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2015年修订).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1、预算编报不真实:系指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没有准确、真实地编报各级预算,导致被批准或批复的预算存在虚假项目或事项。
2、违规变更预算:系指政府或财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金额,此外,未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的金额也计算在内。
3、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部门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未按规定批复预算。
包括:预算批复不及时、不合规、不全面等。
4、未按规定征收、缴纳预算收入:系指预算收入征缴部门违反规定减免、少征或者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具体分为:财政、税务、海关等有关征收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减、免、缓征税收以及非税性收入款项;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系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缴、少缴财政的款项。
5、隐瞒转移截留预算收入:隐瞒、转移系指财政、税务等部门违反国家规定,将预算收入挂“暂存”,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账户,转作预算外[内审网注: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参考]的款项;截留预算收入系指采取混淆收入征管范围或入库级次等办法,将上级预算收入缴入本级国库或冲减上级预算收入的款项。
6、政策性税收流失:系指由于地方自行制定的招商引资、税收优惠的政策,导致的政策性税收流失的金额。
具体包括: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违反规定出台的先征后返的金额;在各种开发区内注册,但在区外经营,享受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税收流失金额。
但不包括税收征管部门应缴未缴的税款和纳税义务人偷逃漏的税款。
7、财政收入核算不实:系指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违反国家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财政收入核算的过程中存在虚增或虚减的行为金额。
8、资金滞留闲臵:系指反映财政、税务和预算执行单位不按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征收入库,或不按规定批复、拨付预算资金的问题,导致人为滞留资金的行为金额或预算资金闲臵的问题金额。
9、财政支出核算不实:系指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违反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由于估报决算支出,以拨款数列报基建等原因造成的财政支出核算不实。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一、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批复方面1.预算收入不完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未纳入预算或未全部纳入预算定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九条“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2)《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津财预[2010]56号)第十七条“部门收入预算,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预算”。
(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津财预[2 0 1 0]7 6号)“自2 0 1 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继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外,市级预算单位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缴款书,上缴市级国库”。
处理处罚依据: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责令纠正,并由上级机关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2.动用上年结余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定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意见》(津政发〔2009〕038号)“四、年度终了后,部门项目资金结余总额超出项目预算规模20%以上部分,以及年度中项目未实施形成的结余,原则上由市财政局核减预算并收回资金”。
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

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海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依据目录4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4(一)预算编制不完整411>.收入预算不完整,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正常收入未纳入或未全部纳入预算42.动用上年结余安排本年支出未纳入预算进行管理4(二)基本支出预算不真实41.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拨款42.部门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5(三)项目支出预算不符合规定5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申报52.项目支出预算明显超过实际需求,造成“小项目大预算” 53.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预算未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5(四)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51. 未经批准,随意在上下级之间或所属单位横向间调整预算62. 未经批准,随意调增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63. 未经批准,将预算拨款在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6(五)未按规定批复预算61.转批预算不及时,部门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批复所属单位预算62.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年初预算分配率低于规定标准7二、部门预算资金拨付7(一)违规拨付或支付财政资金71.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拨付到与本单位无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7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支付资金73.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拨到本单位其他账户及相关单位账户84.财政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拨款8(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81.截留应拨付给所属单位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财政资金,用于本单位预算所规定的用途或挪作他用82.挪用事业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弥补部门或所属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3.挪用行政事业费拨款,支付基建工程款(非批复的基建项目预算)6>94.将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内财政拨款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9(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91.滞留财政专项资金92.向下属单位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103.向用款单位付(拨)款不及时,滞留财政资金10三、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0(一)擅自扩大支出范围101.在人员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住房补贴102.在日常公用经费拨款中列支未列入预算的会议费103.部门用财政资金安排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二)擅自提高开支标准111.擅自提高人员经费定额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等超出财政部门、人事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112.擅自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标准,如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11(三)未经批准随意调整基本预算支出111.将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用于安排基本支出 122. 非财政补助收入短收后,未履行报批手续调减当年基本支出预算12(四)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121.编造虚假职工名单等方式虚报支出事项,套取财政资金 122.虚列支出,转移财政资金12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一)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合规121.将项目支出编列在基本支出预算中132.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合理,造成预算当年安排,项目下年执行133.项目预算不细化,未将项目资金分配到具体支出项目和支出单位13(二)未按规定批复项目支出预算131.批复所属单位项目不及时142.自行批复增加预算项目143.越权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15(三)未按规定执行项目预算151.挪用项目资金,用于职工福利或日常开支152.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153.未经批准,将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154.超概算投资、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标准。
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马涛啸来源:《商情》2017年第25期(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审计局)【摘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是审计机关主要的职能工作,其作用主要是完善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并且对相关部门的财政管理行为也能实现规范化发展。
所以对于审计工作来说,应该明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当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明确形成问题的主要因素,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更好的发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作用和重要性,从而更好的为部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就针对现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谈论与研究,并针对其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决策策略,从而更好的保证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并为其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对策在实际的工作当中,预算管理制度和方法也在随着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而在相应的形势下,要想更好的对资金运行进行规范化管理,对预算执行约束力进行增强,那么对于各级审计机关就必须要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和监督工作进行强化和完善。
而就现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受利益分配局势、审计管理形式和各区域的发展情形等各方面形式的制约,导致审计机关中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并不能全面有效的发挥自身作用,因此应对其进行有效的完善和优化,明确当前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完善的解决策略,进而更好的将其作用和优势发挥出来,也为审计部门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一)没有选取恰当的审计重点,欠缺全面的预算执行评价环节。
在开展部门顶算执行审计工作时,在基层审计机关发挥其职能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首先,在审计重点选取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过度重视微观问题,无法真正有效的从体制和宏观角度去分析问题,对问题的形成因素和发生机理欠缺系统的分析,提出的解决策略也不够完善。
其次,欠缺相对完善的、全面的预算执行评价体系,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时,存在时效性缺乏的问题,并且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和评价欠缺相对完善的体系,进而无法将其重要作用有效的发挥出来。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判。
对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给予开除处。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和第七条〝单位预确实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进展打算;(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形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那么»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治理,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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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参考(2015年修订)一、预算编制(一)收入预算编制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未合理、充分、准确地预计有关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未准确预计,也未编入预算;2.编制部门预算未考虑以前年度结余、事业基金;3.非财政补助收入等增减变化未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也未调整相应支出预算。
定性依据: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一)‚……各部门应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
各部门应根据2013年收入预计情况和下一年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4年的各项收入(不含税收)来源,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
‛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预[2013]2024号)第六条(一)‚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实有账户基本支出结余、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要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和第七条(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一般基金时点数20%的比例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补充单位收入,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确定。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一般基金补充单位收入的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确定。
‛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虚报人数,造成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2.虚报办公用房面积、车辆数量等,造成多申领公用经费预算。
定性依据: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1.(1)‚人员经费。
人员人数以2013年发放9月份工资时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为准。
各项开支项目、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测算,对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单位不得申报,财政也不予安排。
‛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1.(2)‚公用经费。
根据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如:办公用房面积、取暖面积、有无电梯等,结合业务工作性质、业务量,套用不同分类的经费定额核定预算。
公用经费的人员基数与人员经费中的‚人员人数‛口径相同,其他基础数据以2013年9月30日为准。
2014年交通费采取各预算单位从市级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中导入车辆基础数据和经费预算的方式编制……。
‛处理处罚依据:1-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⒈未严格按照项目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合并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2.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无具体、明细内容(未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其他支出‛经费规模较大);3.在项目支出预算中编列除规定外涉及公用经费内容的相关预算;4.项目预算编制未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项目上;5.主管部门代编下属单位的预算,编报补助区县部门的项目;6.虚报项目支出预算;7.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缺少可衡量的考核指标。
定性依据:1-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2.(2)‚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要求。
一是各预算单位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应严格按照项目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不得合并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确保项目的完整性;项目支出的具体内容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严格按照功能分类科目使用说明填列‚其他支出‛款,切实减少列支‚其他支出‛科目的经费规模,确保项目支出内容的明细程度。
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支出列支范围,不得在项目支出预算中编列除规定外的涉及公用经费内容的相关预算‛4-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2.(2)‚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要求。
二是……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应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项目上,各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和减少代编下属单位的预算。
各主管部门应负责编制、审核本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编报补助区县部门的项目;对于已划转各区县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市级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相关经费,对于确需给予区县的专项补助,应通过市与区县两级财政转移支付渠道拨付。
‛6.†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5号)四(二)2.(2)‚三是根据†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京财预[2011]2412号)第九条‚绩效目标要与部门职责相吻合,目标设置应科学可行、准确具体、简洁明了。
‛第十条‚绩效指标……要尽量使用反映最终结果的指标,指标设置应科学合理、量化可考。
‛处理处罚依据: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二、预算执行(一)基本支出-超支、违规支出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超基本预算支出(包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超支);2.公用经费弥补人员支出;3.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各种不合规或无预算费用;定性依据:1-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5号)中‚……各相关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经公开后,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突破‚三公‛经费预算指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211号)第十三条‚会议费支出标准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
其中,其他费用包括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和专用设备租赁费。
会议费实行总额控制,各单位应在支出标准总额内据实报销。
‛和第十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会议费开支,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切实控制和降低会议费开支。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148号)第八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和第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06]1577号)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公用经费依据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统筹安排使用,从紧控制各项开支。
‛(二)项目支出-挪用项目资金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 改变预算资金用途;2. 挪作他用的行为未经批准;3. 实际用途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支出内容(如:建设楼堂馆所、发放奖金补贴、购置超标车辆等)……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做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278号)第二十六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等情况,相关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
‛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三)项目支出-超标准、范围支出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随意提高项目开支标准;2.随意扩大项目开支范围。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四)项目支出-违规使用机动经费典型行为及违规事实:1.擅自提高个人待遇,未经批准弥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公用经费缺口;安排‚三公经费‛相关事项、购置专用设备、发放劳务费;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等;2.动用机动经费未履行备案手续;……定性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2号)三‚不得超范围使用机动经费,不得擅自用于提高个人待遇,未经批准不得自行用于弥补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公用经费缺口,不得用于安排‚三公经费‛相关事项、购置专用设备、发放劳务费等与机动经费规定适用范围不符的支出。
除突发紧急情况下以消除安全隐患和恢复使用功能为目的的小型维修改造项目外,不得自行用于其他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278号)第三十五条‚机动经费动用实行备案制,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
‛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五)项目支出-绩效问题典型行为及事实:⒈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⒉项目资金闲置、使用率低;3.项目建成后闲置未用;……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京财预[2012]2278号)第二十五条‚市级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六)项目支出-其他违规行为典型行为:1.虚列项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2.擅自使用项目结余;3.无法完成项目未及时报批,并调整预算。
……定性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