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药品经营企业的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药品经营企业的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
三、不合格药品管理1.定义2.不合格药品处理(1)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回收。
(2)不合格药品应当与相关样品一同封存,并尽快报告当地食药监局。
(3)不合格药品的封存和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并保留相关处理记录。
(4)不合格药品的相关信息应及时通知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
四、退货药品管理1.客户退货(1)客户需提供有效的退货凭证和相关退货理由。
(2)经确认的退货药品应当进行封存,以待重新审核及处理。
(3)应当及时将退货药品信息报告至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退货记录。
2.供应商退货(1)供应商提出的退货需提供有效的退货凭证和退货理由。
(2)经确认的退货药品应进行封存,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当及时将供应商退货信息报告至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退货记录。
五、报告和处理1.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定期收集医药品经营企业的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信息,并审查处理情况。
2.公示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3.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及时召回并通知公众进行警示和取缔。
六、监督和处罚1.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医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正确处置。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企业,监督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3.消费者对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有权要求赔偿和补偿,并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
七、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对于特殊情况和新出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3.本制度解释权归医药监管部门所有。
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

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药品退换货管理工作,维护客户利益,确保企业经营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的退换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药品退换货管理工作应秉承“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第四条公司药品退换货管理工作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和规定,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退换货的种类和条件第五条药品退换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因公司原因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客户可以申请退货;2.客户因自身原因购买药品后,可以申请退货;3.客户购买药品后发现产品与宣传不符,可以申请退货;4.客户购买药品后发现包装破损、产品外观损坏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5.客户购买药品后过期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可以申请退货。
第六条客户申请退换货时需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有效购买凭证;2.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退还;3.退货的药品未经使用;4.药品包装完整。
第七条客户申请退货应在购买后7日内提出,超过7日不予受理。
第八条针对质量问题的药品,客户可在购买后15日内提出退货申请。
第九条购买后含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药品, 无需客户提供退货条件, 按照公司的政策进行退换货处理.第十条公司员工只能在提得公司认可商品退还的前提下向客户办理退换货。
第三章退换货流程第十一条客户如需退换货应携带有效购买凭证和符合要求的产品到公司指定区域办理。
第十二条客户到达公司后需先向服务人员填写退换货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公司服务人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退换货申请,公司服务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通知客户。
第十五条客户申请退换货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服务人员应当向客户做出一定的解释,若客户不满意,应告知客户相关投诉渠道。
第十六条公司应保留客户的退换货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第四章质量问题处理第十七条如果客户购买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公司应按照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医药公司药品购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药公司药品购退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采购和销售效率,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退货范围1. 药品购进退货范围包括:因质量问题、过期、药品失效等原因退回的药品。
2. 药品购进退货不包括:因客户原因退货的药品,如因客户使用不当、错误购买等。
三、药品购进退货流程1. 供货方提出退货:(1)采购部审查供货方提货人合法资格,如:供货方出具盖鲜章的法人委托书,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保管员根据药品购进退出通知单办理退货,并做好药品购进退出记录。
2. 公司退回供货方:(1)保管员凭采购部开具的药品购进退出通知单准备好退货药品,作好药品购进退出记录。
(2)购进人员和运输人员到供货单位,办理退货。
四、销后退回药品管理1. 库房保管员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销售部开具的销后退回通知单收货,将退货存放于药品退货区,并做好退货药品收货记录。
2. 库房保管员核对该批药品的原始出库复核记录,确认为本公司售出药品后,在销后退回通知单上签署意见,并做好药品销货退回记录。
不属本公司销售的药品拒绝退货。
3. 验收员凭保管员传递的销货退回通知单按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验收。
(1)验收人员应当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
(2)整件包装完好的应当按照附录第十条规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应当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应当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五、药品购退费用承担1. 因质量问题、过期、药品失效等原因退回的药品,由供货方承担退货费用。
2. 因客户原因退货的药品,退货费用由客户承担。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药品购退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 公司员工应提高药品购退意识,积极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3. 公司定期对药品购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医院药库退货制度范本

医院药库退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库退货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库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退货行为,包括采购错误、质量问题、有效期不足等原因导致的退货。
第三条医院药库退货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药品供应链的畅通和药品质量的安全。
第二章退货流程第四条退货申请1. 药库工作人员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有效期不足或采购错误时,应及时向药库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药品退货申请单》。
2. 《药品退货申请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
第五条退货审核1. 药库负责人收到退货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认退货理由是否合理。
2. 审核通过后,药库负责人应在《药品退货申请单》上签字,并通知药品供应商。
第六条退货交接1. 药品供应商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到药库进行退货交接。
2. 退货交接时,药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确保退货无误。
3. 退货交接完成后,双方应在《药品退货申请单》上签字,确认退货完成。
第七条退货记录1. 药库工作人员应将退货信息录入药库管理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
2. 药库负责人应定期对退货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三章退货管理规定第八条退货原因1. 药品质量问题:包括药品变质、污染、过期、伪劣等。
2. 有效期不足:药品有效期限距规定使用期限不足三个月。
3. 采购错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与处方或订单不符。
4. 药品不良反应:患者使用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确认与该药品有关。
5. 其他原因:如药品包装损坏、标签脱落等。
第九条退货时间1. 药品质量问题、有效期不足、伪劣药品:发现问题时立即退货。
2. 采购错误、药品不良反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货。
3. 其他原因:自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货。
药店退货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退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店药品退货行为,保障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药品的销后退回、购进退出和质量不合格药品的退货管理。
第三条药店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退货管理岗位,明确退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第二章退货药品的定义与管理要求第四条退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药品。
销后退回的药品是指消费者购买后,因特殊原因要求退货的药品;购进退出的药品是指药店因质量原因或非质量原因需退货的药品。
第五条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要求:(一)销售退回的药品必须是本公司所售出的药品。
(二)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经过验收才能办理正式入库。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入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在验收记录上注明,并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处理。
第六条购进退出药品的管理要求:(一)因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必须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退货,其中内在质量问题(包括假劣药)不得自行退货,应通知供应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非质量原因需要退货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药品退货通知单》办理。
(三)购进药品退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药品退货程序第七条药品的销后退货程序:(一)消费者凭购货凭证和药品说明书要求退货。
(二)销售人员核对退货要求,确认药品规格、数量无误后,填写《销后退货通知单》。
(三)销售人员将《销后退货通知单》交质量管理部审核。
(四)质量管理部审核合格后,销售人员凭《销后退货通知单》与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
第八条药品的购进退货程序:(一)药店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并提供相关依据。
(二)供货单位核对退货依据无误后,办理退货手续。
(三)退货药品到达药店后,验收人员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章退货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退货药品应当存放于专门的退货药品仓库,不得与合格药品混合存放。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退货的管理工作,明确退货流程和处理方法,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退货的管理工作,包括退货原因、退货程序、退货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三、职责与权限1.药学部门:负责药品退货的审核、处理和监督,确保退货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2.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协调,跟进退货事宜,确保退货及时、准确。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退货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退货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4.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退货处理需要,协助药学部门完成退货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退货原因2.(1)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如包装破损、药品污染等;3.(2)药品与采购订单或发票上的信息不符;4.(3)超过有效期或使用期限的药品;5.(4)药品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6.退货程序7.(1)收货验收:在接收药品时,验收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发现存在退货原因的药品应拒绝接收,并填写退货申请单。
8.(2)审核确认:药学部门应对退货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退货原因是否属实。
经审核确认后,应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
9.(3)退货处理:经协商达成退货协议后,应按照协议要求进行退货处理。
退货时应填写退货记录单,记录退货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等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10.(4)退货跟踪:采购部门应对退货进行跟踪,确保退货及时、准确。
同时,应关注供应商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退货管理工作。
11.退货处理方法12.(1)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不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3.(2)对于其他原因需要退货的药品,应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进行退货处理。
14.(3)退货完成后,应将退货记录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处理。
同时,应定期对退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15.监督管理16.(1)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药品退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退货处理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退货处理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审核和确认药品退货申请。
2. 财务部门:负责核实退款金额,安排退款操作。
3. 药房库房: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并进行验收处理。
四、申请条件1. 药品在有效期内。
2. 包装完好,未经开封或损坏。
3. 无使用痕迹,无过期痕迹,无人为破坏。
4.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退货流程1. 申请:用户向药品采购部门提出退货申请,需提供详细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核:药品采购部门核实申请材料,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后,向财务部门提出退款申请。
3. 安排退款:财务部门核实退款金额,向患者或用户发出退款通知。
4. 退货操作:用户将退货的药品送至药房库房,药房库房进行验收处理。
5. 处理:药房库房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将退货药品妥善存放或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1. 切勿私自处理过期或批号变更的药品,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
2. 对于涉及特殊药品,如易碎、易变质等,应特别注意包装防护措施。
3. 严格按照退货流程操作,禁止私自处理退货物品。
4. 对于无法确认是否符合退货条件的药品,应及时上报采购部门进行裁定。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处理药品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2.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退货手续造成药品浪费及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八、制度执行1.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2. 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内容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针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疑点,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和请示,共同解决。
以上为药品退货处理管理制度,凡涉及退货行为,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确保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合法权益。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的退货操作,加强对退货药品的质量控制,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2范围适用于销后退回与购进退出的药品管理。
3职责质管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实施4退货药品的涵义4.1退货药品包括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的药品4.2销后退回的药品包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和本企业购货单位要求退回的销货。
4.3购进退出的药品包括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和本企业验取时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而拒收的药品。
5退货药品管理要求5.1药品退货原则:凡无正当理由或责任不应由本公司承担的退换货要求,原则上不予受理。
特殊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2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5.2.1药品购货单位有要求退货时,由销售人员负责办理退货药品的相关手续。
销售部接到购货单位退货要求时,由销售人员填写《销撤退退却回通知单》,经销售部部长审核同意,若有质量问题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销售人员凭《销撤退退却回通知单》与购货单位办理退货。
5.2.2销后退回药品退回后,销售人员凭经相关部门签字后的《销售退货通告单》和销售退货清单随同退货药品交仓储部收货人员。
收货人员要依据销售部门确认的退货凭证或通知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对比原销售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和退回药品实物,确认是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收货并放置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用待验场所,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放于对应的待验区,并悬持明显标识。
5.2.3收货人员将相关凭证传递给质量验收员,并通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
5.2.4验收员凭相关部门签字后的《销撤退退却回通知单》和销售退货清单,按进货药品验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退回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对销撤退退却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检修收,并开箱抽样检查。
整件包装完好的,按照制定的抽样原则更加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须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必要时送药品检修机构检修。
5.2.5退回药品实物与原记录信息不符的,计算机系统应拒绝退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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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保证药品质量和规范管理,确保公司及客户利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库药品的退出。
3.职责
采购员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储运部负责退货的出库和发运。
4.工作程序
4.1退货品种的确定
采购员应定期检查在库商品状况,出现以下状况的须及时做退货处理:
(1)到货或销售退回破损及污染无法销售的药品
(2)有效期不满半年的药品
(3)库存滞销的药品
(4)其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
4.2退货流程
4.2.1按合同购进的商品到仓入库前,如在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采购合同的问题,采购员应立即与供应商联系,说明货品状况,供应商确认接纳退货。
4.2.2在库商品或医院退回的有问题商品,采购员应定期与供应商联系,商定解决办法。
4.2.3采购员在业务系统开出进货退出单,并填写发货委托单一同转储运部。
4.2.4由储运部安排发货。
4.2.5如市内供应商要求自提,则将退货单交对方商务人员,由对方提货人员凭退货单及介绍信直接到仓库提货。
4.2.6货物采购后退回,原则上应退回原供货商。
如供货商请求退运第三方,须由供货商发出正式委托,并提交第三方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
4.2.7退货中已付货款部分,采购员应通知财务部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并及时将退货证明交供货方开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