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辉教授网课《法律逻辑学》第一、二章课堂笔记

合集下载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法律逻辑学 完整版 (2)_OK

法律逻辑学 完整版 (2)_OK
41
• 在[例1] 中,用“p”替代“年满十八岁”,用“q”替代“有选举权”。我们 就有了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只有p,才q • 在[例2] 中 用“p”替代“罪犯或是甲,或是乙”。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并非p
42
• 复合命题同直言命题一样,也有真假问题,真值可以记为:+或1,假值可以 记为:-或0
法律逻辑学
1
• 第一章 绪 论
• 主要明确: •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 2、法律逻辑学的特点和作用。
2
•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
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49
• 联言命题“p∧q”的逻辑性质可以用真值表表示如下:
p
q
p∧q
+
+
+
+



+




50
• 二、选言命题
• 1、什么是选言命题

选言命题是陈述若干事物情况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命题。
51
• [例1] 刘某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不够努力,或者是方法不当。
• [例2] 张某伤人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过失的。
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 • 在自然语言中,“或者”、“可能”,通常作
相容选言命题的联结项
53
• “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54
• 相容选言命题的形式是:p或者q。 • 也可以表示为:p∨q (∨读作相容析取)。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法律逻辑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雍琦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1、指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2、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3、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见解。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科学(逻辑学)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讲逻辑也必须符合逻辑。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一)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一)它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由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逻辑学还有助于人们准确表达思想,提高论辩能力。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一)理解或陈述法律文件中语词表达的概念,在内容方面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不能凭自己的理解作任意解释。

(二)运用语词表达法律概念时,也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概念所反映的那些特有属性或根本特征,亦称为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根据概念内涵确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

(一)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其构成性质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它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认识性内涵构成性质的确立,只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同人们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水平相关的,并且也是随着人的认识的深化而深化,随着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英语logic一词源 于古希腊语“逻各斯”,在古希腊哲学文献中, 经常可以见到关于“逻各斯”的描述,如: “逻各斯永恒存在,万物根据逻各斯而生”; “逻各斯人人共有,应当遵循逻各斯”等等。 其原义指言辞、思想、理性、规律性、比例、 份额等。在汉语中,“逻辑”有如下含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它为包 括基础学科在内的一切科学理论提供逻辑 工具。列宁:“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逻辑学是人们有效推理和论证的工具,从 而也是人们正确思维、正确表述思想和建 立理论以及分析和批判错误思想的工具。
二、逻辑学的作用 1、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 结果,获得新知识。 逻辑学为人们认识事物提供有效的推理工具,运 用有效的推理形式,遵循正确推理的规则,可以 从前提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从已知推出未知。 如,牛顿运用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物体坠地,说 明了行星的运行轨迹。我们还可以以观察、实验 的结果以及少数科学原理或假说为前提进行推理, 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如,居里夫妇发现钋 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 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 的。
如居里夫妇发现钋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不同的机构都有各自的特点把各种机构按结构加以分类其目的是按其分类建立运动分析和动力分析的一般方法
法律逻辑学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龙小平
第一章 绪论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逻辑的类型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自然语言的不足与科学思维、逻辑思维的严 密性、准确性、细致性是不相容的。为了适 科技发展的需要,产生了人工语言。所谓人 工语言就是由人制造出来的用以表示某种意 义的符号。人工语言具有意义的专一性和高 度的抽象性,因此,使用人工语言来表达思 想,描述推理具有更大的优越性。由于符号 语言的高度抽象性,这使思维简化、形式化; 由于人工语言的专一性,使思维精确化,不 会出现含混不清的情形;由于符号语言摆脱 了来自具体内容方面的困惑,使思维更加敏 捷、方便。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目录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第三章概念与法律概念第四章判断与法律判断第五章推理与法律推理第六章论证与法律论证第七章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第八章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第九章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第十章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第十一章道义逻辑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一节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一、西方法律逻辑简史逻辑学通常被认为产生于古希腊,其始祖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

在古希腊,逻辑学的产生被认为有两大动因:一是公共演讲,二是法庭辩论。

由此可见,逻辑学一开始就与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与逻辑之关联有着悠久的历史。

二、我国法律逻辑简史第一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三阶段是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

第四阶段是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在古希腊时代,逻辑学是应民主和法治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找到一种评判决断的理性工具。

自从亚里士多德确定了逻辑学在理性评判中的不可替代地位之后,逻辑学就成为维护与实现法治的基础性工具。

如前所述,弗劳斯已把法律与逻辑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而霍姆斯曾指出:“法律人的训练主要是逻辑训练,司法裁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四、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逻辑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从微观的甚至是核心的内容来看,法律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法律推理与论证方法的学问。

五、法律逻辑的特征与功能(一)逻辑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首先必须是逻辑。

2.法律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

3.法律逻辑是一种语用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二)法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以法治的实现为最高目标,研究的是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逻辑。

2.法律逻辑是对法律的逻辑运用,是理解、解释法律的逻辑规则,是在立法和司法中一定要运用的逻辑规则。

3.法律逻辑是法律方法论的基础,指引着人们的法律思维路径。

法理学笔记完整版

法理学笔记完整版

法理学笔记完整版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定义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1.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具有三个特点:(1)用说理的方法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

(2)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3)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 这其中,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

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是否能够忠于法律,就是他最大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

2.法律人忠于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必须具有一种明确清晰的概念及其对象。

(1)法律必须发展为独立的规范体系和制度形式,才可能成为法律职业者行为的准则。

(2)法律职业者又必须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法律思想水平,从而准确地把握法律。

二、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1.以往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类:(1)从法本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在于法的自身。

(2)虽然是从法的外部结实法律的根源,又都直接或间接地把这种根源归结为某种精神力量,将法视为人类精神一般发展的产物。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2.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角度概括法的有:(1)神意论。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2)意志论。

(如黑格尔关于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3)正义论。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

)3.从法本身理解法的有:(1)规则论。

(一般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我满足的规则体系。

)(2)命令论。

(这种观点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该体系内部,而命令论则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权力。

)(3)判决论或预测论。

(这种观点认为法就是对法官的判决的预测。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不是写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东西,而是法官的倾向和意见,法官关于案件的处理意见才是真正的法。

)4.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角度理解法律现象:(1)19世纪末,尤其是20世纪初以来,西方法学界许多学者开始将法置于一定的社会现象领域交易研究。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笔记.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笔记.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笔记第一章导论明确并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逻辑学的发展史,明确逻辑学是研究抽象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性质有工具性、普适性和初等性。

第二章第一节逻辑的起源和发展第三章一、“逻辑”(Logic)的古希腊词源第四章从词源上说,“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希腊词,即“逻各斯”(logos,其复数形式是logoi)“逻各斯”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第五章1)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第六章2)说明、解释、命题、推理、推理能力、论证、理性等第七章3)尺度、关系,比例、比率;第八章4)价值、份量第九章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同样也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第十章1)客观事物的规律;第十一章2)某种理论、观点;第十二章3)思维的规律、规则;第十三章4)逻辑学或逻辑知识。

第十四章二、逻辑的起源与发展逻辑有三大起源:第十五章1.古希腊的形式逻辑第十六章2.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第十七章3.印度逻辑第十八章(一)逻辑的起源第十九章亚里士多德,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工具论》。

被后人称为“逻辑之父”。

第二十章墨翟,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墨经》,是后期墨家的创作。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小取》第二十一章(二)逻辑的发展第二十二章培根——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归纳逻辑的开创者。

主要逻辑著作为《新工具》。

第二十三章休谟——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归纳问题”。

主要著作为《人性论》。

第二十四章罗素——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集合论悖论”。

主要著作为《数学原理》、《西方哲学史》和《西方的智慧》。

第二十五章哥德尔——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证明了著名的“不完全性定理”。

第二十六章金岳霖——现代中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主要著作是《论道》和《知识论》。

第二十七章第二节逻辑的研究对象第二十八章一、逻辑形式第二十九章抽象思维包含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思维对象及其情况,其形式是指思维内容的反映方式,逻辑形式是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

法律逻辑学一

法律逻辑学一

2. 对于实体概念,可以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不同 进一步划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指外延只有一个特定事物的概念,即 外延为一的概念。 普遍概念是指其外延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 的概念。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 我们把概念划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是 从概念的内涵方面的不同对概念进行的划分。 1.集合体、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就是由一个一个的个别事物有机组合在一 起而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就是集合概念,反之就是非集合概念。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该概念所反映或指称的那一类事 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 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该概念所揭示的本质属性 的那些事物对象的数量范围。 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质的方面,他说明概念反映 的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概念的量的方面,它说 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有哪些。 概念的内涵何外延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变动性。
法 律 逻 辑 学
主讲人: 石现明
英语语言文学学士 法理学硕士 国际法学博士 牛津大学访问学者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二年春季学期
第一章 绪论
内容提要: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思维的形 式结构与规律。
第一节 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



主要内容: 逻辑的含义 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的发展 法律逻辑学的兴起
2. 集合体与类的区别 假设由a1、a2、a3、……、an所组成的类叫A,ai是组成 A这个类的分子,而由a1、a2、a3、……、an等有机组合 而成的集合体叫A‟, ai是构成A‟这个集合体的个体,那么 A与A‟的最大区别是:A所具有的属性每一个ai都具有,每 一个ai都属于A,我们可以说ai是A(比如我们可以说桉树 是树、张三是共产党员、李四是某犯罪集团成员、这些人 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而A‟所具有的属性不一定每一 个ai都具有,每一个ai都不属于A‟,我们不能说ai是A‟(不 能说桉树是森林、张三是共产党、李四是犯罪集团、这些 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等)。也就是说, 由若干分子所组成 的类的属性是对每一个分子所具有的属性的归纳概括,类 所具有的属性必然为分子所具有。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而集合体是由个体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集合体所具有的属 性不是对其个体属性的简单归纳和概括,而是集合体的整 体属性,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不必然为其个体所具有。简 单地说,分子属于类,而个体不属于集合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逻辑学课堂笔记》第一章-引论:走进逻辑学1.1逻辑学是什么?1、逻辑学含义:逻辑学是研究论证的分析与评价的科学。

2、历史: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古印度的《吠陀fei tuo经》、波斯的阿维森纳逻辑以及中国古代墨翟(di)以及弟子所写的《墨经》等。

3、定理:一般来说,逻辑形式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是逻辑学讲究的最常见的推理类型,一致性定理、有效性定理、可靠性定理和完全性定理是逻辑系统的四大定理。

4、类型:逻辑学类型的常见区分是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像亚里士多德逻辑、符号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拟逻辑、哲学逻辑、辩论逻辑等都是逻辑学的经典范例。

5、争论问题:逻辑学中还有许多问题至今仍存在争论,主要有“二值逻辑与排中律问题”、“严格蕴含、实质蕴涵与逻辑蕴涵”、“逻辑是经验吗?“不一致可逆以容忍吗?”以及“逻辑真理可以拒斥吗?”。

6、逻辑学是什么?()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逻辑(logcis)学是关于推理(reasoning)或论证(argument)的学问。

*推论:inference7、人物:*严复翻译著作:John Stuart Mill(穆勒或弥尔英国哲学家、公务员)的著作《A System of Logic》即《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名字为翻译成《穆勒名学》;William Stanley Jevons(耶方斯)的著作《Logic paino》为《名学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确立了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

8、四大数学流派:四大数学流流派是围绕数学基础问题进行的不同探讨尔形成的四大学派为:柏拉图主义(代表为哥德尔)、逻辑主义(波特兰·罗素)、形式主义(大卫·希尔伯特)、直觉主义(L.E.J.布劳威尔)。

*形式主义者如大卫·希尔伯特,他们认为数学基于集合论和逻辑的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把做数学的过程视为根据某些既定规则所作的本质上毫无意义的符号洗牌。

*逻辑主义者把数学看着是逻辑的延伸。

著名的逻辑主义代表人物伯特兰·罗素和阿尔弗雷德·怀特海花了数百页的篇幅,以(从逻辑上)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直觉主义者的响当当人物是L.E.J.布劳威尔,有人这样评价他说:“他不会相信是否在下雨,直到他看到窗外以后”(根据Donald Knuth)。

*柏拉图主义者相信外部的现实,以及数很数学之外其他事物的存在。

对于像哥德尔(Kurt Godel)这样的柏拉图主义者,数学存在于人类心智之外,也可能在物理世界之外,但是在人类的心智世界和数学的柏拉图王国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联系。

1.2逻辑与法律:普罗泰戈拉悖论1、故事二难定律2、从一般意义上讲,逻辑学是关于推理或论证的学问。

逻辑学研究的是形式推论系统和自然语言中陈述结构和论证结构,其主体不仅包括有效性、谬误和悖论,而且还包括概率推理以及涉及因果关系与时间的论证,而且今天也常常被用地指辩论理论。

3、研究推论有效性包括研究有效性的各种可能定义及其断定有效性的使用条件。

1.3逻辑学的功能和研究范围1、逻辑学的功能:在认识论中,它提供了一种知识扩充机制;在认知心理学中,它研究人们实际如何推理的;在逻辑学中,逻辑学给推理提供了规则,它规定了人与其他智能生物。

智能机器或智能系统应当如何推理。

2、逻辑学的研究范围:在古希腊,人们把论辩术分为逻辑学和修辞术两个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分析方法、演绎逻辑法、论辩方法和修辞方法被视为日常论证评价的三种视角,它们相当于一个合唱的三个声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声部,都会失去“三重奏”之美。

3、逻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逻辑学的对象是指研究前提如何从形式上有效地必然推导出结论的科学。

广义逻辑学观认为逻辑学的对象是研究如何把好的推理或论证与不好的推理或论证区别开来的科学,也就是认为逻辑学是关于推理逻辑或论证的科学。

4、马克思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古代最伟大的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创立逍遥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后被德奥弗拉斯多、斯特拉图、吕康分别领导。

*德奥弗拉斯多的理论是什么?1、四种直言命题:①全程肯定命题:所有S都是P;②全称否定命题:所有S都不是P;③特称肯定命题:有些S是P;④特称否定命题:有些S不是P。

2、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芝诺、克里西波、塞内卡、奥勒留等;*克里西波的逻辑思想是什么?1.4.认识非西方逻辑1、印度逻辑:在印度,婆罗门教以及印度教中,最重要和最根本的经典《吠陀经》第十卷第129曲就包括不同逻辑分类的本体论思考,这些分类后来被从形式上改写为四个句子“A”、“非A”、“A并且非A”、“非A并且非非A”。

公元二世纪印度的医书《遮罗迦本集》,是讨论如何论证进行论证的经典著作。

在印度,公元二世纪经院学派又称为整理正理派,代表人物是足目·乔达摩所写的《正理经》(正理门论)是古印度经典逻辑学著作。

正理学派的革新一直从古时候延续到十八世纪早期,但这种革新被英国殖民统治中断了。

2、中国逻辑/中原逻辑:先秦时期(中国的先秦时期相当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时代),这是中国古代逻辑开始形成并发展昌盛的时期。

春秋战国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程中,论辩之风极其旺盛,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家都对名实关系、正名原则和论辩术进行了探讨和总结,涌现出了一些着手研究名词概念和辩论术的思想家,经过名家、儒家、法家特别是墨家的总结,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中国逻辑体系。

3、伊斯兰逻辑:波斯逻辑学家阿维森纳的逻辑系统引入了假言三段论、时间模态逻辑和归纳逻辑。

虽然延续到十五世纪并且在文艺复兴时期对欧洲逻辑有着重要影响。

但是伊斯兰世界的情形与中国差不多,伊斯兰世界的艾什尔里学派兴起限制了伊斯兰哲学中逻辑原创性思想的发展。

第二章-论证2.1论证的关键概念1、论证:论证(argument)是一个有意义的陈述所组成的命题序列,其中,一个命题被认为是结论,其余命题被认为是前提。

2、Argument:数学上把它译为“参数”或“自变量”;文学上把它译为“情节”或“内容提要”;计算机科学把它译为“引数”或“参数”;语言学把它译为“争执、“争吵”或“辩论”。

2.2命题、陈述、语句1、命题:亚里士多德逻辑:命题被认为是肯定或否定主项具有谓项性质的语句。

2、现代逻辑的命题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有意义陈述句的“内容”或“意义”;二是指组成有意义陈述句的符号、标识或声音的图式。

3、陈述:陈述常常被定义为或者为真或者为假的陈述句。

从这个意义上讲,陈述与命题具有相同意义。

4、英国哲学家斯特劳森认为陈述与命题是有区别的,因为如果两个陈述句说的是同一件事情,那么它们就做了同样的陈述因此,他认为“陈述”这个术语可以是指一个语句,也可以是指一个语句所表达的事情。

无论哪一种情形,它们都是真值承担者。

5、真是一种关系:知道者与被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逻辑真(或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知道者与他给出知识的外在表现的关系--道德真;对象存在本身与其上帝构思观念之间的关系--本体论意义上的真。

6、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假--真真假假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假--真假假真;7、在语言学上,语句是一个自然语言表达式,是一个或一个以上语词组成的语法单元或词汇单元。

所有语句都包括语义要素或逻辑要素。

在数理逻辑中,语句被看做是不带自由变远的合式公式。

8、命题是指必定有真假的语法正确的字符串。

一个语句是真命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上面划线;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都不能算是命题。

在这里,“二值原则”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也就是说,个命题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反之,不是假的就是真的。

例子:1.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皇帝是武则天。

是命题√2.诸葛孔明是中国人吗?不是命题(语法正确但是无法判断真假)×3.请那本书换给我! 不是命题(无真假)4.难道他不爱你吗?是命题√5.请勿吸烟!不是命题(无真假只有遵守不遵守之说)×6.雄高在学大山中。

不是命题(语法错误)×2.3经验命题与必然命题1、如何判断一个命题的真假的两种情形?(1)根据观察经验判定命题的真假;(2)不需要根据观察经验判定其真假。

2、经验命题:我们把需要根据经验才能判定其真假的命题称为经验命题。

孔丘是个中国古代思想家。

--经验命题男人是人、人可以分为男人和女人。

--经验命题孟轲或者是鲁国人或者不是鲁国人。

--非经验命题2、必然命题:我们把或者总是为真或者总是为假的命题称为必然命题。

分为必然真命题(例:中国人是中国人)和必然假命题(例:中国人不是中国人)3、论证:通常包含三个层面,即作为结果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和作为过程的论证。

传统上这三个层面分别是逻辑学家、论辩学家、修辞学家所关注的对象。

如今,第一个层面被认为是形式逻辑学家关注的对象,三个层面一起构成非形式逻辑学家所关注的对象。

经典逻辑学家们把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两种类型,但是也有学者提出存在第三个论证类型,但是命名上尚未达成共识。

4、论证的功能:一是论成功能;二是反驳功能;三是说服功能。

5、论证的含义(3P):作为结果的论证、作为过程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

*作为结果的论证:论证是指一个命题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序列,其中,其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被称为结论,其他命题被称为前提。

*作为程序的论证:论证是指论证者企图在批判性讨论基础上用一组陈述的可接受性让目标听众承认另一特定陈述的可接受的言语交际行为,其中,企图让目标听众接受的陈述被称为主张,用来支持的陈述被称为理由。

*作为过程的论证:论证是指论证着理性地说服目标听众接受其主张的过程。

2.4论证的含义和类型1、论证的含义:狭义论证和广义论证(三层含义即:作为为结果的论证、作为过程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

论证是指论证者为自己主张(结论)提出理由(前提)并企图说服目标听众接受该主张的过程和结果。

2、论证就是指一个命题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序列,其中,其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被称为结论,其他命题都被作为前提。

--(从狭义的观点是对的,但是广义的是不完全正确的)3、论证的分类:(依照前提是否推出论证划分的)(1)演绎论证:指前提真必然推出结论也真的论证。

(2)归纳论证:指前提真可能支持结论但不能保证必然真的论证。

(3)第三种类型的论证:①皮尔士把第三种类型称为回溯论证或溯因论证。

②沃尔顿:称之为似真论证,又译为“合情论证”。

*出自1950年美国《数学与猜想》,又叫《数学与似真推理》。

似真论证例:好人有好报,张三是好人,张三有好报。

-沃尔顿判断: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对吗?(观点不同)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假与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假总是相一致的。

2.5论证的功能和要素2、论证的三种形式:(1)指出对方结论不能从前提推导出来,相当于传统逻辑中所说的反驳(2)论证方式;(3)指出对方的某些前提是可疑的甚至是假的,相当于传统逻辑中所说的反驳证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