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 工 资 格 证 书 管 理 规 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

焊工考试管理规定1.目的本规定明确了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中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考核原则、组织、方法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从事焊接工程施工的焊工具有相应的资格、技术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2.编制依据《钢熔化焊手焊工资格考试方法》GB/T15169-200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1~47013.13-2015。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期间,对从事安装工程焊接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的认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共同执行。
4.焊工管理准则凡参与项目安装工程焊接工序作业的焊工,必须经项目部、监理部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验证,并通过现场焊接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颁发项目现场“焊工作业证”,方可从事相应技能岗位资格的焊接作业。
5.考核要求5.1考核方法现场考核将采取对焊接实际操作结果通过技术检测予以评定的方法实施,具体将参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及《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的适用内容。
5.2考核种类焊接操作考核种类有手工电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钨极氩弧焊三种。
6.报考条件6.1参加项目焊接作业的所有电焊工。
6.2报考的电焊工必须具备焊缝符号识别能力、熟悉焊接安全知识以及焊接方法表示代号等焊接基础知识,符合GB/T15169-2003规定的具体要求。
6.3取得国家认可的电焊工资格证。
7.考核程序7.1考核申请施工单位应对焊接人员的投入制定计划安排,并在正式作业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提出“焊工入场考核申请”表中应列出考核项目、考核现场条件准备及焊接设备条件情况;列出应考人员情况并附个人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及焊工考试认定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申请至少在施工队预期要求考核时间的前24小时提出,原则上每次申请考核焊工不得少于4名以上。
焊工证件识别基本常识及实例分析

焊工证件识别基本常识及实例分析一、有效期为4年,每四年复审一次。
二、焊接方法GTAW—钨极气体保护焊SMAW—焊条电弧焊SAW—埋弧焊GM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三、金属材料类别1、共分4类,分别为:FeI低碳钢,20G及以下;FeII低合金钢,常见有Q345、20MnG、12CrMo、15CrMo及低温钢等;FeIII高合金钢(铬钼钢、马氏体钢),常见有1Cr5Mo、1Cr9Mo、12Cr13等;FeIV奥氏体钢(及奥氏体与铁素体双相不锈钢)常见有06Cr19Ni10、022Cr19Ni10等。
2、FeIV考试合格后仅能焊接FeIV类别钢,其他的可以以高带低。
3、异种钢焊接考试合格后,可以焊接高级别钢号和低级别钢号。
四、填充金属类别1、焊丝用FefS表示,考试合格后适用于所有实芯或药芯焊丝;2、同类别中碱性焊条考试合格,同时适用于酸性和碱性焊条焊接;3、焊条用“Fef+数字+J”组成,J表示碱性焊条,不带J表示酸性;4、FeIV对应的焊条为Fef4和Fef4J;5、其他类别还有Fef1、Fef2、Fef3、Fef3J,其中Fef2表示纤维素型焊条,Fef3J考试合格后可以使用除Fef2和FeIV类钢的所有焊条。
五、试件位置1、试件类别分为板材对接焊缝试件、板材角焊缝试件、管材对接焊缝试件、管材角焊缝试件(包括管板角焊缝试件、管管角焊缝试件两种)、管板角接头试件(及管板全熔透角焊缝)。
试件位置分为平、横、立、仰、水平固定、45°固定试件。
2、角焊缝用“数字+F”表示,对接焊缝用“数字+G”表示,管板角接头比较特殊,用“数字+FG”表示(因为其既是角焊缝F,又是熔透焊缝G)。
3、数字中,1表示平焊,2表示横焊,3表示立焊,4表示仰焊,5表示水平固定焊,6表示45°固定焊。
4、管材由于是圆的,没有立焊,即没有“3”,而板材则没有水平固定和45°固定,即“5”和“6”。
5、举例:“2G”表示“板材对接横焊”或者“管材对接横焊(也叫垂直固定试件)”,“5G”表示“管材对接水平固定”,“3F”表示“板材角接立焊”,“4F”表示“板材角接仰焊”和“管材角焊缝垂直固定仰焊”。
焊接管理制度

焊接管理制度XXX目录一、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二、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三、焊接工艺管理制度四、焊缝返修管理制度五、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六、焊接有关人员职责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1、凡担任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凡能独立从事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焊接工作的焊工,都可申请参加培训考试,报考的项目应与生产需要相适应,由焊接责任人员确定焊工考试项目,经总工审核,各工程处编制培训计划,上报公司焊工考委会审定。
3、焊工具体的培训考试计划内容和方法,由考委会按《锅炉压力焊工考试规则》的要求编写,并报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4、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焊工,每三年重新考试一次,对于焊接一贯优良的焊工,焊接档案经考委会审查并报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同意后可免考,将有效期延长三年,但不得连续免考。
5、焊工因故中断监察项目标焊接事情在六个月以上,重新担任受监察项目焊接事情时,必须进行重新考试。
6、对持证焊工在施工中焊接质量一贯低劣,或不执行焊接工艺纪律,操作不当导致焊件报废者,由公司焊接培训中心提出经焊工查核组研究,报焊工考委会批准,发出该焊工及格证,并报地市以上质量手艺监督机构备案。
7、按《考规》考试及格的焊工,担任特殊焊接事情,还应按特殊要求进行培训和考试。
约请考委会应根据有关产品设计要求和制造工艺手艺文件的要求对考试内容和方法,评定标准作出规定,考试及格者,由考委会颁发及格证,并将考试方法及成效报送地市以上质监机构备案。
8、焊工历次加入培训、考试、竞赛的成绩宁静时焊接质量情况都应填写焊工个人档案,由焊接班组填写,由焊接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作为焊工查核的依据。
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工艺评定:1、单位首次焊接的钢种或采用新材料;2、焊接工艺参数改变或超过规定的范围;3、改变焊接方法;4、改变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焊的气体):5、钢材厚度超出评定例定的有效范围。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工业纯钛、镍及镍合金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和氧乙炔焊的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施工现场组焊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焊接工程。
1.0.4 焊接工程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的有关规定。
1.0.5 焊接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通用规定2.0.1 设计文件标明母材、焊接材料、焊缝系数及焊缝坡口的形式,并对焊接方法、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及焊接检验提出要求。
2.0.2 焊接人员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2.0.2.1 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 有1 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
焊接技术人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指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资料。
2.0.2.2 焊接质检人员应由相当于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有一定的焊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焊接质检人员应对现场焊接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 负责确定焊缝检测部位,评定焊接质量,签发检查文件,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
2.0.2.3 无损探伤人员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 从事烛接检测和审核工作。
无损探伤人员应根据焊接质检人员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 评定焊缝质量,签发检验报告,对外观不符合检验要求的焊缝应拒绝检验。
2.0.2.4 焊工必须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xx 施焊。
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主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遇至工况条件与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不符合时,应拒绝施焊。
焊材一级库管理规定

焊材一级库管理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各种类型手工电弧药皮焊条、焊丝及焊剂。
1.焊材的贮存与保管。
1.1经工艺性实验合格后的焊材方可进入一级库。
1.2焊材必须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仓库中存放,焊材贮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1.3焊材应放在架子上,架子离地面高度的距离不小于300mm,离墙壁距离不小于300mm。
架子下面应放置干燥剂或采取其它防潮措施,严防焊材受潮。
1.4焊材堆放应按种类、牌号、批次、入库时间堆放。
每垛应有明确的标注,避免混乱。
1.5入库的焊材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1.6对于碱性焊条、不锈钢焊条及焊药。
1.6.1贮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条。
1.6.2堆放在专用库的指定区域。
1.6.3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1.7焊材贮存库内,应放置温度计、湿度计。
低氢型焊条及焊剂室内不低于5℃,相对空气温度低于60%。
2.对库管员的要求2.1焊材保管人员要懂业务会管理,做到专人负责。
2.2如贮存中发现质量问题,能及时报告工艺处,妥善处理。
2.3进库焊材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焊材的包装物不得破损,不得有受潮或雨淋,否则不得入库。
2.4认真核对进库焊材的品种、规格、牌号、批号,分别堆放。
发焊条时按领料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
本着先入库的先发放使用并做好保管发放记录。
2.5存放期超过一年的焊药、焊条,在发放前应清示工艺处,重新做过工艺评定后,经批准方可发放,否则不可出库。
长春市鼎新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焊材二级库管理制度1.库内焊材应分类摆放并设有标识,焊材与地面墙面应距300mm 以上,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焊材存储量不应超过5日内的使用量,否则应将多余焊材退回一级库。
2.焊材的发放回收应有台账,记录好每日的发放、回收情况,未经检验的焊材不得进行发放。
3.受压件焊接所用焊材必须按规定焙烘后方可发放使用。
3.1焊条焙烘按表一3.2焊剂焙烘按表二4.严重受潮、粘结一起或药皮脱落的焊条不能进行受压件焊接。
焊考委相关资料

焊工培训和考试管理制度一、报名、审查与培训1 申报CCS 焊工资格证书的一般要求1.1凡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规定报考条件的焊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推荐,即可向本考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CCS《材料与焊接规范》规定的《焊工考试申请表》(见附表)。
1.2 焊考委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申请报考的焊工级别或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实焊工的资格分类,按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规定确定其应培训和考试的科目。
1.3 焊考委会负责对完成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汇总,形成《焊工资格考试申请表》(见附表),并与焊工考试计划(焊考委根据焊工考试情况编制)和《焊工资格证书申请书》(见附表)一同向CCS提出焊工考试申请。
1.4 焊考委会负责对申请报考人员进行考试前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覆盖《大纲》与应考科目的要求。
1.5焊工培训考试工作按下流程操作:2报考条件2.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考委会提出申请。
报考人经审查批准, 可参加考试:(1) 持有技校焊接专业毕业证书,现从事焊接工作者。
(2) 能独立承担焊接工作,具有熟练操作技能,现从事焊接工作者。
(3) 经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者。
(4) 参加水下焊工考试者,还应持有有效的潜水员证书或潜水学校颁发的潜水员毕业证书并具有一定的水下焊接技能,或经过水下焊接培训的潜水员,经考试委员会审查批准。
2.2 对申请升级的焊工规定如下:(1)报考者一般应逐级考试。
对于特殊情况,经焊考委审查同意和担当验船师批准,可根据自己从事实际工作范围及操作熟练程度,申请相应等级的焊工考试。
(2)—般实际从事本等级工作六个月以上,方可申请高一等级的升级考试。
对于申请III级的人员,必须持II级证书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2.3从事焊接作业的焊工应按本章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者,CCS将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3焊工等级和考试科目分类3.1根据产品类型,焊工资格分为船舶与海上设施焊工、船用锅炉压力容器焊工两大类,其焊工等级根据焊接位置的不同来划分,对于板材分为I、H和皿级,对于管材分为I P、H P、皿P和皿PR级。
焊接质量管理制度

焊接质量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焊接工地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地的质量目标的实现,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以热机公司经理为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管理网络。
焊接工程师主持技术工作,质检员负责质量的监督和评定。
3、工地应组织职工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学习,使所有焊接工作人员熟悉公司的质量方针、本工程质量目标,及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对焊接工作的要求。
4、焊接质量管理目标:4.1 受监焊口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98%;4.2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8%;4.3 焊口无泄漏,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4.4 焊接技术、质量资料移交完整、准确、及时。
5、根据施工进度,焊接工程师、技术员在焊接工程项目开始前进场,做好技术准备工作:5.1做好图纸会审,根据业主、监理的要求确定本工程执行的标准、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若标准、规程改版升级,在经过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执行新标准。
5.2 编制焊接施工组织设计。
5.3 提出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热处理培训、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5.4 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工艺卡。
5.5 编制焊接机具、工具和焊接材料的需求计划。
6、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资格管理本工程中,凡从事与焊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上岗:6.1 根据焊接工地质检员、焊工、热处理工持证情况及本工程的需要,编制质检员、焊工、热处理工培训计划。
由本公司培训中心根据有关标准和大纲对焊工进行取证、换证培训、考核工作。
质检员、热处理工参加行业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资质或换证。
6.2焊接质检员、焊工、热处理只有取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资格证后,才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相符的工作。
6.3焊工和热处理工在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具备上岗资格,但还应在现场进行焊前模拟练习,在焊工本人连续4各焊接接头表面外观、断面或RT检验后合格才能上岗。
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

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第一篇: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XXXX项目XXX工程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审批:XXX建设公司XXXX项目XXX工程项目部 2013年05月10日管道焊接作业指导书一、焊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1、电焊工必须经过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认真熟悉焊接有关图样,弄清焊接位置和技术要求。
3、检查电源线是否破损,地线接地是否可靠,导电嘴是否良好,极性是否选择正确。
4、焊工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焊工必须按照规定经相应试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位焊接。
6、使用的焊接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其它工器具:手锤、砂纸、扁铲、钢丝刷、电磨工具等,以备清渣和消缺。
7、焊工在使用电磨工具时采取防护措施。
使用前检查电磨工具砂轮片是否松动,是否需要更换砂轮片。
8、作业区如有易燃易爆物品时,要做好防止飞溅物的措施。
9、焊接时应注意避免飞溅或电弧损伤设备、飞溅。
10、禁止焊接有油污、将近燃易爆气体等的容器物品。
11、禁止在不停电的情况下检修,清扫焊机或更换保险丝,以防触电。
12、焊口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进行修整,严禁在间隙内添加塞物。
13、焊接时,不得有穿堂风,并应有防风措施。
14、打底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打底焊缝质量,确认合格后再进行盖面焊接。
15、焊缝经无损检验,如有缺陷,可用挖补的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挖补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并做到:a.彻底清楚缺陷。
b.补焊时,应按原工艺要求进行。
16、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7、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8、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
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9、电焊、氩弧焊等,如产生缺陷,必须用电磨工具磨除后,再继续施焊,不得用重复熔化方法消除缺陷。
焊缝成型:焊缝过度圆滑、匀直,接头良好加强面高: 0-3mm焊缝宽窄差:≤3mm裂纹、弧坑、气孔、夹渣:无二、各种焊接方法操作规定一)、氩弧焊安全操作规程1、氩气瓶上应贴有出厂合格标签,其纯度≥99.95%,气瓶中的氩气不能用尽,瓶内余压不得低于0.5MPa,以保证充氩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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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1、本公司由焊考委领导下的焊考办负责焊工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2、焊考办统一保管焊工资格证书,向持焊工资格证书(简称持证焊工)的焊工发给上岗证/胸卡,持证焊工上岗操作必须佩带上岗证/胸卡,以备有关机构、部门查验;
3、焊考办对持证焊工建立档案,及时、准确反映焊工持证的变化;
4、委托车间/施工队、质检部质检员对持证焊工焊接质量进行跟踪记录,要求做到准确、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本记录作为对该焊工进行持证考核和升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5、持证焊工须佩带上岗证/胸卡上岗,应在资格证书规定范围内从事焊接;若违反以上规定,本公司将作出限期整改、批评、处罚、直至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理;
6、焊工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之前,应重新取得资格证书;
7、持证焊工若连续6个月未从事焊接操作,则在重新操作前,必须通过本公司焊考委向CCS申请焊工资格证书的恢复,否则不得从事资格证书规定范围的操作;
8、定位焊工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9、本公司焊工资格证书不作为其它证件的代用证件,不外借,不转让;非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调阅;
10、若资格证书、上岗证/胸卡遗失、损坏,须及时补办。
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焊考委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