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标准条件(完整版)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被监理方):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鉴于甲方具备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欲委托甲方进行其相关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对乙方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工作。
1.2 甲方应对监理的建设工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管理,维护乙方的利益和权益。
1.3 甲方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合理保障乙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应派遣资质合格的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理,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
2.2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工程进展、质量状况、施工问题等重要信息。
2.3 甲方应根据监理费用的支付情况,按时提供监理服务,并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能力。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给甲方。
3.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3.3 如有需要,乙方应按照实际监理服务情况,与甲方进行费用调整和协商。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监理合同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严禁泄露相关信息。
4.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监理合同中的内容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监理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8篇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与内容1. 监理范围:乙方负责甲方建设工程的全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监理总体规划和实施细则,参与施工图纸会审等。
(2)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检查工程量及工程变更等。
(3)竣工阶段:组织工程验收,审核竣工图纸及竣工文件等。
(4)缺陷责任期:负责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监督。
三、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工作量,经双方商定,监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监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节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供乙方进行监理工作。
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理意见,对重大决策应通知乙方参加。
4. 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监理费用。
2. 乙方应按时派驻现场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监理任务。
4. 乙方应对其出具的监理意见负责。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精选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现将_____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含_____车库_____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部分外运土石方、内转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期:(一)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条:工程价款: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如下:独立基础: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页岩_____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砂岩_____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
人工挖孔桩:土方_____元/立方米,页岩_____元/立方米,板石(需要水钻施工)_____元/立方米,土方中孤石按实际方量_____元/立方米。
安全帽等)、夜间施工加班费、加餐费、场内材料转运费及清除垃圾转运费。
同时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1)人工开挖场内土方及建筑垃圾。
(2)人工开凿场内石方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等用人工装斗配合塔机吊装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场内排水工作。
(5)施工用脚手架的搭拆。
(6)完成该单项工序所需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压机、锹、撮箕、抽水泵、钯钩等)。
(7)完成该分项工序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费用。
(8)__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单项工序应做的工作。
2、零星签证计时工60.00元/工日。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1. 引言2. 合同签署双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由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签署。
建设单位应是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应是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工作经验的机构。
3. 合同内容3.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部分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监理机构名称等基本信息。
3.2 合同目的和范围合同目的和范围部分应明确工程监理的目的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约定的其他任务等。
3.3 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内容和标准部分应详细列明监理机构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和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监督、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合同执行监督等。
3.4 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需要履行的服务期限和工作时间要求。
3.5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报酬支付的阶段性分期,以及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6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和解除部分应明确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3.7 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部分应明确监理机构对于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的归属及保密要求。
3.8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部分应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和争议解决的途径。
3.9 其他条款其他条款部分可以根据具体需要添加其他相关条款。
4. 合同生效和解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5. 结论。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8篇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8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乙方(监理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具体日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具体名称]工程地点:[具体地点]工程规模:[具体规模](详见附件)。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1. 乙方负责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监理等。
2. 乙方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任务、职责和期限等。
3. 乙方应参与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招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 乙方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变更、索赔处理及工程款支付等工作。
7. 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期限与方式1. 本合同的监理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 乙方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履行监理职责。
如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 乙方应采用现场巡视、检查、会议、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理工作。
四、费用与支付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
具体金额、支付方式等详见附件《监理费用支付表》。
2. 乙方在完成重大监理事项后,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或成果资料,甲方根据验收合格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超过半年以上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补偿费用。
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五、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格的监理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监理费用,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支持乙方的监理工作。
4.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护,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建设监理合同范本5篇

建设监理合同范本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乙方(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具体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地点]工程规模:[具体规模描述](含各单项工程规模)总投资额:[具体投资额](人民币)。
监理范围: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监理等。
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理和合同管理等业务。
双方共同协作做好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监理依据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以及施工图纸和规范。
甲方所签署的本工程的相关施工合同条款文件。
甲方的具体要求文件。
其他相关资料及规定。
所有甲方文件、技术标准均为监理有效依据之一,如果各方另有补充条款则视为本合同附件加以执行。
凡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准确等原因造成无法监理或延误工期等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乙方依据甲方委托,对本工程实施建设监理,负责下列工作内容:质量控制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各项申报和现场质量情况;进度控制工作,要求编制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现场协调管理工作等。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委托事项开展工作。
在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及重要信息。
乙方应按下列职责开展监理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检查和督促各承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协调处理交叉作业配合问题;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核定意见等。
202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202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范围1. 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工程项目。
2. 本合同不适用于非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内的项目。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权利和义务1. 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地址:(地址)2. 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地址:(地址)3. 甲方的主要职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 乙方的主要职责:对甲方的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五条问题发生时的赔偿方式和免责条件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或质量无法保证,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4. 如因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而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3篇)

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工程地点:_____工程规模:_____总投资:_____监理范围:_____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帐号:_____ 帐号:_____邮编: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 电话: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 签于:_____2024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范本(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传真:组织机构代码:乙方:(监理方)地址:电话:传真:组织机构代码:鉴于甲方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并希望乙方承担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项目1. 项目名称:2. 工程地点:3.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第二条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监督并指导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2)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4)审核工程施工方案、计划和组织设计;(5)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质量验收;(6)协助甲方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7)提供工程建设监理报告,按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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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2700-5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标准条件(完整版)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范本标准条件(完整版)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