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中铁局集团公司项目扁平化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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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中铁局集团公司项目扁平化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扁平化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 (1)

第一节.设计文件审核....................... (1)

第二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优化....... (2)

第三节.技术交底制度.......................... ..(3)

第四节.施工测量管理.......................... ...(3)第五节.试验管理................................(4)第六节.调度管理.................................(5)第七节.变更设计.................................(6)第八节.外协队伍管理.............................(6)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7)第一节.安全管理.................................(7)第一条.一般规定.................................(7)第二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作.................(7)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8)第四条.教育培训.................................(8)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控制.........................(9)第六条.安全生产投入.............................(9)第七条.事故报告和处理..........................(10)第八条.奖惩....................................(11)第二节.质量管理................................(11)第一条.组织机构................................(11)

第二条.质量计划................................(11)第三条.质量责任制..............................(11)第四条.质量教育培训............................(11)第五条.施工技术交底............................(11)第六条.质量检查................................(12)第七条.竣工验收................................(12)第八条.工程创优................................(12)第九条.质量事故定义............................(12)第十条.质量事故分级............................(12)第十一条.质量事故报告.........................(12)第十二条.质量事故调查处理......................(12)第四章.设备物资管理............................(13)第一节.设备管理................................(13)第一条.机构设置与职责..........................(13)第二条.控制措施................................(15)第三条.奖罚措施................................(20)第二节.物资管理................................(20)第一条.物资管理的指导思想......................(20)第二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21)第三条.物资招标与供应权限的划分................(21)第四条.物资管理................................(22)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26)第一节.组织机构................................(26)

第二节.人员选配与管理..........................(28)第三节.工资分配................................(29)第四节.员工日常管理............................(30)第五节.外部劳务管理............................(31)第六章.财务管理................................(32)第一节.概述....................................(32)第二节.银行账户和货币资金管理..................(33)第三节.资产管理................................(35)第四节.债务风险控制............................(36)第五节.计价、拨款与结算管理.....................(36)第六节.成本费用管理............................(37)第七节.经济责任和上交款管理....................(40)第八节.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会计信息管理.........(41)第九节.规范财经行为...........................(42)第十节.完工并账工作............................(44)第十一节.财务成果评估..........................(44)第七章.合同及责任成本管理......................(44)第一节.合同管理................................(44)第一条.项目合同管理概述........................(44)第二条.项目合同的签订..........................(45)第三条.项目合同履行............................(46)第四条.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47)第五条.经济责任目标............................(48)

第六条.计量支付的履行..........................(49)第二节.责任成本管理............................(49)第一条.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概述....................(49)第二条.分部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50)第三条.分部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流程............(51)第四条.分部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工作内容............(51)第八章.审计监督............................ (54)

第九章.党组织建设............................. (58)第一节.概述....................................(58)第二节.党组织的设置及领导关系..................(58)第三节.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党工委工作职责....(59)第四节.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党工委工作制度....(59)第五节.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依据

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践积累以及现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目的

将项目扁平化管理标准化,并导入企业全面管理,减少管理层次,缩短管理链条,明晰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企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节.核心内容

项目扁平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扁平管理,集中核算,垂直领导,同责双赢”,通过“组织扁平化、管理集约化、队伍专业化”,有效整合资源,集中人、财、物,实施大财务、大物资、大设备、大成本、大计划、大合同管理。

第四节.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项目(指挥)部及所属各单位代集团公司管理项目部。

第五节.本规定中,集团公司项目(指挥)部或所属单位代集团公司管理项目部简称局指,各参建单位项目部简称分部。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

第一节设计文件审核

第一条设计文件审核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审核设计文件,必须熟悉设计内容,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标准,同时结合现场调查和施工实际,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差错和

不合理部分,使设计文件更加完善合理,以正确指导施工。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由局指总工程师主持,工程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局指在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应尽快下发到各分部,各分部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部相关部门(工程部、安质部、计划部、设备物资部等)进行图纸审查和现场核对;同时局指专业工程师及相关部门,按专业分类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

第三条分部和局指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汇总到局指工程管理部,由局指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施工图会审会议,并将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做好详细记录,形成会审纪要,报监理、设计院和相关单位,得到澄清和修改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参与设计文件审核的各级技术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与地方的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以负责的态度,勇于提出意见,既坚持原则和标准,又要顾全大局,做好技术文件审核工作。

第二节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优化第一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实现“方案预控”,对工程项目人、机、料、工等生产要素组合和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方案预先进行有效谋划和比选,达成经济合理、先进可行、易施易控。

第二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的会审基础上进行编制。对技术复杂、关键性的施工部位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优化实行分级实施。局指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优化的责任主体,负

责组织各分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集团公司专家意见进行优化,按规定要求上报呈批并备案;集团公司的职责是建立专家队伍,组织各分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指导审核施工方案并进行方案优化;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协调解决现场重大施工困难;对局指的方案优化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各分部按局指制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经优化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四条方案执行须严肃有力,实施中制定的方案不得轻易变动。

第三节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局指负责施工方案交底,施工方案交底宜采用会议交底,由局指总工程师主持,局指相关部门、分部技术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等参加。主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中的重点细节作专题介绍和详细说明,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对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安全保证措施详细交底。参加会议人员对技术交底不明确或实施困难的问题(包括施工场地、施工机械、施工进度安排、施工部署、施工流水段划分、劳动力安排、施工工艺等方面)应及时提出,会议对提出的问题应逐一解答,并落实安排。局指应编制下发施工作业指导书,进一步指导施工。

第二条分部负责施工工艺的交底,工艺交底宜采用书面交底,分部指应根据局指施工方案交底及作业指导书内容,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按分项工程和工序,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技术交底。交底、接受交底双方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第三条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局指、分部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编制,分部技术交底依据局指技术交底细化编

制,局指审核分部技术交底。

第四节施工测量管理

第一条测量总体控制局指总工负责主持制定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工程管理部应设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各分部测量工作质量及方案执行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评估及处理,保证测量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各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管段的施工测量工作,由各分部测量技术人员具体实施。

第二条各分部应配备满足施工测量工作需要的专业测量队伍,由专业测量工程师出任测量队长,同时配备具有工程测量经验的技术人员、观测技师、测工等。

第三条各分部负责编制本工程的测量方案设计,上报局指工程部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批准的测量方案设计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现场测量标志。

第四条严格执行开工前的交接桩制度。开工前,现场交接桩由业主指挥部组织实施,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参加,现场交接桩完成后,形成现场交接桩工作纪要和交接记录,各方保存。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桩,除移交本标段的控制桩外,同时平面控制桩应延伸至相邻标段不少于2个控制桩,高程控制桩不少于1个。局指接桩后,必须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破坏控制桩点。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对交接桩持有异议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即时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各分部应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京沪高速铁路测量暂行规定》及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时,由各分部自行调整,但必须向局指备案;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

局指报告,局指应立即向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汇报,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第五条复测成果、控制测量成果完成后,各分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复测成果、控制测量上报局指工程部,工程部审定后,应将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的复测资料、控制测量资料报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五节试验管理

第一条局指设中心试验室,由集团公司工程检测中心组建派驻,各分部施工现场设工地试验室,配齐试验工作人员,试验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局指中心试验室统管全标段的试验、检验工作,业务上遵照局指统一部署,接受集团公司工程检测中心指导。

第二条局指中心试验室要正确贯彻国家和部颁有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正确执行设计和施工有关技术要求,解决试验工作中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同各分部对管段路基填料、砂石等材料进行产地、产量的调查,按规定取样检验,将试验结果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负责管段内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的设计,承担混凝土力学性能和长期性、耐久性试验;混凝土外加剂试验;土工试验;水泥、钢材、砂石、级配碎石等建筑材料的复验、试验,以及工程用水和工程环境水的化学分析的送检。监督指导现场试验人员的质量控制工作。

第三条分部工地试验室负责各管段的现场试验测试工作,负责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的取样,需要养护的试件在现场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由工地试验室试验,其他达到规定龄期由局指中心试验室统一收样、试验。原材料的取样和送检要及时,不得有漏检。现场试验

工作在业务上受局指中心试验室的监督指导。

第六节调度管理

第一条项目调度管理体系由局指与各分部组成,并建立工程调度信息系统。局指调度设在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调度,各分部设专(兼)职调度。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定期收集日、周、月、季、年度施工快报、报表及施工情况,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调度报表分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年报等。一般实行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列为重点控制工程的,根据有关调度要求选择日报、周报等方式,调度报表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各分部报送局指调度,局指调度再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调度报表报送时间。

日报:每日17:00以前;周报:每周日17:00前;

月报: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报集团公司时间为每月25日的17:00前;年终报表: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第五条各级调度人员应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

第七节变更设计

第一条变更设计方案应经济合理、符合实际、技术可行、施工方便、确保安全和施工进度。所有变更设计应批准后实施,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

第二条局指应在项目开工前做设计变更进入施工蓝图的工作。工程项目中标后,局指总工程师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审核设计图纸,对与地质、地形地貌不符的,增大施工要素配置的,可减少施工难度的,影响施工安全、环保要求的和工程质量难于保证的等设计进行优化,并征得业主同意、设计方认可,将相应工程量足额进入施工蓝图。

第三条对于铁路项目I类变更和公路项目重大变更(较大变更),由局指牵头,分部配合同建设单位、设计院沟通申报;对于铁路项目I类以下变更和公路项目一般变更,由处指报局指同意后,原则上以分部为主体,局指配合同建设单位、设计院沟通申报;对于变更较简单且无需出施工图的变更设计,在会商纪要形成后即可实施。

第八节外协队伍管理

第一条规范外部劳务队伍的录用。选择施工队伍应采取竞标制,选择有资质、实力强的队伍或选择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队伍,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或在局内有不良表现的外部劳务队伍。

第二条参建的外协队伍一般由各分部招标选定,报局指备案后,并与外协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部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管理,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和分部的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

第一节安全管理

第一条一般规定

局指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总监,设立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程师;分部设置相应安全管理机构,各施工队设专职安检员,各工班设兼职安

全员。

局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安全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局指与分部、分部与施工队、施工队与班组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指挥长(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局指及分部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实行工程分包的项目,安全管理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作

局指及分部应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验收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考核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遵循下列程序: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项目安全计划实施,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开展安全成本统计核算,持续改进;兑现合同承诺。

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

局指及分部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部根据局指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细化,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对分包工程,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局指专业工程师要向分包单位专业工程师及其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工长向作业班组交待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工(班)前安全讲话,对每天作业的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教育培训

局指及分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局指每季度、分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担负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制度。对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即:进场教育、施工队教育、岗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局指主要负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分部主要负责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分部进行教育培训时局指派人参加。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在工程开工前,局指及分部应全面了解施工各阶段、部位和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因素,进行评价或安全论

证,制订措施并形成文件。控制方式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

分部应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上岗。

局指及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各分部具体负责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工作,并将日常检查情况书面及时上报局指安质部,局指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检查,每季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人员为局指安全质量领导小组成员。

检查各分部时,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如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陪同检查人员负责签收。各分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整改结果报局指安质部。

局指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分部应当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投入

局指及分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局指安全生产资金主要包括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教育专项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等三项内容。每月的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在当月产值的1%~2%,由局指安质部提供资金计划,指挥长(项目经理)审批,物资部负责进行采购,计财部对资金流向进行监督。

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由局指安质部和指挥长(项目经理)把关,包括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采购文件的审批和特殊物资的验证等进行把关。

第七条事故报告和处理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局指领导及安全主管部门。局指领导与相关业务部门到现场核实情况,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向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对受伤人员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同时,局指领导指定技术、安质、公安等部门的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力求真实性,决不隐瞒事实真相。

调查组以调查报告形式,由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如发现不报、瞒报、漏报现象将视其严重性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单位和个人经济处罚。

第八条奖惩

集团公司依据与局指签订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进行年终考核,对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行文通报表彰,公布

奖励。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或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质量管理

第一条组织机构。局指须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质量管理部门,各分部应按要求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二条质量计划。指挥长(项目经理)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创优规划、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参加《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标准运行情况审核,监督质量改进措施执行。

第三条质量责任制

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指挥长(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分部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工程质量负总责;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各级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技术责任,并实行逐级负责制,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各有关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承建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条质量教育培训:项目开工前,各分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分专业、分工种进行质量知识教育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五条施工技术交底:局指、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局指技术负责人应对各分部技术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第六条质量检查:局指每月、各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

次定期质量检查,单位工程由局指、分部,和分项工程由各分部负责检验评定,竣工检查由局指负责实施。

第七条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局指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检;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由各分部负责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工程交工后,局指负责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由各分部具体实施。

第八条工程创优:创优活动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局指应依据优质工程标准有计划地开展创优活动,各分部应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强化测量、试验等技术基础工作,把好工序质量关,确保一次成优。

第九条质量事故定义:各分部在施工过程中,凡因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混凝土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本工程质量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质量事故。

第十条质量事故分级:工程质量事故通常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按照行业不同,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和各级地主政府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分部必须立即报告局指和集团公司安质部,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集团公司安质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原

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四章设备物资管理

第一节设备管理

第一条机构设置与职责

局指及各分部设备管理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的方针。坚持“技术管理与效益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购置、制造与集约运用相结合;维护与针对性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适时更新相结合;提高设备科技含量与现有设备更新换代相结合”的原则。

局指设备物资部是本项目的设备管理职能部门,隶属于局指和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双重领导。原则上局指设备物资部长要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推荐。同时配备1—2名现场经验丰富、熟悉设备全过程管理、内业资料统计工作熟练的设备管理工程师。

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的标准规范,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或办法。

根据本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量、工程总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会同工程部门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和编制上报设备购置计划。

根据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授权或委托,组织本项目大型设备采购招(议)标以及设备租赁指导价的制定工作。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适时组织设备上场与退场。

负责组织大型新购设备的接运、安装、调试和验收,组织协调各工区(分部)司机和设备操作手的培训工作。

负责检查、指导与考核本项目各工区(分部)的设备日常使用与管理、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单机成本核算、内业统计等工作。

积极应用“四新技术”更新改造并逐步淘汰在用的老旧及耗能高设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使之符合安全、节能与环保要求。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奖惩办法。定期对各工区(分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奖励设备管理优秀班组和个人,认真查处在设备管理方面违纪违规和渎职行为,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统计与积累各项设备管理方面的信息,按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业务报表。

分部设备部应配备德才兼备、事业心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任主管,分部设备主管由各参建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委派。同时配备2名以上现场经验丰富、熟悉设备使用与维修的设备管理工程师。

分部设备部的职责是:

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局指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设备操作规程。

在局指设备物资部领导下,提报设备使用计划。搞好市场调研,充分掌握工程所需设备租赁价格及小型机具和配件市场情况,并做好设备租赁与小型机具和零配件采购工作。

参与局指统一组织的设备采购招(议)标,并落实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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