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文法学院

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填表说明一、本项目任务书在各学校上报的《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基础上填写。
各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均须具体对应确定的学科,各学科均须依序就学科团队建设、资源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及质量、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学科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确定建设项目,落实建设措施与经费。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本项目任务书各栏目有字数要求的请勿超过规定字数,无字数要求的请勿另加附页。
四、报表请用仿宋5号字体填写,A4纸双面打印及复印,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
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II授权学科建设II-1授权学科一:国际汉语教育学科代码:0453II-1-1学科(方向)之一:第二语言习得方向II-1-1-1学科团队(含兼职导师)建设目标、项目、措施与经费及使用进度1.建设目标:在原有学科团队基础上,通过培养、引进、校企合作等多措施并举,初步形成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知识等结构合理、理论水平与工程能力俱备的学术队伍。
2.项目:(1)新增教授1人、副教授1人。
(2)新增或向其他兄弟院校推荐并受聘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生导师1-2名。
3.建设措施(1)以成功申报硕士点为目标,根据现有团队的年龄、层次、学缘,以及研究方向情况,积极联系,培养与引进并重,聚集一支适应学科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队伍。
(2)深挖政校企合作联盟资源,加强与兄弟单位联系,积极聘请兼职行业导师。
(3)选派1-2名教师到国内知名大学以及合作企业进行短期培训或研修;为40岁以下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提供必要支持;为博士、教授或研究员等高级人才引进争取政策支持。
4.经费及进度计划。
预计经费9万元,具体如下:(1)2017年1-9月,资助团队成员发表论文、取得专利权或著作权等与职称晋升相关的学术活动,经费预算3万元。
东北电力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_东北电力大

东北电⼒⼤学新增博⼠学位授予单位项⽬建设规划_东北电⼒⼤附件1:东北电⼒⼤学新增博⼠学位授予单位项⽬建设规划(2008—2015)⼆〇〇九年⼆⽉⼗⽇⽬录⼀、单位简介及总体建设⽬标 (1)(⼀)学校简介 (1)(⼆)建设⽬标 (4)⼆、申请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分析 (6)三、授权学科建设规划 (9)(⼀)电⽓⼯程学科建设规划 (9)(⼆)动⼒⼯程及⼯程热物理学科建设规划 (15)四、⽀撑学科建设规划 (20)(⼀)控制科学与⼯程学科建设规划 (20)(⼆)⼟⽊⼯程学科建设规划 (24)(三)化学⼯程与技术学科建设规划 (28)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建设⽬标 (31)(三)建设容及措施 (31)⼀、东北电⼒⼤学简介及总体建设⽬标(⼀)学校简介东北电⼒⼤学建于1949年,1958年定名为电⼒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学院,2004年被确定为省重点⼤学,2005年更名为东北电⼒⼤学。
学校是全国⾸批硕⼠学位授权单位。
1978年开始招收硕⼠研究⽣,1992年开始与国重点⼤学联合培养博⼠研究⽣,2003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电⼒系统及其⾃动化”、“热能⼯程”2个学科以“计划单列、联合培养”的⽅式招收培养博⼠研究⽣。
学校现有3个硕⼠学位授权⼀级学科,32个硕⼠学位授权⼆级学科,7个⼯程硕⼠学位授权领域;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其中省重点资助的重点学科2个。
学校现有17个院系、13个研究所。
有34个本科专业,覆盖了⼯学、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
现有全⽇制在校⽣16000余⼈,其中博⼠研究⽣23⼈、硕⼠研究⽣1161⼈。
由我校教师指导并已毕业的博⼠研究⽣36⼈。
学校有教授133⼈,副教授33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批新世纪百千万⼈才⼯程国家级⼈选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8⼈,省⾼级专家4⼈,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才10⼈,省⾸席教授1⼈,博⼠⽣导师8⼈。
宝鸡文理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立项单位建设规划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2009年4月12日目录I单位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 (1)II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8)III授权学科建设规划 (13)1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规划 (13)(1)现有基础 (13)(2)问题及不足 (16)(3)建设目标 (17)(4)建设内容 (18)(5)建设措施 (20)2化学学科建设规划 (22)(1)现有基础 (22)(2)问题及不足 (25)(3)建设目标 (26)(4)建设内容 (26)(5)建设措施 (28)3地理学学科建设规划 (30)(1)现有基础 (30)(2)问题及不足 (33)(3)建设目标 (33)(4)建设内容 (34)(5)建设措施 (36)IV支撑学科建设规划 (38)1哲学学科建设规划 (38)(1)哲学学科对授权学科的支撑作用 (39)(2)建设目标 (39)(3)建设内容 (40)(4)建设措施 (43)2数学学科建设规划 (45)(1)数学学科对授权学科的支撑作用 (46)(2)建设目标 (47)(3)建设内容 (48)(4)建设措施 (50)3物理学学科建设规划 (52)(1)物理学科对授权学科的支撑作用 (52)(2)建设目标 (53)(3)建设内容 (54)(4)建设措施 (57)V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59)1图书文献保障系统建设 (59)(1)现状分析 (59)(2)建设目标 (59)(3)建设内容及措施 (59)2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建设 (60)(1)现状分析 (60)(2)建设目标 (60)(3)建设内容及措施 (61)3教学科研设施建设 (61)(1)现状分析 (61)(2)建设目标 (62)(3)建设内容及措施 (62)附表1: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64)附表2:化学学科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66)附表3:地理学学科近五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70)附表4: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设置情况一览表 (72)I单位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一)单位简介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1981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贵州师范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

贵州师范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贵州师范大学的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学校简介及总体建设目标一、学校简介(一)历史沿革贵州师范大学是贵州省唯一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其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立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仅有的8所师范院校之一。
建国后,学校改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再次被评为省属重点大学。
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
2008年经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
2009年2月,经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确定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贵州师范大学在近70年从未间断的办学历史中,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优秀的学术传统及扎实的学科基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科教文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学科建设1、学科体系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学科体系建设。
2004—2008年,累计投入学科建设经费17704.29万元,相继建成了一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与2003年相比,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长200%,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长116%,省级重点学科增长60%,为学科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
学校从2001年起,启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程,陆续将“自然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数学”、“植物学”、“文艺学”等重点学科作为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建设。
内蒙古科技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

内蒙古科技大学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2008~2011)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目录一、单位介绍及总体建设目标1单位介绍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始建于1956年,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学校。
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与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成立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现有全日制本科生31690人,硕士研究生881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人员2136名,现有86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拥有10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卫生系统重点学科;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自治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 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个包头市工程研究中心,2个校企联合实验室。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31.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9.4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2.1多亿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总数364万册(种)。
2总体目标(2008~2011)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内蒙古科技大学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远景规划》,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基础工业的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学科专业优势,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
在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国际合作教育,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表B申请新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表B
申请新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公章)
申请单位
申请授予
学位级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数据
注:限2000字以内。
可加附页。
注:限2000字以内,可加附页。
注:Ⅲ-2栏可加附页。
注:兼职岗位名称填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注:IV-1栏可加附页
注:本表由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填写。
可加附页。
注:选择主要项目填写。
获奖人(*)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注:(*)作者姓名后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注:(*)作者姓名后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注:选择主要项目填写。
(*)项目完成人姓名后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注:申请新增博士单位限填50项,新增硕士单位限填30项。
如承担的项目为子项目,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填写项目主要负责单位。
Ⅶ、本单位主要学科、专业基本情况
注:Ⅶ-1、Ⅶ-2可复制。
按上报的主要学科、专业分别填写。
序号由各单位自行按顺序编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申请新增博士单位填写招收硕士生数和授予硕士学位数,不填写本科生情况;申请新增硕士单位填写在校本科生数和授予学士学位数。
注:每个专业只填一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编人员。
注:工作时间填写外聘人员在申报单位每年的工作时间。
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单位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单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渝教科[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单位建设的意见(渝教科〔2012〕19号)重庆师范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学位〔2008〕30号)精神,经专家评审、市学位委员会第三届一次全会审议,确定重庆师范大学为我市中期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单位,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加快推进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单位的建设工作,对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314”总体部署、国家和重庆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完善和优化我市学科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快推进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单位建设,力争尽早将重庆师范大学列入国务院学位办正式评估和验收规划。
二、根据博士立项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的目标任务,由我委组织专家指导重庆师范大学编制博士立项单位中期建设规划,并将博士立项单位中期建设规划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确保重庆师范大学按期通过国家博士立项单位建设验收。
三、将重庆师范大学博士中期立项建设工作列为我市“十二五”时期学科建设的重点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特殊倾斜政策加以切实支持和有效推进。
四、成立“重庆师范大学新增博士单位中期立项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推进重庆师范大学新增博士单位中期立项建设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全面)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2008-2015年)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1天津体育学院2天津理工大学3石家庄铁道学院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5内蒙古科技大学6沈阳建筑大学7东北电力大学8长春工业大学9佳木斯大学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11徐州医学院12南通大学13浙江师范大学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5安徽中医学院16安徽工业大学17集美大学18南昌航空大学19景德镇陶瓷学院20江西中医学院21华东交通大学22山东理工大学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24济南大学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6河南中医学院27河南科技大学28河南工业大学29武汉工程大学30三峡大学31湖南科技大学32广东医学院33广东海洋大学34桂林理工大学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36广西民族大学37海南师范大学38重庆邮电大学39四川外语学院40西南科技大学41成都体育学院42贵州师范大学43云南民族大学44云南财经大学45西南林业大学46西藏大学47西藏藏医学院48西安外国语大学49西安工业大学50甘肃中医学院51青海师范大学52宁夏医科大学53新疆师范大学54新疆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太原师范学院3沈阳医学院4吉林化工学院5长春大学6齐齐哈尔医学院7牡丹江医学院8上海政法学院9南京审计学院10淮海工学院11浙江科技学院12绍兴文理学院13阜阳师范学院14福建工程学院15赣南医学院16井冈山大学17山东工商学院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郧阳医学院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1湖南商学院22湖南理工学院23右江民族医学院24海南医学院25重庆三峡学院26宝鸡文理学院27新疆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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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天津体育学院
2天津理工大学
3石家庄铁道学院
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
5内蒙古科技大学
6沈阳建筑大学
7东北电力大学
8长春工业大学
9佳木斯大学
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11徐州医学院
12南通大学
13浙江师范大学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安徽中医学院
16安徽工业大学
17集美大学
18南昌航空大学
19景德镇陶瓷学院
20江西中医学院
21华东交通大学
22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24济南大学
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6河南中医学院
27河南科技大学
28河南工业大学
29武汉工程大学
30三峡大学
31湖南科技大学
32广东医学院
33广东海洋大学
34桂林理工大学
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6广西民族大学
37海南师范大学
39四川外语学院
40西南科技大学
41成都体育学院
42贵州师范大学
43云南民族大学
44云南财经大学
45西南林业大学
46西藏大学
47西藏藏医学院
48西安外国语大学
49西安工业大学
50甘肃中医学院
51青海师范大学
52宁夏医科大学
53新疆师范大学
54新疆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太原师范学院
3沈阳医学院
4吉林化工学院
5长春大学
6齐齐哈尔医学院
7牡丹江医学院
8上海政法学院
9南京审计学院
10淮海工学院
11浙江科技学院
12绍兴文理学院
13阜阳师范学院
14福建工程学院
15赣南医学院
16井冈山大学
17山东工商学院
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郧阳医学院
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1湖南商学院
22湖南理工学院
23右江民族医学院
24海南医学院
26宝鸡文理学院27新疆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