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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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浅谈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的 �以往政府相关部门对审核工作的介入多为指 导性的 � 强审制度的出台, 明确了对审核工作的监 管范畴和处罚措施,增强了相关部门对审核工作 的监管的可操作性,进而可更好地发挥政府相关 职能� 2.4 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市场 清洁生产审核市场能否规范化,其决定因素 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与否 �强审制度的 出台进一步明晰了清洁生产审核市场的各方利益 关系和职责分工,为清洁生产审核的最终市场化 铺平了道路 � 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措施保障 能否切实做好强审工作,保障措施的及时到 位至关重要 � 3 .1 政策法规保障 由于地域� 社会经济水平等方面的不同, 重点 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存在一定的地区差 别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 下,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 以规范本地区的强 �
� 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审核 从节能 � 降耗 � 减污� 增效 个方面更为全面评估 工作的最终绩效提出了相对明确和比以往更高的 和检验审核工作的绩效,从而保证审核工作过程 要求�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审核工作的难 度�此种情况下, 审核绩效的取得将更多依赖技术 的进步和审核方式方法的更新� 为此,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 审核中介机构与被 审核企业 方, 均应从各自实际出发, 为清洁生产 审核最终绩效的提升做出贡献 � 政府主管部门应 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的创新与推广的支持力度; 审核机构应在提高自身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不断丰 富完善审核方式方法;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的力 度, 为产业升级做技术积累 � 结论 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误区及其应对措施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所体现 以达标为最终目标, 重走末端治理老路 强审对象当中, 第一类重点企业是指超标� 超 总量的企业 (也称 " 双超 " 企业 ) �因此, 作为第一类 出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主题是规范当前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的利器, 相关主管部门 � 审核对象 � 审核 机构均应加以学习领会, 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 沿着正确的轨迹进行� 对于非重点企业审核工作的漠视 重点企业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应予以充分 的重视, 但并非审核工作的全部 � 对于非重点企业 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也应加强引导和鼓励 � 同 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其审核的内 容� 形式与验收等相关事宜, 从而真正使审核工作 在全社会范围内切实开展起来,促进清洁生产整 体水平的提高�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

原则:
• 以企业为主体 • 自愿审核与强制审核相结合 • 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 •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开展
清洁生产审核思路
废弃物在哪里产生 污染源清单
为什么会产生废弃物 原因分析
如何消除或削减这些废弃物 方案产生和实施
污染物产生的主要途径
工艺 原材料 能源 设备 控制 管理 员工
5. 啤 酒 合 格 率% (近三年)
(4)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也是清洁生产的目标之一。 与传统的环境标准不同,清洁生产标准中采用末端处理前的 污染物产生指标作为控制污染的指标,而不是采用末端治理 后污染物的排放指标。这类指标通常包括废水产生指标、废 气产生指标、固体废物产生指标。
生产过程
废弃物
循环/回用
产品
排放
1. 原辅材料和能源
• • • 原辅材料的纯度、毒性和难降解性 原辅材料的储存、发放、运输,投入方式和投入量 节能和使用二次能源、清洁能源
2. 技术工艺
• • • 技术工艺水平决定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废物产生的 种类和数量 连续生产能力差、生产稳定性差、工艺条件过严都可 能导致污染物的产生 结合技术改造预防污染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项目 1. 酒糟回收利用 率 一级 100%回收并加工 利用(加工成颗 粒饲料或复合颗 粒饲料等产品) 100%回收并加工 利用(生产饲料 添加剂、医药、 食品添加剂等产 品) 二级 三级 100%回收并利用 100%不排入下水 (直接作饲料等) 道或环境中
2. 废酵母回收利 用率
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项目 1.工艺 2.规模 10万t新建厂 一级 二级 罐体密闭发酵法 5万t新建厂 三级

2023年强制类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3年强制类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3年强制类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摘要:一、背景介绍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性三、2023 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四、企业如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五、违反清洁生产审核规定的后果六、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种系统性的环保措施,旨在通过审核企业的生产过程,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从而实现生产过程的清洁化、绿色化。

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要性清洁生产审核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清洁生产审核还有助于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环保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2023 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2023 年我国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次审核工作的对象是列入2021 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设备、工艺等方面,重点关注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环境问题。

四、企业如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企业需要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审核工作;其次,企业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详细分析,找出存在的环境问题;然后,企业需要制定清洁生产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最后,企业需要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实施和跟踪,确保方案的落实和效果。

五、违反清洁生产审核规定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规,企业如果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改正违反清洁生产审核规定的行为,将会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认真对待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按照规定完成审核任务。

清洁生产试题及答案

清洁生产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1.贯穿在清洁生产概念中的大体要素是污染预防。

2.清洁生产审核的大体思路是废物在哪里产生?、为何产生废物?、如何减少或消除废物?。

3.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方式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4.从清洁生产自身的特点看,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进程、创新进程。

5.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增进工作。

6.实施清洁生产表现了四个方面的原则:减量化原则、资源化原则、再利用原则、无害化原则。

7.清洁生产的特点包括:战略性、预防性、综合性、统一性、持续性。

8.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是实施清洁生产战略的核心。

9.一个生产和服务进程中,影响污染物产生的因素有八个部份,即:原辅材料和能源、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进程控制、管理、员工、产品、输出的废物。

10.一般来讲,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包括审核预备、预审核、审核、清洁生产方案的产生与挑选、清洁生产方案的肯定与实施、和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六个步骤。

通常将上面六个步骤与持续清洁生产合称为清洁生产审核的七个阶段。

11.废物产生原因分析能够从影响生产进程的八个方面进行,这八个方面指的是:原辅材料和能源的输入、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进程控制、产品、废弃物、管理、员工。

12.持续清洁生产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新的清洁生产计划。

一、清洁生产的核心是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增进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3、在进行方案挑选时可采用二种方式,一是用比较简单的方式进行初步挑选,二是采用权重总和计分排序法进行挑选和排序。

4、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包括:清洁的能源、清洁的生产进程、清洁的产品。

五、环境管理体系的主体标准是:ISO14001标准。

六、现场考察重点考察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水耗和(或)能耗大的环节和装备状况。

7、方案可行性分析的核心是环境评估。

八、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产生的最佳的可行方案是指该投资方案在技术上先进适用、在经济上合理有利、又能保护环境的最优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发布日期:2016-5-16执行日期:2016-7-1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我们对《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予以发布,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8月16日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5月16日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我们对《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予以发布,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8月16日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5月16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有关清洁生产审核的法规

有关清洁生产审核的法规
(第二十四条)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 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费用,允许列入企业 经营成本或者相关费用科目。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清洁生产 表彰奖励制度,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人员,给予一 定的奖励。
有关清洁生产审核的法 规
路漫漫其悠远
2024/2/8
有关清洁生产审核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年6月29日颁布 2003年1月1日施行)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2004年8月)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环保部 环发〔2005〕151号) [2005]
3. 产品和包装的设计应当考虑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 影响;优先选择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合理 包装。(第二十条)
4. 机电产品应在产品的主体结构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第二十一条)
5. 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 第二十二条)
路漫漫其悠远
11.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技 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名录。 ( 第十二条 )
12.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节能、节水和废物再生利用的环 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制定相应的标准。 ( 第十三条 )
13. 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和支持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 推广工作。 ( 第十四条 )
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不具备独立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 心、工程咨询单位等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30•【字号】鄂环发[2008]63号•【施行日期】2008.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鄂环发[2008]6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发改委(局):为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促进污染减排及保证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原国家环保总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及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等规定,在各地筛选基础上,现将我省“十一五”期内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市环保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书面通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组织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对审核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时限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被公布企业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我局将会同省发改委,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企业完成审核后,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08]43号)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抄报我局和省发改委。

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由省环保局进行验收。

对审核工作进展顺利、任务及时完成的,我局将会同省发改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05]282号)、《省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在项目申报、审批、污染治理资金、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创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不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地方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布名单,并在有关政策上也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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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Answer: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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