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15.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修脚工具消毒点,配置专用的紫外 线消毒箱或高压消毒装置对修脚工具进行消毒。
16.有冷热水供应设备并有明显标志,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
4
安全可靠。 17.供顾客饮水的设备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准文件(复
21.沐浴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桑拿房 应安装防爆灯具,使用安全电压。更衣室、浴区照度应符合相应的卫 生标准。
22.沐浴场所应在适宜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密闭加 盖,便于清理,能够有效预防控制病媒虫害孳生。
23.沐浴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 24.应设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如疥疮、化脓性皮 肤病、广泛性皮肤霉菌病等)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 25.有顾客住宿的公共浴室,住宿用床上用品应符合旅店业卫生 标准中有关规定。公共浴室附设的理发店、美容店应执行 GB9666 规 定。 26.在浴室的同一区域内设置相应的厕所,厕所地坪低于浴室。 27.桑拿、脉冲等浴室,应有相应的清洗消毒工具间(点)(存 放清洗消毒工具和药品)及标记。
6.更衣室应与浴区相通,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 鞋架、座椅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应一客 一柜。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水材料制造。休息室或兼做休息室的更 衣室,每个席位不小于 0.125 平方米,走道宽度不小于 1.5 米。更衣 室(包括兼作休息室)所用垫巾应及时更换,保持清洁整齐。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沐浴场所)
申请人: (自然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联系方式: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本单位(人)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审批手续,明确知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明确知晓办理该项审批时审批机关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附一次性告知材料,作为告知书)。
并作如下承诺:
一、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二、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已告知);
三、本人(单位)对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一个月内达到告知的许可条件;如违反承诺,同意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四、本人(单位)承诺在未达到告知的法定许可条件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本人(单位)承诺接受执法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本单位(人)如有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情况,视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行政审批机关有权对此项审批依法予以撤销,本单位(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自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之日起,因本单位(人)承诺出现责任事故,由本单位(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免除行政审批机关及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并同意在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取消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审批手续的资格等惩戒。
以上承诺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单位(签章): 行政审批机关
承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模板】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模板】附件10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承诺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机关:**市卫生健康局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告知书按照《肇庆卫生健康局关于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试点)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二、卫生条件、标准和要求1.室内环境设计参数1.1 设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其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应满足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GB 9672)的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休息室冬季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1.2 除公共场所外,其余设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其室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设计参数应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湿度在40%~65%之间。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
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m/s。
1.3 设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其室内新风量设计参数应满足表1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依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对江西省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
现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有关内容一次性告知如下:一、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督范围分为七类十七种:1.住宿场所;2.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车(船)室。
其中,部分公共场所概念及适用范围如下:1.住宿场所: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的宾馆、酒店、旅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
2.沐浴场所:指从事经营服务的公共沐浴室。
包括浴池、浴场、浴室、温泉浴、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足浴场所。
不包括淋浴、汗蒸场所、婴儿洗浴场所。
3.美发场所: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剪发、秀发、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服务且营业面积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4.生活美容场所: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和仪器,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服务且营业面积 30 平方米及以上的场所。
不包括美体、美甲、医疗美容、减肥和按摩场所。
5.游艺厅(室):指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室内游艺娱乐场所。
不包括各类棋牌、健身、网吧、游乐场所。
6.舞厅: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包括歌舞厅、迪厅、KTV 场所、卡拉 OK 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
7.游泳场所:指提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认真执行接受审查与许可义务,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义务。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多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义务。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良好的个人卫生。
承诺单位:
承诺人:
日期:
商场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本商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
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日期:。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3篇)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范本(城市营业面积在300㎡以上和县以下营业面积在200㎡以上的商场(店)、书店(非集中空调)新证办理)[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___(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___〕___号)要求,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有机械通风设备,有空调装置的商场(店)、书店,新风量不低于20m/(h.人),进3风口应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
2、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场(店)、书店营业厅应利用自然采光,采光系数不小于1/6。
3、店内禁止吸烟,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
4、大中型商场须设顾客卫生间。
卫生间应有良好通风排气装置,做到清洁无异味。
5、综合商场内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商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
店铺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范文

店铺公共场所卫生承诺书范文
本店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
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
公共卫生安全许可证承诺书

公共卫生安全许可证承诺书尊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了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制定本承诺书,以表明我们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承诺和决心。
一、守法经营,认真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并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我们将依法办理并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照,接受公众监督。
三、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确保个人卫生良好,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着装统一。
我们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技能。
四、在经营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文件规定。
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确保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布局合理,不违法经营。
五、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严格落实控烟措施,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我们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和管理,确保场所内无人吸烟,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
六、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我们将继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查找不足,加强自身管理,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我们将主动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预案,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如果因我们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公共场所卫生事故,我们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八、在执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时,我们将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我们深知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安全责任,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公共场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填写示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海关(以下称主管海关)就国境口岸区域内候机(船、车)室、商店、书店等公共场所(不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五)《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管理办法》;
(六)《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七)《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
(八)《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九)《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204-2013)。
(十)《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二、许可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证各项设施运转正常,禁止挪作他用;
(二)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三)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卫生管理档案等内容;
(四)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五)应当配备有效的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措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
(六)室内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及提供的用品、用具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三、许可办理
(一)受理材料。
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经营者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 营业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 经申请人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二)受理期限。
经营者在递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的同时,上述材料因故不能提供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交,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告知承诺。
(三)审批时限。
主管海关自受理之日应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监督与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未取得《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不得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取得《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后,应接受主管海关的监督和检查,并在经营中遵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主管海关在实施首次现场监督时,要重点核实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主管海关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30天;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达到卫生要求的,主管海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五)《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明显处。
(六)申请人若需延续、变更、补领、注销《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主管海关归档,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提交的材料应采用A4纸张;内容用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或使用修正液;字迹应清晰可辨,有□的在符合条件的□内打√
(三)提交材料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四)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主管海关联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诺内容
*****海关:
我(单位全称:)申请从事(填写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位于
(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邮政编码为,经营面积为平方米,从业人员为人。
根据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1. 本人对以上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已经达到海关告知的许可条件。
2. 本人承诺在未取得《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3. 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人承诺接受海关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示范
承诺内容
*****海关:
我(单位全称:广州市**公司)
申请从事商场(店)(填写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候机楼西二指三层**商铺(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高** ,联系人为高** ,联系电话为1388888888 ,邮政编码为510800,经营面积为81平方米,从业人员为6 人。
根据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1. 本人对以上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已经达海关告知的许可条件。
2. 本人承诺在未取得《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3. 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人承诺接受海关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