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5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5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医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
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医疗服务:__________________(例如:诊疗、手术、住院、康复等)。
2. 乙方需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以便甲方进行诊疗。
3. 甲方应按照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技术要求,为乙方提供安全、有效、专业的医疗服务。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协议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
(2)保护乙方隐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3)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应尽力提供支持。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病情和病史,配合甲方进行诊疗。
(2)按照协议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3)遵守甲方的医疗规定,尊重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服务。
(4)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四、医疗费用及支付方式1. 医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例如:现金、银行卡、医保等)。
3.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医疗风险及责任承担1. 医疗服务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双方应充分了解并接受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并发症。
2. 甲方应尽力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但因医疗技术限制、乙方病情等原因导致的医疗意外或并发症,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 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医疗规定,如因乙方不配合或违反规定导致的医疗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8篇第1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一、甲方:医疗机构名称乙方:患者名称二、甲方为提供医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三、乙方须遵守以下约定:1. 乙方应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过往病史等与本次治疗有关的情况;2. 乙方应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并如实提供治疗过程中的反馈信息;3. 乙方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4. 乙方应按照医生的要求完成检查、治疗等各项工作;5. 乙方应按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甲方须遵守以下约定: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意见,合理安排治疗进程;4.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治疗效果不佳,应主动与乙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如乙方需出现不良反应或疑问,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医疗服务结束之日终止。
七、本协议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以上为医疗服务协议书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字盖章。
祝愿乙方早日康复!第2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一、甲方:医院名称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二、乙方:患者姓名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三、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和《医疗卫生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四、协议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病史、症状等信息。
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

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范本5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展医疗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目的双方同意通过本次合作,共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长期发展。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医疗服务项目合作:甲乙双方共同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技术合作、疑难病例讨论、远程医疗咨询等医疗服务项目。
2. 资源共享:双方共享医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资源、医疗设备、科研成果等。
3. 人员培训与交流:双方定期举办医学研讨会、专业培训等活动,提升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4.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必要的医疗场所及设施支持。
(2)派遣医务人员参与合作项目。
(3)确保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4)按协议约定分享医疗资源与合作成果。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及专业指导。
(2)协助甲方开展人员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
(3)按协议约定分享医疗资源,促进合作项目发展。
(4)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及预期目标的实现。
四、利益分配双方根据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合作产生的利益。
具体分配方式及比例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五、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保护措施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双方均有义务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3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模板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疾病”)需要进行治疗,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署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约定:第一条服务内容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专业、规范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药物处方等。
2.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应尽职尽责,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费用清单》。
2. 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服务期限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治疗结束之日止。
2. 如因乙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服务期限,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延长服务期限。
第四条保密条款1.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病史资料等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出售给第三方。
2. 乙方也应保守相关医疗服务信息,不得随意将其透露给他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推荐3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推荐3篇篇1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服务提供方)名称:XXX医疗机构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X号联系方式: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乙方:(服务接受方)姓名:XXX性别: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鉴于甲方具备从事医疗服务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乙方有接受医疗服务的需求,双方本着真诚、公平、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以下医疗服务给乙方:(具体描述服务内容)2. 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应按照标准流程开展服务,并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和方案。
二、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2.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3. 乙方应在服务开始前支付服务费用的50%,余款在服务完成后支付。
三、服务质量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医疗服务。
2. 甲方应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 乙方有权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
四、保密条款1. 甲方应严格保守乙方的个人信息和病史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人或机构。
2. 乙方也应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篇2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本一、协议双方甲方:医院/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二、协议内容1. 协议目的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医疗服务提供与接受的相关事宜,共同签订本协议。
2. 服务内容医院/医疗机构承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对患者进行细致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医疗服务协议5篇

医疗服务协议5篇篇1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医疗机构)单位名称:XXX医院单位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患者)患者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联系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X号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接受医疗服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生诊断、治疗、护理、检查、手术等服务。
2. 乙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意愿,尊重乙方知情同意原则。
二、服务标准1. 甲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合理。
2.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患者信息。
3.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病情、治疗方案、费用标准等信息,并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治疗和操作。
4.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治疗,按照医生要求接受治疗并按时按量服药。
三、服务费用1. 乙方接受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如需甲方出具收据或发票,需提前告知。
2. 若乙方需使用医疗保险或其他支付方式,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协议终止1. 协议有效期为一次治疗过程,治疗完成后自动终止。
2. 若乙方需要继续治疗,可重新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双方重新协商相关事宜。
五、争议解决1.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可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解决。
六、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治疗过程结束。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医院乙方(签字):XXX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合作愉快,乙方早日康复!篇2医疗服务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由医疗服务机构与患者或其监护人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接受,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双方的信任与合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本协议由甲方(医疗机构)与乙方(患者)共同遵守,旨在明确医
疗服务的内容、费用支付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请双方仔细阅读以下
条款:
一、服务内容
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工作。
2.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病情选择是否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如有
异议或疑问,可向医疗机构提出并获得解答。
二、费用支付
1.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后,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收费标
准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2. 若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可与医疗机构协商制
定合适的还款计划。
三、服务质量
1. 甲方承诺提供合格、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完
整性。
2. 如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或不当行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四、隐私保护
1.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应配合医疗机构对病情的诊断、治疗,保持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五、其他约定
1. 本协议在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如有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第1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1. 本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服务方(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与甲方(以下简称“患者”)双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2. 患者确认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书。
3. 医疗机构承诺提供的医疗服务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将为患者提供专业、诚信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4. 患者需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相关医疗记录和检查结果。
5.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需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病史、症状及治疗情况,以便医生正确诊断疾病,并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
6. 患者有权拒绝医疗机构提供的某些医疗服务,但需接受医生的专业建议,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7. 患者理解并接受医疗机构可能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一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但医疗机构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安全、有效并避免可能的风险。
8. 患者了解并同意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可能会产生一定费用,患者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9. 患者保证在医疗过程中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和医生的建议,配合治疗并主动配合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治疗。
10. 医疗机构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会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除非经患者本人同意或法律允许。
11. 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后,均应遵守协议书的约定,并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1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医疗机构和患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终止于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时为止。
14. 本协议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医疗机构: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第2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医院”)乙方:患者(以下简称“患者”)鉴于,医院具有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希望接受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为保障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医院服务内容及标准1.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提供适当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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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征求意见稿)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463000联系电话: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制订2017年元月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服务范围。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双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的变化情况,并接受乙方咨询。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方式及结算办法,及时审核并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组织乙方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部分,由一名院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并履行管理职责,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合规收费。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三)向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即时传输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甲方建立并及时维护本统筹地区为参保人员服务的医保医师库,按照《定点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加强对统筹区医保医师培训、管理、信息更新等工作,对纳入医保医师库的医务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方予以支付。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医生信息,并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培训。
第八条甲方结合对乙方的年度考核实行分级评价与分级管理。
评级结果与放宽参保人员定点就医选择限制、提高预付比例、适当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简化费用审核与结算程序等激励措施挂钩。
第九条甲方应当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向社会开展医疗保险宣传。
乙方应当在本机构的显要位置悬挂由甲方制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医疗保险投诉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向就医的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就医流程等。
甲乙双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监控系统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控。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控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乙方。
乙方应当对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查阅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予以配合。
对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章就医管理第十一条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是参保人员就医的身份证明、结算凭证和乙方记录参保人员诊疗情况的载体。
参保人员就医时(包括挂号、记账收费、出入院和转诊转院等),乙方应当对其身份与社会保障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拒绝按医保结算。
第十二条乙方向住院参保人员收取的住院押金,不得超过预计医疗费总额的30 %。
应为参保人员就医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
门诊与住院病历的诊疗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化验检查须有结果分析。
乙方应当做到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吻合。
第十三条对由于各种意外原因而直接导致非疾病性伤害的外伤病人。
首诊(经治)医师应在门诊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中对外伤病例的事发时间、地点、原因、致伤机制作出详细记录。
未如实记录相关医学资料或按照患者意愿违背真实情况变换项目的,经查实后,其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化验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执行门诊处方外配制度,参保人员要求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乙方不得拒绝。
外配处方应当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专用章。
第十六条甲方确定糖尿病并发症等22 个病种(或治疗)为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
甲方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制定门诊特殊病种(或治疗)的临床指南,确定相应的科室及医生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特殊病种(或治疗)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乙方应当保证参保人员知情同意权,向参保人员提供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建立并执行自费项目参保人员知情确认制度。
不得要求住院参保人员到门诊缴费或药店购药。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确因统筹区内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当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医结算时,只需交纳按规定应当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当开具专用票据。
其余费用由甲方按本协议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相关政策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
异地参保人员的出院小结应当注明乙方的联系方式。
甲方将乙方为异地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范围。
甲乙双方应当配合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有关医疗费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参保人员的投诉渠道并公布,对参保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应当及时核实情况予以处理。
第三章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本省制定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材料标准,超出目录或标准范围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根据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的需要,调整药品供应结构,确保目录内药品的供应。
乙方应当优先和合理使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药品目录内药品配备率要达到85% 以上(二级以上);一级医疗机构要达到80% 以上。
住院费用中药品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高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参保人员用药应当遵循药品说明书,严格掌握目录内特殊限定药品的使用范围并留存用药依据便于甲方核查。
超出药品适应症或特殊限定范围、缺乏相关依据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范围及管理需要,建立医疗保险结算项目代码(以下简称“代码” )管理制度,包括科室代码、医师代码、药品(含自制制剂)代码、诊疗项目代码、医用材料代码、疾病诊断代码和手术代码等,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导,建立并维护与之对应的数据库和代码,无代码的医疗项目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七条乙方工作人员开具西药处方应当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应当遵循中医辨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
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药品目录中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宜叠加使用。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
确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离休干部人均门诊就诊次数不高于上年度,门诊输液应有医院医保办核查审核登记,第二十九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出院时,可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一般不超过7 天量,长期慢性病不得超过15 天量,品种数不得超过 5 种。
结核、精神病人可适当延长,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第三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原则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及高压氧等治疗项目,应严格按照疗程使用。
对参保人员因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而进行的康复,严格按照人社部、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及高压氧、深部热疗等治疗项目,原则上支付上述三大类诊(治)疗项目中的 2 个具体治疗项目的15 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确因病情需要增加治疗次数的,经乙方医保办核准,报甲方批准备案。
对以使用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物理治疗类项目为主要治疗手段的医疗机构,收治以上述手段治疗为主的同一参保病人,年度内统筹基金原则上只支付两次住院费用,两次以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甲乙双方各负担50% 。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建立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的内部申请审核制度,定期保存并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使用记录。
应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医用耗材,医用耗材的购入、保存、使用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对部分特殊医用耗材制定最高支付价格。
对限价以内的费用,甲方按规定支付;对超出限价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乙方在使用一次性高值耗材(单价1000 元以上)时,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对未达到治疗目的或超出正常使用数量而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严格掌握各项化验、检查的适应症,不得将特殊检查项目(如彩超、CT、MRI 等)列为常规检查。
特殊检查项目主要诊断阳性率应当达到%以上。
检查检验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不得超过%。
第四章医疗费用结算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当按照省市和本统筹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收费标准及其说明等规定进行收费。
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不得收费。
乙方经卫生计生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收费项目,应当凭批准文件和有关材料向甲方申请,未经同意的,其费用甲方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