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
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新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海船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保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为“培训合格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培训合格证书、其他缔约国培训合格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员应当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所要求的有效培训合格证书.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和签发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合格证书考试和签发工作。
第二章培训合格证书第五条培训合格证书系指向海船船员签发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的适任证书以外的,表明符合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有关培训、适任或海上服务资历相关要求的证书。
第六条培训合格证书包括以下培训合格证:(一)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四)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五)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六)船上医护培训合格证;(七)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八)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九)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十)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一)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四)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五)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六)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十七)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八)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九)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二十)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培训合格证.第七条在海船上任职的船员,应当持有以下相应培训合格证:(一)所有船员均应当持有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二)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应当持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在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三)在配备快速救助艇的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及其他指定操纵快速救助艇的船员,应当持有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四)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子电气员及其他指定控制消防作业的船员,应当持有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在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应当持有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五)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及其他指定在船上提供急救的船员,应当持有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在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持有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六)在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大副及其他指定负责船上医护的船员,还应当持有船上医护培训合格证;(七)所有船员均应当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八)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及其他负有指定保安职责的船员,应当持有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九)在船舶上担任船舶保安员的船员,应当持有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十)在油船和化学品船上服务的所有船员,应当持有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一)在油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及其他对油船货物相关操作承担直接责任的船员,应当持有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二)在化学品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及其他对化学品船货物相关操作承担直接责任的船员,应当持有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三)在液化气船上服务的所有船员,应当持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十四)在液化气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及其他对液化气船货物相关操作承担直接责任的船员,应当持有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十五)在客船上服务的所有船员,应当持有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六)在中国籍大型船舶上服务的船长和大副,应当持有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合格证;(十七)在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应当持有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八)在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船上负责货物作业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可持有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十九)在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上负责货物作业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可持有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等级和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颁发船员适任证书,应当注明船员适任的航区(线)、船舶类别和等级、职务以及有效期限等事项。
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
【释义】本条是关于船员适任证书签注内容和有效期的规定。
船员适任证书是船员取得船上相应任职资格的证明。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对在不同航区、类别和等级的船舶上担任不同职务的船员提出了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我国对船员实行的考试和发证完全引用了此标准。
因为对不同类别、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持有者要求具备的教育、资历和能力不同,所以适任证书持有人只能在证书签注的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公约各缔约国的海事管理机构官员对到港船舶的船员是否持有相应的适任证书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依照公约的要求,按船舶的航区、类别、等级和船员职务把船员适任证书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适用范围。
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等级和适用范围:(一)适任证书类别分为甲、乙、丙、丁类四种。
(二)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3、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4、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5、GMDSS通用操作员。
(三)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6、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四)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沿海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3、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4、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GMDSS限用操作员;6、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7、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船舶安检项目代码表

0912 舱壁
0611 救生(助)艇属具
0913 横梁、肋骨、肋板
0613 救生(助)艇的存放
0920 水密门/液压和其他关闭装置
0620 气胀式救生筏
0946 稳性/强度/装载信息及仪器
0625 刚性救生筏
0950 滚装客船破舱稳性 A/Amax 比率
0626 救生舢板、浮具
0983 引水梯、舷梯
0715 探火系统
0130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0725 固定灭火系统
0140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0727 释放操作说明
证书
0730 移动消防器材
0150 高速客船安全操作证书
0735 消防员装备
0160 船舶签证簿
0740 消防泵(包括应急消防泵)
0170 法定值班日志、记录
0741 消防管系、配备及消防栓、水龙、水枪
0180 证明、报告、手册、资料、说明书(通用) 0746 高压燃油管的双层管保护
0199 其他
0745 通风、防火挡板、阀门、速闭装置
0200 船员证书和值班
0750 国际通岸接头
0210 船员适任证书
0765 防火控制图
0220 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0799 其他
0230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
要求 货物资料 液货舱开口 应急拖带装置 洗舱设备 其他 防污染(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船) 货物记录簿 船上留存油类 油类与压载水的分隔
2099 2500 2510 2515 2520 2525 2530 2535 2540 2545
其他 ISM/NSM/安全制度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指定人员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资源和人员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应急准备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
关于海船船员证件再有效的要求及常见问题

关于海船船员证件再有效的要求及常见问题关于海船员〔2016〕685号船员证件再有效一、关于适任证书再有效(一)持有有效的《11规则》适任证书申请再有效:1.申请时机: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2.符合《11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或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3.知识更新: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
由于知识更新为新的大纲,因此过渡期的适任补差不能等同于换证所需的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
(二)对不满足《11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关于五年内或近6个月内资历要求和安全记录要求),或者持有已失效适任证书的申请再有效:1.申请时机:对于未过期的,只能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对于过期的,无限制。
2.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3.完成模拟器培训并通过考试;4.通过抽考。
(过期五年内的,抽考评估项目即可;过期5-10年的,抽考理论+评估项目;过期超过10年的,抽考理论+评估项目,并需完成船上见习)。
二、关于合格证再有效(一)持有有效的《11规则》培训合格证的海船船员申请再有效:1.申请时机:培训合格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2.按以下几种情形申请:(1)对于Z01/Z02/Z03/Z04:完成知识更新;(2)对于T02/T03/T05:①具备五年内不少于3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的,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
②不具备五年内不少于3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的,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3)T06: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24个月客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
(4)T08:有效期截止日期前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高速船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或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
船员 过渡期 补差 11新规则

第二部分:适任证书
轮机长:轮机模拟器+英语---变化为→轮机模拟器+英语+机舱资源管理
(3)、变化分析:取消了船长、轮机长业务等偏重理论的内容,增加了操纵、避碰、动力装置、驾驶台和机舱资源管理等重实际操作的内容和现代化管理的内容。
2、大副、大管轮(略)
3、三副、三管轮(无限航区)
3、2012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2014年1月1日起,国际航线所有上船任职的船员应取得z07、z08,方可上船任职。
4、换发新规则证书需要进行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过渡期适任培训,可以同时进行。参加11规则的岗位适任培训和考试视为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试。
5、值班水手机工有18个月资历,完成岗位适任培训(2个月)通过考试,可以申请高级值班水手、机工证书。
6、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船员,11规则生效前实际履行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24月,或者持有87规则电机员证书,可以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考试,申请电子电气员证书。
二、过渡期考试问题:
1、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举行11规则的适任考试。2013年2月1日停止04规则下的初考;2013年7月1日停止04规则下的补考。04规则下的补考不受60天间隔限制,但补考次数不超 过5次。2013年7月1日前未通过考试者,所有成绩作废。如英语未通过,可转为沿海适任考试。
第一部分:培训合格证
一、证书分类编号及有效期变化:
(1)、普通货船:Z01--Z09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持证要求对照表

12 、在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 船上负责货物作业的船长、 高级船员和普 通船员, 可持有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 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Z01 、 Z07
Z01 、Z02 、Z04 、 Z01 、Z02 、 Z04 、
Z05 、Z07 、Z08 、 Z05 、Z07 、 Z08 、
T01 、T02
T01 、T03
Z01 、 Z02 、Z04 、 Z05 、 Z07 、Z08 、 T04 、 T05
Z01 、Z02 、 Z04 、 Z05 、Z07 、 Z08 、 T06
Z01 、 Z02 、Z04 、 Z05 、 Z07 、Z08 、 T04 、 T05
Z01 、Z02 、 Z04 、 Z05 、Z07 、 Z08 、 T06
Z01 、 Z02 、 Z04 、 Z05 、Z07 、Z08 、T08
Z01 、Z02 、Z04 、 Z01 、Z02 、 Z04 、
Z05 、Z07 、Z08 、 Z05 、Z07 、 Z08 、
Z01 、Z07 、T01 Z01 、Z07 、 T01 Z01 、 Z07 、T04 Z01 、Z07 、 T06 Z01 、 Z07
船长
驾驶员
轮机长 未满 500 总吨 ( 或 未 满 750 千瓦)船舶
轮机员
值班水手
Z01 、Z07 、Z08 Z01 、Z07 、Z08 Z01 、Z07 、Z08 Z01 、Z07 、Z08 Z01 、Z07 、Z08
Z01 、 Z02 、 Z04 、 Z05 、 Z07 、 Z08
船员证书一览表

船员证书一览表船员证书一览表是指船员在航海、渔业、船舶工程等相关领域所获得的证书的清单。
这些证书是船员在船舶行业中进行工作所必备的资格认证,用于确保其在船舶操作、安全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船员证书一览表,包括相关参考内容。
1. 航海证书航海证书是航海工作中最基本的证书,用于证明船员具备基本的船舶操作、导航和安全的知识和技能。
常见的航海证书包括:- 船舶操作证书:证明船员具备驾驶和操作船舶的能力;- 船舶驾驶证书:证明船员具备指导和指挥船员操作船舶的能力;- 导航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进行航海导航和航海计划的能力;- 救生证书:证明船员具备应急救生和营救技能的能力;- 通信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进行船舶通信的能力。
2. 工程证书工程证书是船舶工程领域中的专业技能证书,用于证明船员具备船舶工程操作和维修的能力。
常见的工程证书包括:- 厨师证书:证明船员具备烹饪和食品卫生知识的能力;- 机械师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船舶机械设备操作和维修的能力;- 电气师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船舶电气设备操作和维修的能力;- 机舱值班证书:证明船员具备监控船舶机舱系统和设备运行的能力。
3. 渔业证书渔业证书是船员在捕捞、养殖和相关领域中所需的专业知识证书,用于证明船员具备相关渔业操作和管理的能力。
常见的渔业证书包括:- 捕鱼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进行渔业捕捞操作和管理的能力;- 养殖证书:证明船员具备进行水产养殖和管理的能力;- 渔港证书:证明船员具备渔港管理和运营的能力;- 渔业资源保护证书:证明船员具备渔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的能力。
综上所述,船员证书一览表是船员在船舶行业中所需的一系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船员凭借这些证书可以证明其在船舶操作、安全和管理方面的能力,确保了船舶行业的安全和高效运营。
船员应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领域选择相应的证书,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11规则船员适任证书编号格式说明

11规则船员适任证书编号解析一、船员适任证书编号格式如下: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⑾⑿⒀⒁⒂A BA 1 1 1 200X XXXXX类别发证机关部门等级职务年份本年序号该编号格式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共十五位组成,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适任证书的各页面都有证书编号。
第1位:以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适任证书的类别,其中A――表示A类适任证书;Y――表示乙类适任证书;B――表示丙类适任证书;D――表示丁类适任证书。
第2、3位:由两个英文大写字母组成,表示发证机关的代码。
第4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部门,其中1――表示甲板部门;2――表示轮机部门;3――表示海上无线电部门。
第5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适任证书的等级,分别为:甲板部门:1――表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2――表示500至3000总吨船舶;3――表示未满500总吨船舶;轮机部门:1――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2――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3――表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无线电部门:1――表示GMDSS无线电电子员;2――表示GMDSS操作员。
第6位:以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船上职务,分别为:甲板部门:1――表示船长;2――表示大副;3――表示二副;4――表示三副;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水手(值班水手)。
轮机部门:1――表示轮机长;2――表示大管轮;3――表示二管轮;4――表示三管轮5――表示组成航行值班的机工(值班机工)。
无线电部门:1――表示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2――表示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3――表示GMDSS通用操作员;4――表示GMDSS限用操作员。
第7至第10位: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证书签发的年份。
第11至第15位:以五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某一发证机关当年所签发适任证书的总序号(由计算机按签发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
我们需要注意的编号对照表:11规则值班证编号对照二:适任证书包含的内容:(一)适任证书编号(二)持证人的姓名和签名,出生日期;(三) STCW78/95公约规定的适用条款;(四)持证人适任的职能、级别和职位(等级和职务);(五)适任证书的限制项目,包括:特定类型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等;(六)主管机关正式授权的官员的签名;(七)发证日期和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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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3
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
Z03
5年
4
高级消防培训Training in advanced fire fighting
Z04
5年
5
精通急救培训Training in medical first aid
Z05
长期
6
船上医护培训Training in medical care
Z06
长期
7
保安意识培训Security awareness training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
序号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
代码
有效期
1
基本安全培训 Basic training
Z01
5年
2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Proficiency in Survival Craft and rescue boats other than fast rescue boats
T04
长期
14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Advanced training for liquefied gas tanker cargo operations
T05
5年
15
客船船员特殊培训Training for personnel on passengerships
T06
5年
16
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
Z07
长期
8
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Seafarers with designated security duties
Z08
长期
9
船舶保安员培训Proficiency for ship security officer
Z09
长期
10
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Basic training for oil and chemical tanker cargo operations
T07
长期
17
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
T08
5年
18
船舶装载散装固体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
T09
长期
19
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船员特殊培训
T10
长期
备注:上述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T01
长期
11
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Advanced training for oil tanker cargo operations
T02
5年
12
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Advanced training for chemical tanker cargo operations
T03
5年
13
液化气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Basic training for liquefied gas tanker cargo oper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