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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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化学药品储存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储存环境要求: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储存温度一般不超过30°C。

2.防火要求:易燃化学药品应储存在远离火源的地方,并采取防火措施,如防火墙、防爆设备、危险性物质泄漏防护材料等。

3.封存要求:化学药品应密封保存,避免腐蚀剂、氧化剂、易燃剂等相互接触,防止产生化学反应。

4.分类储存:化学药品应按照其性质分类储存,避免不同性质的化学药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5.标识要求:每个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可见的标识,标明化学药品名称、CAS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6.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化学药品应分别储存,避免不同品种的药品混淆。

7.限制存放:禁止将化学药品存放于食品、饮用水等容器或储物间中,以免误食或污染。

8.防潮要求:易受潮的化学药品应存放在密封的容器中,并放置在防潮柜中。

9.储存过期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化学药品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理,防止误用或造成环境污染。

10.安全控制:储存化学药品的场所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柜、消防设备、安全标识等,确保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上是一般化学药品储存管理的规定,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国家的法规和标准进行遵守。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要求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要求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要求一、引言危险化学药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性质的化学药品。

在学校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的要求,以确保师生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存放的要求及相关措施。

二、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区域的划定1.存放区域的选择原则: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选择在远离人员流动的地方,且不得设置在通风、照明等设备不完善的地方。

2.存放区域的标识:存放区域应明确标识为“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关警示标志。

3.存放区域的通风要求:存放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降低危险化学药品挥发的风险。

4.存放区域的温湿度要求:存放区域的温度应控制在20-25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以上,以提高危险化学药品的稳定性,并减少可能的反应。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与分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药品分为爆炸品、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多个类别。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化学药品,可以根据其性质将其分区存放。

1.分区存放的依据: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存放区域,可以采用颜色或其他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区分和管理。

2.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爆炸品:爆炸品应存放在远离热源和火源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的专用储存库房,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氧化剂:氧化剂应与易燃物、易爆物、腐蚀品等隔离存放,严禁与有机物、易燃物等混存。

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应存放在密闭的储存柜中,禁止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物质混存,并远离热源和火源。

易燃固体:易燃固体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并注意避免与氧化剂和强酸等物质接触。

四、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和标识1.包装要求:危险化学药品需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特种包装容器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密封性和安全性。

2.标识要求:包装容器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化学药品的名称、成分、危害性标志、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化验室药品存放标准

化验室药品存放标准

以下是化验室药品存放的标准:
1.化学药品必须储存在安全、通风、干燥、阴凉、远离火源的地方。

2.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性药品必须特别储存,包括低沸点的化
合物、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避光保存的药品等。

3.不同性质的药品应该分开储存,防止因混合而产生化学反应或危
险。

例如,酸碱不能混放,氧化剂和还原剂不能混放,如果混合会发生剧烈反应的试剂不能混放。

4.挥发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储
存剧毒药品。

5.易自燃品、放射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应与其它危险品分开存放,
并采取特别的安全措施。

6.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液体药品放置矮柜,固体药品与液体
药品分开放置。

7.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
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8.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存,标签上标明购买日期。

将有可能发
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试剂分开储存,以防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

9.实验室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用多少领多少。

未使用的整瓶试
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地方。

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

10.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要贴上清晰永久标签,以标明内容及其潜
在危险。

以上标准是为了确保化验室药品的安全和有效管理,保障实验室内人员的安全和实验室环境的稳定。

请务必遵守以上标准。

化学危险药品的分类及其安全存放条件

化学危险药品的分类及其安全存放条件

化学危险药品的分类及其安全存放条件一、爆炸性药品:1.特性:本身就是炸药或极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苦味酸[别名2、4、6-三硝基苯酚黄色炸药、三硝基甲苯]、硝化纤维素、雷酸盐、叠氮或重氮化合物)2.存放条件:室内最高温度不能超过30℃;与易燃物、氧化剂隔离,远离热源、火种,严禁接触金属工具拖拉、磨擦;防止撞击和产生火花。

最好用防爆架存放。

二、压缩(易燃)气体:1.如石油液化气、氢气、乙炔气、甲烷(沼气)、氨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乙烯、氯甲烷等2.存放条件:标记清楚,放置阴凉通风处,竖立、防止撞击,严防漏气,远离火源。

最好不要放在实验室内。

三、强氧化剂1.特性:这类药品都是过氧化物或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

在适当条件下能发生爆炸并可与有机物、镁、铝、硫、磷等易燃固体形成爆炸混合物。

有的能与水发生激烈反应。

如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热爆炸危险。

(过氧化钠、高锰酸钾、氯酸钾、硝酸钾(钠)等硝酸盐、重铬酸盐、重铬酸铵等重铬酸盐等)2.存放条件:阴凉通风,最高温度不超过30℃,要与酸类、硫化物、糖类、炭粉等易燃物、可燃物、或易被氧化物隔离。

(过氧化物与水隔离,硝酸铵与亚硝酸盐要隔离放置)。

四、燃烧爆炸类物品:1.特性:①一级自燃品:常温下在空气中即能发生强烈氧化而引起燃烧。

如:黄磷(及白磷)。

②一级遇水燃烧品:遇水反应十分猛烈,有发生燃烧和爆炸的可。

如:钾、钠、电石、金属氧化物、钠汞齐、钾钠合金等。

③一级易燃固体(爆炸性药品亦属此类):引火点低,受热、冲击、磨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燃烧甚至发生爆炸。

如:红(赤)磷、镁粉、铝粉、锌粉、萘、樟脑等。

2.存放条件:室内温度不能超过30℃,与易燃物、可燃物、氧化剂类物质隔离,竖立、防止撞击,严防渗漏或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远离火源,要有沙箱和专柜。

五、违禁品1.常见有:丁酮、丙酮、盐酸、硫酸、硝酸、乙醚、高锰酸钾、甲苯等2.存放条件:要有违禁品专柜(液态试剂要放入沙箱竖立)。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5篇)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5篇)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品试剂进行试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数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导入下水道内。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2)危险化学药品是指具有爆炸性、燃烧性、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化学物质。

这些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若不正确地保管和使用,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性,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保管和使用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的内容,其中包括药品的分类、存放条件、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等部分。

一、药品分类根据危险性和性质的不同,将危险化学药品分为高危类、中危类和低危类。

高危类药品是指有爆炸、燃烧、腐蚀、严重毒性和放射性的物质;中危类药品是指有一定危险性但程度较低的物质;低危类药品是指危险性较低的物质。

二、药品的存放条件1. 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1.储存要求(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690--1992的规定。

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首先,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保管需要遵守以下制度:1.安全存放:危险化学药品需要存放在专门的化学品仓库或存放柜中,保持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

存放区域应远离易燃物、热源和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根据危险性等级和毒性,采取相应的分区存放,同时做好分类标识。

2.密封包装:危险化学药品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包装完整,不得使用破损或泄漏的包装,严防泄露、挥发和溢漏。

使用容器应选用耐化学腐蚀的材质,并且标注清楚药品名称、危险性及警示标识。

3.入库管理:入库前需要检查物品的质量和包装是否完好,并记录入库信息。

对于危险化学药品的数量、名称和批次等必须严格核对,并做好清点工作。

同时,建立合理的物品分类系统,便于日常管理和出库操作。

其次,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使用需要遵守以下制度:1.严格控制: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且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严禁未经许可或无专业技能人员进行操作。

同时,要确保操作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个人防护:使用危险化学药品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安全手套、护目镜、口罩等。

特别是进行有毒化学品操作时,要佩戴呼吸器具,确保操作人员不直接接触有毒气体。

3.事故预防:在使用危险化学药品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警惕,避免造成事故。

禁止使用有凝块、结团、变色或异味的药品,并及时清理和处理溢漏物。

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步骤。

最后,危险化学药品的废弃处理也需要遵守相应的制度:1.分类处理: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如有毒药品、易燃物等应由专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液废气等应经过适当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包装标识: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应进行严密包装和标识,禁止将药品直接倒入下水道或垃圾桶中。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性。

3.记录归档:对于废弃的危险化学药品处理过程,要及时记录并归档。

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的安全要求
一、储存的基本要求
1、危急品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平安要求。

2、储存化学危急品的仓库必需配备具有专业学问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和场所应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牢靠的个人防护用品。

3、储存的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

4、储存危急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5、各类危急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如易燃液体不得同氧化剂、助燃气体混合储存。

二、储存场所的要求
1、储存危急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2、储存场所内的电气系统均应符合有关平安规定,有易燃易爆危急品储存场所应符合防爆平安规定。

3、储存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建筑,必需安装避雷设施。

4、储存场所必需安装通风设备,并留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储存危急品的建筑采暖应用水暖,其温度不应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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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
1.存放地点选择:危险化学药品应该单独存放在专门的化学品存放室或设施中。

这些存放地点应选在通风良好、无火源、干燥阴凉、无阳光直射、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饮食区、居住区和人流密集的地方。

2.标识和标牌:存放地点应该明确标识危险性质和危险级别,并且配备明显可见的警示标识和标牌,以提醒人们注意危险。

3.化学品柜:危险化学药品应该储存在特制的化学品柜或柜子中。

这些柜子应该有防火、防腐蚀、防漏溢的特性,并且柜子内部应根据不同的化学药品类型进行分层存放,避免混合使用。

4.包装和密封: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保持在原包装中,并且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包装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如密封性良好,无泄漏,无破损等。

5.温度控制:一些危险化学药品对温度比较敏感,因此存放时需要对温度进行控制。

存放环境应保持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

6.防火措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

同时,存放地点应远离明火、高温热源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和环境。

7.防爆措施:一些危险化学药品具有爆炸性质,因此存放地点应具备相应的防爆措施,如防爆灯具、防静电设备等。

8.防腐蚀措施:危险化学药品具有腐蚀性质,因此存放地点应具备防腐蚀设施,如防腐蚀柜、防腐蚀垫等。

9.废物处理:危险化学药品的废物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废弃的危险化学药品和容器应进行分类、封存、标识,并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置。

10.人员培训和防护措施:存放、搬运和处置危险化学药品的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危险性质、急救措施等。

同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等。

总之,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要求非常重要,严格遵守这些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防范化学事故的发生。

各个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要求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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