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重点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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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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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 公平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 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 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 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 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 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联系与医疗损害有关的情形有哪些?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 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 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没有提到医疗鉴定问Fra bibliotek ➢ 恰恰是最重要的问题 ➢ 如何看待《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
任这一章?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 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 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 提供。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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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 偿责任。
这是《侵权责任法》最大的亮点: (一)提出了“医疗损害责任” 这一概念 (二)放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较低赔
偿标准,而使用了人身伤害的一般性标准.
(三)在举证责任上,放弃了”举证责任倒 置”,遵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 分担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立法背景
《办法》对于处理医疗纠纷功不可没,由于立法背景 的历史局限性,反映出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反 对。国务院将《办法》予以重新修订, 2002年9月1 日《条例》生效施行;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 法》设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迎来医疗纠纷处理 的第四个阶段,标志着长期以来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 度混乱局面的终结。
举证责任倒置
自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 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换句话说,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原告只要证明自己受 到损害及存在医患关系这一基本事实后,那就可 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 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 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明成立,医疗机构免责; 不能证明的话,法官即可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理解与适用
2012.8.12
前言
《 侵 权 责 任 法 》历时7年、历经四次审议,于2009 年12月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上通过。这是继《物权法》之后作为民法典重要组成部 分的一部法律,意味着中国向《民法典》又迈进了重要 一步。《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其内容涉及产 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 动物致人损害等,与百姓生活、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其 中医疗损害责任设专章予以规定,有11个条文,备受 社会各界特别是医疗界的广泛关注。该法2010年7月1 日生效。应当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重点解读护理课件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重点解读护理课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
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在医疗行为中违反了法律法规、 规章、诊疗规范等规定的过错行
为。
过错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 过失过错又可以分为疏忽大意过
失和过于自信过失。
过错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行 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等
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04
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与举证
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务人员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师执业 证书》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01
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行为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方式与标准
赔偿方式
免责事由
通常以金钱赔偿为主,但也包括其他 形式的赔偿,如康复治疗、生活照顾 等。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或医务 人员可以提出免责抗辩,如患者自身 疾病的发展导致的不良后果、医疗意 外等。
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损害的程度、患者的实际损 失、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会参考当地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背景
课程目标
01
掌握医疗损害责任的基 本概念、构成要件和赔 偿责任主体。
02
03
熟悉医疗损害责任的认 定程序和举证责任分配。
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抗 辩事由和免责事由。
04
掌握医疗损害赔偿的范 围和计算方法。
02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概述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定义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造成患者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PPT课件

告知对象
• 尽量在术前考虑周全;一切问题;长远影 响等。-------核心制度(三级查 房,会诊,手术权限分级· · · · · · · ) • 术前找好---授权人。(书面授权)
告知对象
• 问三: • 肿瘤病人应该向谁告知? • 艾滋病人应该向谁告知?
• • 尽量告知本人。
不仅· · · · · 本人, 避免第三者知晓。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 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 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亮点二:经患方签字的告知书、 同意书等成为必备的法定证据。
• 患方? 1.患者本人(正常的成人); 2.法定监护人; 3.患者的书面授权人; 4.患者亲属; 5.其他情况;
患者起诉医院的“四宗罪”
亮点八: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 行医权,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
•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 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 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紧急情况下的 请示报告制度, 视为医务人员 履行告知义务。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
汉字书写的随 意性。
亮点三: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 措施、医疗风险,就是过错。
•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 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 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 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 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 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 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 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 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 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 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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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 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 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 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
12
归责原则
则处理
31
不真正连带责任
• 不真正连带责任(unreal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是指各债务人基 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 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 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 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 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五)责任形态——替代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责任分担形态是替代责任。医护人 员在执行职务中,由于违反技术规范等,造成患者人身 损害,构成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其直接责任人是医疗 机构,受患者一方应当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 机构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医护人员进 行追偿。
25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1
第一节 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基 本状况及改革目标
状况: 将三个双轨制构成的二元化医疗故事与医疗过错救济体制改 革为一元化与四类型的医疗损害责任救济体制。
基本目标: 建立一个一元化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变二元结构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矛盾状况,建立统一的、完善的医 疗损害责任制度,统筹兼顾,公平、妥善的处理受害患者的 利益保护、医疗机构的利益保护以及全体患者利益保护之间 的平衡关系,推进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全发展,保障全体 人民的医疗福利。

《侵权责任法》之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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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外---各国大都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处 理,如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
• 原则上由病人承担举证责任,病人需要 证明医生没有遵守相应的标准、医生存在 过错、医生的过错与其损害之间具有因果 关系。只有当医生出现重大过错时,才由 医生承担没有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
7
•中国医院协会上书材料是韩启德副委员长唯一 做了重要批示,批转给全国人大法工委。
•在第三稿修改后,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三家综合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 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起草了《关于《侵权责 任法》(草案)第七章的修改意见》的函,提 交韩启德、桑国卫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工委、 卫生部。
*
12
二、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
13
• 侵权行为----• 行为人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权益,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
14
•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违法行为 • 损害 • 因果关系 • 过错 • 上述要件缺一不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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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侵权责任法---
• 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种类以 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 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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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人大认识
• (1)未知性。医学是一门探索性、经验性的学科,直至 今天,对许多疾病的发生原因还不了解,已知发病原 因的,也有一半难以治愈,对许多药品毒副作用的认 识非常有限。
• (2)特异性。人体的基因不同,体质不同,情绪不同, 所处环境不同,因此患者疾病表现、治疗效果也不同。 大家熟知的青霉素,有人过敏,有人不过敏,即使青 霉素皮试过关,也不排除有过敏反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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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过错推定责任在我国适用特殊的侵权行为, 我国法律以列举式方式确定,如民法126条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PPT课件全文


近亲属/关系人
医疗机构的紧急处置权
情况紧急
不能告知或取得
经批准
《侵权责任法》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 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 立即实施相应的措施
法定 性
优先于约定,不能以 患者没有履行合同义 务为由对不履行紧急 救治义务进行抗辩
员判《侵的断权利并责益提任供法鉴》没定有结明论确的规活定当医动事疗。损人害的赔质偿询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医疗损
害赔偿范围和标准与其他侵权类型一样,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赔偿
的范围和标准。但是侵权责任法没有对医疗过错鉴定问题作出规定。
两者之间的差异点
逻 辑 上 的 包 容 关 系


上 的 差 异 性
患•者事自实行拆上除的固因定用果夹关板系,:导致加骨折 端严害重行错位为,与医损疗行害为之没间有的过错关,不 构成系该医案疗中事医故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
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而医疗机构不承担侵因
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说

主观过错
过错
是否达到应当达 到的注意程度
医务治人员疗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 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 一般诊疗活动者中 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知;情权 《知特特情③④手殊殊同术检治意临收治查疗书》床 费 疗试 可验 能性 对医的检患务 说务人 明查者员 义和造治成疗较;大患 知经意者 情济权的 同负担的同检意基础前提查权 和能自力愿
注意义务
一个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时,应该给予高度的谨慎和注意, 以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的责任。
最基本的义务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PPT课件

提供不了病历也是恶意为之,举证难度 大,对患方举证不利 – 对医方而言,不规范的修改有充分辩解 的余地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5)
• 患方举证的负担加重,一般会采取以 下措施
– 网上查证是否非法行医 – 在病历上直接挑毛病,如:涂改 – 寻找证人否定医疗机构病历 – 秘密录音录像否定医院病历
免予赔偿三种情形理解及运用扩展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2)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 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立法缺陷,本身就是过错,因此,实际 上不是举证倒置
– 患方举证做法
• 医疗行为是否在医疗机构许可证核定范围 • 医师是否有执业资格及其他专门资格 • 护士是否有执业资格及其他专门资格 • 医技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3)
•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资料
– 隐匿——有,隐藏,不提供,故意 – 拒绝提供——有,不提供,故意 – 由于要证明医方有病历而故意不提供,
举证难度大,对患方举证不利
• 讨论
– 医方不提供病历有没有风险?
答案
• 这是一个矛盾的问题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2,3项, 患方举证不能,不能推定医疗行为有过 错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1项,及 第61条,医院没有保管好病历,医院又 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又可以 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
理解过错推定的三个条件(4)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伪造——无中生有,故意造假 – 篡改——由此改为彼,故意做假 – 销毁——从有变无,故意毁灭 – 由于要证明病历中的缺陷是恶意为之,
医民 疗法 事通 故则 处 理 条 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侵权责任法
鉴定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 PPT课件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是指在实施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 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 疗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 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 医师签名等。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 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 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 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手术前小结应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 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 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 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 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 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剂手术 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 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 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表)
有损害+有过错(主刀未亲自对患者告知)
“过错原则”— 以过错行为作为确定责任的依
据,法国学者耶林说“使人承担损害赔偿的,
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错”,即使
医疗行为造成患方损害,如医方无过错,也 不承担民事责任。
例二 中心静脉置管时,导致动脉穿孔大出血死亡 1.指征充分明确,无更为安全的替代检查方案 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 3.该技术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风险及防范措施 4.操作时没有违反规范 5.术前有主操作者医患沟通并有书面告知同意书 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 7. 上述医疗行为均有完整记录,证实无过错------无过错 不承担责任 根据这一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应当举证证明加 害人有过错并且造成了其相应的损害后果,表明患方 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将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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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用品质量责任(59)
• 医方不得实施过度医疗的义务(63) • 医方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64)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54)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诊疗活动 • 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做 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 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医师的注意义务 •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诊疗护 理常规,选择最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尽可能避免 诊疗手段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健康权益。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如何理解“当时的医疗水平”? • 必须以医疗行为发生时的医疗水平为基准,不能以鉴定当时 或诉讼当时的医疗水平为基准。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医疗机构隐藏或拒不提供有关病历资料,将导致难以在法律 上确认医疗过程。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实践中,许多医疗机构不重视病历资料的保管,常常发生丢 失、缺少的现象,在发生纠纷后忙于对资料进行修改、整理 甚至销毁。 • 目前,法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对其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主观过错是法律责任的构成要 件之一。 • “过错”,是指医方在造成损害时的心理状态 • 故意 • 过失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单位责任,而非个人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案例1 • 杨某到某市妇幼保健院做产前检查,产前B超、常规血细胞 分析未见异常,医院依规定做孕产期保健提示和保健医学指 导。后杨某剖宫产下一男婴,左手掌先天缺失。 • 杨某起诉医院赔偿损失人民币32万余元。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 • 例如:《执业医师法》、《义务献血法》、《药品管理 法》、《母婴保健法》……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规章
三、医方的免责或减责
•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 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 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0)
• 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例如: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 《处方管理办法》 • ……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诊疗规范
• 卫生行政机关、有关行业协会制定的诊疗规范、诊疗指南等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推定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制 度的重点解读
立法背景
• 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侵权责任法》, 2010年7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其中,在第七章专章规定了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共11个法律条文。 • 它是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的核心法律制度。
立法宗旨
• “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界定医疗损害责任,切实保护患者的 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学的进 步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主要特点
• 终结医疗纠纷处置法律依据“二元化”局面 • 削弱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 规定了医疗赔偿的免责事由 • 突出了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和病历管理义务
主要内容
•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54) • 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57、58) • 医疗侵权过错的排除(60) • 医方诊疗过程中的告知义务(55.1) • 侵犯患方知情权同意权的责任(55.2) • 特殊情况下医方诊疗义务(56) • 患者病历知情权及医方的保障义务(61) • 患者病历隐私权及医方的保障义务(62)
三、医方的免责或减责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 疗 • 拒不配合的主体——患者或其近亲属
•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医方的免责或减责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 疗 • 医方行为必须是符合诊疗规范的 • 这里的诊疗规范,应当做广义理解,即合理合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医疗损害责任构成
• 法院裁决 • 医院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尽到了注意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 客观上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诊疗护理 规范。 • 驳回杨某起诉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 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7)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法院裁决 • 医院在进行常规检查未发现禁忌症的情况下手术,符合诊疗 常规不存在过错。未进行CT检查与患者死亡之间没有因果 关系。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推定
•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58)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确定医疗水平的考量因素 • 法律、法规、规章及文本化的诊疗规范 • 基本性操作 • 医疗机构所在地区 • 医疗机构资质 • 医务人员资质
二、医疗侵权过错的确定
• 案例2 • 2003年,患者王某因进食哽咽感,并进行性加重伴消瘦, 到江苏某中医院进行胃镜检查,发现贲门部新生物。建议手 术治疗。术前医师有CT检查医嘱但未执行。术中发现肿瘤 因广泛转移和粘连严重无法切除。术后,王某进行了化疗和 中医治疗,终因贲门癌晚期死亡。后患方起诉医院赔偿10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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