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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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之欧阳语创编

21欧阳语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像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 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时间:2021.03.01
创作:欧阳语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像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 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时间:2021.03.01
创作:欧阳语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格(6):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非直接登记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非直接登记)
组织名称
任社会
组织职务
照
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任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是否符合《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本人工作简历
起始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本人承诺填写内容属实。
签字:
年月日
本单位承诺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任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符合《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表格填写内容属实,同意担任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印章)源自年月日经办人:(印章)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非直接登记的组织填此表。
(非直接登记)
组织名称
任社会
组织职务
照
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任慈善组织法定代表人的,是否符合《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本人工作简历
起始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本人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本人承诺填写内容属实。
签字:
年月日
本单位承诺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任慈善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符合《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表格填写内容属实,同意担任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印章)源自年月日经办人:(印章)
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非直接登记的组织填此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含变更)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
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 别
民族
相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在背后)
本人意见: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 别
民族
相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 人 简 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在背后)
本人意见: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样表)
单位名称西安市XXX研究所
登记证号XXXXXXXX
登记日期2018.X.XX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行(事)业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
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
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16开纸。
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16开纸的附页。
注:“领证人”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编号:04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人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
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登记证号”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人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任(兼)何职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
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登记证号”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住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从业人员数
其中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是否建立
党组织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1-
举办单位情况
举办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者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签字
-2-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电话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基
本
设
备
、
设
施
-3-
开办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开
办
资
金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权单位
用房面积
租(借)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4-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登记证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注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101表
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住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从业人员数
其中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是否建立
党组织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1-
举办单位情况
举办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者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签字
-2-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电话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基
本
设
备
、
设
施
-3-
开办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开
办
资
金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权单位
用房面积
租(借)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4-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登记证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注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101表
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2104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像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人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法定代表人Fra bibliotek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2104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像
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职务
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本人简历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
任(兼)何职法定代表人Fra bibliotek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意见:
年月日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经正式任命(选举、聘任)拟在担任职务,根据章程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行使职权。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申请书
单位名称
报送时间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
说明
一、申请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四、本表包括基本情况、举办单位情况、举办者情况、单位领导成员情况、理事、董事名单、监事名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单位内设机构表、办公场所证明表、业务主管单位批复。
验资报告和章程草案另附。
五、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举办单位情况
举办者情况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理事董事名单
监事名单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注: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填“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单位内设机构表
办公场所证明表
浙江省民政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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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非名称
照
片
籍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政治面貌
民非职务
兼职
专职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 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请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
(请将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编号:0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非名称
照
片
籍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政治面貌
民非职务
兼职
专职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本人主要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 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