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模板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说明: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1一般规定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说明: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
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需的。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说明: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模板安装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说明: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查要求)(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钢筋工程 4 钢筋连接与安装4 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 的有关规定。
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中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5 钢筋焊接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有关规定。
6 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每层柱第一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500mm、柱高的1/6 及柱截面长边(或直径)的较大值;连续梁、板的上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跨中1/3 跨度范围内,下部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梁端1/3 跨度范围内。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3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⑵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超过50%。
⑶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超过50%。
7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s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D 的规定。
钢筋工程 4 钢筋连接与安装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 1.3l l (l 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混凝土(模板、钢筋)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模板、钢筋)结构工程施工验收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Z101000 工程经济1Z101010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P111.利息的计算P1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P513。
名义利率于有效利率的计算P111Z101020 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P14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P1422。
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P1823。
投资收益率分析P1924。
投资回收期分析P2225. 财务净现值分析P2426. 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P2527. 基准收益率的确定P2628. 偿债能力分析P281Z101030 技术方案不确定分析P3131.不确定性分析P3132.盈亏平衡分析P3333.敏感性分析P381Z101040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P41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P42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P451Z101050 设备更新分析P5351.设备磨损与补偿P53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P55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P561Z101060 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P61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P6162.设备租赁与购买的比选分析P621Z101070 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P6671.提高价值的途径P67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P711Z101080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P78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P79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P79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经济分析P801Z102000 工程财务1Z102010 财务会计基础P8411.财务会计的职能P8412.会计核算的原则P851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P8614.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P881Z102020 成本与费用P9121.费用与成本的关系P9122. 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P9323。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范本模板】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1。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
记录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符合规范要求”用√标注,结果和结论栏由本人签字。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记录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符合规范要求”用√标注,结果和结论栏由本人签字。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1。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
记录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符合规范要求”用√标注,结果和结论栏由本人签字。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1.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记录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符合规范要求”用√标注,结果和结论栏由本人签字.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1。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
记录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符合规范要求”用√标注,结果和结论栏由本人签字。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4 - 2015,自201 5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5.2.1、5.2.3、5.5.1、6. 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31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 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湿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一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混凝土结构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为依托,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物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1一般规定1.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1的规定。
表1.1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说明:对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的验收,采用检查缺陷,并对缺陷的性质和数量加以限制的方法进行。
本条给出了确定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一般缺陷的一般原则。
各种缺陷的数量限制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当外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超过本条规定的一般缺陷时,可按严重缺陷处理。
在具体实施中,外观质量缺陷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等的影响程度,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确定。
对于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考虑到其装饰效果属于主要使用功能,故将其表面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确定为严重缺陷。
1.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说明:现浇结构拆模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全同监理(建设)单位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不论何种缺陷都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外观质量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说明: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或耐久性。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缺陷的具体情况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前言 (3)1 总则 (4)2 术语 (6)3 基本规定 (7)4 模板分项工程 (10)4.1 一般规定 (10)4.2 模板安装 (11)4.3 模板拆除 (15)5 钢筋分项工程 (16)5.1 一般规定 (16)5.2 原材料 (17)5.3 钢筋加工 (19)5.4 钢筋连接 (20)5.5 钢筋安装 (24)6 预应力分项工程 (26)6.1 一般规定 (26)6.2 原材料 (27)6.3 制作与安装 (30)6.4 张拉和放张 (33)6.5 灌浆及封锚 (35)7 混凝土分项工程 (37)7.1 一般规定 (37)7.2原材料 (39)7.3 配合比设计 (41)7.4 混凝土施工 (42)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46)8.1 一般规定 (46)8.2 外观质量 (47)8.3 尺寸偏差 (48)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51)9.1 一般规定 (51)9.2预制构件 (52)9.3 结构性能检验 (54)9.4 装配式结构施工 (58)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60)10.1 结构实体检验 (60)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62)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64)附录B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67)附录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69)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73)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5)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 [2002] 63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 模板分项工程〔说明〕模板分项工程是对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本次修订删除了模板拆除的内容,主要因为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已经包含模板拆除的规定,且模板拆除属于施工过程,不宜作为模板工程的验收内容加以要求。
4.1 一般规定4.1.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
〔说明〕根据住建部建质[2009]254 号文件的要求和多项国家标准的规定,编制、审查并认真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控制模板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
因此本规范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列为验收要求。
高大模板支架是指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模板支架工程:支模高度超过8m,或构件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m2,或施工总荷载超过20kN/m。
上述条件系由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 号文件所规定。
该文件明确给出了高大模板的定义,并对施工单位组织论证、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做出了具体规定。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宜包括下列内容:模板及支架的类型;模板及支架的材料要求;模板及支架的计算书和施工图;模板及支架安装、拆除相关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和应急措施(预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
关于模板工程现有多本专业标准,如行业标准《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 96、《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19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 等,应遵照执行。
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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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多扶工业园区还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基本规定
1.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并经审查批准。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 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根据结构的分类, 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 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1.0.3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 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1.0.4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1.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 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 应按进场的
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 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 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 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1.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
要求外, 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 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 宜作出合格标志。
1.0.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 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一的规定。
2 模板分项工程
2.1 一般规定
2.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 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 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 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2.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2.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 或加设支架;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 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 木模板应浇水湿润, 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但不得采用影
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 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 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 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
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 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 对梁, 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 且不少于 3件; 对板, 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 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 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10%, 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2.2.6 固定在楼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且应安装牢固, 其偏差应符合表2.2.6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 对梁、柱和独立基础, 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 且不少于 3件; 对墙和板, 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 且不少于 3间; 对大空间结构, 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 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 且均不少于 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2.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2.2.7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 对梁、柱和独立基础, 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 且不少于3件; 对墙和板, 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 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 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10%, 且均不少3面。
表2.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