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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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PPT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PPT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PPT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 PPT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扬子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Leabharlann 直接进行检测。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扬子石化事故、未遂事件管理规 定》严肃追责。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扬子石化公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扬子石化公司特级、一级“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扬子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51574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51574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作业许可管理
1.2 作业许可范围
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 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 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 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直接作业环节的“7+1” 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介绍
一、作业许可管理 三、起重作业 五、用火作业 七、破土作业
二、高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 六、受限空间作业 八、抽(堵)盲板作业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 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 识别及风险分析。
电焊机接 线未连接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焊机无上 盖下垫措施
临时用电箱 无上盖措施, 无检查表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

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
预防措施。
调查制度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为制定相应的预防 措施提供依据,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调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 方式等。
03
措施实施要求
严格执行各项措施
02
01
03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了解并掌握直接作业环节的十条 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措施,不得擅自更 改或忽略。
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02
在进行作业风险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人员、设备、
环境和管理等因素,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03
案例中,某企业对一项高风险作业进行了风险评估,
并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作业风险。
案例三: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作业事故调查是指对发生的 作业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 故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
对于违反措施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以起 到警示作用。
加强培训和教育
01
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 直接作业环节的十条措施。
02
培训和教育应注重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以提高作业人员的 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03
对于新入职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确保他们 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作业许可制度是指对高风险作 业实施许可制度,确保作业安
全可控。
在实施作业许可制度时,需 要明确作业许可的范围、程 序和审批权限,确保作业安
全。
案例中,某企业实施了作业许 可制度,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了 严格的审批和控制,有效避免
了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应用
01
作业风险评估是指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PPT精选文档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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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8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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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3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6.2 安全要求
5 )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 时采取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 ) 对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 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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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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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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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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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 理制度 汇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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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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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7)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 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 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 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 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 理制度 汇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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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金陵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吊装作业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检维修吊装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811 安全帽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

1吊装作业: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

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8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

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5。

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

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

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5。

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环节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具体工序和操作的过程,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因此,制定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下面就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具体分析。

一、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企业的生产作业环节,包括所有工艺和工种,在作业环节中的所有员工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二、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本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制定全方位的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在生产作业环节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并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从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安全教育,确保职工了解并掌握作业规程与标准作业程序。

(2)禁止年龄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员从事高风险行业。

(3)聘请技术骨干担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员工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环境安全管理(1)设定作业环节中的保护隔离区。

(2)采用易爆易燃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作业场所进行防火设施规划和实施,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作业环境空气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大气污染物含量达到安全标准。

3.设施安全管理(1)对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2)使用电子设备时,必须严格操作,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严格管理化学品,确保放置化学品的地方符合国家标准。

(4)禁止在作业环节中使用过期、损坏的设备。

4.作业岗位安全管理(1)根据作业环节的不同,适宜个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

(2)安排作业岗位人员遵守工作程序以及安全规程。

(3)对于特定职业的员工,必须具有相应的特别操作证件。

5.事故管理制度(1)规定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地处理事故。

(2)对于安全事故的情况需要及时报告,目前未及时处理的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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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石油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取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用火作业分级1.一级用火作业(1)储存收发易燃、可燃液(气)体的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铁路、公路)、桶装仓库;(2)加油(气)站的罐区(储气瓶)、加油(气)区、液化气泵房、压缩机房、接卸站区;(3)输油(气)管道、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4)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罐车等爆炸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2.二级用火作业(1)从易燃、易爆及有毒储罐、泵房、装卸区等拆除的容器、管线、附件,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检验合格;(2)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3)发电机房、配电间、消防泵房、化验室、储存收发润滑油的储罐、桶装油品仓库、灌装、收发区域等火灾危险性区域的用火作业。

3.三级用火作业范围是在油库、加油站内,除一、二级以外的用火均属三级用火;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

第六条节假日期间的用火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第七条“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一级用火作业由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是指具体安排项目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是基建、安全、物流、零管部门、片区公司、油库)填写“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基层单位(油库、加油站)、施工单位现场确认签字后,报各分公司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安全监督部门申签后,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发,并报陕西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备案。

2.二级用火作业由油库主任、站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分公司主管部门、施工组织部门、安全部门审核后,由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并在安全部门存档。

3.油库三级用火作业由用火作业班组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油库主任审核,油库主管部门审签;加油站三级用火作业由站长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 ME审核,加油站主管部门审签。

4.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后,报分公司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

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

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系统采取须有效隔离措施。

设备、容器、管道首次用火,须采样分析。

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1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13.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后,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14.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5.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16.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17.在受限空间内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要执行以下规定:(1)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2)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分,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检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第九条相关责任部门和作业人的职责1.项目实施部门职责项目实施部门是指具体安排项目的部门或单位,可以是基建、安全、物流、零管部门、片区公司、油库等,全面负责动火作业的现场安全;应指派有能力和专业技能的用火监护人对现场进行监护;发现不符合动火管理规定或紧急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和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

2.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配合项目实施部门进行现场的警戒,监护,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紧急情况,立即告知相关部门或单位,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

3.安全监督部门职责对动火作业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下达整改意见,待整改验收确认后,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4.用火作业人职责(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5.用火监护人职责(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应参加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用火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在接到“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应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4)当发现用火部位与“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第十条许可证管理1.“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

2.“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基层单位,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施工单位)持有,一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一联存放在各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一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陕西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备案;二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各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三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各分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各分公司施工作业负责部门(项目的安排部门)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办理程序:“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签发时,先经基层单位(油库、加油站)现场确认签字后,经各分公司项目实施部门确认、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签后,报分公司主管安全经理进行签发,并在分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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