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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法律_案例分析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李某与张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造成张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医疗费用为10万元,李某无力赔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案件分析(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李某应当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10万元。

(3)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答案1. 案件性质本案为故意伤害案件,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案件结果(1)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用10万元。

(2)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执行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

3. 案件启示(1)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避免因琐事产生矛盾。

(2)遇到纠纷时,应依法解决,避免采取暴力手段。

(3)赔偿义务人无力赔偿时,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本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邻里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中国法律案件判例分析题(3篇)

中国法律案件判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某市居民王某(男,45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侦查,王某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先后在市内多家商场、超市进行盗窃,涉案金额共计5万元。

案件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事实1. 2018年1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

2. 2018年2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

3. 2018年3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2000元的平板电脑。

4. 2018年4月,王某在市内某超市盗窃一部价值1500元的耳机。

5. 2018年5月,王某在市内某商场盗窃一台价值1000元的充电宝。

三、案件审理过程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根据王某的供述和现场监控录像,确定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3. 审理阶段: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四、一审判决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五、判决理由1.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王某的犯罪情节较轻。

王某在作案过程中,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未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 王某的悔罪表现。

王某在侦查阶段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六、案件评析1.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案例分析考题(3篇)

法律案例分析考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市A区居民张三(男,45岁,个体经营者)与邻居李四(男,42岁,公司职员)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

张三计划对其自用房屋进行翻修,但李四认为翻修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其房屋的使用和采光,因此拒绝张三的施工计划。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A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张三的房屋位于李四房屋的南侧,两房屋之间有一道共同的墙体。

2. 张三的房屋翻修计划包括拆除部分墙体,扩大窗户面积,并新增一个露台。

3. 李四认为,张三的翻修计划会导致其房屋采光减少,影响其居住舒适度,且拆除墙体可能会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4. 双方曾就翻修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争议焦点1. 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2. 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3. 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案例分析(一)张三是否有权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专有部分享有使用权,包括拆除部分墙体和扩大窗户面积。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张三的翻修计划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规划部门的处罚。

(二)张三是否有权新增露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有权对其房屋进行处分,包括新增露台。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应当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防火、抗震等要求。

”张三新增露台的行为需符合建筑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否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三)李四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李四的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主要体现在房屋采光和房屋结构安全方面。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题库(3篇)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与李四的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售给李四,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李四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张三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拒绝过户。

李四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张三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题:1. 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 张三拒绝过户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3. 李四能否要求张三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4.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张三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二、案例二:王五与赵六的交通肇事案案例背景:王五驾驶一辆轿车与赵六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赵六受伤。

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报警,并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认定王五负主要责任,赵六负次要责任。

赵六要求王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王五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题:1. 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否合法?2. 王五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如果王五拒绝赔偿,赵六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4. 本案中,王五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案例三:陈七与刘八的知识产权侵权案案例背景:陈七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刘八未经陈七许可,在商业演出中使用该歌曲,并从中获利。

陈七发现后,要求刘八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题:1. 陈七的歌曲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2. 刘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 陈七能否要求刘八赔偿损失?4. 如果刘八继续侵权,陈七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案例四:赵九与钱十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案例背景:赵九与钱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赵九在钱十公司担任经理,月薪为1万元。

合同期限为3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钱十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赵九的月薪降至8000元。

赵九认为钱十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专业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专业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公司业务迅速扩张,成为该市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9年,A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经调查,A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2. 案例分析:(1)A公司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A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涉嫌违反了该条规定。

(2)A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消费者权益保护A公司垄断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其因垄断行为造成的损失。

3. 案例启示(1)企业应依法经营,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3)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某市B公司是一家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近年来,B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质量问题频发,导致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受到严重影响。

经调查,B公司生产的农药存在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

2. 案例分析:(1)B公司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五条,生产者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B公司生产的农药存在质量问题,涉嫌违反了该条规定。

(2)B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生产者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专家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专家典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商标。

被告乙公司是一家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其生产的化妆品与甲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存在高度相似性。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其专利技术和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严重损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2.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3. 乙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本案中,甲公司拥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化妆品,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本案中,甲公司对其商标进行了注册,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商誉等。

本案中,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和商标,误导消费者,损害了甲公司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综合考虑甲公司的经济损失、乙公司的侵权行为等因素,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正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正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某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某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一套。

合同中约定,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张某某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李某某支付房款,李某某应在收到房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进行了房屋交付和房款支付。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双方因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某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2. 李某某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 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决?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案例分析(一)张某某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某在支付房款后,李某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因此,张某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李某某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李某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至张某某名下,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因此,李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三)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复制与房屋登记有关的资料。

”在本案中,张某某和李某某可以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复制与房屋登记有关的资料,查明房屋产权归属。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十个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区内开发一住宅项目。

在项目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承诺每平方米价格优惠1000元,并赠送购房者一套面积为50平方米的地下储藏室。

购房者李先生在开发商的诱惑下购买了该住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上述优惠条件和赠品。

然而,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李先生发现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仅为30平方米,与合同约定不符。

问题:1.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2. 李先生能否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李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购房者购买,使购房者产生了错误认识,从而与其签订了合同。

2. 李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开发商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李先生多支付的购房款;(2)赔偿李先生因开发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李先生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案例分析题二案例背景:某市一家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某大学(以下简称“大学”)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支付大学50万元技术开发费用,大学在一年内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大学因技术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导致科技公司遭受损失。

问题:1. 大学是否构成违约?2. 科技公司能否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科技公司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大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 大学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科技公司可以要求大学承担违约责任。

3. 大学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技术开发费用;(2)赔偿科技公司因大学违约而遭受的损失;(3)承担相应的违约金;(4)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科技公司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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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实务违约、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部分案例分析题1、有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在9月15日以前装船,但在同年8月20日,卖方所在地发生地震,由于卖方存货的仓库距震中较远,因此货物未受到严重损失,仅因交通受到破坏而使货物不能按时运出。

但事后,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买方不同意。

试分析:卖方的主张对否?答:(1)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是不对的。

(2)本案例涉及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3)结合本案例:卖方存货仓库距震中远而未受严重损失,交能影响对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尚不至于达到使合同完全履行的程度,只是暂时对合同履行造成一定影响,故卖方以不可抗力为由通知买方撤销合同,而只能同买方协商将合同延期履行。

2、某公司以CFR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定货到达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

我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

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述小五金工具有70%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1)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2)这个安全CFR条件下商品质检索赔问题,根据国际惯例,按CFR条件成交,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的船舷,货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索赔是有期限的,超过索赔期限的索赔,对方有权拒绝;索赔是要有索赔依据的,索赔的商检证书的开出地点机构应符合合同规定,否则有权拒绝。

(3)结合本案例:1、德公司按期议付了货款,表示我公司产品在目的港后本身没有问题,也即说明产品的锈损发生在内地,这风险已超过了装运港的船舷,应由买方承提;2、德国出具的商检证书是某内地的,并未按合同规定的在目的港检验,这不符合合同的规定;3、合同中明确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而德公司却在半年后才发来检验证书。

凭以上三点:我公司可拒绝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

3、国内某研究所与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九月份交货,但到了九月一十五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一十五天生效。

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

答:(1)日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我方应尽快回电,催促日方尽快履约。

(2)本案例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问题,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另一种是解除合同:即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严重,完全排除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免除责任。

(3)结合本案例:,日本政府宣布禁止该产品出口,是属于社会因素的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大,买卖双方的合同本应无法继续履行,但由于其宣布的生效日在宣布之日(9月15日)起的15天以后,也即10月1日,而买卖双方合同中明确规定交货日为9月份,卖方沿可不受此政府禁令的约束,不应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故我方应拒绝日方的不合理要求,并督促日方按期交货。

4、美国A公司从国外B公司进口一批冻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美言违反合同,到10月7日才装船,至使该批冻火鸡到美国时圣诞节已过,因此,A公司拒收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

试分析:A公司是否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答:(1)A公司是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的。

(2)本案例涉及违约问题,所谓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要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规定:违约可划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所谓要本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兵贵神速,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所谓非根本性违约,是指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牌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也即不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都可称为非根本性违约。

另外《公约》还规定: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非根本性违约,受损方只可请求损害赔偿,不可解除合同。

(3)结合本案例:由于B公司迟延交货而使该批冻火鸡到达美国时圣诞节已过,至使A公司无法从该批货物拿到预期的利润值,故B公司已构成根本性违约,根据《公约》规定,A 公司是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的。

5、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0000吨,交货期为8月份,然而4月份阿根廷原定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应如何对待?答:(1)依公约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阿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因该事件并非不可克服的,豆饼是种类货,可以替代,合同不要求特定产地,阿商可从其它地方收购,尤其是离交货尚有4月可供阿方备货,故中方不应同意阿方要求,阿方应如期履约,如阿方拒不履约,中商可向阿方履约。

二、国际贸易实务合同洽商部分案例分析题(发盘还盘)第一题: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电报出口某家产品,在发盘中除列明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bags.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家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出口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对此发生争执。

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答:1)、我认为双方之间合同已经成立。

我某出口公司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2)、本案例涉及合同洽商发盘的有条件接受问题,所谓有条件的接受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对发盘的条件作了添加、限制或修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条件接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实质上变更发盘条件则购成还盘,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使原发盘失效。

同时,还盘还构成一个新的发盘,合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原发盘人的态度,若原发盘人同意,则双方合同关系成立;若原发盘人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合同不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若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只要原发盘人不及时表示反对,则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修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3、结合本案例:我方向美商发盘,闩商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条件作了变更,变更了包装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包装条件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机时我某出口公司对美商的这种变更并未加以拒绝,而是着手备货以实际行动对美商的变更加以确认,所以双方之间合同关系成立。

美方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我方应坚持美商接受货物,支付货款。

第二题: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限3月10日复到有效,3月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急升。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方应如何处理?答:1)、我方应迅速通知意商其逾期接受无效,按新的市场价格向意商重新发盘。

2)、这个案例涉及到逾期接受问题,所谓逾期接受就是指受盘人在接受发盘人的发盘时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若发盘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受盘人的接受超过了合理的期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①逾期接受原则上无效;②如果发盘人愿意按照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③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原则上有效;④若发盘人不愿意按照因邮递原因产生的逾期接受与对方达成交易,他也必须迅速通知受盘人;由此可见,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发盘人的态度。

3、本案中,我出口企业对意商发盘,因邮递延误,导致意商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我出口企业的态度,而当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急升,所以我出口企业应迅速通知意商其因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接受无效。

按当时上升的国际市场价格重新发盘给意商。

第三题:某星期二上午我方用书信电向德国某进口商发盘报供某种大众商品有效期定了本周星期五(我方时间),复到有效。

但发电后两小时,我发现计算错误,报价过低,于是立即用加急电报通知客户撤回前电。

然而到了星期五上午却又收到了客户复电,表示接受我星期二上午发盘。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电讯联络一切情况正常。

试问:应如何处理客户复电,为什么?答:1)、我方应立即通知德国进口商其接受无效,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未成立。

2)、此案例涉及发盘撤回的问题所谓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发盘兼而有之受盘人之前,由发盘人将其撤回,以阻止其生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条件是:发盘人以更迅捷的通讯方式,使撤回通知比原发盘先行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结合本案例:我方周二上午用书信电发盘需24小时到达(即次日上午到达);但已于当天发加急电报撤回,加急电报7小时到达(即当日下午到达),可见撤回的通知是等于发盘到达德国进口商的,撤回有效,而德国进口商的接受无效。

第四题:法商于9月5日向我某外贸公司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有效期到9月10日,我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该项发盘,法商在发出发盘后,发现该项商品行情趋涨,遂于9月6日以加急电报致辞电我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

我公司于9月7日收到其撤销通知,认为不能同意其撤销发盘的要求,2小时后,我公司回电法商,完全同意其9月5日发盘内容,法产收到我接受通知的时间是9月8日,请问: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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