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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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最新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最新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最新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xx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0物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

2020物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

2020物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物业管理处的工作很多,需要负责任在工作上更加的认真才能完成。

那么,物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应该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2020物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

#工作总结及计划1#回首即将过去的2020年,我的工作同样经历着不平凡。

_月份,带着朴实的情绪回到了__。

开始了一段新环境的里程,工作资料包裹着熟悉的和未知的,鞭策着我需要付出更多的发奋去学习和挑战。

几个月一瞬间过去了,工作在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岁末,每个人都就应梳理过去、筹划未来。

此刻,就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物业服务工作物业工作主要有新业主一切办理入住事宜、日常报修、投诉处理、收费、基本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害虫的消杀;有学习培训、有上级部门检查等。

催缴管理费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问题项目的整改时管理处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

结合实际,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服务费协议收缴方法的基础上,经过与物业公司各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下,一部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二、办公室的工作办公室工作对于我来说也是个工作领域,工作千头万绪,应对繁杂琐碎的超多事务性工作,需要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资料录入和文档编排工作。

对管理处涉及的资料文档和有关会议记录,我认真搞好录入和编排打印,根据工作的需要,制作表格文档,草拟报表等。

二十档案管理工作。

到管理处后,对档案的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是我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我采取平时维护和定期集中整理相结合的办法,将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做好收发文登记处理。

三、细致做好管理处财务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财务工作。

自接手财务管理工作以来,我认真核对财务账目,清理财务关联,严格财务制度,做好每一笔账目,确保了收支平衡的实现。

一是做好每一笔进出帐,对每一比进出帐,我都能根据账务的分类规则,分门别类的记录在案,登记造册。

同时认真核对账单,搞好细致记录。

二是每月搞好例行对账。

2020年(物业管理)江苏省宜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物业管理)江苏省宜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江苏省宜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宜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别墅区、大厦等(以下统称住宅区)相关物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不全的住宅区,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合且、围护和整治等措施,扩大小区规模,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壹)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二)负责本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审;(三)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集中管理和使用监督;(四)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且组织监督、检查和评比;(五)培训和考核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六)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七)有关物业管理的其他管理职责。

市房产管理处负责本市物业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镇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本镇范围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应当积极做好住宅物业管理的组织落实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住宅区物业管理具体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负责或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做好本社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交通、环保、供电、邮政、电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自治管理第六条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的,物业管理组织形式可由业主自行决定。

配套设施不全的住宅区可暂不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能够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

2020年(物业管理)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物业管理)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新建住宅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整治,提高配套水平,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域,以及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商业贸易区、旅游区、学校等其它物业,实行物业管理。

第四条镇江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部门)是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辖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城管、公安、民政、财政、物价、工商、税务、园林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含镇人民政府,下同)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优惠政策。

(壹)新办的物业管理企业从事居民服务业的自开业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二)新办的劳动就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凡安置失业人员和其它企业下岗职工达到从业人员总数60%,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审批,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之上的,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三)对社区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壹同免征,3年内免征工商行政性收费。

(四)物业管理企业以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或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020年物业管理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020年物业管理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物业管理)上海市住宅物管理规定20XX年XX月多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执行的卓越管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8日17:53(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其设立的房屋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房管办事处)承担相关具体事务。

市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四)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五)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且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精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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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精选模板一、管理目标我们的管理方案的目标是为了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温馨的居住环境,使小区居民能够享受舒适的生活。

我们的管理团队将致力于优化小区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管理措施1. 注重安全管理(1)严格落实小区出入口安保措施,加强对外人员和车辆的管控,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小区的安全。

2.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1)定期组织保洁人员对小区进行清洁,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2)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提倡环保理念。

3. 健全社区服务体系(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服务,如快递收发、家政服务、维修服务等。

(2)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保健服务。

4. 发展文化活动(1)定期组织小区文化活动,如庆祝节日、开展文艺演出等,丰富居民的日常生活。

(2)设立读书角和游乐区,为小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5. 促进社区和谐(1)建立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利益。

(2)建立居民协商机制,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管理效果通过实施以上管理措施,我们相信可以实现以下管理效果:1.提高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小区的品质和形象。

2.增强小区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促进居民共建共享。

3.提升小区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业主入住。

四、管理团队我们的管理团队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将全力以赴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小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总结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小区居民的支持和配合,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小区管理的目标,打造一个安全、整洁、温馨的居住环境,让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到幸福美好的生活。

感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

2020年(物业管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020年(物业管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8日17:53(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其设立的房屋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房管办事处)承担相关具体事务。

市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二)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四)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五)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部署、推进和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且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

2020年(物业管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020年(物业管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市房产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新建住宅区,在商品房销(预)售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告知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情况。

分期建设的住宅,其配套设施设备为共用的,应当划分为壹个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划分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划分。

第六条壹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壹个业主大会,且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同壹物业管理区域,住宅房屋按套计算,业主入住率达50%之上,或自首套住宅房屋出售且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俩年的,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代表和建设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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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物业管理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近年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日益显著。

下面是xxxx整理的一些关于20xx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20xx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1、服务结构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经理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保安三名、保洁4名。

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二、房屋共用部位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

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1、保修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 、有偿服务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

维修单采取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20xx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年以前建成;2.房屋标准成套;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

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

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

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

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

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

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1.调查计划阶段。

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

20xx年7月-20xx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

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

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1)划定物管区域。

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

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

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

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1)新增配置。

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

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

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

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

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

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

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

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

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

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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