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分级标准(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6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相关文章:1.抗菌药物培训试题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3.牙科护士工作计划____范文4.安全用药顺口溜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合理利用和管理抗菌药物资源,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目的: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有效控制感染,做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到位而不越位”,减少细菌耐药性与患者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根据国家抗菌药物相关法律法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规定,制定本制度。
细则:1.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1.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但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3.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1.3.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1.3.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1.3.4新上市,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抗菌药物;1.3.5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医生处方权限:2.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各级医师均具有处方权,需按各种药物适应证合理用药。
2.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门诊病人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静脉制剂,口服制剂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急诊抗菌药物处方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室主任开具,一次处方不得超过3天。
2.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病人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
无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此外,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1.抗菌药物分级根据抗菌药物药理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药库主管领导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目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报医院院委会批准,定期公布;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2.各科室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分析,科学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3.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照医院公布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开具处方和医嘱;除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外,医师不得越级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任何医师不得越级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经具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质的医师会诊后,由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嘱;4.院办公室每月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医嘱进行点评,对于违规开具医嘱者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根据情节轻重纳入绩效考核或限制其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5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合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____号)和《重庆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____年版)》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本院目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二、本院目录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最低要求。
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提升为“特殊使用级”以加强管理,但不得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三、各科室应加强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分级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和权限授予机制,有效控制限制级和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我院按以下原则授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各级医师均具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主治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科室由科室主任开具处方或医嘱。
(二)医务科要定期组织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和调配权限。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住院病人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____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篇1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篇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4篇(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在医疗机构内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药物的抗菌谱、药效、毒副作用、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
一般来说,根据药物的抗菌谱和对常见病原体的敏感性,可以将抗菌药物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第一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是对大多数常见病原体有效的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较低的毒副作用,是治疗常见感染的首选药物。
2. 第二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对某些常见病原体有效,但对其他病原体的作用相对较弱。
它们通常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
3. 第三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对少数特定病原体有效,通常是多重耐药的病原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有交叉耐药的病原体。
这些药物通常在其他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
4. 特殊级抗菌药物: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罕见感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耐药的病原体。
它们往往价格昂贵,使用时需要严格控制。
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开具和使用。
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专家审查和批准。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健康。
同时,也需要医生和患者的共同努力,加强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科普教育。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4篇(二)员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员工等。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三条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1. 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以帮助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制度。
2. 分级管理的目的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旨在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
通过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可以更好地引导医生和患者的用药行为,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3. 分级明细3.1 一级抗菌药物一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多种细菌具有良好疗效且耐药性相对较低的药物。
一级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常见的细菌感染,且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广泛。
3.2 二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是指对某些细菌具有一定疗效但耐药性较高的药物。
二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谨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临床判断和选择。
3.3 三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是指对少数细菌具有疗效但耐药性非常高的药物。
三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严格的适应症和使用指导,且通常作为最后的治疗选择。
3.4 限制级抗菌药物限制级抗菌药物是指对特定细菌或特定感染适用的药物,但因其耐药性和副作用较大,仅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遵守严格的监管规定。
3.5 非抗菌药物非抗菌药物指的是不具有直接杀菌或抑菌作用的药物,如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
非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使用需根据具体病情和病原体类型进行合理选择。
4. 使用原则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合理使用:根据感染类型、临床特征和药物效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情况和药物的作用机制进行个体化用药,尽量减少耐药性和副作用的发生。
- 监测评估:定期监测细菌耐药性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和安全性。
5. 结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是指导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依据。
我们应积极推广该制度,提高大众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共同抵制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
该文档以简明的方式介绍了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和分级明细,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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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09〕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
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
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
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分类非限制使用药物限制使用药物特殊使用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G、氨苄西林、
阿莫西林、哌拉西
林、、美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氨苄西林/舒巴坦、
头孢菌素头孢氨苄、头孢唑
林、头孢拉定、头孢
呋辛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
地嗪、头孢唑肟、头孢米诺、
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
孢噻肟钠
头孢吡肟、
其他β内酰氨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
替安、氨曲南、拉氧头孢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泰
能)、美洛培南
氨基
糖苷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氯霉素类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林可霉素、
克林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
四环素美满霉素
氟喹诺酮诺氟沙星、氧氟沙
星、环丙沙星、左氧
氟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加替
沙星
培氟沙星
呋喃类
磺胺类柳氮磺胺吡啶、复方
新诺明
糖肽类万古霉素
其他类甲硝唑、克林霉素、
磷霉素、异烟肼、利
福平、乙胺丁醇、吡
嗪酰胺
替硝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
抗真菌药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使用权限说明:
1、非限制使用药物:医师均可使用。
2、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使用;执业医师使用需主治医师同意并签名。
3、特殊使用药物:由“抗生素特殊使用专家组”会诊同意,首次使用时在病程录中具体记录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由副高职称及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处方一日一开,药剂科凭处方发药。
紧急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当天量。
2010-11-3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
药械安全性监测报告制度
1. 为了加强经营药械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
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 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
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部。
6. 药剂科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
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
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制度
一、药械安全性监测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严重的或罕见的药械安全性问题必须随时报告,必要是可
以越级报告。
三、各科室医务工作者发现可疑的药械不良反应病例时,需进
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报报表。
四、报表交给药剂科,药剂科对手机的报告进行整理、加工,
对疑难病例的临床使用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五、药剂科将核对无误的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上报到国家药
械安全性检测中心。
(截止2011年7月15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报告2例)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
药品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性监测应急预案制度
一、为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制定本
预案。
二、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
反应机制。
三、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
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反应要快速,处置要及时。
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
评价、早控制”,防止各种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药
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
2011年1月
兴安县界首骨伤医院
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从监管到监测,从监测到预警,从预警到风险控制的长效监测机制,有效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的业务指导工作。
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所使用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测监督管理工作。
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药剂科应当加强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重点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和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二、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测实行半年汇总上报制度。
药剂科对所购进的的高风险药品,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并将每半年重点监测品种的监测情况,于下半年第一个月10日之前进行汇总,上报医务科备案。
对高风险品种的质量风险管理与重点安全监测工作、与医院质控体系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测工作,加强风险管理,预防重大药害事件发生。
三、要求和临床科室应遵循临床合理用药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减少静脉联合用药,严格控制中药注射剂与化学药品的混合静脉用药,特别要加强高风险药品临床使用的严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建立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四早”监测预警机制。
四、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严重或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按照逐级报告的原则,立即报告所在地药监部门。
201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