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

合集下载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9.25•【文号】学位〔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0年9月25日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就与挑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

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完善了我国学位制度,开辟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通道,实现了单一学术学位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的历史性转变。

二是探索建立了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教融合为途径的中国特色专业学位培养模式。

三是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才。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

四是有力支撑了行业产业发展,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实现了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

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下达

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下达

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下达我校取得优异成绩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学位[2006]3号),我校免疫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等4个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4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等5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

截止目前,我校拥有博士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1个(含内科学、外科学所属三级学科)和2个硕士专业学位。

在学位点申报及学科建设上取得的这些成绩,凝聚着一大批学科带头人、院系领导、青年骨干教师及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智慧,体现了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体现了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发展所作的无私奉献和不懈追求,更体现了安医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敢于竞争、敢于争先的精神和传统。

学校将于近期召开第十批学位授权申报工作总结表彰会。

近几年来,随着学校工作重点的调整,各院(系)对学科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体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学科建设工作的开展。

但是在学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科梯队建设与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学科的内涵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三是有的学科缺乏整体建设思路,缺乏明确的规划和目标,一些学科整体层面上缺乏思考和预见性,部分上岗学科带头人没有切实负起责任,不注重对外宣传,不注重学术交流,不做扎扎实实的建设工作;四是学科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学科点的覆盖面还应进一步拓宽。

五是学科发展的后劲不足,部分学科基础还比较薄弱,与一些发展势头强劲的同类院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1月13日下午,我校在外招3号楼报告厅召开第九次学科点申报表彰大会。

校党政领导罗承选、王悦汉、葛世荣、张爱淑、赵跃民、宋学锋出席了会议。

各院(系)领导、在岗学科带头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大会。

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的公示
**尊敬的各位专家、领导:
我们谨此向您汇报我校关于2024年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我校在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申请理由
1. 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助于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 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利于汇聚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资源,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上新的台阶。

3.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
学改革,探索更加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顺利实施,我校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和能力;
3. 加强教学资源整合,为新增授权点提供有力支撑;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专家、领导给予指导和支持,同时也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认真研究、虚心接受,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谢谢!**
(学校名称)学位办公室**** (日期)**。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

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涉及全国多个高校的相关专业。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学位授权点的调整,旨在优化学科结构,提高学位授权点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增学位授权点
1.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新增授权点。

2. 博士: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新增授权点。

二、调整学位授权点
1.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专业授权点进行调整。

2. 博士:化学、材料学、建筑学等专业授权点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将有效提高学位授权点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工程领域的创新和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高校也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学和科研,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 1 -。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的规定
沪交研〔2016〕7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生”)的招生和培养,须面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

第二条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必须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学位论文要反映工程博士生在读期间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贡献和创造性成果。

第二章招生
第三条工程博士招生的专业领域为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

第四条工程博士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 主持承担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

博士硕士学位点授权公示

博士硕士学位点授权公示

博士硕士学位点授权公示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X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XXX,今天我代表学院向大家宣布一则重要消息——博士和硕士学位点的授权公示。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我们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XXX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致力于为广大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培养平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突破,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各行各业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我们积极申请了一批新的学位点,并经过了专家评审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

现在,我院将对这些学位点的授权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以下是我院申请的新的博士和硕士学位点:1. 学位点名称:XXX学科博士点学科门类:XXX学科主要研究方向:XXXXX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X人2. 学位点名称:XXX学科硕士点学科门类:XXX学科主要研究方向:XXXXX培养层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X人3. 学位点名称:XXX学科博士点学科门类:XXX学科主要研究方向:XXXXX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X人4. 学位点名称:XXX学科硕士点学科门类:XXX学科主要研究方向:XXXXX培养层次: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X人对于以上学位点的申请,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学科知识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同时,我们将配备优秀的导师团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指导和帮助,助力他们在学术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在这里,我代表学院诚挚地邀请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工作。

如果您对以上学位点的设置和招生计划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欢迎您积极参与授权公示,并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认真倾听您的声音,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教育工作。

最后,我希望通过这次授权公示,能够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广大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学术环境和培养平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11.28•【文号】学位[1990]030号•【施行日期】1990.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学位[1990]030号1990年11月28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批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此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此专业目录拟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专业目录是在原《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下简称试行草案)的基础上修改拟订的。

关于专业目录与试行草案的对照表以及学科、专业简介,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后另发。

现将专业目录发给你们,望转发所属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说明一、《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

同时,学位授予单位也按此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此目录拟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是在原《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下简称试行草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目前和长远的需要,以及科学、文化和技术发展情况,为适应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经过修改拟订的。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2018年8月,教育部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明确,在把握好培养质量和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以优质服务为导向,加强高校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规范服务,完善培养质量保障机制,健全科研、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服务能力和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首先,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坚持定点和统筹。

由于授权点的规模和类型不同,高校应当认真分析评估自身的定位、优势、实力,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授权点的规模和类型,确保授权点的科研、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得到保障。

其次,加强授权点的质量管理。

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授权点的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考核机制,定期对授权点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进行考核,提高授权点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

此次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不仅可以提升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服务能力,促进高校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规范服务,提升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而且还可以推动高校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高校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综上所述,教育部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旨在保障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提高高校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高校教学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高校的发展,为社会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72号文件)。

工程博士是国家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通过对工程博士的培养,使其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成立了全国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咨询专家组,为确保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对申报高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定首批试点单位仅面向“985”高校并且申报单位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目前全国已批准开展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涉及: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四个领域。

名单如下:
1、北京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清华大学(“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4、北京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5、天津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6、吉林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7、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8、复旦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9、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0、上海交通大学(“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领域
11、东南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2、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4、山东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5、中国海洋大学(能源与环保”领域)
16、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
17、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18、中南大学(“先进制造”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19、四川大学(“电子与信息”和“生物与医药”领域)
20、重庆大学(“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21、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领域)
22、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3、西北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和“先进制造”领域)
2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电子与信息”领域)
25、国防科技大学(“电子与信息”和“能源与环保”领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