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尾矿库安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生命,减少人员伤亡。
2. 统一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加强协作,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应急管理机制。
3. 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4. 快速响应: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5. 科学决策:依据事故情况,科学制定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确定事故灾难的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3)指挥应急救援行动;(4)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5)评估应急救援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由消防、公安、卫生、环保、交通、通信等部门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其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现场救援;(2)协助转移受灾群众;(3)进行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4)协助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发现尾矿库事故灾难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伤亡情况等。
2. 启动应急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企业。
3.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受灾群众转移、事故调查等工作。
4.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方案

为提高我公司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尾矿库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坍塌、滑坡、火灾、爆炸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组成人员:(1)指挥长: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
(2)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
(3)成员: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
(2)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恢复生产工作。
(3)设备部:负责事故现场设备的抢修和维护。
(4)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现场员工的疏散、安置和慰问。
(5)财务部:负责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1)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现场指挥部组织救援队伍、设备、物资等,赶赴事故现场。
3. 应急处置(1)事故现场警戒: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人员疏散:组织事故现场周边员工撤离至安全区域。
(3)救援行动: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4)现场清理: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4. 事故处理(1)事故原因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
(2)责任追究: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整改措施: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救援设备、防护用品、食品、药品等。
尾矿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尾矿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是针对尾矿库事故的特殊性质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尾矿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尾矿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 预警机制:建立尾矿库事故的预警机制,包括监测、预警和预报等手段,以便能够及时发现事故迹象并做出适当的应对。
2. 应急机制: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机制,包括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分工,以及应急人员的组织调度和行动方案等。
3. 应急响应:明确尾矿库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紧急疏散、救援和初期的环境保护等。
4. 危害评估:对尾矿库事故的危害进行评估,包括伤亡人数、环境污染程度和经济损失等,以便能够科学决策和采取应对措施。
5.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尾矿库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能力,同时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水平。
6. 合作机制: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合作机制,包括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力量的合作与配合等。
7. 管理措施:完善尾矿库事故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总之,尾矿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对尾矿库事故的应急工作进行规范和提高的重要手段,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尾矿库事故是指尾矿库发生溃决、决堤等突发情况导致污染物泄漏、洪水灾害等事故。
为了应对尾矿库事故,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以下是一个尾矿库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1. 事故报告与启动预警:要建立一个尾矿库事故的报告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应急组织与人员:应设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顺畅的指挥与协调。
应调派专业应急队伍,具备应对尾矿库事故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3. 事故辨识与评估:迅速对事故进行辨识和评估,确定事故性质、范围、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4. 紧急撤离与救援: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的紧急撤离和救援工作。
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5. 污染防控与治理: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清理污染物、修复受损区域、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
6. 公众通知与社会稳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稳定社会秩序,避免恐慌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7. 事故调查与总结:事故处理结束后,对事故的原因、处理措施、效果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为今后的防范和应对提供经验教训。
以上是一个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的预案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完善,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以确保应急响应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尾矿库专项应急预案

尾矿库专项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尾矿库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减少损失,特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尾矿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尾矿库垮坝、洪水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二、尾矿库基本情况(一)尾矿库概况介绍尾矿库的名称、位置、所属企业、设计库容、坝高、服务年限等基本信息。
(二)尾矿库周边环境描述尾矿库周边的地形地貌、居民分布、重要设施、交通道路等情况。
(三)尾矿库运行情况包括尾矿排放方式、堆积坝上升速度、库内水位控制、排洪系统运行状况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其职责包括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包括抢修设施、转移人员和物资等。
2、医疗救护组组织医疗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
3、治安保卫组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5、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环境污染情况。
(三)各小组职责分工明确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四、预防与预警(一)风险监测建立尾矿库风险监测制度,定期对尾矿库的坝体、排洪系统、库水位等进行监测。
(二)预防措施1、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尾矿排放和坝体堆筑。
2、定期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3、加强库内水位控制和降雨量监测。
(三)预警行动根据监测结果和预警指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
尾矿库(赤泥堆场)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赤泥堆场事故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遵义氧化铝公司赤泥堆场为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会对下游的氧化铝厂区、煤炭沟等村庄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严重破坏区域环境。
为预防赤泥堆场事故,加强赤泥堆场的安全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为公司级别预案,适用于下列赤泥堆场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一)赤泥堆场坝体滑坡、产生裂缝,坝体垮坝。
(二)调洪池垮塌,导致赤泥进入排水管,形成管涌流砂。
(三)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导致赤泥库积水。
(四)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导致洪水漫顶。
四、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企业为主,外援为辅;预防为主,演战结合。
五、赤泥堆场概况六、组织机构及职责总指挥:XXX 手机:副总指挥:赤泥车间当班值班长。
甲值:手机:乙值:手机:丙值:手机:丁值:手机:成员:车间工作人员,公司各部室领导公司领导XXXX生产制造部XXXX 手机:生产制造部(安环部)XXXX 手机:生产制造部(调度室)XXXX 手机:综合管理部XXXX 手机:供销部XXXX 手机:电气车间XXXX 手机:职责:总指挥根据预案组织应急队伍的演练。
险情发生时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对抢险事宜进行全面协调。
副总指挥负责赤泥堆场的正常运行和实时监督,配合总指挥搞好应急演练。
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和调度室,组织力量进行危险监控、人员救治和疏散,配合总指挥进行险情抢救。
公司领导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内外信息的接受和发布,向县、市、公司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救援情况;负责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事故救援信息,负责向上级部门提交事故救援报告。
尾矿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尾矿库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
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主要负责人。
- 副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
- 成员: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2. 职责:- 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 副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 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相关应急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1. 预警:建立尾矿库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库水位、库容、坝体变形等关键参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程序。
2. 报告:-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1. 现场处置:-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 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降低库水位、加固坝体、疏散周边人员等。
2. 医疗救护:- 启动医疗救护应急预案,组织救护队伍进行现场救护。
- 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确保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物资保障:- 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如救援设备、医疗用品、食品、饮水等。
4. 信息发布:- 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解释事故原因和处理措施,稳定公众情绪。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恢复重建:制定恢复重建方案,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预案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尾矿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尾矿库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四)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 指挥部职责(一)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救援行动。
(三)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四)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五)监督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
三、应急救援队伍3.1 队伍组成应急救援队伍由以下人员组成:(一)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二)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等工作。
(三)技术指导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风险评估、应急物资供应等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后勤保障等工作。
3.2 队伍职责(一)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二)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等工作。
(三)技术指导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风险评估、应急物资供应等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4.1 预警预防(一)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 应急响应(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三)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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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管理办法1.1应急处置流程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如图所示。
图2 尾矿库事故应急处置流程1.2接警与报告5.2.1 获悉尾矿库事故信息的相关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地应急委、有关主管部门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有关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尾矿库事故信息。
5.2.2事发单位从接到事故报告时起,应在1小时内向相关区县应急委、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3相关区县应急委、市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矿山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在第一时间内接到尾矿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2.4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警时应确认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事故类型、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5.2.5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尾矿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区(县)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公司和相关区县应急委要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并同时通报市委相关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报送。
5.2.6对于事故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尾矿库事故的信息,应立即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5.2.7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尾矿库事故,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故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参照上述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5.2.8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尾矿库名称、尾矿库管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的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等。
1.3基本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根据尾矿库事故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应急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抢险力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1指挥协调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基本响应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
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
(1)一般尾矿库事故(Ⅳ级):由尾矿库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启动尾矿库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变化及救援进展情况要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成立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处置。
根据实际需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启动市级响应。
(2)较大尾矿库事故(Ⅲ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启动尾矿库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变化及救援进展情况要随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成立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协调处置。
必要时,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由于事态扩大,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无法实现有效的应急救援,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响应,并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其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重大尾矿库事故(Ⅱ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Ⅰ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的Ⅰ级响应,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市主要领导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其中:市主要领导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当国务院启动或成立国家级尾矿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时,市相关部门、首钢总公司、密云冶金矿山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要在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3.2现场指挥部(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或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
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
可设专业处置组、宣传信息组、治安交通组、综合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专家顾问组等工作组,并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救治与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尾矿库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评估,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按处置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调集应急物资,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生活必需品、医疗救护等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3)参与尾矿库事故处置的各工作组、相关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首钢总公司或尾矿库管理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北京市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依据尾矿库事故的级别,适时建议派出由该领域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和相关科研人员组成的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故的处置工作。
专家顾问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减灾、救灾等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市应急委协调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6)参与尾矿库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密云冶金矿山公司或首钢总公司、尾矿库管理单位,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故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和其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8)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证的应该做出标记,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3.3应急抢险(1)一般事故(Ⅳ级)由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
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级)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尾矿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3)根据尾矿库排洪能力、坝体稳定性等情况,提出相关抢险方案和措施建议。
(4)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进行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源。
(5)根据事发状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抢险情况,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抢险方案。
(6)抢险过程中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抢救受伤人员为重。
1.3.4医疗救护(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生局及事故所在区县卫应急委负责。
(2)组织在事发单位或现场建立急救站,设置明显的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3)组织应急医疗救援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等。
(4)如果出现死亡事故,则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指示对死者进行运送和处理。
(5)对现场应急供水、废物处理、食品、免疫、消毒等提供卫生和医疗建议。
(6)记录伤亡汇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1.3.5资源保障(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事故(I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及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2)由现场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根据事故性质确定应急资源种类和数量,制定应急资源调配方案。
(3)如果现场应急资源不足以满足需求时,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4)物资运输与分配。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1.3.6现场警戒保卫(1)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III级)由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重大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事故(I 级)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及事故所在区县应急委负责。
(2)为现场警戒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3)对已确认的可能重大事故地点,标明周围控制点,设置警戒区域,派人对现场封锁。
(4)对警戒区域外围的交通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检查,经应急指挥部允许的相关人员方可进入。
(5)指挥危害区域内人员撤离、保障车辆顺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
(6)根据现场指挥部指示,组织对企业重要目标和财产进行保护。
(7)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止群众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