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代扣、代征税款手续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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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1.12.31•【文号】财预[2001]523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财预〔2001〕5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中心支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并充分调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以及代征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2002年1月1日起,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

各级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不得从税款中直接提取手续费。

国库不得办理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退库。

二、各级国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各级地税机关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统一由省级财政(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负担。

三、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由各级税务机关以“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目,依照下列标准编制预算:(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收税款,税务机关可按当年预计代扣、代收税款的2%编制。

(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委托代征人代征的税款,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了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编制代征手续费预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的,由中央、省级财政部门与同级税务机关协商确定。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单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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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付款审批表【公司内部审批表格样式】

委托付款审批表【公司内部审批表格样式】

提示:1.此表是提交公司审批的审批表,应后附附件以供审核。附件主要有请求我方代付
款的单位(个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付款申请》(公司有范本)、委托付款方和收款方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资料、合同复印件。
2.项目部负责审查申请人委托付款申请书上面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红
色提示性文字请不要打印出来)
委托付款审批表
委托付款信息
(由项目部填写,说明为什么需办理委托代付款;简要概括代付款信息)
项目经理意见
公司财务部意见
(财务部核实确认我方与申请人的账目是否属实,批示是否同意代付)
法律合规部意见
(法规部审核对方委托代付款申请的规范性、排查法律风险)
公章
(项目印章、公司财务费用; 2.发票三流合一,三流不一致由公司承担责任; 3.事后引起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

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填表日期:2024年4月28日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
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
结算金额
管理费用
序 号
开票日期
1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
开票金额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
合同付款比例
2
累计
项目可用款情况
内容
上期累计发生
本次发生 累计发生
备注
建设单位支付
计提管理费
其他代扣代缴
项目可用资金
本次申请用款

对方单位
开户行名称、账号 用途
支付金额 进项税额
1
2
3
4
5
本次小计
பைடு நூலகம்
0.00
0.00
本次支付后项目可用资金
申请人

财务部


成本部
门 总经理室


董事长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2.28•【字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为规范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以下简称“三代”手续费)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维护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等规定,现将“三代”手续费支付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扣缴义务人、代征人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退付手续费比例如下: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保险机构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税务机关暂按代收代缴税款的5%支付。

2.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3.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4.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5.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的5%支付。

6.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二、扣缴义务人、代征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填写《手续费支付信息表》(见附件1),加盖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公章后送交主管税务所审核。

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税务所当场指导其正确填写。

三、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填写信息表入库金额与实际入库金额不符的,应提供税收缴款书原­件。

A18001委托代征税款(基金、费)作业指导书

A18001委托代征税款(基金、费)作业指导书

委托代征税款(基金、费)作业指导书1.0目的通过规定代征关系建立、终止和税款代征、结报、代征代扣手续费提支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以规范地税机关对委托代征的管理,便于强化零散税收征管。

2.0适用范围适用地税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款(基金、费)的活动。

印花税票代售在代售人按•税务行政许可作业指导书‣申请并准予代售行政许可后,参照本作业指导书程序管理。

3.0职责3.1办税服务厅负责建立代征关系的录入、证书核发,负责日常代征票款管理、结报,负责代征代扣手续费的支付;3.2属地分局(所)负责代征人的选定、代征关系的协商建立及审核;3.3县(市、区)局负责代征协议的签定。

4.0工作程序县(市、区)局或属地分局(所)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代征人”)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款(基金、费)。

在与拟委托代征人就有关委托代征税款事宜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县(市、区)局与代征人签署•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委托代售印花税票的使用•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书‣)。

4.1征管软件中代征关系的建立4.1.1发起县(市、区)局与代征人签署•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后,由属地分局(所)通知办税服务厅在征管软件中发起委托代征关系的审核程序。

4.1.2录入办税服务厅受理岗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在征管软件中录入并提交,同时打印•委托代征税款证书‣交属地分局(所)送达代征人。

4.1.3审核4.1.3.1税收管理岗对征管软件中的录入内容进行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处理提交。

4.1.3.2属地分局(所)长岗审核代征登记内容,一个工作日内处理提交。

4.1.3.3征管(业务)股长岗:审核代征登记内容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4.2代征票证领用委托代征关系建立后,视代征情况,由代征人向办税服务厅代征税款报解岗领用税票和发票。

4.3代征结报4.3.1申报代征人按照确定的申报期限,向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征税款申报,报送如下报表和资料:a)•地方税(费)代扣、代征报告表‣;b)领用的全部税票、发票;c)•票款结报手册‣;d)地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财行 三代手续费管理 2005 365

财行 三代手续费管理 2005 365

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5-11-1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通知如下:一、“三代”范围(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二、“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1%支付。

(三)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四)税务机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房地产、屠宰等特殊行业的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五)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税务机关按代征税款的0.3%支付;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支付。

(六)税务机关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异地缴纳的税收,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征税款的5%支付。

三、“三代”的管理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开展“三代”工作。

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扣缴义务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品目名称
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税款所属时期
税票号码
实缴金额
原 完 税 情 况
合计(小写) 申请手续费金额(小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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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签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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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税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代理申请 机关 受理税务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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