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结果和培训情况。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提交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提交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的疾病期间,应当暂停从事相关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帮助从业人员应对工作压力。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和培训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选拔和培养优秀从业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需要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和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研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健康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从业人员,建立科学的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是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下面是一份健康管理及培训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促进从业人员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2. 意义:维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降低工作风险,提高工作质量。
二、管理责任和义务1. 公司负责人:负责健康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顺利进行。
2. 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护等。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督,确保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健康管理内容1. 健康监测和检查(1)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全面体检,包括常规体检、职业病体检和心理健康评估等。
(2)定期体检: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定工作适宜性,防范职业病危害。
2. 健康教育和培训(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个人健康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职业病防护知识:针对不同岗位,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控措施。
3. 健康管理档案(1)建立健康管理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和体检结果等。
(2)对职业病危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特殊管理,监测其健康状况,控制职业病危害。
四、健康管理程序1. 入职程序(1)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全面体检,确保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
(2)入职前接受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了解职业病防护措施。
2. 在岗程序(1)定期体检: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体检,产生体检报告和健康评估报告。
(2)职业病防护培训: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护意识。
3. 离职程序(1)离职前进行体检,记录离职时的健康状况。
(2)交接工作时,向接替岗位的人员传递相关健康管理信息。
五、违纪惩处1. 任何从业人员不得故意伪造或篡改健康管理相关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工作风险和事故发生率,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本文将重点讨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健康问卷调查、职业病体检、心理健康检查等,以及特定岗位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
企业可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健康风险。
2.健康宣传与教育企业应向从业人员提供健康宣传和教育,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和政策等内容。
通过员工培训、内部公告、健康讲座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促进员工健康素养。
3.卫生设施和条件改善企业应提供良好卫生条件和设施,包括洗手间、饮用水源、空气质量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从业人员感染病菌的风险。
4.职业病防护和康复针对特定岗位上的职业病,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物理防护和个人防护。
对已经感染或患病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提供康复治疗和心理支持,确保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康复。
1.岗前培训企业应为新员工提供全面的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范、安全操作流程、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可通过线上学习平台、现场培训等形式进行,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2.定期培训定期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包括新技术的应用、行业趋势分析、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培训。
3.培训效果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程度和应用能力。
通过问卷调查、模拟演练、考试等方式,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成果进行客观评估,为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提供参考。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实施1.制定制度文件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制度文件,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事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概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2.健康筛查: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筛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筛查等,确保身体健康状态符合相关的工作要求;凡有疾病情况或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3.职业卫生培训:新入职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对危险因素有清晰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4.职业卫生控制措施:针对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噪声控制、防尘措施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健康监测:根据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情况,制定相应的健康监测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和职业病例监测。
6.急救措施:制定紧急事故应对预案和急救方案,培训从业人员的急救技能和知识,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伤害。
7.健康宣传:举办健康宣传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
1.岗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2.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并熟悉工作流程。
3.继续教育: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4.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成果。
5.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6.培训需求分析: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外部培训资源: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外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基本原则: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防止食品从业人员的疾病和污染传播,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健康隐患。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包括体温、身体状况、健康证明等项目,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没有患传染性疾病。
3.健康宣教和知识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宣教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了解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以及各类食品的生产操作规范。
4.健康状况记录和管理:对每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个人健康档案、体检记录、健康教育培训记录等,并及时更新。
5.疫情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加强员工的卫生习惯培养,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进行隔离和治疗。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基本原则: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2.培训计划和教材: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和目标,提供培训教材和学习资料,确保培训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3.培训方式和周期:根据不同的从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包括面授培训、在线培训等,并设定培训周期,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持续性。
4.培训考核和评估: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估,评估培训效果和效果,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充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5.培训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并及时更新。
6.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已经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从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总结起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是食品安全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两个制度,其目标是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循卫生操作规范,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健康和提升员工素质而制定的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检查: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检查结果用于评估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和保健措施。
2.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如对于工伤、职业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置和赔偿。
4.健康教育和宣传:企业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健康知识和防病常识。
同时,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向员工传递健康和安全意识,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二、培训管理制度:1.岗位培训:企业应为每个岗位设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可以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等形式,力求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专业能力。
2.职业规划和发展:企业应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和发展机会,建立健全的晋升制度和岗位轮岗制度。
通过培训和提供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并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3.管理技能培训:除了专业知识培训,企业还应为管理人员提供管理技能培训,包括领导力、团队管理、决策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以提升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4.培训评估和反馈:企业应建立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培训进行反馈和改进。
通过不断优化培训计划和内容,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这两个制度的实施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目标:企业应明确健康管理和培训的目标和内容,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员工的特点进行制定。
2.设立机构和人员:企业应设立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人员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协调机制。
3.制定制度文件:将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化,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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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3、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