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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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大全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大全

一、名词解释: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

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著作权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8、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

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1、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4、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5、智力成果,是人类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6、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7,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8、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9商标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10、商标专用权:也称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11、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12、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13、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14、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15、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16、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17、商品装潢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之统称.2.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基于特定作品的人身权和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有其利益的财产权的结合体,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5.文字作品: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6.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形式表现的作品7.美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8.电影作品和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9.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10.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和产品设计图以及为反映地形地貌,说明事物原理结构而绘制的地图和示意图.11.模型作品: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绘制的立体作品,如建筑模型,产品模型.12.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13.委托作品: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创作的作品14.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15.演绎作品(派生作品):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的表达而形成的作品16.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享有的,与人身相连,无直接财产利益的权利17.发表权: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18.署名权:作品上署名,向世人宣告自己与作品之间特定关系的权利19.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0.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1.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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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2009-07-04 09:01:39转载标签:梦系天涯学习笔记教育知识产权法分类:图书馆学信息一、名词解释中心限定(271):在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严格忠实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对专利保护的范围作出解释的原则。

该原则有利于公众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到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从而在实施与专利技术相似的技术的时候,能够避开对专利权的侵害。

周边限定(271):在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不应当仅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对专利的保护范围作出解释,而是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及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将以权利要求为中心的周边的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特征包括在专利保护范围内的原则。

新颖性(250):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宽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是前所未有的。

对于传统专利的申请,按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如果一项技术在某个时间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那么这项技术就是新的。

)专利权穷竭原则(288):也叫做专利权利用尽原则,指经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的人出售专利权品后,任何在此情况下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的人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产品,或者进一步转让、出售、赠与该专利产品,而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

领土延伸:领土延伸是指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向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提出的有关商标注册保护要求。

一种情况是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指定要求保护国家,并按国家数量缴纳规费。

另一种情况是在几个国家已经获得国际注册后,又申请到另一些协定成员国要求保护,并缴纳相应的规费。

平行进口:所谓平行进口,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再由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本文档旨在解释与知识产权法学相关的一些重要名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概念的含义。

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某种知识或信息时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各类法律保护的权益。

2. 专利权
专利权是对发明的独占使用权,即发明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立的、排他的权利。

它可以保护发明的技术内容,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复制或使用该发明。

3. 商标权
商标权是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有权在指
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可以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
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4. 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对以文学、艺术或科学形式表达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凡是能够通过某种形式记录下来的作品,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5.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指某个企业或个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定的技术或专利。

通过专有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并保护自己的技术知识不被他人非法使用。

6.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计算机软件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法学》中一些重要名词的简要解释。

希望本文档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法-简答

知识产权法-简答
建立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共有财富不能私有。 (1)启动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人,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2)受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机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3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7.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一、名词解释1、演绎作品2、防御商标4、商标5、国际优先权6、专利权穷竭-专利权用尽7、知识产权法8、专利(专利权)9、作品10、商业秘密11、专利侵权12、发明13、先用权14、驰名商标15、地理标志16、服务商标17、实用新型18、发表权19、知识产权专有性20、职务作品21、垄断22、技术创新23、邻接权、版权的邻接权24、版权(著作权)25、“盗版”26、法定许可27、合法竞争28、复制权二、简答题1、简述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

2、简述著作权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权利3、简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4、简述专利法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

5、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有哪些6、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7、简述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8、版权的经济权利有哪些(简述版权的经济权利所包括的内容)9、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0、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1、试述我国专利制度中的先申请原则。

12、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13、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14、我国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

15、专利权人的义务16、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7、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哪些权利18、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9、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20、简述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21、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22、专利权的客体(包含什么)2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24、商标的基本功能25、列举不正当竞争行为26、合法垄断行为27、秘密的信息必须符合条件28、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29 、专利法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30、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31、列举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32、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具有的新颖性含义。

33、如何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34、简述版权的精神权利。

'一、名词解释1、演绎作品,根据一件已有的作品,利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方式而创作的派生作品称之为演绎作品。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

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著作权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8、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

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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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第一编总论1.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1)著作权(2)专利权(3)工业版权(4)商标权(5)商号权(6)产地标记权(7)商业秘密(8)反不正当竞争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表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的特性:(1)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3)知识产权的非密封性(4)知识产权的人格性和财产权的融合性(5)知识产权的专有性(6)知识产权的有限性,包括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还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子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知识产权的地位: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者是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在我国,其属于民法的范畴,尅也采取民事特别法的立法体例,不必归于民法典第二编著作权著作权概述第一章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后者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前这也是一种绝对权力,但受到地域.时间.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直至进入公有领域,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后者属性是完整的,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不同。

前者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其保护的直接标的;后者所保护的是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弃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

前者要求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后者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只授予先申请人(3)权力产生程序不同。

前者伴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后者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其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他别授权,进过一些程序才能产生(4)适用的领域不同。

前者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后者主要保护在工业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3.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3)作者权利与公共权利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人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员的同一,对于尅也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2.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1)前者的各作者之间不具备合意;而后者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2)前者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后者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3.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的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的优先使用:(2)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力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途径:(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A委托合同B著作权的转让(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A购买著作权B接受赠予C依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无人继承有无人受遗赠,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无其他单位承受,其权利义务的著作财产权归国家所有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1.作品成为客体必须具备的条件:(1)独创性。

又称原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是该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涉及.综合的过程,即只要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也不是以来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而来的(2)可复制性,同一作品可以印刷.绘画.摄影.翻拍.翻印.复印等方式制作一份或者几分的特性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限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表格.公式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及原因:种类:(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4.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1)文学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以及类似制作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像作品和模型作品(8)民间文学艺术作品(9)计算机软件(10)其他作品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1.发表权的内容:(1)将作品公之于众(2)授权他人将作品公之于众(3)禁止他人擅自将作品公之于众发表权特点:(1)只能行使一次,即告穷竭(2)通常不能转移(3)如因作品的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2.署名权的内容:(1)所行使可以用真实姓名,也可以用笔名.别名.艺名(2)不署名,也是署名权行使方式之一3.著作权财产权的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版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演绎权,其他财产权利论述著作权的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原则。

合格人的要求: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位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无国籍人的.外国人参加的国际公约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的保护。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作品在中国境外首次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职位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第五章邻接权1.我国图书出版者的权利:专有出版权,版式.装帧设计权义务:(1)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3)重印.再版作品(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复制音像载体3.邻接权的内容:(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2)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3)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4)广播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4.论述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联系:后者是前者产生的前提,但如无前者的保护,后者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相同点:(1)都与作品有直接关系(2)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3)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不同点:(1)主体不同。

后者的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前者的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全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

后者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前者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的作品(3)内容不同。

后者主要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利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后者见简答4(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后者是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已经产生就可获得保护;前者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5)保护期限不同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名词解释:简答1、著作权转让的特点(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的财产权(2)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题的变更(4)著作权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5)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严格区别2、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1)定义(2)前者导致著作权主体变更,后者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3)前者中的任何受让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的权利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后者一般许可中的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3、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题,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转有使用权。

4、著作权的其他利用:著作财产权除转让以及许可使用以外,还可以用来作为债的质押、信托、破产财团、强制执行、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以及继承的对象。

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名词解释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简答1、合理使用的条件:(1)使用标的须为已出版作品(2)使用的目的应仅限于个人的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是为了教学或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1、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相同之处(1)其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2)都只能使用别人已发表的作品,凡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再他们之内(3)使用他人作品时都无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4)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不同之处:(1)前者的使用者只能是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后者却无主题范围的限制(2)前者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后者不必(3)在前者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而后者未附加这样的条件3、强制许可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后者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所规定的作品的特定人,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要向其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则不得使用。

而前者程序较为烦琐,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还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作品使用权,并同样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论述题1、合理使用的法律要件:(1)使用标的须为已出版作品(2)须尊重被使用作品的人格权状态(3)须限于下列十二种场合与目的使用范围(1)个人使用(2)引用(3)新闻使用(4)传媒转载转播(5)讲演作品的传媒看波报纸期刊,(6)教学与科研使用(7)公务使用国家机关在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五馆”复制,本馆馆藏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无偿表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观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公共场所,美术作品的非接触式使用(11)汉译(12)以盲文出版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 法定许可使用的法律要件(1)须作品以合法出版(2)须权利人无不需使用的意思表示(3)予以法律规定的目的和范围是用范围:(1)编写出版教科书(2)报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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