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
3 北京区域统一土建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2018年V1.1版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一. 总则1承包人在投标时的报价以及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是按照本规则执行。
同时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适用于本合同重计量以及变更签证等合同外新增价格的确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的约定;2除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的特殊约定外,其余计价说明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和确定合同价款时除按照本规则外,同时已经综合考虑招标文件、本合同第7章《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规范》、市场价格信息、承包人企业自身情况、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现场等信息。
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一般规定1.1综合单价内容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主材费(不含甲供材)、主材费损耗率(甲供材损耗详见甲供材明细)、机械费及辅材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等达到图纸、发包人的工程标准、规范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1.2本工程为营改增后项目,所有组成综合单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为不含税价格;1.3综合单价计算公式:1)不含税综合单价=人工费+主材费(不含甲供材)+主材费损耗率(甲供材损耗详见甲供材明细)+机械费及辅材费+综合取费;2)综合取费包含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及其他等一切费用。
3)本清单社会保障类费用不单独列项,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社会保障类费用缴纳金额以备案合同或政府规定为准,实际缴纳与返还差额部分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计取。
1.4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巨细无疑的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此因素的影响;1.5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理解发包人的工程标准、规范,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此因素的影响;1.6综合单价在项目特征一致的情况下,不区分工程量的大小、施工部位、施工难度等因素,上述因素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1.7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中未描述施工部位、地上、地下的项目,因垂直运输而导致的价格差异,费用在措施项目垂直运输中综合考虑;1.8项目报建过程中,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已在管理费中包含。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消耗量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 引言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是指根据工程的不同类型、规模和质量要求,以及市场行情和实际施工情况等因素,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消耗量标准,用于工程项目的计价和控制。
本文将详细描述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标准的制定、执行和效果等方面。
2. 标准的制定2.1 相关部门的责任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制定是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下设的技术标准研究所负责具体的标准制定工作。
2.2 制定流程标准的制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2.1 需求调研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分析市场现状和行业情况,了解各类建设工程在不同情况下的预算消耗特点和趋势,确定标准制定的需求。
2.2.2 数据收集通过收集已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数据,例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单位工程量的消耗情况等,建立一个可靠的数据基础。
2.2.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获取各类建设工程在不同情况下的预算消耗量指标,然后进行数据整理与计算。
2.2.4 标准制定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和实际施工情况,制定相应的预算消耗量标准,并进行内外部评审。
2.2.5 公示和审批经过评审后,将标准进行公示,接收公众和专业人士的意见与建议。
最终,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正式确定标准。
2.3 标准内容预算消耗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3.1 工程类型分类根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不同类型的特点和性质,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为后续的标准制定提供基础。
2.3.2 消耗量计算方法根据数据分析和统计,结合市场行情和实际施工情况,制定不同工程类型下的消耗量计算方法。
例如,可以根据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消耗的标准进行计算。
2.3.3 参数设置与调整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参数,并根据市场行情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答:招标人可以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但必须符合《计价规范》中的规定,且不能与招标文件中已有的表格重复。
在填写“附表”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详细信息,包括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等。
同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附表”的使用范围和作用。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措施项目分析表”对相关措施项目进行分析,一般可按照《计价规范》中的表格执行。
如需补充表格,则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而《计价规范》中所指的“中介机构”与部令中的规定一致。
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联动试车费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于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在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招标人应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投标人报价。
在描述项目特征时,可以不必全部描述,而可以引用施工图中的相关内容。
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停建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则应考虑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如果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则可以按照暂估量计算工程量。
若有施工图纸,则必须计算其工程量,但在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
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提供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则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答:若招标文件中未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应按照《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和施工图纸,按照《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记价办法规定(ppt 34页)

• 2.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于定额 工期85%时,在招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要 有明确按期完成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相 应费用在报价中单独列项,并记入总报价,该 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
• 3.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确 定:
工期定额中已经考虑了季节性施工因素对工 期的影响,地区性的特点对工期的影响,工程的 结构和规模对工期的影响,工程的用途对工期的 影响,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对工期的影响。
• 北京市造价处<关于执行1998年《北京市建筑 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补充规定>(京造定 [2005]6号)明确了以下几点:
• 1.缩短工期一般不应超过定额工期的15%;如 招标人要求缩短工期超过定额工期的15%时, 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
础。 目前北京市现行的预算定额是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㈣施工预算定额—
是将过去的施工定额和劳动定额合二为一:
劳动定额
是劳动消耗定额的简称,是指完成 一定的合格产品规定劳动消耗的数量和 标准。又称人工定额。为了便于综合的 计算,劳动定额大多数是采用工作时间 消耗量来计算劳动消耗的数量,所以劳 动定额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时间定额,但 同时也表现为产量定额。
对于材料价格和有关的费用方面的具体的 规定:
⒈对于已经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在施工 过程中,如果发包方又单独指定(甲指),那 么在结算的时候,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发生的 价格进行调整。
⒉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格(甲供 ),并且运至到承包方的指定地点,承包方按 实际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的99%退还发包方材 料设备款。留1%的现场保管费用。
•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为竣工日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京建发〔2014〕172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计算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发〔2014〕17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结合我市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执行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计算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二、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并严格遵守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时,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当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当由招标人负责。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04年一、建筑工程A.1土(石)方工程表A.1.1 土方工程(编码:010101)表A。
1.2 石方工程(编码;010102)表A。
1。
3 土石方回填(编码;010103)有关问题说明:一、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土方放坡、工作面和施工坡道等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包括在挖基础土方项目综合单价内。
二、土(石)方运输应根据施工方案或业主的运输地点和距离确定运距。
三、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物场地厚度在±0.3m以内的挖、填、运及找平。
厚度在±0.3m以内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运输费用计入在平整场地项目综合单价内。
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超面积平整场地时,超出部分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四、挖土方项目适用于±0.3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包括指定范围的运输。
设计标高以下的填土应按规范土(石)回填(010103001)项目列项。
五、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沟土方开挖、回填。
其工程量均按管沟中心线长度计算,管沟开挖加宽工作面,放坡和接口处加宽工作面,均应包括在管沟土方项目综合单价内。
采用多管同一管沟直埋时,管间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六、挖土方、挖基础土方、管沟土方项目中,不包括排地表水,若设计要求其费用计入综合单价。
七、石方开挖、管沟石方项目中,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二次爆破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
八、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
九、房心回填土工程量以主墙间净面积乘填土厚度计算,”“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表A。
2.1 混凝土桩(编码;010201)表A .2.2 其他桩(010202)表A。
2.3 地基与边坡处理(编码:010203)有关问题说明: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工程实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1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2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三、四位为章顺序码,五、六位为节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0.6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的通知

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应用指南”的通知
京造定
[2004]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2月17日经建设部第119号公告批准颁布,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建立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一件大事。
为了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满足社会需求,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经[2003]340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京造定[2003]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我们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和工程内容,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之相对应的定额子目逐项列出,并附有工程实例,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
现予发行,供专业人员参考。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004年4月20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
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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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补010202005
钢板桩
吨
1、桩制作、运输
2、打、拔桩
3、木背板制安。
2-44;2-45;2-46
此项目属规范缺项。其工程量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表A。2.3 地基与边坡处理(编码:010203)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注
14
管沟石方
米
1、 石方开凿、爆破
2、 清理、运输、回填
3、 安全防护、警卫。
1-59;1-20
1-61;1-62
1-6至1-11
1、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2、定额;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表A。1。3 土石方回填(编码;010103)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 注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表A。2.1 混凝土桩(编码; 01020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 注
9
01020100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m/根
1、 桩制作、运输
2、 打桩
3、 送桩
4、 清理、运输
2-30至2-36
9-1至9-4
1、规范;按图示尺寸以桩长或根数计算。
2、定额;按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8
010103001
土(石)方回填
立方米
1、 挖土(石)方
2、 装卸、运输
3、 回填
4、 分层碾压、夯实
1-21;1-22;
1-6至1-11;
1-14;1-15
1-51至1-54;1-56
有关问题说明:
一、 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土方放坡、工作面和施工坡道等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应包括在挖基础土方项目综合单价内。
10
010201002
接桩
个/米
1、 桩制作、运输
2、 接桩、材料运输
2-38
1、规范:按图示尺寸以桩长或根数计算
2、定额;接桩按个计算。
11
010201003
混凝土灌注桩
m/根
1、 成孔、固壁
2、 混凝土制作、运输、灌注、振捣、养护
3、 泥浆制作、运输
4、 清理、运输
2-1至2-22
2-74至2-77
2-39;2-40;2-41
16
010203003
地基强夯
立方米
1、强夯
2-47;2-48;2-49
17
010203004
锚杆支护
平方米
1、 钻孔
2、 浆液制作、运输、压浆
3、 张拉锚固
4、 混凝土制作、运输、喷射、养护
5、 砂浆制作、运输喷射、养护。
010203001
地下连续墙
立方米
1、 挖土成槽、余土运输
2、 导墙制作、安装
3、 锁口管吊拔
4、 浇注混凝土连续墙
5、 材料运输
2-56至2-68
2-67;2-77
1-4;1-15
1-19;1-7
5-36;5-37
6-36;6-37
15
010203002
振冲灌注碎石
立方米
1、 成孔
2、 碎石运输
3、 灌注、振实。
1-17;1-19
1-21至1-34
1-57;1-15
2-37;2-74
2-75
1.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地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定土方工程量含工作面和放坡增量。
4
010101006
管沟土方
米
1、 土方开挖
2、 运输
3、 回填
1-4
1-6至1-11
1-15;1-19
1-2至1-26
二、 土(石)方运输应根据施工方案或业主的运输地点和距离确定运距。
三、 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物场地厚度在±0.3m以内的挖、填、运及找平。厚度在±0.3m以内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运输费用计入在平整场地项目综合单价内。工程量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超面积平整场地时,超出部分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北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应用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4年
一、建筑工程
A.1土(石)方工程
表A.1.1 土方工程(编码:01010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 注
1
010101001
平整场地
平方米
1. 土方挖填
2. 场地找平
3. 运输
1-1;1-55;
1-2;1-6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 注
6
010102002
石方开挖
立方米
1、 打眼、装药、放炮
2、 岩石开凿
3、 清理
4、 运输
5、 安全防护、警卫
1-18
1-35至1-38
1-58至1-62
1、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定额;沟槽、基坑深度及宽度允许超挖量200mm并入土方工程量中。
7
010102003
六、 挖土方、挖基础土方、管沟土方项目中,不包括排地表水,若设计要求其费用计入综合单价。
七、 石方开挖、管沟石方项目中,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二次爆破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
八、 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
九、 房心回填土工程量以主墙间净面积乘填土厚度计算,”“主墙”是指结构厚度在120mm以上(不含120mm)的各类墙体。
1. 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2. 定额;按设计规定尺寸以相应体积计算。
5
补010101007
土(石)方铲运
立方米
1、铲装、运输、卸车
2、推平、洒水、防尘。
1-39至1-50
此项目属规范缺项。其工程量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表A。1.2 石方工程(编码;010102)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1-15;1-17
1-21;1-22
1. 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 定额;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乘以1.4系数计算
2
010101002
挖土方
立方米
1、 土方开挖
2、 截桩头
3、 基坑钎探
4、 运输
1-2;1-15
1-17;1-21
1-22
3
010101003
挖基础土方
1-2至1-5
1、规范:按图示尺寸以桩长或根数计算。
2、定额:分直径按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表A .2.2 其他桩(010202)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内容
定额编号
备注
12
010202002
挤密桩
米
1、 成孔
2、 灰土拌合
3、 填充
4、 夯实
2-23至2-29
2-39至2-43
1、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四、 挖土方项目适用于±0.3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包括指定范围的运输。设计标高以下的填土应按规范土(石)回填(010103001)项目列项。
五、 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沟土方开挖、回填。其工程量均按管沟中心线长度计算,管沟开挖加宽工作面,放坡和接口处加宽工作面,均应包括在管沟土方项目综合单价内。采用多管同一管沟直埋时,管间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