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

合集下载

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概要

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概要
• ( 1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规章范本》(俗称大桔皮书)和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俗称小桔皮书),由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TDG)专家小组委员会制定; • ( 2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 CODE) ,由国际海事组织 (IMO)制定 ; • (3)《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AN/905),由国 际民航组织 (ICAO)制定 ; • (4)《国际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RID),由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 织(OTIF)制定; • (5)《欧洲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ADR),根据欧洲国际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协议制定; • (6)《欧洲国际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AND),根据欧洲国际内河 危险货物运输协议制定。
13
二、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标准
•4、《危险货物分类及品名编号》和《危险货物品名表》的 新增内容
•(1)关于《危险货物分类及品名编号》 : •修订了原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危险货物分类、分项的判据; •增加了爆炸品配装组分类和组合; •增加了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 •增加了危险货物包装类别。 •(2)关于《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实质上是以列表形式对危险货物进行定义;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适用范围并结合 我国国情,将该标准适用范围确定为危险货物的运输、储存、经销及相 关活动; •增加了“特殊规定”栏目。
16
二、危险货物运输国家标准
7、危险货物分类
• 按照联合国大桔皮书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 号》( 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为9类: • 第1类 爆炸品 • 第2类 压缩和液化气体 • 第3类 易燃液体 •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 第8类 腐蚀品 • 第9类 杂类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程,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掌握运输规范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运输企业应当选派专职负责人对危险货物运输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每一次运输任务的安全完成。

第六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在运输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赔偿相关损失。

第二章货物管理第七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信息准确、完整、可靠。

第八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确定其危险程度和运输限制。

第九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购买适用的包装材料,确保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损坏。

第十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货物装卸和储存制度,防止危险货物与其他物品发生混合、碰撞等情况。

第十一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十三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防火设施、泄漏处理装置等,确保安全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严禁擅自改装和超载,司机和押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控制装置和泄漏处理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驾驶技能和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达到要求。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运输是一种高效、安全的货物运输方式,然而,危险货物的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则,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则,以及对该领域的监管和控制措施。

一、危险货物的定义和分类危险货物是指对人员、财产或环境具有潜在风险或可能导致危害的物质。

根据国际和国内标准,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特性被划分为九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则是基于国际上通用的危险货物分类和标识制度,并结合我国的特点和法规进行制定和实施的。

二、运输管理规则1. 责任和承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责任首先属于货主,其次是承运人和运营单位。

货主应准确提供危险货物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标识和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承运人和运营单位应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并提供必要的防护和装卸设备。

2. 包装和标识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承受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振动和碰撞。

包装上需要标注危险货物的类别、名称、数量和包装单位等信息,并使用统一的国际标识。

3. 运输条件危险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要求等。

这些条件的控制和监测由运营单位负责,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稳定性。

4. 安全设备和措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如火灾报警器、防护栏杆等。

运输车辆应具备防撞和防火性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5. 应急管理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等。

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险货物事故的能力。

三、监管和控制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和控制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和指导运营单位的运输过程。

此外,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还会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制定应对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重要性,以下是一起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案例分析:2018年某地发生一起铁路危险货物泄漏火灾事故。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篇)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篇)

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运输安全制度1、随车辆运输液化气的司机、押运员,严禁在车上点火抽烟,严禁携带火种上车。

2、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3、车辆上应配备____个____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4、车辆不准停放在人群较多的地方(学校、市场等)。

5、载有液化气的车辆不得被太阳暴晒。

6、车辆不得靠近有热源、火源的地方行驶及停放。

7、严禁超量罐装、超速行驶。

8、发现车辆上液化气有泄漏,要迅速作出处理。

9、车辆发生着火,要迅速扑救。

司机、押运员岗位责任制度1、机、押运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

2、在出车前必须对槽车的罐体各管道、阀门、仪表等进行认真检查。

3、出车前对安全防火、灭火装置及附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失灵、不符合规定时,不能进行充装。

4、保证运输途中的押运安全,中途停车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看守工作。

5、熟练使用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排除常见故障。

6、槽车驶入气站门口登记时,应将车上接地链拉起,离开气站时放下接地链。

7、作业前,接合安全地线,配合运行工连接液箱胶管,接管要牢固可靠,不能接错,连接后须用液化气将管内的空气由排泄阀排净,不能使软管内的空气进入罐内。

8、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检查有液体泄漏,液压异常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不能充装或卸气。

9、作业场地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槽车检修后或初次充装时,必须使罐内的含量少于____%才能充装液化气。

安全教育学习制度为加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本教育学习制度。

一、本公司职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劳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和危运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作业。

二、司机及其他公司职员,分成二个学习小组,交叉组织学习,任何一个职员,不得连续二次缺课,每月参加学习不得少于二次。

三、每周星期二上午8:30—9:30,为安全教育学习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个小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条例、安全制度、总结目前的安全工作、纠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为规范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货物运输第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 年。

第二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公司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公司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四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五条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第六条公司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第七条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公司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危货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押运服务内容1、对押运目标、押运装备及押运保安员要采取保险措施,押运服务的运载、护卫工具和有关装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保安押运员通过随行方式守护客户财物,保障安全。

3、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

4、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5、对押运的财物要进行清点、核对,防止出现差错。

(二)押运服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制定押运方案(1)在运输手续完备的基础上,要对押运任务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路途和运载工具等情况制定押运方案。

(2)押运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要事先取得运输许可证件,制定专门的押运方案,使用专门的运载工具,押运人员要熟知有关专业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3)押运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

跨省、市运输以及重大押运任务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押运任务的实施(1)承接押运任务后需要了解:发货部门名称、物资种类、性质、价值、数量、代号、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的运行路线,出发及到达时间;收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代号;对押运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2)办理押运手续,领取途中所需物品。

(3)与发货部门人员共同清点物品的数量,检查物品包装密封标记等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发现问题,应向客户单位提示并做好记录。

装物时保安押运员要在场点验,以防止发生漏装或出现差错。

(4)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通讯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在押运途中保安员应注意观察道路两侧的情况,通过桥梁、隧道、交叉道口、转弯地段以及车速减慢时,要注意观察,遇到危险情况,确认险情排除后通过。

(6)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应根据停靠的位置、周围情况、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加强防范。

途中遇物品中转、改换交通工具的,必须办妥交接、转换手续,并在现场实施监督。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5篇范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5篇范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5篇范文)第1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一、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3)严禁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

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

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

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三、作业要求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2、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9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等要求,现制定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如下:
一、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二、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三、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六、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七、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八、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九、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十一、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十二、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十三、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十四、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等要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十五、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符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要求。

十六、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要符合《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标准要求。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