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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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单价都有哪些

施工合同单价都有哪些

施工合同单价是指在施工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按照一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并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的方式。

施工合同单价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的约束力。

在施工合同中,单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工程量清单单价工程量清单单价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各项工程量,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计算的价格。

工程量清单单价通常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有效期和调整方式。

2.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所有费用,再加上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形成的单价。

综合单价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有利于双方合理分配风险。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综合单价的有效期和调整方式。

3. 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量发生何种变化,单价均不发生变化的单价。

固定单价能够降低工程风险,但同时也会导致承包商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承担较大的损失。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固定单价的有效期和调整方式。

4. 变动单价变动单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按照约定的比例调整单价的价格。

变动单价能够合理分配工程风险,但同时也会增加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变动单价的比例、有效期和调整方式。

5. 成本加酬金单价成本加酬金单价是指承包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进行计价的价格。

成本加酬金单价适用于工程难度大、技术复杂或者时间紧迫的工程项目。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成本加酬金单价的有效期、酬金比例和调整方式。

6. 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是指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承包商按照约定的总价完成工程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工程周期短、工程变更少的工程项目。

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规定固定总价的有效期和调整方式。

7. 变动总价变动总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按照约定的比例调整总价的价格。

变动总价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较多的工程项目。

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

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

工程施工资料的组成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是施工资料的基础,对整个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为后期施工工作提供依据。

2.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施工的基本依据,包括建筑图纸、结构图纸、给排水图纸、电气图纸等。

施工图纸需要完整清晰,标明尺寸、材料、验收标准等,以便施工单位按图纸进行施工。

3.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一种协议,其中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内容、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进度、工程的成本等,要求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

4. 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和实际情况编制的施工方案,其中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进度计划等,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

5. 安全生产资料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手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预防措施等,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

6. 施工材料及设备清单施工材料及设备清单包括施工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设备清单,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等清晰明确,以便施工单位进行采购和使用。

7.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工程的分部工程、进度计划表、进度比例图等,是保障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的基本依据。

8. 质量验收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包括质量验收记录、试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等,是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

9. 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竣工报告、质量保修书等,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基本资料。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资料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的重要文件,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基本依据。

不同类型的工程可能有不同的施工资料要求,但通常包括项目概况、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料、施工材料及设备清单、施工进度计划、质量验收资料和竣工资料等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类别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类别有哪些

建筑⼯程合同类别有哪些对⼯程进⾏施⼯的时候,⼯程的建设⽅就需要与⼯程的施⼯⽅签订施⼯合同或者承包合同;建筑⼯程俩的类型是⽐较多的,不类型的合同内容是不⼀样的,那么建筑⼯程合同类别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建筑⼯程合同类别有哪些按照计价⽅式不同,施⼯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合同。

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个完成项⽬的总价,承包⼈据此完成项⽬全部内容的合同。

采⽤总价合同类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评标过程较为简单,评标结果客观;发包⼈易于进⾏⼯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易于⽀付⼯程款和办理竣⼯结算。

总价合同仅适⽤于⼯程量不⼤且能够精确计算、⼯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的项⽬。

采⽤总价合同类型,要求发包⼈应提供详细⽽全⾯的设计图纸,以及各项相关技术说明。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施⼯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类合同类型。

就招标投标⽽⾔,采⽤单价合同时⼀般由招标⼈提供详细的⼯程量清单,列出各分部分项⼯程项⽬的数量和名称,投标⼈按照招标⽂件和统⼀的⼯程量清单进⾏报价。

单价合同适⽤的范围较为⼴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励承包⼈通过提⾼⼯效、管理⽔平等⼿段从节约成本中提⾼利润。

单价合同的关键在于双⽅对单价和⼯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其⼀般原则是“量变价不变”:量,⼯程量清单所提供的量是投标⼈投标报价的基础,并不是⼯程结算的依据;⼯程结算时的量,是承包⼈实际完成的⼯程数量,但不包括承包⼈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原因造成返⼯的实际⼯程量。

价,是中标⼈在⼯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在⼀般情况下不可改变。

⼯程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程量和⼯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办理。

按照单价的固定性,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其区别主要在于风险的分配不同。

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承担的风险较⼤,不仅包括了市场价格的风险,⽽且包括⼯程量偏差情况下对施⼯成本的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所需的各种合同的组织结构和层级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从上到下分别是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分工合同和劳务合同。

下面将对每个层次的合同进行详细介绍。

总包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最高层次的合同。

总包合同是由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的,用于组织和管理整个项目的合同。

总包合同中包含了项目的范围、规模、工期、质量要求、工程报酬等主要内容。

总包合同还规定了业主与总包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分包商与总包商之间的关系等。

总包合同是项目各种合同的基础,对整个项目的施工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专业分包合同是总包合同的下一层次。

专业分包合同是由总包承包商与各个专业分包商签订的,用于具体实施项目的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中指定了各个分包商的责任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等。

专业分包合同还规定了分包商与总包商之间的关系,包括付款方式、变更管理、索赔处理等。

专业分包合同对项目的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保证了各个专业的协调和配合。

分工合同是专业分包合同的下一层次。

分工合同是由专业分包商与各个分包商签订的,用于细分工程项目的合同。

分工合同中规定了各个分包商的责任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要求等。

分工合同还规定了分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包括物料供应、人员配合、施工交接等。

分工合同对项目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确保了各个分包商的专业性和效率。

劳务合同是分工合同的下一层次。

劳务合同是由分包商与劳务队伍签订的,用于具体实施分工项目的合同。

劳务合同中规定了劳务工人的工作任务、工期、工资待遇、安全保障等。

劳务合同还规定了劳务工人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包括劳动纪律、工时管理、保险福利等。

劳务合同对项目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劳务工人的权益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从上到下分为总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分工合同和劳务合同。

这四个层次的合同共同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篇一:对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的说明1、施工合同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视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关于以上解释的说明:1、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

2、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4、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

此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高于在先的。

5、招标文件其实应是最高的,不响应招标文件早就是废标了。

所以招标文件不在“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里,但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是律师对“施工合同解释顺序”的法律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内容和优先解释顺序,承发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对合同文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进行调整或增减。

该条款确定总的原则是:以顺序在先的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解释顺序在后的相关条款无效。

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工程师、仲裁员、法官会依据该款约定对适用文件优先性做出判断。

承包人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属条款中给与明确。

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

工程合同编号如何编写

工程合同编号如何编写

工程合同编号如何编写要理解合同编号的基本组成要素。

通常,一个完整的工程合同编号应包含项目代码、合同类别、合同序号和日期等部分。

这些元素组合起来,能够唯一确定一份合同,并使其在众多文件中容易辨识。

我们来具体分析每个组成部分:1. 项目代码:这是区分不同项目的标识,一般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可以采用项目名称的缩写或者项目地点的简写。

例如,某建筑公司承接了“阳光广场”的项目,那么项目代码可以设定为“SG”。

2. 合同类别:表示合同的类型,如工程施工、材料供应、设计咨询等。

这一部分可以用简单的英文缩写或汉语拼音首字母来表示。

例如,工程施工可以表示为“GC”,材料供应可以表示为“CL”。

3. 合同序号:用于表示该类别下的第几份合同,通常用数字表示,并且每份合同的序号是唯一的。

例如,某项目的第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序号可以是“001”。

4. 日期:指出合同签订的年份,有助于区分同一项目下不同时间签订的合同。

通常采用四位年份数字,如“2023”。

结合以上四个部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标准的工程合同编号示例:“SG-GC-001-2023”。

这个编号清晰地告诉我们,这是阳光广场项目在2023年签订的第一份工程施工合同。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还可以增加其他元素,比如合同版本号、分包序列等,以适应更复杂的管理需求。

但基本原则是要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为了确保编号系统的持续有效运行,建议建立一套统一的编号规则,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

所有相关员工都应当熟悉这套规则,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以避免出现重复或混乱的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企业已经采用了电子化合同管理系统,这些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和管理合同编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关键在于确保编号体系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操作的便利性。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签署施工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维护施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方可以根据示范文本条款拟定合同。

那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吧。

在工程建设领域,因为签署施工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维护施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方可以根据示范文本条款拟定合同。

那么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吧。

▲一、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几部分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17年绍兴建筑工程师答辩题目及答案

2017年绍兴建筑工程师答辩题目及答案

实务题1、实际施工中建筑物的基础放线怎么实施?当基础垫层浇筑后,在垫层上测定建筑物各轴线、边界线、梁宽线和柱位线等,具体决定建筑物位置的关键环节,施工测量中要确保尺寸的精确度,严防出现错误。

(1)轴线控制桩的检测。

根据建筑物矩形控制网的四角桩,检测各轴线控制桩位确实没有移动和位移后方可使用。

当建筑物轴线比较复杂,如60度柱网或任意角度的柱网,或测量放线使用平行借线时,都要特别注意防止用错轴线控制桩。

(2)四大角和主轴线的投测。

根据基槽边上的轴线控制桩,用经纬仪向基础垫层上投测建筑物四大角、四廓轴线和主轴线,经闭合校核后,再详细放出细部轴线。

(3)基础细部线位的测定。

根据基础图以各轴线为准,用墨线弹出基础施工中所需要的中线、边界线、墙宽线、桩位线、基础梁边线及集水坑线等。

2、基础挖至设计标高并清理后,需进行验槽,请问验槽有哪些单位参加,验槽的重点是什么?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共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验槽时重点观察柱角、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的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单位进行处理。

3、怎样做好护坡桩的位移观测?无论钢板护坡桩还是混凝土护坡桩,在基层开挖后,由于受侧压力的影响,桩身均会同基坑方向产生位移,为监测其位移情况,一般要在护坡桩基坑一侧500mm设置平行控制线,用经纬仪视准线法,定期进行观测,以确保护坡桩安全。

4、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合同一般有哪几部分组成?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建筑物的竖向倾斜观测点怎么设置?建筑(构筑)物竖向倾斜观测。

一般要在进行倾斜观测的建(构)筑物上设置上下两点或上、中、下多点观测标志,各标志应在同一竖直面内,用经纬仪正倒镜法,由上而下投测各观测点的位置,然后根据高差计算倾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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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导读:1、合同协议书。

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一、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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