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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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0定额)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2000定额)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修编概况《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3)、《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993)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LD—101--95)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本着指导与服务的宗旨,体现量价的完全分离,促进企业面向市场为指导思想编制的预算定额。

一、编制原则(一)、本定额的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根据《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建立和管理、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出发,规范工程造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计价的消耗量标准,是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企业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及工期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即从当前的技术、施工和管理实际出发,并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定额项目应满足上海地区施工工艺计价需要,遵循统一性、适用性、通用性、简明性的原则,力争项目齐全、覆盖面广、简明适用,并有利于计算机在工程计价和管理上的开发和应用。

统一性:即统一概念、统一名词术语、统一符号和代号、统一编码、统一计量单位以及定额水平的基本统一等。

适应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应充分适应上海地区的施工操作特点,并充分反映已经成熟的“四新”技术项目。

通用性:即定额项目的设置能够基本适应每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必须取其共性,编制通用项目,使之在不同的工程上具有互换性。

简明性:即在一定范围内,定额项目及内容应适当综合,“粗”“细”适宜,按社会平均水平满足一般精度需要。

二、编制过程本次土建定额修编工作自一九九九年初开始前期准备工作至二ΟΟΟ年六月,共耗时约一年半。

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拟定编制大纲、操作细则;在充分酝酿和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大纲》,并形成了相应的定额修编操作细则,包括统一的名词术语、统一符号和代号、统一的人、材、机编码、统一的计量单位(子目、人、材、机)、统一的保留尾数、人工幅度差、机械幅度差、材料损耗率、周转材料摊销、砼、砂浆配合比表、现行标准及规范以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确定原则。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预算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质量要求等因素,以及施工技术和工艺条件,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编制出来的规定每一项工程量和规定每一项工程的费用的定额。

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的预算定额根据《建设工程预算计价定额》,由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和发布,具有统一的执行力。

1.工程量的确定:根据项目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通过对各个部位的尺寸、面积、体积等参数的测算,确定各项工程量。

测算工程量时应按设计要求严格测算,确保测算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工程量计算规则:1)线性工程量:如墙体、地板砖的面积等,按照设计要求的长度、宽度等进行计算。

2)面积工程量:如外墙涂料的面积等,按照设计要求的面积进行计算。

3)体积工程量:如地下室的体积等,按照设计要求的体积进行计算。

4)数量工程量:如门窗的数量等,按照设计要求的数量进行计算。

5)其他工程量:如电线、管道等的长度等,按照设计要求的长度进行计算。

3.工程量计算说明:1)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单位应采用与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相对应的单位,如平方米(m²)、立方米(m³)、米(m)等。

2)工程量测算:工程量的测算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如墙体工程量的测算可以根据墙体的长度、高度、厚度等信息进行。

3)工程量计算公式:根据不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照相应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如墙体工程量计算公式为:墙体面积=墙体长度×墙体高度。

4)工程变更:如果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变更,预算定额应根据实际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4.工程量计算的重要性:工程量计算是建设工程预算编制的基础,正确的工程量计算可以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对每一项工程量的详细测算和计算,才能确定每一项工程的费用,并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

同时,工程量计算也是监督和控制工程进度和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帮助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掌控。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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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文章主题: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1.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概述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行业中,预算定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它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是根据当地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而编制的,具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它涵盖了建筑和装饰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和材料标准,为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2.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深度解析在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涵盖了建筑工程的数量清单、施工定额和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其中,数量清单是对工程项目中各项工作量的明细列示,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电气工程等,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施工定额则是对各项工程活动的劳动力、机械、材料和施工机具等方面的要求,为工程施工提供了准确的指导。

而材料价格则是对各种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和价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工程项目的采购和使用提供了依据。

3.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应用与实践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应用与实践意义。

在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和预算编制阶段,预算定额能够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为项目的合理预算和成本控制提供支持。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和施工阶段,预算定额能够指导施工单位的具体操作,保证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预算定额还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结算提供依据,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

4. 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的角度来看,sh01-31-2016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一项行业规范和标准文件,对于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上海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

上海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

上海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确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要与承包方式、分包方式、劳动力供应方式以及成本计价体系相适应。

-工程量项应具有独立计算的可行性。

-工程量计算应符合规范、规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程量项目的划分:-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将工程量划分为项目量、工作量和考核项量。

-项目量是指按照建设项目的不同部分进行划分的工程量。

-工程作业量是指工程项目的具体工序或活动的量。

-考核项量是指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序或活动的量。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设计文件和业主要求进行编制,内容包括工程量项目、工程量、单位、工程量计算依据和备注。

-工程量项的划分应按工程构件、材料、设备、劳动力等因素进行分类。

-工程量清单应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且能够确保施工单位的权益。

4.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工程量计算应采用统一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计算和间接计算。

-直接计算是指根据实际测量、计算、统计等方法,直接确定工程量。

-间接计算是指通过已知的参数和经验数据,推算出工程量的方法。

5.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工程量计算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同时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相关计算依据包括设计文件、材料标准、施工规范、技术参数和分项工程计划等。

6.工程量计算的验收:-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相关的验收规定,包括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

-工程量计算结果应进行专业审核,确保计算过程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总结起来,上海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规则。

其计算方法包括直接计算和间接计算,计算依据包括设计文件、材料标准、施工规范和技术参数等,计算结果应经过专业审核和合理性验收。

该规则的实施可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总说明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

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上海市2019定额计算规则(土建)-135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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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0)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第 1 页目录总则 (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第一章土方 (14)第二章打桩 (25)第三章砌筑 (32)第四章砼及钢砼 (49)第五章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69)第六章门窗及木结构 (71)第七章楼地面 (76)第八章屋面及防水 (80)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 (89)第十章装饰 (92)第 2 页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112)第十二章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114)第十三章脚手架 (116)第 3 页总则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除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第 4 页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第 5 页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等取整数。

第 6 页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有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1.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pdf

 1.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pdf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sh01-21-2020)一、土方工程土方工程包括场地平整、挖土、填土等。

定额中列出了不同情况下的施工方法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人工挖土方和机械挖土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所不同,而填土的工程量则根据回填土的厚度和夯实系数来确定。

二、打桩工程打桩工程包括各种桩的制作和打入,如混凝土桩、木桩、钢板桩等。

定额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桩的制作和打入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混凝土桩的制作和打入需要考虑桩的长度、直径和配筋情况,而木桩则需要考虑桩的长度、直径和材质等因素。

三、砌筑工程砌筑工程包括各种墙体的砌筑,如砖墙、石墙、板墙等。

定额中列出了不同类型墙体的砌筑方法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砖墙的砌筑需要考虑墙的厚度、高度和材料等因素,而石墙则需要考虑石材的种类、大小和砌筑方法等因素。

四、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各种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安装,如柱、梁、板等。

定额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构件的制作和安装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钢筋混凝土柱的制作需要考虑柱的长度、直径和配筋情况,而板的制作则需要考虑板的厚度、长宽和配筋等因素。

五、金属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包括各种金属构件的制作和安装,如钢梁、钢柱、钢平台等。

定额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构件的制作和安装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钢梁的制作需要考虑梁的长度、高度和材料等因素,而钢柱的制作则需要考虑柱的长度、直径和材料等因素。

六、构件安装与运输构件安装与运输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安装和运输,如预制梁、预制板等。

定额中列出了不同类型构件的安装和运输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例如,预制板的安装需要考虑板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等因素,而预制梁的安装则需要考虑梁的长度、高度和配筋等因素。

七、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包括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和维护,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等。

定额中列出了不同类型脚手架的搭设和维护方法,以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1.本章有墙柱面、天棚、油漆工程及其他工程四个部分组成,共分为十四个节。

第一节墙柱面抹灰共63个子目第二节墙柱面块料面层共90个子目第三节墙柱面龙骨基层共24个子目第四节墙柱面面层共19个子目第五节墙柱面装饰隔断共14个子目第六节玻璃幕墙共5个子目第七节天棚面抹灰共21个子目第八节天棚龙骨基层共44个子目第九节天棚面层共49个子目第十节木材面油漆共183个子目第十一节抹灰面油漆共39个子目第十二节喷涂、裱糊共44个子目第十三节金属面油漆共28个子目第十四节其他共41个子目共有664只子目(其中油漆294只)2.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3)《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4)《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5)(《上海市建筑工程局补充劳动定额》(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9)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修编大纲》(10)现场实地调查、测算第一部分:墙柱面装饰(第一节~第六节)本部分包括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墙柱面龙骨基层、墙柱面面层、隔断和玻璃幕墙共计有215只子目。

一、本部分特点1.主要特点(1)墙柱面抹灰不分砖墙与砼墙(2)墙柱面块料均以周长划分规格(3)墙柱面木隔断基层与面层均分开计算2.本部分与九三定额的区别(1)墙柱面抹灰①石灰砂浆抹灰九三综合定额石灰砂浆抹灰均综合在墙体砌筑子目中,预算定额分中级砂浆和高级砂浆并分在砖墙面和砼墙面上抹灰。

新定额以中级砂浆抹灰为准,不分在砖墙面和砼墙面上抹灰。

②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抹灰九三预算定额分砖墙面和砼墙面上抹灰,并分为有嵌条与无嵌条。

新定额不分砖墙与砼墙面抹灰,也不分有嵌条及无嵌条的定额,均执行水泥砂浆抹灰或混合砂浆抹灰的定额,如有木嵌条或玻璃嵌条另按子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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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拆及路基和轨道铺拆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八、场地机械平整、碾压按以下规定计算:
1.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机械土方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
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八、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九、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十、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机械土方定额中已考虑了装车因素及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和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但不包括湿土排水。
2.机械土方遇有桩土方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3.机械挖地槽、地坑带桩基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群桩间挖土人工及机械降效差。
4.挖土机在垫板上施工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定额未包括垫板的装、运及折旧摊销。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
总则
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1.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实物体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的外形体积)。
2.管道沟槽的回填土,管径500毫米以内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方法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量-回填土量
式中计算结果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三、地基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是指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四、钢管支撑安装、拆除,是按地面第一道支撑编制,从地面以下第二道起,每增加一道钢管支撑,其定额人工、机械累计乘以系数。
五、逆作法施工:
1.本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结构逆作法施工。
2.本定额所考虑土方施工是采用地下室首层楼板结构完成后,由专用取土设备与人力相结合在楼板底下挖土。
七、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一、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前二部分之规定计算。
二、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说明
一、人工土方定额综合考虑了干、湿土的比例,且已包括湿土排水。
二、机械土方是按天然湿度土壤考虑(指土壤含水率25%以内)。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
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扳挖土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挡土板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凡放坡部分不得计算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或打钢板桩等各类围护措施部分不得计算放坡工程量。
五、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六、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七、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五、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十六、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技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二、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凡图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地槽上方工程量内计算。
二、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三、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注: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面增加100毫米计算。
六、机械挖有桩基土方时,分别按1米(混凝土桩)、0.5米(钢管桩)、3米(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乘以基坑底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若有放坡按放坡计算规则)。
七、回填上按夯填和松填分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三、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四、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五、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六、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等取整数。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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