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解读引言概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水平与时俱进,提高其应对复杂问题和挑战的能力,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展开,详细解读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正文内容:1. 确定知识更新的目标1.1 确定知识更新的范围:包括技术知识、行业动态、管理知识等方面。
1.2 制定知识更新的时间表:根据不同的知识更新内容和人员需求,合理安排知识更新的时间表。
2. 确定知识更新的方式2.1 培训课程:通过组织内部或外部的培训课程,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所需的知识更新。
2.2 自主学习: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主动学习,通过阅读书籍、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知识更新。
2.3 跨部门交流: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确定知识更新的评估方式3.1 考试评估:通过定期的考试评估,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情况。
3.2 项目实践评估:通过参与实际项目的实践,评估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应用能力。
3.3 绩效考核:将知识更新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知识更新。
4. 确定知识更新的资源支持4.1 资金支持:为知识更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培训费用、购买学习资料等。
4.2 人力支持: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知识更新,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
4.3 设备支持:提供必要的学习设备和软件工具,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知识更新。
5. 确定知识更新的持续性5.1 建立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知识更新工作的持续进行。
5.2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知识更新工作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5.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知识更新,提高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结:通过确定知识更新的目标、方式、评估方式、资源支持以及持续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能够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水平,提高其应对复杂问题和挑战的能力。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渝人发[2007]204号•【施行日期】200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7]20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教委(教育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汇聚继续教育教学资源,提升施教机构的整体质量,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制定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促进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经教育、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依法在其专业范围内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教育,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培训项目。
第四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教学应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要,突出专业技术发展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以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为教学重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渝人社办〔2022〕152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将202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内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环保、职业素质与专业能力、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条例解读等课程开展学习。
二、学习任务和形式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科目、选修科目要求选择课程,在2022年12月31日前修完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2022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网络学习平台登录入口:专业技术人员从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首页“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平台”栏目或官微(“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资讯—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两个通道进入,在3个学习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开放大学)中任意选择1个登录(暂不支持跨平台学习),参加课程培训学习,按年度修完规定学时后,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所面临的知识和技能挑战也日益增多。
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高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实施方案旨在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持续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途径,以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系统的知识更新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 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实践应用、全员参与、持续更新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灵活、开放、互动的知识更新体系。
三、实施内容与步骤1. 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各行业、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对知识更新的实际需求,为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2.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系统的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教材、师资、时间安排等。
3. 培训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个性化需求。
4. 培训内容:涵盖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新技术新工艺、管理理念与方法等,确保培训内容的前沿性和实用性。
5. 培训师资:建立由行业专家、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培训师资库,保障培训质量。
6. 考核与评估:对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与评估,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职业发展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7. 反馈与改进:及时收集参训人员对培训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知识更新的效果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推动工程实施。
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知识更新工程的培训活动、教材编写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10.29•【文号】人社厅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为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管理水平,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
现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样式(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2年10月29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为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证书实行登记管理,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项目的培训情况。
第三条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是培训证书的全国统一管理机关。
第四条培训证书分为三种,高级研修项目证书、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证书和岗位培训项目证书(样式附后)。
第五条高级研修项目证书由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制;各地区、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在承办高级研修项目结业时,根据考核合格的人数,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申领空白培训证书和证书号段。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10•【字号】渝人社发〔2021〕55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10日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精神,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总结我市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范围扩大至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以下统称“贯通领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和重庆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人社部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人社部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知识更新目标;二、建立知识更新体系;三、推动知识更新活动;四、加大对知识更新的支持力度。
以下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制定知识更新目标知识更新目标是指培养和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实现知识更新目标,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知识更新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二、建立知识更新体系建立知识更新体系是保证知识更新工作能够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知识更新体系包括知识更新机构、知识更新课程和知识更新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知识更新机构,负责知识更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同时,各单位还应开设适合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课程,并采取评估机制,对知识更新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知识更新的质量和效果。
三、推动知识更新活动推动知识更新活动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的重要途径。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各类知识更新活动,如学术交流、技术讲座、研讨会等,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广阔的交流和学习平台。
同时,可以引入外部培训资源,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培训班和岗位专家指导,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加大对知识更新的支持力度为了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知识更新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资金补贴、奖励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知识更新活动。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知识更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确保知识更新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对于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应积极贯彻该方案,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15•【字号】渝人社办〔2022〕168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行业协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2022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高级研修项目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加快建设全国重要人才高地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目标,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示范作用,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按时实施研修项目。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
要积极争取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社团组织支持,认真做好筹备工作,代拟承办高级研修项目通知,报我局审核后统一印发实施,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办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发〔2007〕6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和《2006-201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渝人发〔2006〕145号)要求,现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国家重大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按照中央对重庆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在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和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优势产业中,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紧密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条块结合、社会参与、单位为主、个人自觉”的模式组织实施;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积极营造创新学习氛围,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争取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按照人事部统一部署和国家有关牵头部门、协会要求,市人事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会于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5个领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同时,以国家“653工程”为龙头,结合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带动汽车摩托车、高新技术、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矿产资源和房地产等重点、优势产业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1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丰富和充实教学资源,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任务分解(一)公需科目培训。
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并组织实施。
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动员组织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
通过实施公需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二)专业科目培训。
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牵头,根据本行业领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需求,结合实际确定专业培训科目,并组织实施。
通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
国家“653工程”和本市优势重点产业继续教育市级牵头部门、协会专业科目培训任务分解见附表。
四、培训形式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一)集中培训。
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二)举办高级研修班。
市人事部门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协会,结合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若干期市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应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举办高级研修班培训;对于选题新、层次高、影响较大且符合人事部选题要求的项目,推荐作为人事部全国示范性高研班选题计划,面向全国举办。
(三)结合工作实践培训。
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或实际工作需要,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访问学者、业务进修、技术考察、对口支援、实践锻炼、特殊培养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四)自学。
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按照单位安排,采取自选、自修,创新学习方式进行的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加网上培训、空中课堂、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出国进修、考察。
五、组织实施(一)组织方式1、成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工程实施进度,并就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进行研究。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继续教育协会,负责工程的日常工作。
2、成立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行业领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行业领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级牵头部门、协会。
(二)制度建设1、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
按照人事部、国家牵头部门、协会的要求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习的情况进行记载、统计和管理。
2、实行项目发布制度。
及时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主要培训项目、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以及施教机构等信息在相关行业领域专业网站和重庆继续教育网上公开发布。
3、建立评估检查制度。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人事部、国家牵头部门、协会的要求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职责分工1、市人事部门:贯彻落实人事部有关工程实施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等;统筹规划和领导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办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协会组建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
区县(自治县)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对本地区各类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2、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单位:贯彻落实人事部、本行业领域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有关工程实施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落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研究制定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组织编写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教材和课件,并负责各类专业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
3、重庆继续教育协会:受市人事局委托,发布公需科目指南,制定公需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作培训教材和课件,承办公需科目培训具体实施工作,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协会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登记复验;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指导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继续教育机构,发挥专业技术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负责承办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统计、项目备案工作;协助相关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做好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开展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等具体的培训工作。
(四)服务体系1、搭建培训服务平台。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继续教育机构,要加速继续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施教机构建设。
制定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引导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向优势施教机构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基地。
区县(自治县),市级各牵头部门、协会可以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发展实际,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3、建立远程服务体系。
依托人事部政府网站、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专业网站和重庆继续教育网、市级牵头部门、协会网站搭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信息服务平台和继续教育网络服务体系。
运用各种网上手段开展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
(五)经费保障1、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比例落实培训经费,并重点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倾斜。
同时,各牵头单位和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该工程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行业可设立“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项经费。
2、遵循“低成本、高效益”的投入原则,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和用人单位投入的主体作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费参加培训学习,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工程项目投入。
3、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
应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以盈利为目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1、各企事业单位要激发专业技术人才自觉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包括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为20学时。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