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范本
仲裁裁决书范文

仲裁裁决书范文甲方:XXX公司乙方:YYY公司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仲裁庭审理,裁决如下:一、争议事实甲方认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项目,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乙方则表示,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拖延支付款项、变更合同内容等行为,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和成本增加。
二、争议焦点1. 合同履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2. 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仲裁裁决1. 关于合同履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的认定经审理,仲裁庭认为,甲方未能及时支付款项、变更合同内容等行为构成了违约行为。
而乙方在工程项目中存在时间和质量问题,也构成了违约行为。
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关于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认定根据合同约定和双方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仲裁庭认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及延误工期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损失赔偿及延误工期赔偿。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赔偿清单》。
四、裁决结果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及延误工期赔偿共计XXX万元;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损失赔偿及延误工期赔偿共计XXX万元。
五、裁决的法律效力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当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裁决结果。
逾期不履行的,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裁决。
仲裁员: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仲裁裁决书范文,甲乙双方应当遵守仲裁裁决,共同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
仲裁裁决书模板

仲裁裁决书模板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争议案件作出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文件。
在一些仲裁案件中,裁决书的格式和内容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来进行书写,以确保裁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下面是一个仲裁裁决书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仲裁裁决书。
裁决书编号,【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仲裁庭成员,【仲裁庭成员名称】。
仲裁案件,【案件名称】。
仲裁裁决书。
一、案件概况。
甲、乙双方因【争议原因】一案,于【仲裁立案日期】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依据《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审理,现作出如下裁决:二、事实和争议焦点。
经审理,仲裁庭认定以下事实和争议焦点:1.【事实1】。
2.【事实2】。
3.【争议焦点1】。
4.【争议焦点2】。
三、仲裁庭意见。
根据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仲裁庭作出如下意见:1.【意见1】。
2.【意见2】。
3.【意见3】。
四、裁决。
仲裁庭裁决如下:1.【裁决1】。
2.【裁决2】。
3.【裁决3】。
五、裁决的效力。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裁决,履行裁决义务。
六、裁决的执行。
甲、乙双方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具体执行期限】内履行裁决义务。
如一方不履行裁决义务,对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七、裁决的费用。
【对费用的裁决,如需要】。
八、裁决的期限。
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期满不得上诉。
仲裁庭成员签名,【成员签名】。
日期,【日期】。
以上为本案仲裁裁决书。
仲裁庭成员签名,【成员签名】。
日期,【日期】。
本裁决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委员会名称】。
日期,【日期】。
以上就是一份仲裁裁决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裁决书的内容和格式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有所调整,但总体结构和要素应当包括在内。
希望各位当事人和仲裁人员在起草裁决书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裁决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采购合同争议仲裁协议书范本

采购合同争议仲裁协议书一、协议双方信息甲方(采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货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二、总则鉴于甲乙双方已就采购事项签订了相关采购合同,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的解决方式,特订立本仲裁协议书。
三、争议的提交与管辖3.1 在履行本协议以及相关购销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纠纷和争论均应按照该仲裁协议进行解决。
3.2 若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上述纠纷或争议时,任一方均可将该等纠纷提交至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规则在__(填写城市名称)___市进行仲裁。
四、仲裁程序及费用4.1 本协议的仲裁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除非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仲裁结果将是最终裁决并且对当事人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2 所有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或由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裁定支付比例。
五、保密条款5.1 除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外,双方应对因签署和执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
六、其他约定6.1 本仲裁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执行完毕所有有关本次交易的义务后终止。
6.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导致本仲裁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6.3 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仲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书范文

仲裁裁决书范文仲裁裁决书。
裁决书编号,XXXXXX。
裁决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申请仲裁事项,合同纠纷。
一、仲裁庭的组成。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本案的仲裁庭由主审仲裁员一名和两名副审仲裁员组成。
主审仲裁员为XXX,副审仲裁员为XXX和XXX。
仲裁庭秘书为XXX。
二、案情经过。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XXX合同》,约定了双方在XXX项目中的合作事宜。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XXX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了本案的仲裁申请。
甲方主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XXX的义务,且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XXX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乙方则反驳称是甲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XXX的行为,导致了双方的矛盾和争议。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材料,仲裁庭也进行了充分的审理和调查,最终作出了如下裁决。
三、仲裁裁决。
1. 关于甲方的主张。
仲裁庭认为,甲方在本案中所提出的XXX问题属实,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XXX的义务,且此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
因此,仲裁庭裁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XXX的违约金,金额为XXX元。
2. 关于乙方的反诉。
乙方在本案中提出了XXX的反诉,然而经仲裁庭审理和调查,发现乙方的反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仲裁庭裁决驳回乙方的反诉请求。
四、裁决结果。
根据上述裁决,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X元;2. 驳回乙方的反诉请求。
五、裁决的效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当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裁决,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六、裁决书送达方式。
本裁决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仲裁庭主审仲裁员,XXX。
仲裁庭副审仲裁员,XXX、XXX。
仲裁庭秘书,XXX。
仲裁机构(盖章),XXX仲裁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本次仲裁裁决书的全部内容,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遵守裁决书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商业信誉。
购销合同仲裁裁决书范本最新版

购销合同仲裁裁决书范本最新版仲裁裁决书甲方:(出卖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双方达成以下仲裁裁决:一、双方基本信息和身份权利1.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出卖方],拥有从事[出售商品]的合法资质。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购买方],拥有从事[购买商品]的合法资质。
1.2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引用的全部文件、协议、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的管辖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内容2.1 货物的描述2.1.1 [商品名称]2.1.2 [商品数量]2.1.3 [商品规格]2.1.4 [商品单价]2.1.5 总价[总价]2.2 交货期限2.2.1 甲方应在[交货时间] 将货物交付乙方。
2.3 结算方式2.3.1 乙方应在[结算时间] 完成对甲方的付款。
2.3.2 结算方式为[结算方式]。
2.4 违约责任2.4.1 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交货物的逾期滞纳金。
2.4.2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付货款的逾期滞纳金。
2.5 争议解决2.5.1 对于由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1 本仲裁裁决书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应予以执行。
3.2 本仲裁裁决书不得与任何涉案方之间的和解或另行达成的协议相抵触,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解或协议除外。
裁决: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有任何争议,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费用按照下列方式由[甲/乙] 方支付:[仲裁费支付方式]。
仲裁员:[仲裁员名称]仲裁申请日期:[仲裁日期]仲裁地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背书: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仲裁裁决书。
2024年版仲裁裁决书标准模板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仲裁裁决书标准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各方1.2 合同标的1.3 仲裁机构1.4 仲裁费用1.5 仲裁裁决2.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2.1 合同构成2.2 合同生效条件2.3 合同的生效时间3. 仲裁条款3.1 仲裁协议3.2 仲裁请求3.3 仲裁答辩3.4 仲裁庭组成3.5 仲裁程序4. 仲裁裁决的作出与执行4.1 裁决作出4.2 裁决书内容4.3 裁决书的送达4.4 裁决书的执行5. 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5.1 裁决撤销条件5.2 裁决不予执行条件5.3 裁决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申请及处理6. 仲裁保密6.1 保密义务6.2 保密期限6.3 保密例外7. 仲裁费用7.1 仲裁费用的计算7.2 仲裁费用的支付7.3 仲裁费用的退还8. 仲裁时效8.1 仲裁时效的计算8.2 仲裁时效的中断8.3 仲裁时效的延长9.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9.1 合同解除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程序10. 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10.3 违约责任的免除11. 争议解决方式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诉讼解决12. 适用法律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法律冲突的解决13. 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2 合同的转让13.3 合同的继承13.4 合同的解除14. 合同的签署与保存14.1 合同签署14.2 合同的盖章14.3 合同的保存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各方甲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乙方:(全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1.2 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具体描述合同标的)。
购销合同仲裁裁决书范本最新

购销合同仲裁裁决书范本最新仲裁裁决书甲方:(买方名称) 乙方:(卖方名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购销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经双方履行部分条款后,因部分事宜发生争议,依据本合同的仲裁条款,经朱某某仲裁员独立、公正地审理和仲裁,作出如下裁决:一、纠纷的起因及争议点1、纠纷的起因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甲方支付了货款,且期限已履行。
但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期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向其支付的货款未得到及时实现,造成双方争议。
2、争议点甲乙双方对交货期有不同理解,因此涉及交货期的具体时间,双方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等方面争执不下。
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名称:(买方名称)地址:(买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名称:(卖方名称)地址:(卖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三、仲裁庭组成及仲裁裁决方式1、仲裁庭组成主审仲裁员:朱某某助理仲裁员:李某某书记员:陈某某2、仲裁裁决方式本案适用面对面审理方式,甲乙双方到场参加。
四、仲裁裁决根据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该合同规定了交货期、货款支付方式等。
经仲裁员审理认为,甲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但乙方未能保证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履行义务,侵犯了甲方的权益。
因此,裁决如下:1、乙方应当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并在收货单上注明合同号、交货时间等相关信息。
2、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照货物总价的10%计算,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负担本次仲裁费用。
五、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本裁决书自甲乙双方收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甲乙双方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的判决后才能终止。
2024年钢材购销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

钢材购销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案号:(2021)京仲裁字第XXXX号裁决结果1.被申请仲裁人(以下简称“甲方”)应向申请仲裁人(以下简称“乙方”)支付货款人民币XXXX元;2.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3.甲方应负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
裁决理由一、案件基本事实本案的基本事实如下:甲方是一家钢材生产商,乙方是一家钢材贸易公司。
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XXXX吨Q345B型钢材,单价为XXXX元/吨,货款应在货物交付前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在2020年X月X日将钢材运到了乙方公司,并向乙方公司开出了XXXX元的发票。
然而,乙方并未如约支付货款,甚至拒绝接受货物,并以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要求退货。
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并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
二、审理过程本案在仲裁委的仲裁庭主持下进行了审理。
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庭依据《仲裁规则》和《中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认为乙方已经放弃了提供答辩书和证据的权利,仲裁庭将以甲方提供的证据为依据进行裁决。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1.乙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2.甲方是否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仲裁庭认定1.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了符合合同规定的钢材,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乙方声称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但仲裁庭认为甲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了钢材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故乙方的主张不予支持。
2.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考虑到乙方未能如约支付货款,仲裁庭认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裁决结果和理由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1.被申请仲裁人(即甲方)应向申请仲裁人(即乙方)支付货款人民币XXXX元;2.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3.甲方应负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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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澳门XX与被申请人XX制药厂于1996年1月22日签订的代理采购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的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根据申请人于1998 年8 月11 日提交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书,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履行上述协议及买卖合同产生的本争议仲裁案。
本案仲裁程序适用1998年 5 月10 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
1998年9 月17 日,仲裁委员会分别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及其所附仲裁文件。
1998年10 月29 日,被申请人对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1999 年1 月8 日,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第4 条的规定作出(99)贸仲字第0141 号管辖权决定,认定仲裁委员会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1999 年3 月1 日,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与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代被申请人指定的仲裁员和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本案。
1999 年4 月16 日,仲裁庭在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委派仲裁代理人出庭。
双方分别向仲裁庭述了案情,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并相互进行了辩论。
双方于庭审后分别向仲裁庭提交了补充意见及证据材料。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仲裁庭经合议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作出本案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及裁决结果分述如下:一、案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6年 1 月22 日签订“代理采购协议”,约定由申请人按照XX医药企业和被申请人签订的“进口原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总代理协议书”,代被申请人采购医药原材料。
该“代理采购协议”规定,被申请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购货的名称、价格、品质、包装、供应厂商、装运、保修等合同全部容” ,申请人按被申请人提出的容实施采购。
若被申请人已先行收妥货物,应同时出具收货收据,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付款后90 天将全部货款归还申请人,被申请人保证申请人付款后90天收到被申请人全部电汇款项。
“代理采购协议”执行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每一批所采购货物又分别签订买卖合同。
据申请人在其“仲裁申请书”里的述,在1996年8月份之前,双方所签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良好,被申请人一直按申请人开出发票的金额支付款项。
但是从1996年8月27日以后,开始出现被申请人拖欠货款及代理费的违约行为。
截止到申请仲裁时,合同号为HY960801 HY960802 HY960803 HY960804的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申请人均已签署了货物收据,申请人也为被申请人开出了全额发票,但被申请人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及相应的代理费用等有关款项。
申请人曾多次致函被申请人,要求其支付所欠款项及利息,但自1997 年 1 月被申请人付过最后一笔款后,一直未就还款事宜作出答复。
据此,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如下: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所欠货款1117058.06 美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截止到1998年8 月10日欠款利息235185.58 美元(此后增加的利息按年利率10%计算);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作出如下答辩:1.1996年1月2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代理采购协议”是双方虚构的,随后签订的一系列买卖合同以及所有发票、货物收据等文件均系双方伪造的,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进行非法融资,谋取非法收入。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均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一系列协议、合同以及货物发票、货物收据均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公司原经办人事先串通好,刻意伪造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谋取非法利益。
实质上就是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融取流动资金,而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索取6%的高额利息。
1996年1月1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XX国际控股在共同签订“股东契约”,组建xx医药企业(以下简称XX企业)。
1996年1月20日,XX企业与被申请人签订“进口原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总代理协议书”。
1996年1月22日,XX企业委托申请人为被申请人采购原材料,并规定申请人按交易额的1. 3%向XX企业交管理费(实际上是利益分配)。
1996 年1 月22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代理采购协议”,该协议明确代理费为6%,实际就是申请人获取高额利息。
上述协议签订后,并没有进行过任何代理采购活动,而是申请人、XX企业与被申请人开始了一系列的融资活动。
据XX企业总经理XX的描述,具体的操作是这样的:“由海药(即被申请人,下同,编者注)自己组织货源并实际收取。
因无款支付,即通知北企(即XX企业,下同,编者注)协助融资代付,以合同纸写好货名、数量、单价、总金额并委托付款。
北企按海药提出的合同要求,即通知可以开信用证的京澳公司,京澳公司即和北企签订买卖合同,在海药的价格上增加1. 3%,并以此价格将信用证付给北企。
北企将此信用证额度全部套现,再按海药委托书的指示,付款给指定的供应商。
京澳公司在签订上述买卖合同的同时,也和海药签署买卖合同,将此药‘卖'给海药,货名、数量等条款相同,惟价格提高6%,按合约要求在90天后,海药将货款委托北企付予京澳。
因此,海药有收货人库、检验等手续,说明收到了货物。
而京澳公司从未向北企买到货,也没有将货送到海药,两者之间没有货物流通。
”上述引文中的“海药”即被申请人;“北企”即XX企业;“京澳”与“京澳公司”即申请人。
以上证据说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虚构“代理采购协议” 和伪造买卖合同及相关的发票、货物收据,伙同XX企业,违反中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严禁非法融资的有关规定,规避法律,谋取非法利益的事实。
因此,“代理采购协议”和相关的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7年1 月14日至15日在核对1 996年双方往来账(融资的所有账目)后,签署对账纪要,确认被申请人欠申请人769208. 06 美元。
1997年 1 月27日被申请人还款400000美元。
被申请人与1997年11 月 6 日向申请人出具一份承诺书,确认“我公司欠贵公司购货款369208. 06 美元”,并承诺“欠款利息待双方核实后1998年2月底解决” 。
此外,还应扣除应由申请人付给XX企业的1. 3%手续费82569. 55美元,所以,被申请人实际欠款金额是286638. 51 美元。
被申请人要求仲裁庭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但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妥善处理286638.51 美元的欠款问题。
因被申请人的答辩,双方在庭审时和庭审后提交的补充述里,就以下两个问题展开了辩论:(一)关于“代理采购协议”是否有效被申请人坚持“代理采购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是“非法融资”。
申请人则认为“代理采购协议”的有效性是不容否认的,因为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申请人说,被申请人所声称的“从1995年10 月至1996年10 月从未收到过京澳公司的任何货物”,这并不奇怪,因为申请人不是供货商。
在“代理采购协议”项下,申请人代被申请人采购共35项交易,包括:供应商嘉达公司8 项,百运公司1 项,日本互惠交易1 项,日本明成二项,北联24项。
在上述35 项交易中,交易可分为两类:(1)“海药”提出购货要求,申请人直接去购货;(2)“海药”已经组织到货源并已检验合格入库。
两种形式无论是哪种,均是“代理采购协议”项下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被申请人都收到了货物,其中并无虚构、伪造可言。
因此,申请人认为:“代理采购协议”不但有效,而且双方当事人一直在信守并执行;“代理采购协议”项下的法律关系是国际贸易中的惯常做法,不是非法融资。
(二)被申请人欠申请人的款项的确切数额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的欠款金额是1117053.92美元;被申请人则认为只有245092.22 美元。
双方的差距由以下3 笔款项构成:1 •被宋X拐走的747850美元。
被申请人称,这笔款项之被拐走是北联医药公司造成的,应由北联医药公司负责,不应由被申请人负责,理由是:( 1 )这笔款来源于海药公司从京澳公司的融资;(2)由于XX、宋X的运作使这笔款未能直接付给京澳而进了宋X私人公司账户,以致被宋拐走;(3)京澳、北联、海药三方主要领导人曾一致认为,应向宋X追回被其私吞的款项;(4)海药方从未收到过这笔款。
申请人认为,钱被拐走之事发生于被申请人返还欠款的过程中,而申请人未收到款,因此钱被拐走,并不能改变被申请人欠款的事实,在代理采购关系项下,被申请人仍需履行其付款义务。
2.上述747850美元的6%手续费,即44871 美元,被申请人认为不应由其承担、支付。
3•其余79244. 84美元,被申请人认为不应作为海药的欠款,而应由XX 企业退还给申请人,因为给申请人的6%手续费已经包括了XX企业的1. 3%。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欠款总金额为1117053. 92 美元。
二、仲裁庭意见(一)关于本案“代理采购协议”及相关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双方的述与提交的材料,仲裁庭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6年 1 月22 日签订的代理进口协议,为双方有权签订人有效签署,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协商一致的结果,且双方已部分实际履行。
被申请人确实从境外进口了制药所需的原材料,货物均已由被申请人收到并接受,申请人已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出信用证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而被申请人亦已按照协议的约定部分履行了向申请人的还款义务。
代理进口协议中约定的申请人代被申请人付款后90 天,由被申请人将全部货款和代理费用归还申请人的安排,是国际贸易中的惯常做法,且实质上为被申请人提供了周转资金。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0 天以的贸易融资,并不构成非法融资。
据此,仲裁庭认定本案的代理进口协议及相关的买卖合同有效。
(二)关于被申请人欠申请人的款项金额问题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归还欠款,被申请人也承认确有欠款,应该归还,并表示愿意同申请人协商解决。
但是双方在应归还的金额上归还,并表示愿意同申请人协商解决。
但是双方在应归还的金额上分歧极大,仲裁庭经调查、分析,意见如下:1.关于被宋X拐走的747850美元。
据被申请人的述,被宋X拐走款项的事发生在XX企业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被申请人的欠款时。
“代理采购协议”上对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归还欠款的支付渠道,没有规定必须由被申请人直接电汇。
因此,被申请人有选择由自己直接电汇支付还是委托或经由第三人支付的自由和选择哪个第三人的自由。
从被申请人提交的“京澳公司与海药对账纪要” 上可以看到,在1996年被申请人归还的欠款金额889302. 38 美元中,有48. 63%是通过嘉达公司支付的,有27. 79%是通过XX企业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