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文(5篇)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慢性病患者的工作管理,提高慢病患者的工作能力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慢性病患者指已被诊断为慢性病,并经医生认定需要进行工作管理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工作适应措施和人性化管理,尊重慢病患者的权益和尊严。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康档案,记录慢性病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和工作适应措施等信息,保证慢病患者的隐私权。
第五条公司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宣传,加强慢病管理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二章工作适应措施第六条公司根据慢性病患者的病情和工作需求,制定合理的工作适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
第七条公司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慢病患者可按照病情调整工作时间,并与上级及时沟通。
第八条公司提供适当的工作任务分配,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减轻慢病患者的工作负担。
第九条公司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包括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适宜的温湿度和光线等。
第十条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坐姿工位、支撑枕等,保障慢病患者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记录慢病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和健康管理情况等。
第十二条公司提供定期的慢性病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保持慢病患者的健康状态。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及时的就医指导和协助。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慢病患者参加健康管理培训和活动,提高慢病管理意识和生活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为慢病患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慢病患者积极应对疾病和工作压力。
第四章工作评估和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等。
第十七条公司根据慢病患者的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鼓励慢病患者努力工作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公司对严重违反工作管理制度的慢病患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制定。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慢病工作的管理,确保慢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2.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慢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慢病定义与分类1.慢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不易治愈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2.慢病分为三类:Ⅰ类慢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Ⅱ类慢病,如慢性心力衰竭、慢性支气管炎等;Ⅲ类慢病,如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等。
三、慢病管理流程1.诊断: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诊断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
2.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3.随访: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康复。
四、慢病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慢病管理团队,负责慢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管理。
2.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诊断和治疗慢病。
3.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情况。
4.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患者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慢病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对于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对于管理不善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医疗机构审议通过后执行。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慢性病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慢性病管理,提高慢性病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患有慢性病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进行慢性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人本关怀、群防群治。
第五条慢性病管理的目标是:降低患病率、控制病情、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健康寿命。
第六条慢性病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治疗和康复。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七条公司成立慢性病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慢性病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慢性病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慢性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
第十条慢性病管理工作由专业医疗机构承担,定期进行全员体检和病情评估。
第三章预防为主第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员工的健康意识和生活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要定期组织慢性病防控宣传活动,普及防病知识和保健方法。
第十四条公司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和工作引起的慢性病发生。
第四章综合治理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生活习惯和健康行为的管理和引导。
第十六条公司要提供健康饮食和适量运动的机会,改善员工的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公司要鼓励员工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控制慢性病的发展。
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慢性病管理数据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和管理。
第五章分类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要根据员工的慢性病状况,实行分类管理和个体化服务。
第二十条公司要建立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对患者进行指导和病情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提供定期复查和康复训练机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康复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加强与社区、医院的合作,形成慢性病管理的合力。
第六章人本关怀第二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员工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病情。
机关单位慢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慢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个体差异,分类管理;3. 科学合理,持续改进;4. 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关单位慢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慢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慢病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慢病管理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慢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3. 监督检查慢病管理工作落实情况;4. 定期评估慢病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慢病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慢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慢病预防与筛查第七条加强慢病健康教育,普及慢病防治知识,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
第八条定期组织慢病筛查,对疑似慢病人员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第九条建立慢病档案,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慢病情况、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
第四章慢病诊断与治疗第十条对确诊的慢病患者,提供以下服务:1. 指导患者进行规范治疗;2. 建立治疗档案,定期随访;3. 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建议患者参加健康讲座和活动。
第十一条鼓励患者参加慢性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五章慢病管理与保障第十二条建立慢病管理基金,用于慢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慢病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保障。
第十四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定期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慢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对在慢病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社区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慢病防治水平,保障社区居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从事慢病防治工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参与;(三)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慢病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由社区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社区慢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慢病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慢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慢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四)总结、评估慢病防治工作成效;(五)组织开展慢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慢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二)开展慢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工作;(三)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四)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五)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负责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一)宣传慢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二)协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慢病筛查、随访等工作;(三)组织居民参加慢病防治活动;(四)收集、反馈居民对慢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慢病防治措施第八条慢病防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慢性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定期筛查,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
(二)慢性病诊断:对筛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确诊,明确病情。
(三)慢性病治疗: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进行药物治疗、康复治疗等。
(四)慢性病预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五)慢性病康复: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第九条社区慢病防治措施:(一)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
慢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慢性病(以下简称“慢病”)服务管理,提高慢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慢性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提供慢病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慢病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四)分类指导,综合施策。
第二章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慢病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慢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慢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慢病患者的筛查、登记、随访、治疗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慢病防治科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慢病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慢病服务管理内容第九条慢病服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慢病筛查:对社区居民进行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病筛查,建立健全慢病防治档案。
(二)慢病登记:对确诊的慢病患者进行登记,实行分类管理。
(三)慢病随访:定期对慢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四)慢病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五)健康教育:开展慢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六)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慢病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十条慢病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二)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三)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权益;(四)注重医疗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慢病服务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加强慢病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中医院院慢性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医院慢性病管理工作,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中医院慢性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院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各项防治措施,监督、检查慢性病防治工作。
2. 慢性病防治办公室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包括病例管理、健康教育、预防干预、治疗管理、康复指导等。
3. 各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病例报告、随访、治疗、康复等工作。
三、慢性病病例管理1. 病例报告各相关科室在发现慢性病病例时,应及时向慢性病防治办公室报告,并填写《慢性病病例报告表》。
2. 病例随访慢性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对慢性病病例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病例资料管理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对慢性病病例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四、慢性病健康教育1. 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慢性病的认识。
2. 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3. 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海报、微信等,宣传慢性病防治政策、措施和知识。
五、慢性病预防干预1. 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
2. 对慢性病病例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包括饮食、运动、戒烟限酒等。
3. 针对不同慢性病,开展针对性的预防干预措施。
六、慢性病治疗管理1. 根据慢性病病例特点,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2. 加强药物治疗管理,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
3. 开展非药物治疗,如中医治疗、康复治疗等。
七、慢性病康复指导1. 对慢性病病例进行康复指导,提高生活质量。
2. 定期评估康复效果,调整康复方案。
3. 建立康复档案,跟踪康复过程。
八、监督与考核1. 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定期对慢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相关科室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慢病工作管理制度范例一、工作目标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肾病等疾病完善全科医生契约服务,推进慢性病基层首诊试点工作,逐步达到首诊在社区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慢性病诊疗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健康管理师培训力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职医务人员(护士、中医师、营养师、公卫医师等)中遴选人员,经过健康管理师培训后从事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
完善“糖友网”、“高友网”试点经验大力推行全科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大力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和居民签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家庭健康教育咨询,提供妇幼健康管理,随访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群体,并承担一级分诊管理等。
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责任制,促使全科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互信的签约服务关系。
全科医师应给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指导居民规范合理就医,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五)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
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____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____%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____%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____%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
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将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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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工作管理制度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l、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根据入户门检查及门诊就诊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和工作总结。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
健康档案,定期随访管理,并有详细的记录。
4、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
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5、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报告记录,并按要求统一上报。
6、慢性病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奖惩范围。
新坡卫生院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及规范化管理。
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针对老年人开展规律的生活起居、合理的膳食营养、适度的体能锻炼及健康的情智心态的教育和指导。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2.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3.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社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4.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6.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
资料。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向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走访制度
1.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病人家庭走访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小组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2.定期对辖区内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走访,掌握病情变化,协调解决治疗中的实际困难,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
3.居委会监护小组坚持定期普遍走访病人制度,对重度病人每月走访,做好随访记录,掌握每个病人治疗康复情况,帮助病人解决实际困难,为治疗和康复创造良好的环境
4.对已治愈的或病情稳定的轻微患者,积极创造条件回归社会,参与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社会活动。
首诊测血压制度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
2.门诊及随访时应备有立式水银血压计和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
3.接诊医生对35岁以上首诊病人应给予测量血压,并将测得的血压记录在病历、门诊病人登记本及随访记录中。
4.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进行随访跟踪。
5.每月5日前将上月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情况汇总上报信息资料室。
6.各中心(站)应对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数据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导社区防病工作。
7.对诊断为高血压病患者的,应将其纳入本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体系,根据《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高血压病专科门诊及社区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制度
1.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三网”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负责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报市妇幼保健所。
4.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死亡的孕产妇。
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和外地来克就医而死于本市者。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并报市妇幼保健所。
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市妇幼保健所;在一周内将《孕产妇死亡病历报告》上报市妇幼保健所。
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医院、市级围产保健协作组二级评审,质控和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
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市妇幼保健所。
5.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量控制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老年健康管理制度
1.制定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2.制定并实施老年人群整体自然疗法健康管理运营流程和管理办法。
3.根据老人的体检结果和各类问卷调查作出健康状况评估,并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
计划应包括医疗、护理、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及功能训练等。
4.定期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倡导居民自我健康管理。
定期提供综合健康体检评估和营养膳食处方、运动处方(有氧运动、养生操及心智训练)。
5.定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健康管理计划作出调整。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2.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测查一次血红蛋白,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3.8-12月龄儿童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
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4.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5.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 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6.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7.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