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企规避合同陷阱之道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1. 简介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陷阱。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并提供一些对策以避免或解决这些问题。
2. 建立合同的明确性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明确性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
然而,由于语言、文化、法律差异等原因,合同在翻译和解释上可能存在歧义。
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合同条款应尽量简明扼要,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审核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不可预见的风险和事件国际贸易涉及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和事件,如自然灾害、政治变动、货物损坏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风险的承担方和责任,并约定相应的赔偿措施。
此外,双方还应购买相应的保险,以确保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获得经济补偿。
4. 付款方式和货款安全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货款安全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有信用证、托收和电汇等。
为了避免付款方拖欠货款或出现其他问题,卖方通常要求买方使用信用证付款,并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信用证的开立和支付条件。
同时,双方还应关注支付的安全性,如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等。
5. 货物质量和数量问题货物质量和数量的问题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也是常见的陷阱。
为了避免纠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和数量,并约定相关检验和鉴定的方式和程序。
此外,双方还可以考虑约定货物的售后服务和退换货政策,以确保买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6. 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最后,合同中的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此外,合同中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为了减少争议和成本,双方可以考虑选择国际商会仲裁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解决。
7. 结论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存在许多陷阱,但只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保持谨慎和明确,并确保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条款和对策,就可以避免或解决大部分问题。
船东如何高度警惕境外无船承运人搞海运欺诈?

如何高度警惕境外无船承运人搞海运欺诈?作者:付四星单位:安徽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序言自从美国对外实施经济壁垒开始,国际海事等组织就海外提单欺诈进行了预警防范,提出了要求。
首先是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于2019年4月22日发出《关于高度警惕境外无船承运人搞海运欺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并全国外经贸企业,高度警惕境外无船承运人搞海运欺诈。
《通知》指出:海上运输是保障国际贸易安全的辅助手段。
目前作为调整国际海上运输的我国《海商法》在具有物权凭证的船公司提单(Master bill)的签发上存在漏洞,与国际传统安全的提单签发与流转程序及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有关提单的流转程序相违背,同时在无船承运人的管理上与《国际海运条例》严重脱节。
按照现有《海商法》,能据以托收到货款的船公司提单作为物权凭证不能保障首先签发给卖家尤其是FOB出口商,使得FOB出口商(我国目前约有85%的出口是FOB条款)一开始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潜在巨大的货、款两空的风险。
目前,提单的签发及流转程序完全颠覆了传统安全的做法。
出口商尤其是FOB出口商面临着境外无船承运人与买家合谋进行海运欺诈的巨大的风险。
我国《海商法》本来对无船承运人的管理就是空白,与《国际海运条例》完全脱节。
交通部又于2019年3月27日宣布对无船承运人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押金或责任保险制度,这对诚信企业来说确实减轻了负担,但给境外不良无船承运人和买家串通搞海运无单放货欺诈提供了更为有利的零成本条件,市场准入资质条件极为宽松。
目前经交通部批准的无船承运人近达9000家,是经营国际班轮运输公司的近百倍,比世界最权威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所属的可签发货代或多式联运提单(forwarders’bill or multi-transport bill of lading)的全球会员还多两三倍。
尽管原来无船承运人(简称NVOCC: 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要交80万押金或每年办理几万元的责任保险,但也无济于事,因为市场准入条件和资质太低。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1.引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全球贸易中的核心文件,其中存在一些常见陷阱,可能导致合同争议和风险增加。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常见陷阱,并提供相应的对策,以帮助合同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是确保合同条款具有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包括货物描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方式、价格等。
3.未明确风险和保险责任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的转移和保险责任是重要的问题。
确保合同明确规定在货物交付的各个阶段风险的转移和保险责任,可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4.未充分考虑国际贸易法律规定国际贸易涉及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未充分考虑国际贸易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合同违约风险。
对策包括研究和了解适用的国际贸易法律规定,例如国际贸易规则、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等。
5.未考虑货物的国际质量标准货物的质量标准在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未考虑或误解国际质量标准可能导致合同争议。
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并遵循相关的国际标准,是防范此类陷阱的重要步骤。
6.交货时间和方式不明确交货时间和方式的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的延迟交付或未能按时履行合同。
对策包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货时间和方式,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
7.未明确付款条件付款条件的不明确可能导致支付问题和支付风险。
确保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和金额,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等,可以避免未来的付款纠纷。
8.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明确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不明确可能导致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对策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并约定适用的法律和法院。
附件:________1.国际贸易合同范本2.货物质量标准相关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国际贸易规则:________指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种规则和条款,例如国际商会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条款(INCOTERMS)2.国际商事仲裁规则:________指国际贸易纠纷解决中的仲裁程序和规则,例如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ICC Arbitration Rules)。
海运企业面对的法律风险

海运企业面对的法律风险海运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这些风险涵盖了合同纠纷、责任事故、违规行为以及跨国法律的复杂性等方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海运企业面对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来应对这些风险。
1.合同纠纷在海运业务中,合同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海运企业与船东、货主以及物流公司等各方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涉及货物运输、船舶租赁、代理服务等方面。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或执行不当,往往会引发纠纷。
例如,货物未按时到达、损坏或丢失,合同未履行等情况都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海运企业应当注重合同的起草和谈判过程。
在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任何违约行为的后果。
同时,海运企业还可以与各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及时解决潜在的合同纠纷,以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责任事故海运企业经常面临诸如船舶碰撞、货物污染、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的风险。
这些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害。
在此类事故发生后,海运企业往往要面对来自各方的索赔和诉讼。
为了应对责任事故的法律风险,海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和标准。
此外,海运企业还应购买足够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以减轻法律风险的影响。
3.违规行为在国际海运中,海运企业还面临着跨国法律的复杂性和监管的挑战。
由于各国法律法规的不同,海运企业很容易陷入违规行为的风险。
例如,涉及到国际制裁的交易、无证经营等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海运企业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为了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海运企业应充分了解国际贸易法和各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业务合规性。
此外,建立内部合规机制、加强员工培训以及与国际合作伙伴进行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都是减少违规风险的重要手段。
4.国际争端解决由于海运业务的国际化特点,海运企业在面对法律风险时,还需要考虑国际争端解决的问题。
当涉及不同国家的合同纠纷或责任事故时,海运企业可能面临跨国诉讼、国际仲裁等复杂的争端解决程序。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防范措施随着自身的实力和国际事业的扩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都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部从事出口业务,逐渐减少对贸易公司的依赖。
然而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很难识破国外买家或者货运代理的欺诈手段,从而上当受骗。
一、国际贸易常见诈骗与陷阱(一)对于国内企业与国外买家做生意时可能踩中的陷阱有很多: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现在由于生产力过剩,很多企业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
有些买家让企业赊货品,货品卖得出再给钱,卖不出就积压着,把风险转嫁到企业身上。
陷阱二:买家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有些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过调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还款能力。
但由于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卖家。
陷阱三:企业需小心有部分买家会在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的条款,比如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
陷阱四:买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把货物提走。
(二)合同“陷阱”有:1、贸易术语陷阱贸易术语一般虽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它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惟一的因素。
例如,交易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以货到约定的目的港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前提,货不到不付款”;又如交易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使用CIF贸易术语,但同时又规定:“卖方限某年某月将货运抵约定目的港,否则,有权拒收货物”。
显然,按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尽管使用了CIF贸易术语,但都不是装运合同,而属到达合同的类别。
在这里,支付时间和到货时间决定了合同的类别。
由此可见,决定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避免在买卖合同中出现与贸易术语含义相抵触的规定为了避免在履约中引起争议,买卖双方一旦约定了某种贸易术语,则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就不能约定与该术语相矛盾的内容。
2、品质条款陷阱案例:据悉,3月份以来,我市共进口煤炭3万余吨,其中大部分煤炭品质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涵盖固定碳、发热量、挥发分、灰分等主要指标。
浅析国内造船企业的经营风险及防范对策

浅析国内造船企业的经营风险及防范对策国内造船企业面临着诸多经营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环保风险等。
这些风险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生存发展。
下面就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市场竞争中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需求波动、品牌竞争、价格浮动等。
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内造船企业正面临市场需求下滑和价格下跌风险,其主要原因是全球海运市场景气度下降、全球船舶产能过剩。
造船市场的不确定性是造成市场风险的根源。
防范对策:国内造船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以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
此外,更要创新研发船舶、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
二、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造船企业在研发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风险,例如技术落后、工艺不完善、产品不合格等。
技术风险可能影响造船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进而影响市场和用户的信心。
防范对策:国内造船企业应重视技术创新,加强研发能力,推进行业智能制造,优化固有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和安全性。
同时,可以引进吸纳国际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加快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水平。
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企业由于获取资金紊乱或经济不稳定等原因所产生的债务违约或信用违规的风险。
由于国内造船企业普遍采用债务资金来进行生产和开发运营,因此信用风险是造船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防范对策:国内造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流入、流出、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管。
此外,企业应提高自身的信用评级,加强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降低借款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四、环保风险随着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环保风险也成为现代企业不可避免的风险。
国内造船企业作为重工业企业,所排放的废气和废水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例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氯化合物等污染物会严重影响空气和水质。
防范对策:国内造船企业要求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
中国船厂处理造船合同争议之对策

Ke r s s i b i i g c n r c ;Lo d n a b t a i n;d o e d d t y wo d : h p u l n o ta t d n o r i t r o r pd a ae
近 年来 , 随着 全 球 经 济环 境 的衰 退 与 航 运 市 场
船 厂 面 临经 济 危 机 , 更会 直 接 影 合 同争议 。 国买方 面对 不 涌 外 断 下 跌 的 船价 市 场 , 会 想尽 办法 从 原 先 订 立 的 高 都 价 造船 合 同 中脱 身 。而 中国船 厂往 往 因为 造船 合 同
及其 附件 中的漏 洞 或者 在履 行 合 同过程 中对 于英 国 法律( 绝大 多数 造船 合 同适 用 的法 律 ) 与外 国买方 的 取 巧 与 贪 念 的不 理 解 而令 自己处 于 不 利地 位 , 至 乃 在诉 讼 中面临 巨大 危机 。中 国船 厂 签 订 的造船 合 同
款 担 保 的 中 国 的银行 , 为在 船 厂 败诉 后 的第 一 时 因 间, 银行 即要 履 行其 在还 款 担保 下 的义务 , 外 国买 对 方 作 出支付 。 _ l 外 国买 方这 种肆 无 忌惮 大量 抛弃 造船 合 同 的情 况 在 同为造 船 大 国的 日本 与 韩 国却 并 不 多 见 , 明 这
Co nt r e s e n d a i t hi bu l i on r c s ut s f r Chi e e s py r u e m a ur s i e lng wih s p id ng c t a tdip e o n s hi a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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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及对策(全文)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及对策引言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供应商和买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商业惯例的差异,合同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陷阱,容易给合同双方带来风险。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并提供相应的对策,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
陷阱一:合同条款不清晰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是一个常见的陷阱,容易导致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和争议。
例如,合同中的术语和定义不明确,或者合同对于双方权益和责任的规定模糊不清。
为了避免这种陷阱,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并确保所有术语和定义的含义清晰明确。
如果发现不清晰的条款,应该及时与对方沟通和协商,修改并明确条款的含义,以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
陷阱二: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是另一个常见的陷阱。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需要经过长途运输,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损坏或质量变差的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陷阱,供应商在货物发运之前应该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品质要求和检验标准。
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并保留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货和索赔的权利。
陷阱三:交付时间延迟交付时间延迟是一个常见的陷阱,对于买方来说可能会导致生产计划延迟或合同履行困难。
供应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交付日期,并遵守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
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交付时间延迟,买方有权要求违约赔偿或解除合同。
买方在合同中可以添加惩罚性条款,如延迟交付的罚款或赔偿金,以约束供应商履行交付时间的义务。
陷阱四:支付问题支付问题是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的陷阱之一。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供应商应该确保收到买方的款项之后才发货,以避免货款违约和货物无法回收的风险。
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发票和支付凭证,确保付款时的准确性。
此外,为了降低支付风险,买方可以采取开立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货款在符合约定条件时才会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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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企规避合同陷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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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订单必须“险”字当头、量力而行,绝不可以只顾盲目接单,而钻入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里。
日前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律师海商法国际研讨会”上,专家指出,中国虽然已是世界第二船舶贸易大国,但在国际贸易纠纷中败诉率竟达90%~95%。
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伴随航运市场低迷,船厂接单心情越来越迫切,特别是一些中小船厂,视订单如救命稻草。
然而,不少订单背后却暗藏着危机。
那么,中国船厂如何规避订单陷阱呢?
在谈及对中国造船厂延期交船现象的看法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船公司高管表示,其实,交船误期是不少中国船厂长期以来的一个通
病。
在他看来,中国的大型船企之所以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交船的质量与时间一般都不会出现较大差错。
但一些中小型船企,有时会因为工人不足或订单过多而无法按期交船。
究其根源均是因为这些船厂不顾自己的现实能力猛接单,然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来拖延再拖延。
但是,船东找中小船企来订船的动机很明确,就是看重其价格优势。
所以,多数内地和香港船东,如果找这些船厂低价订船,一般都会有心理准备去接受延期交船。
并且在真正发生了延期交付后,双方也都能够做到比较友好地协调,实现“双赢”,也就是说一般不会走上法庭。
而出现打官司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国内中小船厂与外国船东之间。
可以说,外国船东更注重“法律”途径,所以一遇到此种情况,往往就“法庭相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外国船东里,不乏“投机客”,而他们出手的目的也很明确:不捞一把绝不善罢甘休。
具体来讲便是,如果市场行情好,订造的低价船一定会“赚到”。
而如果市场不好,也会在船厂这里找到理由拖延,并寻机“反咬一口”,有些船厂在前期并未进行详细调查的情况下,经常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位香港船公司表示,从目前全球的造船竞争力来看,韩国和日本造船企业基本不存在这样的短板,中国船企如果希冀在未来拥有更强的竞争力,就必须加快补齐这一短板。
那么,中国中小船企如何避免“合同陷阱”呢?专家建议:一是切勿贪小失大。
简单来讲就是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只想着赚钱,尽量多接订单本身没有错,但是要量力而行。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订单接到手的做法,必然会因人才、技术、管理等环节的诸多问题,导致其应对市场危机的能力十分脆弱。
所以这种一口吃个胖子的做法不可取。
二是需防止资金链断裂。
目前,很多中小船厂,包括民营船厂拼命接单但缺乏强大的“资金后盾”,他们的资金链通常靠借贷来补充维持,这种“拼命三郎”
的行为往往会导致恶性循环,简单讲就是,巨大的借贷数字如果遭遇资金链危机,就会有“灭顶之灾”。
三是“自主”能力需提升。
总体来看,中国的造船业的配套能力相对薄弱,很大一部分设备需要进口,加之各项成本不断上升,导致成本控制困难。
现实情况是,签订合同在先,之后开始造船,如果成本上涨甚至不可控,就很容易造成亏本。
四是要加速培
养高端管理人才。
特别是中小船厂,高端管理人才的短缺是一种普遍现象,没有高端人才,就很难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当然,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也会明显不足。
五是银行需要“严防死守”。
毫不夸张地讲,如果船厂出现问题,最大的受害者便是银行,因为船厂的担保方就是为他提供贷款的银行。
一旦船厂不能按期交付,买家船东停止造船合约,那银行就真是欲哭无泪。
所以,严格把关贷款的船厂以及船东都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走访了香港一家知名的国际贷款集团,其董事给记者打了个非常诙谐的比喻,“不怕错失千里马,就怕引狼入室”。
所以说,争抢订单必须“险”字当头、量力而行,绝不可以只顾盲目接单,而钻入别人精心设计的圈套里。
本刊记者史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