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知应会.药事篇
简明药事管理应知应会

简明药事管理应知应会一、处方开具:1.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2.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3.门诊癌症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在病历中记载病情和用药方案。
4. 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5.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和“药库,各药房,各病区”三级管理。
三、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对药品数量每月定期清点,并进行相关检查和登记,使用后及时补充。
2.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高危药品(高警示药品)实行专区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3.各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1.具有高级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五、细菌耐药预警干预措施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医疗)1、国家发布的药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主要有哪些?答:依发布时间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
2、抗菌药物的定义?答: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主要的控制目标有哪些?答: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住院患者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为哪三级?分级用药指征有哪些?答:(1)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药事应知应会

药事应知应会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1、什么是基本药物我院最新供药目录中共有多少种药物,基本药物共多少种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我院供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26种,其中基本药物328种。
2、抗菌药物分为哪几级各自有哪些特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分为哪几级各自有哪些特点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定义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5、我国规定有哪几类药物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我院现有的麻醉精神药品有哪些?✓依据对人体产生依赖和危害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应知应会之药事管理

应知应会之药事管理一、什么为药事管理?药事管理,是指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什么为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三、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哪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四、什么时候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如何采购?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五、如何划分临床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六、谁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为多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八、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为多少?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九、高危药品的概念?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管理应知应会

医院等级评审药事管理应知应会1、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答: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2、不合理处方包括哪些?答: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哪些情况属于超常处方?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4、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有哪些监管措施?答: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5、对超常处方的监管措施有哪些?答: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6、什么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答: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7、什么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答:(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8、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要求有哪些?答:(1)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9、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答: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要点

应掌握药事管理知识要点一、抗菌药物的定义是什么?答: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
二、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审批流程及会诊人员名单是什么?答:重症感染患者,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会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等事项如需使用特殊抗菌药物,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单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或医院授权的科主任开具处方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严格执行并监测患者用药疗效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答:我院共有35种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药物,进行分级管理:(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3)、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四、你知道你们科室抗菌药物抗菌药物考核指标吗?答:人民医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指标(2014年5月14日修订版)注:※号的考核指标为参考指标,其余为强制考核目标。
达到低限予以警示,超过高限则对其按医院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你知道怎样管理患者自己购买的药品(自备药品)吗?答: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1、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药学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2、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原则上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3、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并签名。
医疗药事应知应会问题

医疗药事组应知应会问题1、医疗核心制度有多少项?分别是什么?答:共14项;分别是: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诊会诊制度;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医生交接班制度;12、新技术准入制度;13、病历管理制度;14、分级护理制度。
2、什么是首诊负责制?答: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3、三级医师查房指哪三级医师?答: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即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科室主任为三级医师,主治医师为二级医师,住院医师为一级医师,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三级医师查房时间是多长?答:三级、二级医师查房,应有三级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三级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二级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
一级医师对所管患者负责,实行早晚查房制。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由谁提出,由谁主持?答:科内讨论由经治医生提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
6、我院医疗会诊包括哪几类?答: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7、我院会诊如何进行?有无具体时限规定?答:1、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2、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8、我院对会诊医师的资质要求是什么?答: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9、我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对人员组织的要求是什么?答: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科主任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由值班医师负责,必要时请示上级医生,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医院药事管理应知应会(2023)

医院药事管理应知应会1我院对于处方权限管理有哪些要求?(1)我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均有处方权,并在医务部签字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2)我院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可生效。
(3)我院执业医师、药师经麻精药品、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麻精药品、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并在医务部备案留查。
(4)我院试用期人员开具的处方应由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5)进修医师应由医务部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2.临床诊疗中处方开具应注意哪些?(1)医师应当根据我院制定的处方集开具处方。
(2)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4)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医师注明有效期,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天。
(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精药品的处方量参照其他项目。
3.处方前置审核依据及审核内容有哪些?(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进行处方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欠方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3)合法性主要审核处方权限,如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医师是否具备处方权;(4)规范性主要审核书写是否规范,如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5)适宜性审核主要审核用药是否合理,包括: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包括西药、中成药、中成药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是否存在配伍禁忌;是否有用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患者用药是否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禁忌证、诊断禁忌证、疾病史禁忌证与性别禁忌证;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4.什么是超说明书用药?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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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篇(应知应会)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1月应知应会《药事管理篇》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相关人员二、要点:1.处方是指由医师开具,药师审核、调配、核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2.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4.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天。
门诊和出院带药的抗生素处方用量均不得超过7天。
5.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延长至14天,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6.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7.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8.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如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的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9.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在,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适用范围:全体医师、护士、临床药师二、要点:1.I类切口手术通常不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的;、(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的;(3)异物植入手术的;(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预防用药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可在手术中给予第二剂;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2.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
3.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4.“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目录如下:(1)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2)糖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氨曲南;5.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6.医院按规定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临床科室。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全体医师、药师、护士二、要点:1.抗菌药物的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2.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范围(1)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经授权的临床医师;(2)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主治级别以上医师;(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会诊同意、医嘱需经部分副高以上医师签名。
注:门诊不能开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3、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使用高于权限一级的抗菌药物,用量仅限一天。
4、下列情形需要在病案中记录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征及理由:(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2)抗菌药物越级使用;(3)抗菌药物联合使用;(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未送检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临床用药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1.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2.病人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我院所缺药品,由病区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单》。
3.主管医师仅在医院暂无该自备药品且无可替代药品的情况下或患者强烈要求使用该自备药品的情况下可使用患者自备药品。
4.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5.未经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新药临床研究。
由试验委托方提供的研究药物,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药费。
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规定一、适用范围:全体医师、与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各科室部门二、要点:1.基本药物使用率是指基本药物(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增补品种,不包含中药饮片)销售收入占全部药品销售总收入的比例。
2.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率应≥25%。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及相关人员二、要点:1.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2.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在首次使用前,医师须提出申请,获得批件后方可使用。
3.在首次使用超药品说明书用法时,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并在病历上作出说明。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全体医护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二、要点:1.三级管理:药库(一级)、药房(二级)、临床科室(三级)。
2.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转册登记。
3.实行药品批次管理和患者使用批号追踪管理。
4.我院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与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相同。
5.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6.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药学部:(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7.各临床科室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登记册。
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不得任意丢弃,无法使用的处方必须交保管员回收,在处方销毁登记册上详细记录销毁日期、销毁处方编号、销毁处方数。
对销毁情况进行记录,登记册上双签名确认。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与规定一、适用范围:全体医、护、技及其他相关部门二、要点:1.高危药品实行ABC分级管理:A级高危药品是指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的高危药品;BC级别高危药品是指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的高危药品。
2.高浓度电解质(包括氯化钾、浓度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胰岛素类等特殊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禁止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且有醒目标志。
3.医生开具高危药品处方或医嘱时,应认真核对,电脑录入时应根据系统警示信息逐项确认。
4.全院统一高危药品“警示标识”,高危药品专用标识如图: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全体医、护、技人员二、要点:1.易混淆药品包括:看似药品、听似药品和一品多规;2.易混淆药品应分开放置,并且设置醒目标识;3.易混淆药品全院统一标识。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全体医、护、技人员二、要点:1.急救等备用药品按照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备在病区供临床急救或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有固定品种和基数。
2.药学部、护理部负责对病区备用药品的检查。
一般每个月普查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检查。
3.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实行近效期药品管理,有效期在3个月内及时到住院药房更换,不得有近效期两周内(离失效时间还有14天)的药品及过期的药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二、要点:1.各临床科室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由科室指定医生或护士担任,同时报药学部临床药学室备案。
2.药学部临床药学室将新发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于5日内上报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死亡病例及群体不良反应须立即报告。
临床科室换、借、退药规定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二、要点:1.《药品管理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示得退换。
”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按处方调配药品,严禁串换药品。
2.病区借药(1)住院部药房借药程序只为病区正在住院的患者临时用药服务,借药人只限于所在的病区当班护士,其他人员一律不予以办理借药。
(2)非急救需要的口服药、外用药或需冷处贮存(系指2-8℃)的药品,不得借药。
3.退药规定(1)因治疗方案改变或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及药物不良反应可以退药,退药时需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及《退药申请单》。
(2)如下已发出的药品概不办理退药:口服药及外用药;需冷处贮存(系指2-8℃)的药品且无法保证质量的药品;原包装不完整的药品(配置中心除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1.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2.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3.基本药物集中生产配送机制;4.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6.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机制;7.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2009年8月,我国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基本药物定义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我院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广西区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目前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版本2012年版,于2013年5月1日施行。
医师或药师如何取得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或调剂资格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医师或药师须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具有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0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一、适用范围:医师、护士、药师二、要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