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
数字立体声电影院的技术要求 (3)

第四章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要求第一节电影厅的工艺要求一、体形与尺度就建筑平面而言,电影厅的体形设计大致可分为矩形、梯形(或扇形)、钟形、椭圆形和圆形五种类型。
圆形与椭圆形多在同于特种电影上,(环幕、球幕等)椭圆型平面,尽管其最佳座位率要较其它形状平面略占优势,但由于它有大面积凹弧形墙面,易形成声聚焦,且由于结构复杂,投资较大,多不采用。
由于矩形平面结构简单,建筑结构易于处理,声能分布比较均匀,在平行排列的多厅影院中,各厅排序方便,空间利用平高,采用最为普通。
电影院内观众厅的最大长度以不超过30m为宜,这是根据声音的特点来确定的。
我们知道声音的速度约为340m/s,在30m的距离内声音的延迟时间不超过100ms。
基本可满足主声道对环绕声道的声像定位的延迟时间,而且可有效避免后区观众观看电影时的声画不同步感觉。
控制影厅长宽比例,应从影厅的最佳视听范围的占有率与最大面积利用率,这一对矛盾去寻找平衡,一般控制在1.5±0.2较为合适,例如30m长的电影厅,其宽度可在17m~23m之间选取。
根据电影厅的体型,长度与长宽比例,可将电影厅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其主要指标大致可见下表:表1-4-1电影观众厅尺寸、面积、容积与座位数注:由于观众厅的高度对观众厅的容积影响较大,实际的电影厅中会与表中所列数据略有出入二、银幕:现代电影所追求的大视野视觉感受,要求银幕的画面应充满影厅前区,让观众身临其境。
银幕的尺度在某种意义上说,又决定了该影厅的工艺条件。
因为,在一个体型、容积已确定的电影厅内,仅当银幕尺度确定后,方可计算出最近视距与视点高度,方可由银幕尺度,平均亮度、反射系数与放映距离计算出放映机的光通量与氙灯功率,方可作立体声声场的设计。
1、银幕宽度:现代电影院所要求的开阔视觉效果与立体声声像效果,无一不要求有较宽银幕,目前所流行的WalltoWall(墙到墙)的银幕宽度就是希望观众在观赏电影时,实现无遮挡的全景临场效果。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上海市文广局广播影视处 李涵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电影作为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高智能、高投入、高产出的文化产业,是当今社会公认的具有高质量的综合艺术媒体之一。
数字电影是电影发展里程中的一次最深刻、最彻底的革命,是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便捷有效的创作手段、高效低价的传输发行方式、始终如新的放映效果、丰富拓展的节目资源、安全可靠的版权保护措施等优势,在给观众带来全新感受的同时,对电影业传统的生产与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和深刻变革,从而孕育了崭新的市场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并将对21世纪全球化的数字媒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电影主管部门抓住历史发展的机遇,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电影行业中的应用,着眼于国际电影数字化发展的前沿和中国电影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立足于引进吸收、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发布产业发展政策、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实施促进发展措施等方式,有效地推动了中国电影的数字化进程,并为下一步推广、普及数字电影创造了条件。
一、制定一系列适应电影产业化的数字电影发展政策和管理办法1.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4]41号)和《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广发影字[2004]257号),确立了数字电影在我国电影产业化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我国电影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措施,为行业发展和社会参与指明了方向。
2.先后制定了《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组建数字电影(中档)技术院线公司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分别涵盖不同应用层面、适应事业、产业发展的电影数字化放映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经营管理的政策。
二、建立了适合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在密切关注国际上数字电影技术发展动态的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自主创新,建立了既适合我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

广电总局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为了加强数字电影的管理,规范摄制、发行和放映(播放)数字电影的行为,促进数字电影院的建设,2002年8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前言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目前数字电影制作、放映和数字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数字电影节目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5879-86《电影放映幕主要特性的测定方法》、GB/T 3557-94《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BG/T 4645-94《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和ISO/IEC 13818《运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国际标准MPGE-2》,以及SMPTE DC-28数字电影标准工作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文件。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我国数字电影放映的技术要求,也考虑了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现状,在指标方面兼顾了先进性和可行性。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传输、发行、放映的数字电影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电影的节目后期制作部门、发行部门和使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影院(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影院工程技术要求

影院工程技术要求影院作为一个提供观影娱乐服务的场所,其工程技术要求对于影院的音视频设备、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影院工程技术要求的各个方面。
1. 建造设计要求:- 影院应位于相对肃静的地方,远离噪音源,以确保观影环境的肃静和舒适。
- 影院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盗等相关安全标准,确保观众的人身安全。
- 影院的建造结构应能够承受预期的观众数量和设备负荷,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音视频设备要求:- 影院的音响系统应具备高保真音质,能够提供清晰、逼真的音效,以提升观影体验。
- 影院的投影设备应采用高清晰度的数字投影技术,保证画面质量清晰、细腻,无明显的像素或者失真。
- 影院的投影设备和音响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互动性,能够实现多种音视频输入源的切换和处理,以满足不同观影需求。
- 影院的音视频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升级性,以便及时修复和升级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观众坐位要求:- 影院的坐位布局应合理,确保观众在任何位置都能够获得良好的视角和听觉效果。
- 影院的坐位应具备舒适的人体工学设计,提供足够的腿部空间和扶手,以提供观众舒适的观影体验。
- 影院的坐位应具备防火、防污、抗静电等特性,以确保观众的安全和卫生。
4. 灯光和环境要求:- 影院的灯光设计应能够根据不同的场景需求进行调节,以提供适宜的观影环境。
- 影院的环境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空调系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舒适。
- 影院的墙面和地面材料应具备良好的声学特性,以减少噪音和回音,提供良好的音效效果。
5. 安全和紧急处理要求:- 影院应配备适当的紧急疏散通道和标识,以确保观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 影院应配备灭火设备和烟雾报警系统,以保障观众的人身安全。
- 影院的电气设备和路线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防止火灾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影院工程技术要求涵盖了建造设计、音视频设备、观众坐位、灯光和环境、安全和紧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数字影院建设要求

数字影院建设要求一综述数字影视的基本要求1数字影院主要由观众厅、门厅、放映机房、办公室、卫生间等组成。
2数字影院的整体面积平均每个座2.5m-3m。
二数字影院的各部分要求1、数字影院的外立面采用数字影院统一标识设计的外立面。
夜间有霓虹灯或现代化灯光,有活动影响以突出影院的氛围。
(二)观众厅1影厅的面积要求:按照每个座位约1.5m。
2影厅的高度:宜不低于4.0米,应不低于3.7米。
3观众厅的入场门和疏散门各为一个,门的净宽为1.4米。
(三)放映机房1放映机房的净深应不低于2米;银幕在8米以上时。
净深应不低于2.5米。
2放映窗口的中心高度为1.25米。
3放映观察口的内门尺寸为0.30米0.60米,外口尺寸放大成喇叭状,应达到不阻挡光束。
(四)门厅和休息厅区域1门厅和休息厅1 门厅和休息厅内交通流线及服务分区应明确2 门厅面积按照数字影院的观众总人数确定3 门厅应设有观众入场标识(电影院分布图、安全出入口示意图、座位图等),宜设有现代化灯光装饰与活动影像,同时还应布置宣传栏、电影广告、画展等。
2办公、服务、设备用房电影院可根据使用要求,设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建筑设备用房等。
观众厅的电影观看要求1视点、视距、视线1 设计视点高度应不高于1.2米。
2 最大仰视角度宜不大于40,应不大于45。
3 放映光轴的水平偏角应不大于3度。
4 视线超高值应不小于0.12米。
观众坐在座位上眼睛距地面的高度宜取1.10~1.15m。
改、扩建电影院。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取隔排计算视线超高值,前后排坐席应错排布置。
无遮挡视线设计。
2座椅、排距、走道1 观众席的起坡应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达到视线无遮挡。
2 观众座椅采用软席座椅,两扶手中心到中心宽度应不小于0.55米。
疏散计算要求。
3银幕1 数字电影的画幅制式为:16:9数字。
2 银幕至幕后的墙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三观众厅建声要求1专业设计、统一标识1 数字影院的建声设计方案,应按照《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发布时间:2007-7-5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广发技字[2004]1036号国家广电总局二○○四年九月八日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前言本技术要求代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2年发布的《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本技术要求与《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相比,主要是对电影数字放映节目源制作技术要求、电影数字放映影院设备技术要求以及电影数字放映管理系统要求做了补充和修改,并增加了相关技术指标的测量方法。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引言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当前世界上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的发展和我国电影数字放映与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
电影数字放映的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及相关设备生产厂家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电影数字放映暂行技术要求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电影数字放映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技术指标及要求,包括:电影数字发行母版制作、发行、放映、设备和管理系统和电影数字放映系统的亮度、对比度和单色CIE 色度坐标值的测量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电影数字放映各个相关技术环节,包括:电影数字发行母版制作、发行、放映、设备和数字影院的管理及对电影数字放映系统的亮度、对比度和单色CIE色度坐标值的测量。
本技术要求不包括流动放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JGJ58-88《电影建筑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电影数字放映采用数字设备和技术实现的符合本暂行技术要求的电影放映形式。
3.2电影数字源母版电影数字后期制作部门制作的原始母版,用来制作电影数字发行母版以及电视节目等各种版本,还可用于资料存档。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

母铁军中国的电视电影实际上是在2005年后才被影视界所关注。
电视电影一般指为电视台制作播出的电影,其优势是成本低、周期短。
电视电影属大众文化的范畴,在内容上贴近群众,艺术含量大,不用胶片而用数字化设备拍摄。
中央电视台影视频道每年都要生产100多部电视电影,以保证频道的节目源和数字院线的播出。
中央电视台每年拨出1亿多元作为电视电影的投资,并且每年的投资额还以2千万元的总量递增。
电视剧的市场行为一般由投资企业自己负责,而与电影频道合作则比较稳妥,不会有太大风险。
电视电影的选材比较宽泛,但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总体上看,在选题方面都市题材占比重较大,但体现农村改革或展示农民新面貌、新风尚的题材,只要形式新颖,也会受到欢迎。
电视电影的故事本身很重要,在整体结构和情节走向上一定要有新意。
这其中也包括策划制作一些系列性的作品。
关于摄制单位怎样和央视电影频道进行合作,大体分以下几个步骤:(一)关于剧本报批。
从接到报送的剧本,电影频道一般在3周内会给报送单位以答复。
若一审通过,再推荐进入二审,由责任编辑与编剧及制作单位沟通进行修改。
这一周期相对较长,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
若进入三审,剧本立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三审通过,剧本审查的程序便基本完成。
作品立项后便进入制作过程,具体拍摄由频道的电视电影部负责。
如果由外界公司组织制作,那么必须是规范的具有资质的制作公司才可拍摄。
(二)关于电影频道的资金投放。
正式与拍摄单位签约后,电影频道按规定会付给拍摄单位50%的前期款,然后电影频道对所拍影片进行分类。
当代题材即都市题材或农村题材一般为90万元的标准(视制作成本可进行调整),2008年后调整到100万元。
历史题材和古装题材一般在110万——120万元不等。
如果制作成本过高,电影频道可酌情考虑增减。
开拍前拍摄单位要想取得电影频道50%的投资费用,必须进行担保,如房子和其它固定资产等。
如果没有公证担保,拍摄单位将拿不到50%的前期资金。
数字影院建设标准

数字影院建设标准一、综述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影院所提供的建筑工艺、建声设计及视听环境应符合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影院、安装使用数字电影播放机的其他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室外流动数字电影放映除外)。
2、数字影院的选址要求2.1 大中城市的社区;2.2 有经济条件的大学、中学及附近区域;2.3 二三级城市的繁华地段;2.4 县城、乡镇等有一定条件的场所。
3、数字影院的基本要求3.1数字影院主要以2个厅以上的多厅为主。
3.2 数字影院主要由观众厅、门厅、放映机房、售票处、小卖部、增值区、办公室、卫生间等组成。
3.3 多厅影院应做到相对集中,放映机房宜设置为各厅相通的中央放映机房。
3.4 多厅影院应尽量设置为统一的入场通道和统一的疏散通道。
3.5 数字影院的整体面积平均每个座2.5 m -3 m 。
二、数字影院的各部分要求(一)数字电影院的外部要求1、数字影院的外立面采用数字影院统一标识设计的外立面,夜间有霓虹灯或现代化灯光,有活动影像以突出影院的氛围.2、停车场有与影院相适应的机动车辆停车场.(二)观众厅1、以100__500人的数字影厅为主。
2、影厅的面积要求:按照每个座位约1.5 m 。
3、影厅的高度: 宜不低于4.0米, 应不低于3.7米。
4、观众厅的宽度宜不小于10米,应不小于8米,观众厅的长度≤20米.观众厅的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应为1.5:1。
5、观众厅的活荷载应不低于3KN/m2。
6、观众厅的入场门和疏散门各为一个,门的净宽为1.4米。
(三)放映机房1、数字影院的投影、播放设备一律采用在放映机房播放的方式。
2、放映机房的净深应不低于2 米;银幕在8米以上时,净深应不低于2.5米。
3、放映窗口的中心高度为1.25米。
4、放映观察口的内门尺寸为0.30米0.60米, 外口尺寸放大成喇叭状, 应达到不阻挡光束。
5、放映口部分应采取4mm厚光学玻璃6、放映窗玻璃除光束通过部分之外,宜贴遮光薄膜,以减少机房内光线向观众厅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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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为了加强数字电影的管理,规范摄制、发行和放映(播放)数字电影的行为,促进数字电影院的建设,2002年8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前言
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目前数字电影制作、放映和数字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数字电影节目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5879-86《电影放映幕主要特性的测定方法》、GB/T 3557-94《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BG/T 4645-94《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和ISO/IEC 13818《运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国际标准MPGE-2》,以及SMPTE DC-28数字电影标准工作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文件。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我国数字电影放映的技术要求,也考虑了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现状,在指标方面兼顾了先进性和可行性。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传输、发行、放映的数字电影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电影的节目后期制作部门、发行部门和使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影院(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T 3557-94 《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
GB/T 4645-94 《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
GY/T ××××-××××《数字立体声电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GY/T 147-2000《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通用技术要求》
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3 定义
数字电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的故事片、纪录片、美术片、专题片以及体育、文艺节目和广告等,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数字信号还原成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
4 数字电影节目制作技术要求
4.1 图像
4.1.1 扫描格式应为1920x1080,24p;24sf;50i。
4.1.2 视频量化比特数应为8-12 bit。
4.1.3 制作数字电影母版时,视频信号的取样格式应达到R.G.B . 4:4:4, Y:Cr:Cb 4:2:2。
4.1.4 制作数字电影母版时,对放映到银幕上的图像进行主观评价,图像的色彩饱和度、清晰度、亮度、反差等应接近或达到35mm胶片原底拷贝图像技术质量。
4.2 声音
4.2.1 取样量化比特数选用16 bit-24 bit线性量化。
4.2.2 取样频率应为48 kHz或44.1 kHz。
4.2.3 声音的通道数应为5个全频和1个次低频声道。
4.3 数字电影院实时转播节目的技术要求
4.3.1 量化比特数应不低于8 bit。
4.3.2 图像格式应为1920×1080, 50i,16:9。
4.3.3 视频信号的取样格式应为Y:Cr:Cb 4:2:2。
4.3.4 传输比特率应为36-50 Mb/s。
5 数字影院发行技术要求
5.1 可采用光盘、数字磁带、卫星或网络等传送方式。
5.2 在传输、存储、发行过程中,数字电影节目应有防盗版措施。
6 数字影院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6.1 数字放映系统
6.1.1 在银幕宽度不小于15m的条件下,银幕中心亮度应不低于40 cd/m 2。
6.1.2 像素数应不低于130万/格。
6.1.3 色彩还原深度比特数应不低于42 bit。
6.1.4 服务器和放映机之间传输时应有防盗版措施。
6.1.5 应支持SMPTE292M(HD-SDI)输入。
6.1.6 对比度应不低于1000:1。
6.1.7 放映频率应为24格/秒。
6.1.8 对银幕宽度不小于15m的银幕影像进行主观评价,图像的色彩饱和度、清晰度、亮度、反差等应接近35mm胶片翻底拷贝图像技术质量。
6.2 数字影院节目存储系统
6.2.1 视频信号的取样格式应为Y:Cr:Cb 4:2:2。
6.2.2 可以支持1920×1080,24p;1920×1080,50i格式的图像。
6.2.3 应支持SMPTE292M输入输出。
6.2.4 存储的节目应有防盗版措施。
6.2.5 视频量化比特数应为8-12 bit。
7 数字影院放映室环境要求
7.1 放映机灯箱出风口风速应为10-15m/s(视氙灯功率而定)。
7.2 设备工作环境温度应为0-30摄氏度。
相对湿度<60%。
7.3 电源应为三相380 V±10% 。
提供良好接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