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各类人员配备定额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各类人员配备定额
一、人员比例标准
1、人员分类
环卫作业单位的人员按照生产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他人员划分为三类。
2、人员比例确定原则
各类人员的比例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4]33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环卫同行业先进、合理、可行的水平确定的。
3、各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3.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5
3.2 清扫、清运合一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6
3.3 垃圾清运、粪便清掏运输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47
3.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48
3.5 生活垃圾堆肥、焚烧处理厂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49
3.6 医疗垃圾焚烧厂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50
二、各类人员划分
环境卫生部门人员范围划分标准
表1—51
三、环卫监察人员配备标准
环境卫生监察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二至三另行配备。
特大城市、特区和旅游、开放城市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1. 简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城市或乡村等地区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时,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的标准。
该定额的制定旨在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美观整洁。
2. 定额内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清扫道路清扫道路是指清除道路上的垃圾、尘土等杂物,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根据道路类型和宽度不同,清扫道路的劳动定额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公里道路需要清扫人员2-4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清扫工具和设备。
2.2 清理公共场所垃圾清理公共场所垃圾是指收集、运输和处理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
根据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方式不同,清理公共场所垃圾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天每个公共场所需要清理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清理工具和运输设备。
2.3 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是指对城市或乡村中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以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景观效果。
根据绿化面积、植物种类和养护要求不同,绿化养护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1000平方米绿地需要养护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园艺工具和设备。
2.4 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是指将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别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根据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方式不同,垃圾分类处理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天每个区域需要垃圾分类处理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设备。
3. 定额制定方法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3.1 工作内容和要求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
例如,清扫道路需要考虑道路类型、长度和宽度;清理公共场所垃圾需要考虑垃圾产生量和种类;绿化养护需要考虑绿化面积和植物种类等。
3.2 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过去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评估不同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下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建设部环卫劳动定额

建设部环卫劳动定额本文介绍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和有关规定。
该定额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清理保洁。
同时,该定额还引用了多项标准,包括《劳动定额术语》、《工时消耗分类、标准时间构成》、《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在工作内容方面,本定额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粪便收集等具体内容。
其中,道路清扫保洁包括人工道路清扫、人工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和道路除雪等。
垃圾收集、运输和垃圾转运也是本定额关注的重点内容。
此外,本定额还规定了垃圾收集及收集站、转运站保洁和粪便收集、运输等具体工作内容。
总之,《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
使用作业工具和运输车辆,清除、收集并运输居民区、单位和公共厕所产生的粪便,并将其密闭地运至指定地点。
同时清理受到作业影响的周边环境的污物和污水,以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对于公共厕所,我们提供服务,使用保洁工具对其内部及受到其污染的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灭蝇,以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废弃物处理方面,我们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取焚烧、填埋、发酵等处理工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理,以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对于粪便处理,我们同样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采取生化等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以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规定后,方可排放或利用。
对于环卫车辆,我们使用专用设施和工具,对其外部污物进行清洗,对车厢内部进行清洁。
劳动定额是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从事生活活动时所遵守的标准。
产量定额是单位时间内完成工作量的限额,而时间定额则是生产一定数量产品或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限额。
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是互为倒数的,而人员定额则是为操作工具和设备配置的各类人员所规定的限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的市容
环境卫生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和工作量。
根据不同的市容环境卫生任务,劳动定额可以分为不同的项目和岗位。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
因素:
1. 工作内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清扫街道、清理垃圾、清
洗公共设施、修剪绿化植物等,不同的工作内容对应着不同的劳动定额。
比如清扫垃圾需要的时间和工作量可能要大于清洗公共设施。
2. 工作条件:不同的工作地点和环境对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劳动
定额的确定有影响。
比如狭小的巷道清洁可能比较困难,相对需要更
多的时间和工作量。
3. 工作频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频率也是决定劳动定额的重
要因素。
比如日常清扫工作需要每天进行,而垃圾清运可能是每周或
每月进行一次,不同频率的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工作量会有所不同。
4. 岗位职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涉及多个岗位和职责,如清扫工、垃圾清运工、绿化工等。
不同岗位的劳动定额也会有所不同,根
据不同的工种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的劳动定额是必要的。
劳动定额的制定可以通过实地调研、工作量测定和经验总结等手
段进行,同时要考虑到工作的合理性和效率性,确保工作量适中,劳
动定额合理。
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改善城镇
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
进行论述。
首先,建立健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必要性。
当前,
各城镇环境卫生水平不尽人意,城市垃圾处理不规范、饮水污染、空气质量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提高
居民生活质量,刻不容缓地要健全相关的劳动定额,推动城镇
卫生状况的改善。
其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原则。
定额的制定需
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满足城镇环境卫生的需求,又要考虑到
市容人员的工作强度和技能要求。
同时,定额的制定还应当考
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
可操作性。
再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内容。
劳动定额的内容应该涵盖城镇环境卫生领域的各个方面,例如垃圾清运、垃圾分类、道路清扫、公共设施维护等。
在制定具体定额时,可以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各项指标和劳动强度。
最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定额方案的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考核机制,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按照定额要求履行职责。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调整,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定额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与实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这将有助于改善城镇环境卫
生状况,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部环卫劳动定额

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的《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已于2008年6月19日发布,1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1996年发布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同时废止。
1、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除雪)和保洁,垃圾和粪便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清理保洁。
是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组织生产、合理配置生产作业人员、计算作业成本、实行经济核算的主要数据。
2、引用标准《劳动定额术语》(GB/14002—92)《工时消耗分类、标准时间构成》(GB/14163—93)《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6]21号)《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3、有关规定3.1工作内容3.1.1道路清扫保洁3.1.1.1人工道路清扫使用清扫工具,清扫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高架道路、公共广场、步行街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维护道路整洁。
3.1.1.2人工道路保洁使用清洁工具,清扫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高架道路、公共广场、步行街等路面在清扫后进行巡回保洁。
3.1.1.3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机械清扫是指使用清扫道路机械,清除道路、地下通道、高架道路、公共广场、步行街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洒水是指使用道路冲洗洒水机械对道路、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等路面进行喷洒,清除路面灰尘、污物以及除尘降温。
3.1.1.4道路除雪使用专门除雪机械、工具及融雪剂,清除道路、天桥、广场等处的积雪。
3.1.1.5废物箱清理、保洁是用垃圾收集器具和保洁工具,对道路、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步行街等处设置废物箱内的废弃物进行清除、收集和清洁箱体。
3.1.2垃圾收集、运输使用作业工具和运输车辆对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大(粗)件垃圾等进行收集并密闭运至指定地点。
实施分类收集的地区,按照分类的标准进行收集和运输。
3.1.3垃圾转运使用专用设施和机具设备,将运入转运站及指定地点的垃圾,经积储或压缩后密闭的转运至垃圾处理(置)场。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引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是指根据城市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出一系列标准化的劳动定额,以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的整洁和人民健康的需求。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对于城市的美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是城市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意义1. 维护城市形象城市市容环境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
通过制定劳动定额,可以确保城市各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呈现出整洁、有序、美观的形象,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知名度。
2. 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条件之一。
通过制定合理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可以保障景区、公园、街道等旅游地点的整洁和美观,提升旅游业的竞争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3.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一个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对居民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能够保障城市环境的清洁、无害和有序,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原则1. 知识科学性原则制定劳动定额需要基于科学的调研和分析,充分了解城市的特点和需求,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适应性原则不同城市有不同的市容环境特点和需求,因此制定劳动定额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适应不同城市的需求。
3. 可操作性原则劳动定额应具备可操作性,即能够被实际执行,并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减轻劳动强度,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1. 城市道路清洁•道路清扫:根据道路的类型和交通流量,规定清扫的频率和方式,保持道路的整洁和干净。
•道路排水系统清理:定期清理道路排水系统中的杂物和污泥,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
•道路标识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标识,修复受损的标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2. 公共区域卫生•公园绿地清洁:定期清理公园绿地上的垃圾和落叶,修剪草坪和修整植物,保持公园的整洁和美观。
•街道垃圾清运:按照投放点和容量要求,规定垃圾清运的频率和方式,确保街道的卫生条件。
(完整word版)辽宁城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

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前言2008年6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 101-2008),对强化我国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优化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促进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是全国性的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于辽宁省而言针对性不强。
同时,随着近些年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对象、作业组织方式、生产条件和作业手段的不断发展变化,制定符合辽宁省实际情况、适应新形势下的《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定额导则》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编制计划,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导则编制工作。
本导则以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规范为基础,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通过全面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分析,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导则主要内容:1.总则;2.主要概念及说明;3.工作内容;4.工作量计算规则;5.作业定额标准;6.定员标准;主编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编制人员:徐长勇、于剑雨、郭任宏、梁东花、刘畅、胡洋、蒲东栋、刘庆丽、宋薇、陈冰、薛玉伟、周颖君、刘晓、张黎、张媛、王璐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编制原则 (1)1.4 引用标准 (3)1.5 有关说明 (3)2 主要概念及说明 (5)2.1 定额含义 (5)2.2 定额内容 (5)3 工作内容 (6)3.1 道路清扫保洁 (6)3.2 道路除雪 (6)3.3 垃圾收集 (6)3.4 垃圾中转站点 (6)3.5 垃圾运输 (6)3.6 水面漂浮垃圾打捞保洁 (7)3.7 粪便收集运输 (7)3.8 垃圾、粪便处理 (7)3.9 废物箱清理保洁 (8)3.10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8)4 工作量计算规则 (9)4.1 道路清扫保洁 (9)4.2 水域保洁 (11)4.3 垃圾收集、运输、处理 (11)4.4 粪便收集、运输 (12)4.5 其它 (12)5 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 (13)5.1 道路清扫、洒水、冲洗定额标准 (13)5.2 垃圾清运收集定额标准 (16)5.3 粪便收运定额标准 (19)5.4 环卫设施保洁定额标准 (19)5.5 垃圾填埋处理定员 (21)6 定员标准 (24)6.1 全部职工定员比例 (24)6.2 环境卫生部门各类人员范围划分标准 (25)1 总则1.1 编制依据为了规范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管理,适应新形势下的辽宁省环境卫生工作的特点及现行劳动条件、作业方式,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辽宁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导则》,简称《定额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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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原创版)
目录
1.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
2.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
3.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标准
4.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
5.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现状和发展
正文
一、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对环卫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特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所需要的劳动量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和规定的一种制度。
它包括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量等方面,对于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效率以及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清扫保洁:根据道路的长度、宽度、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规定清扫保洁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2.垃圾收集与运输:根据垃圾产生量、收集点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规定垃圾收集与运输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3.公共厕所管理:根据公共厕所的规模、使用频率、保洁要求等因素,合理规定保洁人员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4.绿化养护:根据绿化面积、植物种类、养护要求等因素,合理规定
绿化养护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环卫工人的生理承受能力,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平公正:在制定劳动定额时,要广泛征求环卫工人的意见,确保定额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动态调整: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的变化和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劳动定额。
四、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对于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效率以及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表现在:
1.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合理的劳动定额可以避免环卫工人过度劳累,确保其身心健康。
2.提高作业效率:合理的劳动定额有助于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的效率,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3.促进行业规范:劳动定额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推动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五、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现状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环卫工人的待遇和劳动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但在劳动定额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劳动定额标准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