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建培训班通知(社会组织)

合集下载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6.09.18•【文号】民函〔2016〕257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全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有关要求,经商中央组织部同意,现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新成立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附件1)。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由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附件2)。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须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

二、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后5个工作日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两个材料的复印件分别移交以下部门,由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移交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移交给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根据业务范围做好党建相关工作的办理。

三、对于正在办理登记审批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发起人补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该社会组织登记后、社会组织申领证书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村支部书记培训通知

村支部书记培训通知

关于2013年xx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培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把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提高提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基层干部社会管理的能力,为促进村(社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镇委全年工作安排,将于近期举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拟于5月24日—5月26日举办,为期3天。

二、培训地点:县委党校
三、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四、培训安排
1、参加培训的人员午餐在指定地点进餐,早餐和晚餐自行解决
2、培训期间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培训前请学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就餐时间:午餐11:30
3、培训联系人:
4、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征得同意。

2、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上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旷课、迟到早退,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状态,保持课堂安静,不准吸烟,大声喧哗,随意出入教室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4、培训结束后,将对学员到课情况和考试情况进行集中通报。

附件:
培训课程安排。

2018“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5类党支部规范标准)

2018“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5类党支部规范标准)

目录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9)街道社区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2)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6)村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1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 (25)关于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决定在全市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

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使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更加科学、组织生活更加规范、领导班子更加有力、基础保障更加坚实、场所功能更加完备、党员管理更加严格、制度机制更加管用、工作载体更加有效,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XXXX”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重点任务“党支部建设年”活动要重点围绕推进党支部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来开展。

(一)推进组织设置规范化。

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

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及时做好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后党支部的调整和建设工作。

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提高党支部单独组建率,联合组建的党支部覆盖单位数不超过6户。

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建立临时党支部,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

新建、改建和撤销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

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2.07•【文号】民办发〔2020〕36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现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民政部办公厅2020年12月7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深化《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实施,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9.12.10•【字号】吉社管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吉社管发〔2019〕6号省本级各社会组织:为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我省社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根据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安排,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决定举办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1人(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培训时间2019年12月18日-19日,18日中午报到,会期一天半。

三、培训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一楼2号会议室(前台电话:0431—84606688)。

交通路线:从火车站乘轻轨3号线会展中心站下车即是;从火车站乘公交车160路会展中心站下车即是。

四、培训内容1.社会组织制度创新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构建(解读十九大);2.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的创新发展和挑战;3.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务;4.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管理的发展与实践;五、有关要求1.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2月1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指定邮箱。

(报名表见附件)2.参会人员请于12月18日中午12:40前报到。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姜峰139****6219候茹151****1409邮箱:****************附件:2019年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报名表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12月10日。

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工作指南

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工作指南

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党建工作指南作者:来源:《大社会》2019年第05期2018年是广东省试行新的评估指标第一年,根据新的评估指标要求,党建工作部分由原先的30分增至100分,现将党建工作部分分解如下: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指南一、成立依据(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五)《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办发〔2016〕8号)二、成立条件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中共正式党员,须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员须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或任副会长、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具备长期稳定在社会组织工作条件。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设置:(一)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含3名,不超过50名)中共正式党员的,须单独建立党支部。

见附件(一)。

(二)中共正式党员50名以上的,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正式党员不足50名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部。

见附件(一)。

(三)中共正式党员100名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中共正式党员不足100名的,确因工作需要,经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见附件(一)。

(四)中共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按照类型相近、行业相通、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行业统建、单位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

见附件(一)。

(五)对流动党员较多的社会组织;或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党组织但未担任职务、在社会组织兼职半年以上的退(离)休人员党员有3名以上的,可向省社会组织党委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

见附件(二)。

成立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委员会/联合党支部指南(一)核查党员情况。

湖北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湖北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9湖北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9文I余杰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右一)调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供图/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廿H北省民政厅党组十分重视社会组lfitl织党建工作,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过程。

继2016年、2017年先后开展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攻坚行动”“巩固行动”后,2018年又开展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提升行动”,实现了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有形覆盖、有效覆盖和有力覆盖。

截至目前,省级直接登记的273家社会组织中有党员且符合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有35家;党员人数达不到3人以上联合其他单位组建党组织的有9家;常设机构工作人员中有兼职党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高度重合)已经建立了功能型党组织的有176家,对53家暂不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指导其尽快建立党的群团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应建必建.党组织组建率100%,党组织覆盖率为80%,党的工作覆盖率100%。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听取相关处室专题汇报,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分管领导带队到社会组织中调研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

2018年以省民政厅党组名义印发了《开展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提升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对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行了全面部署。

同时,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对15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定一名党建联络员,联络员帮助和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按照“五个要素”“五个体系”建设的要求,优化党组织设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进一步摸清社会组织党员底数,建立台账。

为了做好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厅社会组织管理处与厅机关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商讨和审议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分别对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省民政厅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中国社会组织2019年第5期40 >专题进行了全覆盖式排查,按照党建工作台 账逐一比对.更新数据.做到“六个清 楚”,即对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清楚、社会组织组建情况清楚、党组织活动开展 情况、党组织书记选派管理情况清楚、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情况清楚、党建工 作基础保障清楚。

合肥市抓重点促培育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合肥市抓重点促培育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管理合月巴市抓重点促培育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0文I 张健图片新闻2月27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在筑梦书屋开展主题为■'四点半课堂,缤纷开学 一 乐离进社区"体验活动。

摄影/陆春晓厂£ Q 年,安徽省合肥市紧z_U IO 紧围绕建设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 抓手,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水平,提高社 会组织建设质量,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 康有序发展。

注重顶层设计 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 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 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合肥市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在充 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6月,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 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 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为合肥市加强和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强 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不 断完善。

合肥市积极探索“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新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

一是出台《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 意见》。

2018年3月,出台了《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基 层党组织的引领下,依托社会服务平台,在居(村)委会等社区自治组织的支持 下,由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并积极整合公益基金等社会资 源,面向居民开展项目化的社区服务与活动,实现创新社区服务管理的基层社会治 理目标。

该项工作已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为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二是 确定首批“五社联动”联系点和观察点。

为认真抓好《合肥市“五社联动”实施意 见》的贯彻落实,根据任务要求,面向全 市征集“五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联系点,在各县(市、区)申报的基础上, 经认真审核研究,确定25家街道、社区为合肥市“五社联动”首批联系点和观察 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举办党建培训班的函
广西商务行业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各级党组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基层党支部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素质能力,根据**********要求,现定于*年*月*日(周二至周五)在****************举办2018年自治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暨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我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暨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好、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实的骨干队伍,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周二至周五),*****
三、培训内容
1.党史国史和党建理论;
2.党的十九大精神;
3.党建业务知识、岗位工作知识、群众工作经验等。

四、培训对象
(一)******
(二)*****;
(三)********
五、培训方式
依托******培训,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共收取每人1600元,交通费自理。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培训班要求全脱产学习,请各单位为参加培训人员创造宽松的学习条件,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工作任务。

(二)请各管委会及时将本函有关事项转发有关非公企业,认真做好培训发动工作。

(三)请参训人员自觉遵守有关培训规定,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七、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5月25日12时前将有关报名表汇总后传真至***,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二)请参训学员详细了解行程安排,培训报道地点为:******学员可乘坐动车前往********,也可以自行前往,培训方将派车到火车站统一接站,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酒店电话:*******
特此致函。

附件:1.****
2.******
**************
*年*月*日
附件1
***********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日期:联系人(手机号码):
注:请各单位于5月25日12时前将有关报名表汇总后传真至*********,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附件2
2018年自治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暨商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