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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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安全管理制度(5篇)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5篇)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

2、严禁在值班室内打扑克、下棋、酗酒、聚会。

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大声喧哗。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公司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项目内部有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公司;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上级主管部门)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公司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

对可疑车辆、人员不得放行并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本单位人员、车辆晚上____点以后外出行政部要进行登记并写明出行事由。

8、严格按照值班表执勤,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门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卫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出入口人员及车辆管理、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等。

第四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严禁擅自拆除、损坏门卫设施。

第五条门卫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 服从指挥, 保守单位秘密,服务热情周到。

如发现有损单位利益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条门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门卫四个一律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四个一律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单位内部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四个一律:(1)一律凭证出入: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查验;内部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工作证或身份证。

(2)一律登记备案:外来人员进入单位,必须登记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事由等信息;内部人员出入,每日下班前必须登记去向。

(3)一律询问情况:门卫人员对可疑人员、物品,必须进行询问,了解其来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4)一律检查物品:对进入单位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

2. 人员管理:(1)门卫人员必须熟悉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门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类安全设备。

(3)门卫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车辆管理:(1)车辆进入单位,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2)车辆出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单位内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4. 应急处理:(1)遇有突发事件,门卫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遇有火灾、盗窃等紧急情况,门卫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2. 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对门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

门卫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门卫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卫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门卫管理工作,包括门卫人员的配备、职责、培训、考核、奖惩等。

第三条门卫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严格管理,文明服务;(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门卫人员配备第四条门卫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三)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责任心;(五)通过门卫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第五条门卫人员的配备数量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配备2-4人。

第三章门卫人员职责第六条门卫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单位出入口的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单位内部安全;(二)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了解来访人员的身份和事由,做好接待工作;(三)对进出单位的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四)维护单位内部秩序,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五)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单位安全;(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门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二)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四)保守秘密,不泄露单位内部信息;(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门卫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单位应当对门卫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法律法规知识;(二)安全防范知识;(三)业务技能培训;(四)职业道德教育。

第九条门卫人员的考核分为以下几种:(一)年度考核:对门卫人员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二)月度考核:对门卫人员一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三)日常考核:对门卫人员日常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评价。

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三篇)

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三篇)

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逻是一个单位或者机构保障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门卫、值班巡逻的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下面将就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制度目的门卫、值班巡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门卫、值班巡逻的行为举止,明确工作任务,提高组织效率,保障单位及所辖区域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单位及机构,特别是对于那些需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物品的单位和机构。

三、门卫、值班巡逻的职责1.门卫的职责(1)负责查验单位内外人员的身份及物品,确保进出人员及物品的合法性;(2)严格按照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签到、签退,不留空岗,不擅离职守;(3)保持岗位的清洁和整洁,保证门卫工作的正常进行;(4)协助单位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2.值班巡逻的职责(1)按照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2)巡逻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不私自离岗;(3)巡逻过程中可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4)对于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同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1.门卫的工作流程(1)每天早晨上班前要对岗位进行检查,确保门卫设备的正常运行;(2)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签退;(3)值班期间要确保门卫设施的正常使用,如遇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4)定时巡视门卫区域,保持岗位的整洁与清洁;(5)对进出单位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查验,保证合法进出;(6)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2.值班巡逻的工作流程(1)按照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2)巡逻期间要主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3)对重要区域的巡逻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完成上报;(4)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五、工作规范1.门卫的工作规范(1)门卫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指挥;(2)门卫要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和清洁,不能擅自离岗;(3)门卫要熟悉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4)门卫要保守单位的机密信息,严禁将信息泄漏。

门卫管理制度相关法律

门卫管理制度相关法律

门卫管理制度相关法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卫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门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的门卫工作。

本法所称门卫管理,是指对出入公共场所或者小区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门卫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服务、安全”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出入自由和安全。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制定门卫管理制度,明确门卫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切实加强对门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门卫管理应当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依法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支持门卫管理工作。

第七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门卫管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门卫管理的投入,保障门卫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卫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出入公共场所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门卫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门卫人员的心理健康关怀和支持。

第二章门卫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门卫管理职责包括:(一)对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控;(二)对出入公共场所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监控;(三)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告;(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其他与门卫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十二条门卫人员应当依法开展门卫管理工作,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违纪。

第十三条门卫人员应当服从指挥,执行门卫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出入自由和安全。

第十五条门卫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门卫管理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门卫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工作制度,明确门卫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门卫人员的培训,提高门卫管理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门卫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门卫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出入公共场所的监控和管理。

政法单位门卫管理制度

政法单位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法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维护单位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门卫值班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执行门卫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二章门卫职责第四条门卫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来访人员身份真实可靠。

2. 对进出单位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单位。

3. 维护单位内部秩序,制止和查处违反单位规定的行为。

4.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5.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门卫工作要求第五条门卫值班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 穿着整洁,仪容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认真填写登记簿,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对来访人员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拒绝。

5. 加强与内部工作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单位内部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门卫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 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门卫管理第七条单位领导负责门卫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门卫工作正常开展。

第八条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接受单位领导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单位定期对门卫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门卫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对来访人员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3. 拒不执行单位领导的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4. 涉嫌违法犯罪的。

门卫管理制度(优秀8篇)

门卫管理制度(优秀8篇)

门卫管理制度(优秀8篇)门卫工作制度篇一(一)周一至周日每天8:30至次日8:30为值班时间;(二)门卫不得擅自请人顶替。

(三)应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间和双休日应加强巡视,确保机关安全,如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四)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机关安全和卫生,门卫工作人员有事按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门卫管理制度篇二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好、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听从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对机关办公楼以及院内的平安工作负责。

3、门卫工作人员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

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4、值班期间不准谈天、下棋、打扑克,不准带小孩在值班室玩耍。

5、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和值班签到制度。

接待来客要热忱、礼貌、文明用语。

进机关找人,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楼内。

6、对过往行人,特殊是陌生人要有足够的警惕,绝对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关楼内。

7、工作时间不准青少年儿童进入楼内,星期天、节假日不准儿童进入楼内。

8、楼门要按时开门、落锁。

早6点开门,晚11点落锁。

9、爱惜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常常保持大门内外、室内外清洁卫生。

门卫管理制度篇三1、门卫人员必须维护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责任心,敢于揭露、阻止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2、遵守工作时间,原则上要二十四小时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离校处理,须经学校总务处同意后安排代班员,代班人员代班时须到总务处填写代班说明表并进行交接后方可执行,门卫须对代班人员做出担保;3、门卫要严格值班制度,严守岗位,适时对校园内进行夜间巡视;4、学校大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关,早7:00开、早8:50关,下午4:30放学时开、下午6:30关。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准随便出校门,学生有事出校门时,必须经所在班级班主任批准,填写出门条报门卫处,门卫不见学生出门条一律不得放学生出校,否则所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门卫负责;中午、下午放学后,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门,如住校生因事须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组长批准,并填写住校生出门条后报门卫处,否则不得放行;住校生须佩带住校生身份卡,门卫必须对照住校生名单进行身份核对后,方能依出门条放行;6、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到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本校学生不得随意带校外人员来校;家长接送子女到校上课,只得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内寻衅滋事,如有需要,报地方派出所处理;7、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进出校门车辆必须减速行驶,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大门,如有公干必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自觉下车,并按要求停放在规定位置;8、未经允许,校内不准设摊,不准放个体商贩入内买卖;9、不准家禽、宠物入校;10、传递邮件和报刊,做到发放及时、认真细致,不出差错;11、认真做好门卫室的清洁卫生,保持门卫室的规范;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文明,自学维护学校形象;12、维护校门前的治安秩序,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特别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当地派出所报告,切记有关特种电话号码;13、非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长时间闲谈,影响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门卫室喧哗、吵闹,若发生此类情况,门卫人员有权制止;14、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改室内线路,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允许的电器;15、注意个人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检,如身体状况不适继续从事本职工作,不得隐瞒病情,如因此类情况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16、门卫工作由总务处负责分管。

完整版)政府机构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完整版)政府机构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完整版)政府机构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政府机构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机构门卫的管理工作,保障政府机构的安全和秩序,确保工作人员和访客的人身安全,并明确门卫的岗位职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机构的门卫工作。

三、门卫的岗位职责1.接待来访人员:门卫负责接待来访人员,核实其身份和来访目的,并记录相关信息。

2.监控门禁系统:门卫应熟悉门禁系统的操作,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能够进入政府机构,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3.车辆管理:门卫应对进出政府机构的车辆进行登记和安全检查,禁止未经授权的车辆进入。

4.安全检查:门卫应对来访人员的行李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政府机构的安全。

5.处理突发事件:门卫在发生突发事件、火警、紧急情况等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巡视和巡查:门卫应定期巡视政府机构内外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保持工作记录:门卫应做好工作记录,包括来访人员的登记信息、事件发生情况等。

四、门卫的职业素养要求1.忠诚守信:门卫应具有忠诚的职业精神和保守机密的意识。

2.严守纪律:门卫应遵守政府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秩序。

3.沟通协调能力:门卫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来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效沟通。

4.抗压能力:门卫应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

5.勤勉负责:门卫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勉工作,保障政府机构的安全和秩序。

五、责任与监督1.政府机构应对门卫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门卫在履行职责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制度的执行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政府机构应按制度要求组织门卫的培训,并对其进行岗位考核。

对于本制度的修订,政府机构应进行内部讨论,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七、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政府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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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仓库
大院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结合仓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门市部,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上网、玩电脑游戏,赌博等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报告单位领导,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大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

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大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3、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大院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

每天要进行全面检查,查看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关好,夜间要定
时巡视机关大院。

4、严守大门,大门在夏至办公时间(7:30-18:00)要求大门全开,非办公时间(18:00-7:30)要求全闭。

5、熟悉本单位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

在办公时间要求对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和人员实行停车问询制度,要求每辆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进入大院前停车,并由门卫询问其进入大院原因;另外,对于本单位工作人员车辆,出入大门必须降低玻璃窗,表明工作人员身份,慢行进出大门。

在非办公时间及公休日,原则上禁止非本单位及个人车辆在院内停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必须到门卫进行出入登记,不登记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6、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单位领导报告。

巡查中发现公物损坏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修。

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

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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