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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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监督制度

三资监督制度

三资监督制度
三资监督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的制度。

该制度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集体"三资"管理,区纪委监委指导相关部门建立监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化、办公网络化、管理智能化"。

区农业农村局主导建设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该平台涵盖"三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审批管理、银农直联、预警监控等应用功能于一体,所有模块间数据共享、协作联动,对村级"三资"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进行即时监测,实现全流程管控。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范文(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范文(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集体土地经营、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三资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特殊性和分散性,其监管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三资监管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三资监管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制化原则:依法管理,确保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科学化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标准和方法,提高监管效能。

(3)综合化原则: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4)风险防控原则: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性。

(5)激励机制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的产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2)建立健全三资划分和登记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和挪用。

2. 建立信息系统:(1)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包括土地、企业和其他资产的基本信息。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各监管部门间能够及时分享信息,加强监管合作。

3. 加强监管力量:(1)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监管工作。

(2)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的培训和宣传。

4. 强化监督和审计:(1)建立监管评估制度,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5. 加强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风险问题。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流向的监控和管理。

6. 推进改革创新:(1)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创新。

(2)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农村的发展,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趋势。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村务公开、村干部选举、村集体财务等工作的正常运行。

因此,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推进民主决策、加强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村民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职责1.监督村务公开: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村民反映的问题。

2.监督村干部选举:负责监督村干部选举工作,对村干部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3.监督村集体资产:负责监督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村集体资产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纠纷。

4.维护村民权益:负责维护村民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加强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5.协调处理纠纷:负责协调处理村内纠纷,落实承诺,解决矛盾,及时回应村民反映的问题。

三、成员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由10名村民代表组成,其中选举产生4名主任委员和1名副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村委会推荐和村民代表推荐产生,为任期制。

四、工作机制1.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例如审议会议议程、表决票决的方式等。

2.会议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村中的重要事项,并通过发布公告来召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3.决策体系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决策体系,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形成承诺、督办、监督和考核的闭环工作机制。

4.信息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全村居民公开村务工作的情况,对村务公开不透明、不公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五、工作方法1.宣传教育村务监督委员会应采取各种方式,向村民宣传村务工作的意义和涉及到的维权知识,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2.建立联系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与村委会、民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建立联系机制,促进工作的沟通与合作。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规范、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三里畈镇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实施细则》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所设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组和其它单位委托的资金帐务。

第三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中心会计、中心出纳、代理会计(专管员)。

第四条:村不设主办会计和出纳,只设1名报账员。

第五条:村成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小组(3—5人)。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村级财务实行群众监督公开管理的原则。

坚持村级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度。

每周二为村报账日,报账员必须按时到财政所“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严禁包包帐和断头帐的情况发生。

第七条:严格报帐程序。

1、村报账员按时将本村发生的收入、支出到“三资”监督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各项收入等款随时存入服务中心存款专户,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白条抵库。

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村报帐员申报,服务中心根据该村业务量的需要,核准给付一定数额的备用金。

2、村报帐员报帐的收、支凭证,必须有经手人或证明人说明事由,村主任签字和理财小组印章等要素齐全,方能送报。

第八条:严格票据管理。

村级收款收据必须使用财政所发放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以一换一的方法消号换据领用,严禁其他人员领据收款和代收款项不按时进账。

第九条:强化支出监督管理。

村级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督的正规发票,专项工程建设要使用税后发票,做到“四有”(即:有事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村主任审批、理财小组印章),当月度支出当月度入帐报销。

对无钱支付且必须支出的,健全手续后作应付款报账处理。

当月不入账的开支,服务中心将作过期报账处理。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汇编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汇编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汇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是指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依法进行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日益增多,管理和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每个乡镇应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政府委派专职人员负责,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监管机构的设立:每个村庄设立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监管机构,由村委会组织人员组成,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和监管工作。

3.监管机构职责:监管机构应制定资产管理规定,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监督资产的合规运营,防止资产流失和侵占,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资产状况。

二、资产清查和登记制度1.资产清查:每个村庄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包括土地、房屋、农机具、水利设施等集体资产的清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2.资产登记:对于清查出的集体资产应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使用情况等详细信息,并制作资产清册,加强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三、资产管理和使用1.资产规划:每个村庄应制定集体资产规划,包括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利用计划,确保集体资产的最大化利用和效益。

2.资产收益分配:每年应对村集体资产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包括村民的分红、村级公益事业资金的投入等,确保集体资产能够最大化地惠及全体村民。

3.资产使用权和禁止行为: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权应进行明确规定,禁止滥用和侵占集体资产,利用资产进行非法活动等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资产监督和追责制度1.资产监督责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员会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监管机构应对资产的安全和合规运营负有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追责制度:对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侵占等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

2023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强的竞争力,但也存在管理不规范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高监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内容1.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

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流转和使用,防止滥用和浪费。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效益。

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我约束力,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规范村级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示,提高村民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意识。

4.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和矛盾。

5.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转型升级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其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通过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教育和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

引导农民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管和管理。

四、实施措施1.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和细则,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流程。

2.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管理和监管能力。

3.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平台,便于监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4.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的贪污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监督委员会制度
2、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列入村务公开内容,并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挂钩。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
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应主动辞职或者职务自行中止。
3、奖补标准。按照村干部报酬支付的方式,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误工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考核等次为“不满意”的取销误工补贴),以后随着经济发展、财力增加,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乡镇也应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赋予适当补贴。村务监督工作量较大、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适当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离任后再也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
的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2、报告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向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其他委员要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3、报告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委员重点就近期对村务、财务的监督情况,特殊是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与处置、工程招投标、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民生工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反映社情民意情况作出报告,以及报告开展民主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问询、质询。
5、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接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书面建议书后的落实、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用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用或者推后采用的,要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委会
予以催促,催促仍未见结果的,应向村党组织或者乡镇纪委反映。
6、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落实、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农村发展迅速,集体经济也日益兴盛。

但与此同时,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存在“三资”问题,即资金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问题严重、资金使用不透明等情况。

为了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需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该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规范管理,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主要任务1. 加强“三资”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三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程序等,加强对资金流程的监控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登记、存储、处置等工作有序进行。

3.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和审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资金使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措施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等,并安排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 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宣传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三资”管理情况和重要性,提高农民的管理意识和参与度。

3. 指导和培训:组织专门人员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体系。

4.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抽查工作。

5. 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制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1.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2. 要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要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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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监督制度农村集体资金治理制度1、财务收入治理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进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账户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要加大票据治理,杜绝“白条”抵库。

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

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然后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审计、审核,通过后,由会计人员记账。

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布程序进行公布,同意群众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

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形和决算结果向村民公布,同意群众监督。

4、资金治理岗位责任制度。

明确财务治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

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治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布制度。

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形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全体成员公布,同意群众监督。

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打算,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形,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形。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制度1、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界定农村集体资产产权。

2、凡将集体资产界定为其他所有者性质的,应重新予以界定。

对一时难以界定清晰的,列为待定资产进行专项登记,暂不予以界定,连续按原方式治理,确定资产安全、不受侵占或流失。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1、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必须遵循真实、科学、公平、可行的原则,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估。

2、农村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拍卖、出售、转让、兼并、租赁;(2)实行联营、股份经营及改组股份合作制;(3)以股份的形式将存量资产量化折股或折股出售;(4)与国外、境外公司、企业和国内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5)企业破产、清算;(6)其他需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3、占有、使用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必要时能够进行资产评估:(1)以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资产实行整体性或非整体性承包经营;(3)更换要紧负责人;(4)承包期满评判经营治理状况;(5)参加保险;(6)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4、资产评估的组织:(1)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村委会按以下方式自主组织评估:①、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的由村要紧干部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两委会确认通过;②、0.5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由村两委会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

③、5-10万元(含10万元)元的由村两委会组织评估,评估价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评估结果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执行。

(2)帐面值或初步估算值在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要求评估:①、10-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可视不同情形和实际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择确定托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成立评估工作组自主评估。

原则上涉及到房地产、矿产资源、企业破产清算等价值构成复杂、阻碍因素多、专业性强、自主评估难度大、价值又较高的项目,应托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②、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托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③、按照不同的评估目的、标准和适用范畴,选择相对科学的评估方法,一样应选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常规方法。

④、村级自主评估成立的工作组,其人员组成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核。

要有各种类型的人员参加,专门要外聘2-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指导,所选聘的人员由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和谐抽选。

4、资产评估程序:(1)申请。

评估单位向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评估目的、对象、要求等,并提供有关资料。

(2)立项。

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书后要认真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项与否的决定。

立项后评估单位即可按决策的评估方式和程序执行评估。

(3)资产清查。

对被评估的占用单位进行资产、债权、债务等清查,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并作出清查鉴定。

(4)评定估算。

坚持程序并选用适合的方法进行评定估算,形成评估报告,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上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验证。

(5)验证。

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收到评估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程序、标准、方法、有关依据、资料和运算结果等一一审核。

(6)确认。

经审核、验证确认评估价值,由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达确认通知书。

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制度1、资产处置的形式:有改变农村集体资产用途或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都属于集体资产处置,包括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调拨、报废、报损、发包、租赁等。

2、资产处置的主体:集体资产处置的合法主体为权属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置,但法院判决和执行除外。

3、资产处置的组织:①价值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资产,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调账或销账,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②价值1000-5000元(含5000元)的资产,召开村两委会研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主任审批处置,处置结果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调帐或销帐,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③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资产,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村委会提交集体资产处置申报表,随同技术鉴定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处置结果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调帐或销帐,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④集体资产转让、变卖、出售、承包租赁的,要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

在招投标之前,要进行价值评估并报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不得直截了当招投标。

承包期、租赁期原则把握在届期内。

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制度1、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由县农业局统一组织,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纪委和农业综合服务站具体实施,原则上一年审计一次,与村财务年度审计同步实施。

2、审计要紧内容:①农村集体财务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形;②集体资产是否登记齐全、帐实相符,是否真实、完整、准确;③集体资产投资、治理、使用和债权、债务损益情形;④各种专项资金、物资的收、管、用情形;⑤集体资产是否做到合理、节约、有偿使用,是否存在侵占、哄抢、私分、损坏集体资产的现象;⑥是否存在非法以集体资产担保,非法改变集体资产权属的现象;⑦在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处置过程中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⑧其它各项集体资产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形。

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咨询责制度1、监督主体:①职能机构监督: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乡镇纪委、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实施监督。

②群众民主监督:通过村务公布、民主听证、民主议事等形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

2、监督内容:①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着重对集体资产治理业务进行检查,包括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评估、处置和日常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形,民主程序履行情形,材料和手续完备情形,保值增值责任落实情形,资产报告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情形等;在报备、审核、审批、验证、确认等关键环节要重点把关。

②乡镇纪委负责对集体资产治理中存在的信访举报咨询题热点咨询题进行核实。

③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纪委和农业综合服务站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一年一次审计,具体可与村财务年度审计同步实施。

此外,开展村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和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④村委会对集体资产治理活动,除涉及国家隐秘、依法受法律爱护的商业隐秘、个人隐私外,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3、咨询责方法:①在监管过程中发觉权属单位或占用单位没有认真执行集体资产治理有关制度,存在治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材料不齐全等业务咨询题,由县农业局或乡镇“三资”监管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整改,咨询题严峻的予以通报批判。

②在权属界定、评估处置、公布公示、民主决策、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后果轻微的给予当事人批判教育或给予通报批判;后果严峻且为农村党员的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任人是农村非党员干部的按有关价值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暗箱操作、造成集体资产严峻流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集体资产流失的价值追偿方法。

a.造成资产流失的,其价值追偿100%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b.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流失的价值追偿。

农村集体“三资”档案治理制度财务账薄、招投标项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严格按照“一村一柜”、“一标一档”、“一台账两附件”设置。

“一台帐”指集体资产资源台帐,“两附件”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形附件和有关材料附件(包括各种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

资产资源台账如实登记、反映农村集体账内(账外)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形。

台帐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台帐实行专人保管,调阅台帐要办理调阅手续。

各类档案存放有序、安全完整。

经济合同治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治理。

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等。

取得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及时纳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布。

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经济合同审核中心工作职责1、依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审查、核准、治理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

2、对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签订工作进行指导,审核监督纠正不规范行为。

3、撤销、变更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严峻损害村集体利益的合同条款。

4、建立健全合同档案制度,对各类合同按村别整理归档。

5、编制经济合同审核工作情形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核算细致,负责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财经法规以及会计核算的有关条例,代理乡镇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管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核算中心,资金中心,信息中心三大职能。

及时把握资金的动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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