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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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处的电能计量点应采用全国 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箱),低压计量柜应紧 靠进线处,高压计量柜则可设置在主受电柜后面。 居民用户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符合要 求的计量箱。
二、电能表
• 电能表应安装在电能计量柜(屏)上,每一回 路的有功和无功电能表应垂直排列或水平排列, 无功电能表应在有功电能表下方或右方,电能 表下端应加有回路名称的标签,二只三相电能 表相距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0mm,单相电能表相 距的最小距离为30mm,电能表与屏边的最小距 离应大于40mm。
一、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Ⅳ类电能计量装置 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
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 置。 5.Ⅴ类电能计量装置 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二、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
(1)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 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 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 能表或3只感应式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发电企业电测计量室的电能计量技术管理 职责
(1)执行国家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规 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企业电 能计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使用、维护和管理本企业的电 能计量标准。
二、发电企业
(3)开展本企业除贸易结算以外的其他电能计 量装置的检定、修理、安装和维护等工作。
(4)配合电网经营企业做好本企业贸易结算用 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 (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以供电营业区划分范围,以供电企业、发电 企业管理为基础,分类、分工、监督、配合,统一归口管理为 原则。
第一节 技术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第三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 第四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要求 第五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 第六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维护 第七节 计量检定与修理 第八节 电能计量信息管理 第九节 电能计量印证管理 第十节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实现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达到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量管理的基本任务: 统一公司计量单位制,组织量值传递,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为我公司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三条计量管理体系(一)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计量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管理体系。

(二)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由质量技术部负责,下设计量办公室,包括计量监督和计量检测工作,具体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计量法、计量管理制度,组织计量定级和升级的认证工作。

(三)分公司、及项目部设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计量管理和检测工作。

第四条计量标准、量值传递(一)根据生产施工、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长度、力学、光学、热工等各项标准,经市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建标,各项检测标准均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

(二)公司计量办公室根据计量器具类型、种类和精度等级设置量值传递系统,组织监督公司所有计量器具按时检定。

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制度第一条按照计量法规定,我公司对标准计量器具及工作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管理。

并对公司在用计量器具实行A BC 分类管理,对A类和B类计量器具重点管理。

第二条ABC 分类原则:A 类:公司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建筑施工控制要求准确度高,使用频繁和用于安全防护的列为强检的计量器具。

B 类:使用较频繁,但对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性要求较 A 类稍低,并且仪器本身稳定性较好或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

C 类:精确度要求不高,或计量器具性能稳定,可靠性高而使用又不频繁,量值不易改变的计量器具;低值易耗寿命短的计量器具;企业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计量器具等。

第三条计量器具A BC 分类根据分类原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分类如下:A 类:全站仪、半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探伤仪、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压(拉)力试验机、电子配料机、回弹仪、用于检测工程关键技术参数的监测器具等;B 类:台(案)秤、5m 以上钢卷尺、游标卡尺、天平、试验机、电子秤、路面强度仪主机、试验室环境试验控制设备、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万用表、钳表;C 类:5m 及5m 以下钢卷尺、靠尺、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非标准计量器具以及未列入A、B 类的所有计量器具。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2024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2024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一)引言概述: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实施和监督计量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规定了计量的基本原则、计量制度的组织与管理、计量技术、计量器具的使用与检定等方面内容,旨在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国家计量秩序。

本文将围绕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展开讨论,分为五个大点,分别是计量的基本原则、计量制度的组织与管理、计量技术、计量器具的使用与检定以及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正文内容:1. 计量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计量活动应依法进行并保证计量结果的公平公正。

- 一次准确原则:计量结果应具备一次准确性,确保计量结果可信。

- 国际接轨原则:我国计量活动应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比对和标定。

2. 计量制度的组织与管理- 计量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机构,加强对计量活动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 计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计量标准体系,确保计量单位和规范的统一性。

- 计量法制建设:加强计量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计量活动的依法进行。

3. 计量技术- 计量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加强计量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对计量工作的支撑作用。

- 计量技术手段的应用:推广应用先进的计量技术手段,提高计量活动的效率和准确性。

- 计量人才培养:加强计量人才培养,提高计量技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4. 计量器具的使用与检定- 计量器具的选用与使用:规范计量器具的选用和使用,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 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建立健全的计量器具检定制度,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计量器具的维修与维护:加强计量器具的维修与维护工作,延长器具的使用寿命。

5. 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法规的执行机构:明确计量法规的执行机构,划定各级计量监督管理职责。

- 法规的执行与监督:加强对计量法规的执行与监督,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 违法行为的处理:规范对违法计量行为的处罚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于保障计量活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国家计量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目录计量管理办法 (1)《计量管理办法》概述 (2)引言 (2)目的和背景 (2)法律依据 (4)计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5)公正性原则 (5)准确性原则 (6)可追溯性原则 (7)计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8)计量单位制度 (8)计量器具管理 (9)计量标准与检定 (10)计量检验与认证 (11)计量数据处理与报告 (12)计量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13)政府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13)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4)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15)计量管理的监督与执法 (16)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16)执法程序与措施 (17)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惩戒 (18)计量管理的发展与创新 (20)国际合作与交流 (20)技术创新与应用 (20)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修订 (21)总结与展望 (22)成果与问题 (22)未来发展方向 (24)结束语 (25)《计量管理办法》概述引言计量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以及决策等方方面面。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于计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本文旨在探讨计量管理的重要性、原则和方法,以及如何有效地实施计量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计量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计量管理是企业实现质量控制的基础。

通过对产品和过程进行准确的计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的需求。

其次,计量管理是企业实现成本控制的关键。

通过对资源的准确计量和分析,可以找出成本的来源和浪费,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优化和节约。

此外,计量管理还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数据的准确计量和分析,可以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决策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实施计量管理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准确性原则是计量管理的核心。

只有准确的数据才能支持有效的决策和控制。

其次,一致性原则是计量管理的基础。

在不同的环节和时间内,计量方法和标准应保持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管理制度

企业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企业的可连续发展,订立本《企业计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从事生产、测试、检验和仪器仪表使用等工作人员,并包含对仪器设备的选型、采购、校准和维护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计量管理应遵从科学、规范、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计量体系,并不绝改进。

第二章计量体系建设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计量体系,包含计量标准、计量管理、计量设备和计量人员四个方面。

第五条计量标准:企业应订立适应生产特点和行业规范的计量标准,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六条计量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计量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计量设备:企业应依据产品特点和生产需求,合理选型仪器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定期维护、校准。

计量人员:企业应配备合格的计量人员,并供应必需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计量工作的专业化和高质量。

第三章计量管理流程第九条企业计量管理应包含计量计划、计量采购、计量校准和计量维护等环节,确保计量工作的全过程可控。

第十条计量计划:企业应依据产品特点和生产需求,订立年度计量计划,并明确计划执行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计量采购:企业在选购计量设备时,应依据实际需要和性价比原则,选择具有合法合规认证的供应商和产品。

第十二条计量校准:企业应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计量维护:企业应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包含清洁、校准和保养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计量记录系统,记录计量设备的采购、校准、维护和修理和报废等情况,以备核查和追溯需要。

第四章计量管理责任第十五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依据本制度的要求,订立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和指标,并对其实施效果负总责。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计量主要法律法规1:计量法律法规的概述1.1 《计量法》1.2 《国际计量法》1.3 《计量法实施细则》1.4 《计量技术规定》2:计量法律法规的体系2.1 计量单位制度2.1.1《国际单位制》2.1.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法》 2.2 计量标准与计量检定2.2.1《计量标准法》2.2.2《计量标准实施细则》2.3 计量器具管理2.3.1《计量器具管理条例》2.3.2《计量器具管理办法》2.4 计量认证与计量检验2.4.1《计量认证法》2.4.2《计量认证实施办法》2.5 计量监督与计量监测2.5.1《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5.2《计量监督无线电干扰防治办法》3:计量法规涉及的领域3.1 工业生产领域3.1.1《工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3.1.2《工业计量器具检定规程》3.2 贸易领域3.2.1《商品计量法》3.2.2《商品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办法》 3.3 医疗卫生领域3.3.1《医疗机构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3.3.2《医疗计量技术规定》3.4 交通运输领域3.4.1《公路计量器具检定规程》3.4.2《船舶计量技术规定》4: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计量法》全文附件2:《国际计量法》全文附件3:《计量法实施细则》全文附件4:《计量技术规定》全文5: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计量单位制度- 国际单位制: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体系,由国际计量大会制定和发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量单位制度。

5.2 计量标准与计量检定- 计量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计量标准的制定、应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 计量标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针对计量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

5.3 计量器具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了计量器具的管理、使用和检定等方面的要求。

- 计量器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具体计量器具管理的办法。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科法规〔2020〕6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科法规〔2020〕60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科法规〔2020〕60号局属各单位:现将《铁路计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0年12月21日铁路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计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铁路计量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计量器具管理,铁路专用计量器具(以下简称“铁专量具”)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程规范”)制修订、铁专量具计量比对(以下简称“计量比对”)等计量活动的实施。

第三条铁路用计量器具包括铁专量具和通用计量器具。

第四条列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制定铁路计量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修订并发布铁路部门计量规程规范,组织制修订、审核铁路国家计量规程规范,组织计量比对和监督检查工作,管理铁路计量技术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铁道评审组,配合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铁路行业国家专业计量站、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等的计量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承担。

第六条国家铁路局委托铁路计量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归口单位”)负责铁路专用计量技术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铁专量具计量规程规范的技术审核、计量比对技术工作、铁路专用计量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归口工作的承担单位应保证铁路专用计量技术归口工作所需的人员、办公条件等必要的支持,建立并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地开展铁路专用计量技术归口相关工作。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现场的计量活动,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人员。

3. 工程现场计量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计量活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二、组织管理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2. 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计量管理工作。

3. 定期对计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计量设备管理1. 所有计量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计量检定合格,并贴有明显的检定标识。

2. 建立计量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情况。

3.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精度和稳定性。

四、计量过程管理1. 制定详细的计量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控制点。

2. 在进行重要计量活动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

3. 计量数据应由两人以上独立完成,并进行交叉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计量数据应当真实、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或伪造。

2. 建立完整的计量数据档案,包括原始记录、计算书和报告等。

3. 对于关键数据,应采取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相结合的方式,以防数据丢失。

六、监督检查与改进1. 定期对工程现场的计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 鼓励员工提出计量管理的改进建议,不断优化计量管理流程。

3. 对于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制度的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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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计量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计量管理,保证公司 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 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 国函 [1986]59 号文批准的《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 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1 71 号《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 制定的。 第三条 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 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公司计量管理体 系。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宇光能源热电分公司。

第二章 计量机构及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设计 量管理专责工程师,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 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 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生产技术部部统一管理全厂计量工作, 并 建立公司、分场、班组三级计量工作体系。 第六条 公司设立计量标准检定机构, 电气分场设立检定室, 负责量值传递工作。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电气分场、等有关专业班 组负责分管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 维护、 保养工作并执行 有关规定。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计量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及计量专责工程师职 责 ( 一 )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 法规、 政策和公司 的计量管理规定。 ( 二 ) 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制定具体的计量管理实施 细则, 编制公司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 保证使用 中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 ( 三 ) 根据有关规定, 负责审定公司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 增设和拆除。参与技措、基建中计量设计方案的审查, 完善计量 标准器具的使用条件, 督促解决在计量器具运行中影响正确计量 的有关问题。 ( 四 ) 推广计量方面的新技术, 收集、 汇总、分析和处理在用 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使其不断提高,以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 五 ) 组织公司计量人员参加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地方质量 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 ( 六 ) 组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及与计量有关的违章、 事故分析 工作。 第九条 、生产技术部、燃料分场、物资部、及电气分场、汽 机分场、锅炉分场职责 ( 一 )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计量法令、 法规制度和 有关专业的检定(检验)规程。 ( 二 ) 组织、监督班组认真执行上级计量管理机构制定的规 章、制度,组织班组开展与计量有关的违章、事故分析工作。 ( 三 ) 认真做好定期检验, 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 做到不漏检、 不误检。 ( 四 ) 建立本公司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标准器具的技术说明 书、检定规程、检定证书或合格证、使用方法或操作规程、检修 检验记录等。 ( 五 ) 建立分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封存、 送检、 报废等 手续及时到上级计量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做到帐、 卡、物相 符。 ( 六 ) 对本公司计量标准要按时搞好自查自检,及时递交建标和复 查申请。 ( 七 ) 保证分场的标准室和计量试验室环境, 满足计量标准器 具及工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 试验室应布局合理、 整洁卫 生。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 第十条 检定班组职责 ( 一 )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计量法令、 法规制度和 有关专业的检定(检验)规程。 ( 二 ) 认真做好定期检验, 保证检验和检修质量, 做到不漏检、 不误检。 ( 三 ) 建立计量技术档案,包括标准器具的技术说明书、检定 规程、检定证书或合格证、 使用方法或操作规程、检修检验记录 ( 四 ) 建立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卡片,封存、送检、报废等手续 及时到上级计量办进行申请办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五)参加省电科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 计量测试水平。 (六)对计量标准要按时搞好自查自检,及时递交建标和复查申请。 ( 七 ) 保证标准室和计量试验室环境, 满足计量标准器具及工 作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 同时试验室应布局合理、 整洁卫生。 以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

第四章 计量器具的配备和量值传递 第十一条 电测、热工计量最高标准, 按原水利电力部颁 《电 测计量监督条例》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的标准配 置,并经上级计量办公室及检定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发电机出口电压、频率、供热压力、温 度)等计量器具配备率应大于 98%,能源计量器具、安全及工艺 质量管理计量器具、 工艺过程控制计量器具、 安全、 环保计量器 具、经营管理计量器具配备率等应满足上级监督部门的要求。 第十三条 增加或减少在用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点)由需 要单位提出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计量器具购置前, 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零购计划, 计划应包含设备名称、规格、精度、数量及其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生产技术部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五条 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计量部门颁发的《制造计 量器具许可证》,产品有 CMC标记。 第十六条 物资供应部负责采购、订货、托收托运、验收入 库并妥善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拒收。 第十七条 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顺序为最高标准器具,工作 标准器具、在用计量器具,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在用计量器具。

第五章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统一由生产技术部负 责。 第十九条 凡属强制检定的电测、热工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由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 第二十条 关于环保监测、能源、物料方面的计量器具由省 (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单位负 责。各使用单位要按规定要求定期送检 第二十一条 入出库检定 ( 一 ) 主要计量器具的入库验收, 应做入库检定, 由物资供应 部提出,由提报计划单位负责检定(或委托检定)。 (二)入库验收发现无产品合格证, 无CMC标记的应拒收,应 及时与厂家联系。 ( 三 ) 领用计量器具时, 使用单位应进行外观检查, 必要时进 行试验或检定,合格者领用, 并编制检定周期与登帐, 同时报设 备管理部入帐。不合格者,应给出检定证书(或试验报告),物 资供应部负责向厂家交涉退货。 ( 四) 上级直接拨入的计量仪器仪表, 由使用单位通知生产部 建立台帐。 第二十二条 周期检定 ( 一 ) 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按国家规程或水电部颁发的 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无国家检定规程、部颁规程时, 应执行省 电力科学研究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规程 。无省电力科学研 究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程,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 二 ) 具有计量器具的各单位依据台帐,每年 12 月 25 日编 制本单位下年度检定计划,报生产技术部。 ( 三 ) 生产技术部部汇总各单位检定计划, 编制全公司检定计 划,并于下年 1 月 10 日前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 四 ) 全公司的压力、 温度、 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按照检定规 程定期检定。 ( 五 ) 全公司的电测计量仪器仪表由电控分场按照检定计划 进行检定。 ( 六 ) 对不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或量值传递无法追溯国家基准 的计量仪器仪表,执行公司相关文件。 ( 七 ) 化学、环保、金属、高压、煤化验、衡器检验等装置的 检验由各单位申请并送检。 ( 八 ) 公司计量授权内的所有计量检测仪器设备要有明显的 统一格式的标志。标志分“合格”-绿色 ; “准用”-黄色 ; “停用”-红色 ; 标志的内容包括:仪器编号、检定结论、检定 日期、下次检定日期、检定单位等。 第二十三条 临时检定 ( 一 ) 出现下列情况 , 要对计量器具 ( 仪表 ) 作临时检定。 1、仪表在运行 (使用 )中发生故障 ,影响测量精度时 ; 2、主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异常 , 为分析其原因需要校 验有关仪表时; 3、运行人员 ( 或有关部室 ) 提出仪表不准 , 经检查认为有必 要检定时 ; 4、主设备作某些重大试验时 ; 5、使用单位提出要求时 ; 6、公司领导和计量管理人员经检查、 分析后 , 工作需要时。 7、对临时检定项目, 请有关单位提前申请。 遇有设备故障、 事故状态、领导和计量管理人员工作需要时,应及时安排。 第二十四条 抽查检定 ( 一 ) 抽查检定目的是考核计量器具检测合格率, 做为领导和 管理人员的一项监督性工作。 ( 二 ) 公司领导和计量管理人员有权抽检标准计量器具和在 用计量器具。 ( 三 ) 抽查检定工作一般以定期抽检为主,抽检方法可分为: 1 、随机抽检(抽签)。 2 、指定抽检 ( 指定 ) 。 抽检应做好记录 , 做为考核依据。 ( 四 ) 抽检工作一般由检定人员操作,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监 督,必要时抽检人员可予复查。 ( 五 ) 现场实际负荷校验和检查仪表现场对照。 ( 六 ) 抽检不作为定期周检。 第二十五条 强制检定 ( 一 )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企业最高标准计量器具和用于贸 易结算、安全防护、环保监测等工作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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