相结合。
景观水体应设计建设为雨水储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
(四)设计单位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及措施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说明、竖向设计及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措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五)规划管理部门在办理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时,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同时建设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
在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要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方案进行审查。
规划监督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核验时,应对其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核验。
(六)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新建建设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规划要求
(一)新建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应先编制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再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
用地面积小于5公顷的,可直接进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
(二)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内容包括:
1.规划依据、设计参数。
2.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3.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4.雨水控制与利用要求的地面高程控制。
5.雨水控制利用量估算与投资估算。
6.雨水综合利用率。
(三)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顶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算。
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透水铺装用地面积”。
(四)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
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
(五)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要求,新建小区要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客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区域及标高排出。
(六)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防止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2.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
3.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七)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收集量和回用量、时间的变化规律、卫生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无资料时可按下列次序选择:
1.水面景观用水。
2.绿化用水。
3.路面、地面冲洗用水。
4.循环冷却水补水。
5.冲洗汽车用水。
6.冲厕用水。
三、设计要求
(一)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排放系统、调蓄排放系统之一或其组合。
调蓄设施包括:收集回用蓄水池、
调蓄排放池,以及入渗设施的储存容积部分等。
(二)设有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建设工程,应设外排雨水设施。
(三)屋面表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宜采用沥青或沥青油毡。
有条件时可采用种植屋面。
(四)与建筑相通的下沉区域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应按50年重现期标准设置。
(五)公共建筑周边绿地与小区绿地、广场绿地,应采用下凹绿地。
小区内路面应高于绿地5-10厘米,当路面设置立道牙时应采取将雨水引入绿地的措施。
(六)小区内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两侧的人行步道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
(七)雨水储存与调蓄设施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当有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时,应作为雨水径流高峰流量调蓄设施。
2.当天然条件不满足时,可建造人工调蓄池。
人工调蓄池应设于室外。
3.调蓄池的排空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能力。
4.屋面雨水收集池设在室内时,应防止雨水进入室内。
(八)雨水入渗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
1.雨水入渗系统不应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应对居民的生活
造成不便,不应对卫生环境和建筑物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地面入渗场地上的植物配置应为耐水植物。
2.地下建筑顶面覆土设有渗排片材或渗排水管时,地下建筑顶面覆土可作为透水层处理。
3.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的重现期2年的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渗透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3米。
(九)雨水收集与回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收集应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
2.屋面及道路雨水收集回用前应设初期雨水弃流装置。
3.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设置净化设施,净化设施出水水质应满足相应用水水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