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

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
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

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1.1应急处置流程

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如图所示。

图2 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2接警与报告

5.2.1 获悉尾矿库事故信息的相关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地应急委、有关主管部门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尾矿库事故信息。

5.2.2事发单位从接到事故报告时起,应在1小时内向相关区县应急委、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3相关区县应急委、市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矿山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在第一时间内接到尾矿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4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时应确认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事故类型、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5.2.5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尾矿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区(县)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公司和相关区县应急委要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并同时通报市委相关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报送。

5.2.6对于事故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尾矿库事故的信息,应立即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5.2.7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尾矿库事故,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故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5.2.8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尾矿库名称、尾矿库管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的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等。

1.3基本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根据尾矿库事故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应急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抢险力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1指挥协调

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基本响应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

(1)一般尾矿库事故(Ⅳ级):由尾矿库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启动尾矿库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变化及救援进展情况要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成立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指导、协调、

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处置。

根据实际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启动市级响应。

(2)较大尾矿库事故(Ⅲ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启动尾矿库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变化及救援进展情况要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成立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必要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由于事态扩大,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无法实现有效的应急救援,市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响应,并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其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重大尾矿库事故(Ⅱ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Ⅰ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的Ⅰ级响应,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

市主要领导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主要领导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当国务院启动或成立国家级尾矿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时,市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矿山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要在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3.2现场指挥部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

(I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可设专业处置组、宣传信息组、治安交通组、综合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专家顾问组等工作组,并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救治与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尾矿库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评估,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按处置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调集应急物资,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医疗救护等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3)参与尾矿库事故处置的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或尾矿库管理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北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置规

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依据尾矿库事故的级别,适时建议派出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专家顾问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减灾、救灾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市应急委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6)参与尾矿库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或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故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

件。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和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8)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证的应该做出标记,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3.3应急抢险

(1)一般事故(Ⅳ级)由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3)根据尾矿库排洪能力、坝体稳定性等情况,提出相关抢险方案和措施建议。

(4)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进行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源。

(5)根据事发状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抢险情况,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抢险方案。

(6)抢险过程中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抢救受伤人员为重。

1.3.4医疗救护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生局及事故所在区县卫应急委负责。

(2)组织在事发单位或现场建立急救站,设置明显的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3)组织应急医疗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等。

(4)如果出现死亡事故,则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指示对死者进行运送和处理。

(5)对现场应急供水、废物处理、食品、免疫、消毒等提供卫生和医疗建议。

(6)记录伤亡汇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1.3.5资源保障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事故(I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及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2)由现场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根据事故性质确定应急资源种类和数量,制定应急资源调配方案。

(3)如果现场应急资源不足以满足需求时,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4)物资运输与分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1.3.6现场警戒保卫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

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及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2)为现场警戒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3)对已确认的可能重大事故地点,标明周围控制点,设置警戒区域,派人对现场封锁。

(4)对警戒区域外围的交通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检查,经应急指挥部允许的相关人员方可进入。

(5)指挥危害区域内人员撤离、保障车辆顺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

(6)根据现场指挥部指示,组织对企业重要目标和财产进行保护。

(7)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止群众过激行为。

1.3.7人员疏散与安置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和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2)由现场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发布疏散命令(包括对疏散路线、交通工具、搭乘点、目的地所做的安排等),组织传达疏散指令,事发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疏散、撤离。

(3)需要对周边群众疏散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对当地群众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4)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启动临时安置场所,组织对食品、水等生活物资调配。

(5)组织保障临时安置场所的用电、通讯、卫生等。

(6)在疏散和安置过程中,做好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做好相关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1.3.8专家咨询

(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依据尾矿库事故的级别和种类,适时建议派出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

(3)专家顾问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减灾、救灾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1.4应急处置方案

当尾矿库出现滑坡、洪水漫顶、坝体开裂等重大事件时可以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置措施。

1.4.1尾矿库滑坡处置措施

(1)滑坡抢护应坚持上部减载,下部压重原则,即在主裂缝部位进行削坡,而在坝脚部位进行压坡。应降低库水位,沿滑动体和附近的坡面上开沟导渗,使渗透水很快排出。

若滑动裂缝达到坡脚,应该首先采取压重固脚的措施。因土坝渗漏而引起的背水坡滑坡,应同时在迎水坡进行抛土防渗。

(2)因坝身填土碾压不实,浸润线过高而造成的背水坡滑坡,一般应以上游防渗为主,辅以下游压坡、导渗和放缓坝坡,以达到稳定坝坡的目的。在压坡体的底部一般可设双向水平滤层,并与原坝脚滤水体相连接,其厚度一般为80—150㎝。滤层上部的压坡体一般用砂、石料填筑,在缺少砂石料时,亦可用土料分层回填压实。

(3)对于滑坡体上部己松动的土体,应彻底挖出,然后按坝坡线分层回填夯实,并做好护坡。

(4)坝体有软弱夹层或抗剪强度较低且背水坡较陡而造成的滑坡,首先应降低库水位,如清除夹层有困难时,则以放缓坝坡为主,辅以在坝脚排水压重的方法处理。地基存在淤泥层、湿陷性黄土层或液化等不良地质条件,施工时又没有清除或清除不彻底而引起的滑坡,处理的重点是清除不良的地质条件,并进行固脚防滑。因排水设施堵塞而引起的

背水坡滑坡,主要是恢复排水设施功能,筑压重台固定坡脚。

(5)处理滑坡开挖回填应符合上部减载,下部压重的原则。开挖回填工作应分段进行,并保持允许的开挖边坡。开挖中,对于松土与稀泥都必须彻底清除。填土应严格掌握施工质量、涂料的含水量和干重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新旧土体的结合面应刨毛,以利于结合。对于水中填土坝,在处理滑坡阶段进行填土时,最好不要采用碾压施工,以免因原坝体固结沉陷而开裂。滑坡主裂缝,一般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

(6)滑坡处理前,应严格防止雨水渗入裂缝内。可用塑料薄膜、沥青油毡或油布等加以覆盖。同时还应在裂缝上方修截水沟,以拦截和引走坝面的积水。

1.4.2洪水漫顶处置措施

尾矿坝多为散粒结构,如果洪水漫顶就会迅速冲出决口,造成溃坝事故,当排水设施已全部使用水位仍继续上升,根据水情预报可能出现险情时,应抢筑子堤,增加挡水高度。

在堤顶不宽、土质较差的情况下,可用土袋抢筑子堤。

在铺第一层土袋前,要清理堤坝顶的杂物并耙松表土。用草袋、编织袋、麻袋或蒲包等装土七成左右,将袋口缝紧,铺于子堤的迎水面。铺砌时,袋口应向背水侧互相搭接,用脚踩实,要求上下层袋缝必须错开。待铺叠至预计水位以上,再在土袋背水面填土夯实。填土的背水坡度不得陡于1:1。

在缺土、浪大、堤顶较窄的场合下,可采用单层木板或埽捆子堤。其具体作法是:先在堤顶距上游边缘约0.5—1.0m 处打小木桩一排,木桩长1.5—2.0m,入土0.5—1.0m,桩距1.0m,再在木桩的背水侧用钉子、铅丝将单层木板或预制埽捆(长2—3m,直径约0.3m)钉牢,然后在后面填土加夯。

当出现超过设计标准的特大洪水时,企业应该抢筑子堤的同时,报请上级批准,采取非常措施加强排洪,降低库水位。如选定单薄山脊或基岩较好的副坝炸出缺口排洪,打开排水井正常水位以下的多层窗口加大排水能力(这样做可能会排出库内部分悬浮矿泥),以确保主坝体的安全。严禁任意在主坝坝顶上开沟泄洪。

1.4.3坝体开裂处置措施

(1)坝体出现裂缝,应通过表面观测和挖深坑、槽探,查明裂缝的部位、宽度、长度、深度、错距、走向等,分析裂缝的深度。

(2)对于缝深小于5m的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法处理。开挖深度应比裂缝尽头深0.3~0.5m,开挖长度应比缝端扩展约2m。回填土料宜与原土料相同,回填时要求分层夯实。

(3)对于较深的裂缝可采用灌浆法处理或上部开挖回填、下部灌浆的方法处理。灌浆的浆液可采用纯粘土浆或粘土水泥浆,浆液浓度为30~50%。

1.5响应升级

5.5.1 尾矿库事故处置过程中,由于事态的发展,达到上一级事故等级的标准,由上一级事故等级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进行处置。

5.5.2 尾矿库事故处置过程中,由于事态扩大,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本级响应无法实现有效的应急救援,可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管理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 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新 版) 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

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确保对突发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加强预警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传递至危险区域,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明确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措施,避免引起更大人员伤亡;不断提高抢险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人员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救。 (二)分级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岗位人员职责,做到职责清晰,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及时高效。强化信息管理,建立覆盖指挥部、职能部门和基层一线的应急信息渠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及时、全面得传递,实现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出指挥决策,一线救援人员及时接收命令高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四)预防为主。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监测、监控并实施有效管理,及时控制、消除各类隐患,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应对事故的

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每年于汛期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协同演练,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 2 风险分析 2.1 重大危险源情况 尾矿库现状图见附录一,尾矿库上下游区域卫星地图见附录二。 2.2 事故类型及风险分析

2.2.1 事故类型及主要原因分析 公司尾矿库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尾矿库垮坝、洪水漫顶、水位超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尾矿坝深层滑坡。 (1)尾矿坝垮坝 发生尾矿坝垮坝的原因主要有: ①子坝堆积坡比不符合设计要求,堆积坡过陡。 ②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子坝内坡;管理不善,不进行交替放矿形成局部集中放矿,矿浆冲刷坝外坡造成坝体坍塌、溃坝。 ③尾矿库长期超量蓄水,干滩长度不够。 ④大气降水量短时间内骤增、库周山体发生大面积滑坡、塌方,特大暴雨、库周山体滑坡、塌方导致库水位猛涨出现漫坝事故。 ⑤矿区发生高于设防烈度的地震,地震造成持力区尾矿液化。 (2)洪水漫顶 发生洪水漫顶的原因主要有: ①尾矿库排水系统设计排水能力低、排水系统淤堵、无排水系统; ②排水系统设计有缺陷,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排水系统损毁;排水管、泄洪塔等发生变形、破损、断裂、倾倒、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超出允许值,伸缩缝、止水及填充物作用失效,管内淤堵; ③放矿位置不当,或不均匀放矿,造成水位过高、扇形坡等,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长期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用常规子坝拦洪; ④库区洪水超过设计的设防要求。 ⑤坝端截水沟损毁,致使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3)水位超警戒线 水位超警戒线的原因主要有:突降暴雨;破坏或损坏,导致排水能力不足,引发库内水位上涨。

最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预防措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公司对在建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事故损失。 二、事故应急范围 施工现场或毗邻建筑物的土方坍塌、触电事故、机具伤害、火灾事故。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王家富,副组长:顾卫南;成员:张学军、李志龙、张正明、张正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顾卫南负责。下设事故处理组;组长:李志龙。 四、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事故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开展工作,根据救援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本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了解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编制事故情况简报,负责车辆和通信联络工作。 3、事故处理组职责: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报告,协调指导组织抢险和救援,消除险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进行的组织救援工作。 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措施 第一章防止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进行边坡支护或者壁支撑。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的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外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可施工。 3、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它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的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荷载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放置。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二章触电伤害预控措施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 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 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 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 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 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

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ISO45001-2018)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经理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等,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迅速、高效和有序地做好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公司需制定的应急预案有:火灾和爆炸,机械伤害,高空坠落,重物打击,电伤害,坍塌,食物中毒,中暑,挖断地下管线、恶劣气候造成的事故及文物保护等。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设置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长:副总经理 成员:工会主席 安全科长 材设公司经理 工程科副科长 保卫科长

财务科 卫生所所长 职责:负责领导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确保总体决策和救援方案,调集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科。在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处理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及时向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向下传达总指挥部的抢险救援指令,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完成指挥部和上级交办的指令。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安全管理科科长 成员:工程科、安全管理科、财务科及有关专业负责人、事故单位 项目经理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及抢救请况,提出相应措施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和人员组织分配,协调作战。受理各级指挥员及联动单位的建议,选择最佳抢险救援方案,及时调整或做出作战部署。根据紧急需要,向总指挥部报告,并请求调集,水、电、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交警、消防等有关外单位增援。根据需要,决定截断事故现场电力、可燃气体等的输送。 3、警戒组

尾矿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尾矿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四方山铁矿[2009-003] (2011年修订)

预案编制人:辛春生高同明孟相森 尾矿库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县四方山铁矿尾矿库安全运行,对其重大突发灾难性事故高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0号)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8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程》(AQ2007-200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2006.4.2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省安全生产条例》 《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山铁矿尾矿库突发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尾矿库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以下事故围: (1)库水位超警戒线,洪水漫顶;

(2)排水设施堵塞、损毁; (3)坝坡深层滑动,坝体塌垮; (4)坝体渗水管涌、沼泽化; (5)坝体裂缝扩展; (6)地震等因素引起的事故。 本预案规定了四方山铁矿尾矿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后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管理容和要求,规定了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以及应做的工作。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四方山铁矿预案体系中的一个专项预案。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为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的统一领导和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实行企业各级行政长官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doc 7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大纲要求: 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一、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 二、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三、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三、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大纲变化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由掌握改为了解。 2、新增“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本讲要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内容讲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发生前应急救援的准备和事故发生后调查处理的组织分别进行了规范,体现了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事故报告、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统计和公布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突破了重视事后调查处理忽视事前应急准备的旧模式,将应急救援纳人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之中,这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的种类,事故发生的地区、地段、地点或者单位,事故波及地区的人员、道路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其应对措施,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救伤害人员的措施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和物品的组织提供,事故现场秩序维持和后期处理措施,等等。 事故救援体系是实施应急预案的组织保证,应当明确各级救援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领导人员,确定内部分设的专门救援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一、尾矿排放与筑坝管理制度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严格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妥善处理,清除杂物,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块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敦等杂物。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排放时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任意一侧岸坡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泥尾矿排至库内;沉积滩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破址流动冲刷坝体;放矿时操作工不得离岗。 5、排放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泥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段或某侧。 6、放矿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及放矿时间,按设计要求生产计划进行操作。 7、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以利尽快形成滩面,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虑层免

受矿浆冲刷。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8、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外坡面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每期子坝修筑完毕,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子坝坡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坝顶及内坡址滩面高程、库内水位,以及尾矿筑坝质量。检查记录需要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当回水水质与坝体安全对干滩长和超高的要求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2、库内水位应控制在满足设计浸润线埋深和安全滩长的要求范围内,水边线要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当尾矿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依据演算结果控制库区水位,保证足够的调洪库容。 4、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库内应设置清晰的水位标尺,在溢洪井外壁上通过测量刻画刻度,标明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或设置专门的水位标尺标注。 6、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单位职工对突发火灾事 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 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预案。 1、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权利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公司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机动五个职能部门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部:平时指导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 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

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具,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0”接警中心,及时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开启广播,告知火灾信息;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消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畅通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⑥机动组:根据灭火、通讯、疏散等各组工作进展情况,提供相应保障,或适时增援。 3、灭火战斗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到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和公安消防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护环境, 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启动Ⅱ级及以上响应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8.1); (2)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3)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 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4)需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组织处置的重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时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切实加 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重大及以上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 负责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 属地为主。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主, 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行业部门和专家组现场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协调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救援。 (4)依靠科学, 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 提高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 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尾矿库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及预防性检查工作, 将日常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14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 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①立案→备案→征地→地质勘察→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专家评审→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清单经调查和分析,公司本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清单如下: 序号类型潜在险情应急区域划分 1 火灾办公区失火,库房失火以任何非可燃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2 爆炸锅炉、燃气罐爆炸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 机械事故汽车碰撞或失火、塔吊倾倒或断臂、脚手架倒塌、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 伤亡事故触电、高空堕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5 工程事故燃气、上下水管网破裂、基坑边坡滑坡或倒塌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6 食物中毒不当饮食或人为造成引起的食物中毒以中毒人群为急区域范围 7 大面积中暑群体中暑以中暑人群为急区域范围 8 突发传染病传播迅速、后果严重的传染病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 9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地震、地裂、地表陷落、冰雹、暴雨、大风、雷电、暴雪严寒、严重沙尘暴等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10 其它生活或办公建筑失稳或倒塌,社会事件外围事件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 2、应急期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公司本部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如下: 序号情况类型组织机构及人员 1 火灾爆炸指挥员黄子贤通讯联络组朱建华、钟建平灭火行动组项目部各班组长疏散引导组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科长、安全员安全防护救护组事故项目部项目副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各班组长 2 机械事故应急小组钟建平 3 伤亡事故总指挥朱镜雄指挥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通讯联络员事故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生产科长现场疏导员事故项目部安全员运输队救护队 4 工程事故队长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副指挥长事故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生产科长土方组事故项目部土建班长电气组事故项目部电气班长管道组事故项目部管道(水暖)班长物资组事故项目部材料员、保管员运输组 5 食物中毒总指挥指挥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通讯联络组救护组 6 大面积中暑总指挥指挥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通讯联络组救护组 7 突发传染病指挥员联络员事故项目部项目经理卫生员事故项目部卫生员 8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指挥长副指挥长工程抢修组救护组物资组外协组 2.2应急岗位职责 一、火灾爆炸 (一)指挥员职责: 1、正确组织指挥其它责任分工小组,有效展开工作和组织人员的调配。 2、对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政治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制定灭火计划。 3、分析火势发展变化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4、根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等具体任务的需要有计划、适时准确地向火场调集灭火力量。 5、组织好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与公安消防部门协同作战紧密配合。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河海龙湾四期工程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批意见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方针。为了迅速有效地做好安全施工中所发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和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施工正常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原则 本预案以“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优先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优先保护重要财产和重要部门以及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原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海龙湾四期工程项目,包括1个地下车库和10栋多层住宅(H15~H22、H23A、H223B),总建筑面积40483m2。 其中,单体楼建筑高度为18m,地上5层,层高3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9334m2,可停车239辆。±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9.850m。地下车库及单体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录1)。指挥部各成员联系电话见附录2。 四、职责 1、项目经理任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现场抢救及有关协调工作,并监督落实应急“预案”的贯彻情况。 2、项目负责人负责维护应急现场的秩序,及与当地公安、消防

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安全员任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具体监督落实“预案”及现场抢救与协调工作。 4、各处负责人任组长,指挥、协调现场救援的具体工作,调派救援人员,联系车辆并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5、经理部其他人员有义务参加紧急情况的救援抢救工作。 五、工作流程 见附录3 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1、施工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群塔碰撞、触电伤害、基坑坍塌、火灾、爆炸、中毒等。 2、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场所;脚手架工程、洞口及临边、高处作业所用物品、构件等。 3、容易发生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的作业;吊装作业,人员或物资运输过程等。 4、容易发生触电伤害、火灾、爆炸的作业地点和物品;用电设备、动火地点、可燃物品堆放场所、压力容器、油库、乙炔充瓶等。 5、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雷电、暴雨、大风等。 七、紧急事故处理 1、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按工作流程图所示的程序进行处理。所在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以最快

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赤城县xx矿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和六十九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12条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区域内。

4、工作原则 坚持“”,实行“总公司统一领导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分公司具体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防救结合、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企业概况 赤城县xx矿业有限公司下辖 三、危险源识别与评估 矿山在选矿、尾矿库管理过程中,因自然条件、开采技术、生产环境、气候、生产管理过程等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等因素,存在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存在导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为有效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对存在的危险源点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可能导致的危害程度。选场尾矿库危险源识别与评估

尾矿库危险源识别、分析、评估表:

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各项安全实施、措施较齐全,但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难以预见的事故隐患。在选矿上,主要是尾矿库,虽然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但在雨季受自然条件影响有可能发生溃坝、漫顶等事故。针对以上存在隐患,为了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失,制定了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处置工作组” (1)指挥部机构设置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①立案→备案→征地→地质勘察→环境评价→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专家评审→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施工建设(施工监理)→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验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坝不同堆积标高时,库内控制的正常水位、调洪高度、安全超高及最小干滩长度等; --尾矿坝浸润线控制。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鲁天拓建安字 第 号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夏进堂 副组长: 赵华、吴成海 成员:夏进堂、赵华、吴成海、刘兴路、韩加福、马洪业、谢柏芳、杨而利、江永鹏成员分工: 办 公 室:主任:马洪业 技术防范组:组长:吴成海 抢险救护组:组长:赵华 治安保卫组:组长:杨而利 后勤保障组:组长:谢柏芳 宣传教育组:组长:刘兴路 二、现场应对事故应急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拨打“ ”或“ ”急救电话,并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总指挥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上报有关部门。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外,要立即报告公司救援指挥中心。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要

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发生易燃易爆物品爆炸、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公司应在 小时内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报公司安全处备案 附件:综合应急预案 山东天拓建设有限公司 二 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此文件呈: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发至: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拟稿: 总工办 审核: (共打印十六份,存档一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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