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2•【字号】陕政办发〔2015〕106号•【施行日期】2015.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22日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
第四条政府及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5•【字号】陕政发[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陕政发〔2006〕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省人民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四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专项规划、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陕发改发[2009]1607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陕发改发[2009]1607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已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责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就各处(室)的职责界定和细化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体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联系并安排委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2、负责委主任办公会以及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起草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编辑委内日常政务信息。
3、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印发及交换、传递和催办工作。
掌管委、办印章,协调全委公文运转和指导全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4、负责催办督查委内有关处(室)和委属有关单位落实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专题(专项)会等会议决策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督查委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6、负责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工作。
7、负责全委新闻宣传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委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向国家发改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编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动态》等内部刊物。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陕西环保集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延长石油集团、陕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首家省属环保产业集团,由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陕西省环保厅负责业务指导。
2014年12月17日正式揭牌成立,2015年3月12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开始正式运营。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总资产10亿元,下属12个子公司,2个区域分公司,在岗职工800余人。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陕西环保集团的定位,集团公司将在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环保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减排、水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集成和示范推广,提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设计、建设、运营一条龙服务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环境质量监测等综合环境服务。
集团公司认真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环保产业发展态势,进一步树立发展战略和思路,确定以“打造中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为企业愿景,以“环保为民、产业报国”为企业宗旨,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为企业精神,按照“以提供环境问题综合解决方案为龙头,以专业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综合技术服务为支撑,打造平台、聚合资源、互联互通、多赢发展”的企业战略,致力于培育协同发展的企业能力,充分发挥好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国有平台的聚合作用,带动陕西环保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贡献力量。
资质荣誉:中华环保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陕西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先进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15年度全国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业务板块:1.环保产业投融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陕西环保集团的定位,集团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环保产业投融资平台。
目前,由集团主导的省级环保产业基金设立工作正稳步推进。
2.水污染治理,从事工业污水处理领域;环境保护工程的承包技术与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6•【字号】陕政发[2001]58号•【施行日期】200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1〕58号2001年9月2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2001年7月16日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促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陕西山川秀美和建设生态省的宏伟目标,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1、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作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重要批示、发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动员令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蓬勃发展。
2、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成效显著。
全省退耕还林还草400万亩(截至200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30.92%。
3、水土保持和国土整治取得新进展。
截至1999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06万公顷,部分流域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
4、防治沙质荒漠化成绩喜人。
毛乌素沙地荒漠化趋势明显减缓,榆林沙区出现了区域性沙漠化逆转,逆转速率达1.62%,不少地方由“沙进人退”转为“人进沙退”。
5、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初具规模,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陕环发[2012]83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2〕83号)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境保护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现将《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与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8月15日陕西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三个转化”战略指导下,我省多个能源化工重点工业园区逐步形成规模,一大批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建设,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但是,全省化工园区普遍存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园区环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精神,推进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快化工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健全园区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管、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积极构建化工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规划科学、准入严格、配套健全、监管到位的园区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全省境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或经济发展部门审批确立的化工园区,包括石化化工、煤化工等化工产业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单位集中区(全省重点化工园区名单附后)。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陕环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陕环发〔2010〕38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10年第1次厅务会会议纪要,现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一、建设项目管理遵循的总体原则(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保护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于职守,创新思维,提高效率,增强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严格行政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环评处牵头,其他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技术评估、环评审批、环境监理、“三同时”监督检查、试生产核查、验收调查监测、验收审批等各环节的责任、时效,按时办结许可事项。
(三)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及环保部委托省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需遵守本规程。
二、强化分类分级的环评审批机制(一)强化技术评估。
所有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严格把关,评估中心在项目报告审查中,应对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符合性,选址、选线、厂区布局的合理性,与重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关系,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范围、程度;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等给出明确结论性意见,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重点规划摘要

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重点规划摘要《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 年)》专项规划,主要阐述了2020年至2030年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布局、保障措施,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是全省.2020-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
一、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划,打破各县区行政区划,在充分考虑垃圾量充足,运距经济的前提下,确定项目选址,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选址、土地、环保等因素,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进力度,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施。
立足现状,适度超前。
根据区域垃圾处理现状和预测产生量,适度超前规划设施处理规模。
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生活、建筑、餐厨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鼓励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建设。
技术先进,严格标准。
鼓励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
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进入市场,逐步淘汰落后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二、发展目标2020 年前,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36.7%;2021-2025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59.6%;2026-2030 年,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68%。
三、建设时序2020 年前,全省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及垃圾填埋场面临封场的中心城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全部开工建设;2021-2025 年,符合规划选址条件且垃圾资源量有保障的重点(县)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26-2030 年,收运条件相对困难但通过区域统筹可以达到建设条件的城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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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环保产业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而进行的技术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的总称,是需着重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对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技术创新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为加快我省环保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10—2015年。
一、产业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自199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保产业逐渐进入快速发展期。
我省依托国家布局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目前已形成环保产品制造、环保技术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多类别的环保产业体系,并呈现了“成长性、集聚性、支撑性、率先性”的产业发展趋势。
一是成长性。
目前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贡献逐年提升。
截至2008年底,全省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约有1000多家,年实现产值约180亿元,从业人数近10万人,拥有国家重点实用推广技术项目20余项。
二是集聚性。
以关中地区特别是西安、宝鸡为聚集地的产业发展模式已初步构建,地区分布特色日益明显,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中地区聚集效应将进一步加强。
三是支撑性。
以环保装备制造为主的西矿环保、陕西兰环,以生产节能装备为主的陕鼓集团、西玛电机、海浪锅炉,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为主的省环科院、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等一批企事业单位不断壮大,支撑和引领环保产业各领域加快发展。
四是率先性。
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和固废综合利用等环保装备制造业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并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环保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诸多问题。
一是意识薄弱。
对环保产业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支撑,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健全,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与市场化不相适应。
二是发展滞后。
环保产业总体起步较晚,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支撑,产业规模偏小,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
三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主导产品仍以引进消化为主,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水平较低,且现有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步伐缓慢。
(三)面临机遇。
1. 宏观形势为环保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近年来,由温室气体排放所引起的地球气候变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推行低碳经济,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环保产业将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和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
2. 国家战略为环保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求“开发和推广节能、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
随着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公众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为资源综合利用、洁净产品的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我省环保产业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
3. 转变发展方式为环保产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空间巨大。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循环型转变的目标。
4. 社会进步为环保产业奠定了发展基础。
随着国民经济近年来的持续高速发展,我省环境保护法律、标准的日趋完善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环保产业将成为最具有潜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以环保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为重点,推进产业升级。
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市场,建立和完善环保产业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产业体系,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技术研发资金扶持力度,实施重大项目应用示范工程,促进产业发展。
立足于国内外市场需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产业竞争力。
2. 坚持集团引领、产业集聚的原则。
依托龙头企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延伸产业链,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和环保服务业向现有工业园区集聚,形成环保装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3. 坚持自主研发、引进合作的原则。
倡导企业自主研发和集成创新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密切合作,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着力提升产业自主发展能力。
4. 坚持创新机制、规范运营的原则。
加快建立有偿机制,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探索建立环境价格交易市场。
开展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扶持在线监测运营企业的发展,提高环保设施运营效率。
5. 坚持生态保护、综合利用的原则。
树立生态保护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发展目标。
1.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2015年实现产值达1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25%以上,其中环保装备销售收入400亿元。
力争在满足省内节能减排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对环保装备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
2. 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大力培育环保产品和环保服务业产业集群,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构建西部环保装备生产基地。
到2015年,培育和发展陕鼓、西矿环保、陕西兰环、西安华江、海浪锅炉、阎良朝凤等10家年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20家年收入超5亿元的骨干企业,50家年收入超亿元的重点企业。
3. 生产配套体系更趋完善。
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力争省内配套率达到40%以上。
构建较为完整的环保产品生产配套体系,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和知名商标,对环保产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4. 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
打造技术研发、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设施运营、人才培训平台,初步构建以生产性环保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服务体系,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产品技术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
5.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快速提升。
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降低1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60%,其中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钢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0%。
6. 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和环保产业组织体系、产品标准体系、行业服务体系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使科技支撑和引领环保事业发展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具备较强的区域产业合作和竞争能力。
三、发展重点(一)环保产品生产。
1. 水污染防治装备。
依托陕鼓集团、陕西兰环等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投入,重点发展2万吨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和成套设备。
开发节能污水处理设备,开展全流程节能降耗工程示范;研发垃圾渗滤液处理新技术和设备,发展居民小区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中水处理及回收利用成套设备;开发适合中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高效人工湿地、人工生态水处理技术。
以系统技术完善提升及设备成套化、系列化、高新技术化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回用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为重点,攻克废水处理新技术难关,并研制相应成套设备。
研发地下水饮用水源净化技术和设备,攻克原水中氮磷、难降解有机物的高效去除关键技术、饮用水复合微污染净化技术难关,研发相关技术的中试规模处理设备,建立高效净化示范工程。
2. 大气污染防治装备。
依托西矿环保、西安华江、中国重型机械院,开发高可靠性、低运行消耗、副产品综合利用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工业有机废气净化及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与设备。
重点发展高效电除尘器、电袋复合高效除尘器、高温高滤速袋式除尘器技术。
开展大气污染物削减控制技术研究,重点研究SO2、NOx燃烧过程同步控制与治理技术,工业排放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控制技术;支持燃煤汞污染、二恶英、VOC等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研究,开展脱硫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
3. 固体废弃物处理装备。
依托宝深建材机械、阎良朝凤等企业,以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垃圾、工业废弃物及污泥处置装备。
重点发展城镇生活垃圾分选、焚烧发电和垃圾焚烧尾气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在城市生活垃圾热值偏低的城镇鼓励开发应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回收利用设备;适度发展有机垃圾生物处理设备。
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设备。
尽快建成一批生活垃圾焚烧、污泥资源化处置产业化示范工程。
4.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
紧密围绕国家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对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现场监测的需求,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自动和便携监测技术与设备产业化。
鼓励发展先进环境监测技术,重点发展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与遥感遥测技术和监控系统。
支持发展饮用水源污染物痕量与超痕量检测技术与设备。
重点支持发展多参数废水及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技术和成套仪器设备,积极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自动控制以及污染源监测数据无线传输技术与装置,鼓励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便携式污染分析检测设备。
5. 节能与清洁生产装备。
依托西玛电机、海浪锅炉、咸阳压缩机等企业,加强工业设备领域节能设备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电机、锅炉、风机、压缩机、内燃机、变压器、调速器等,合理利用余热余压。
推广洁净燃烧技术,重点发展高效洁净催化燃烧和循环流化床锅炉、袋式除尘器高效清灰技术。
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通过大力实施低碳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发展清洁生产,减少碳源、增加碳汇,加大碳中和、碳捕获与封存的技术创新力度。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广节能、节电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6. 新型环保材料与药剂。
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型载体填料、新型絮凝剂、吸附剂等水污染治理新材料,开发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生物除臭剂等,开发噪声振动控制新材料和新技术,形成初具规模的新型环境污染控制材料生产能力。
(二)环保服务业。
1. 环保技术开发。
主要发展水体、大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水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开发流域污染控制技术,特别是渭河流域污染控制技术、汉丹江饮用水源地安全技术、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开发火电脱硫工艺的独立设计、调试、运行技术,脱硫副产物再利用技术以及脱硝技术。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面,重点开发台处理能力200t/d以上大型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