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工方案.pdf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26•【字号】沪规土资测〔2016〕1030号•【施行日期】2016.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规土资测〔2016〕10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上海基础测绘持续健康发展,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6年12月26日上海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十三五”时期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的重要时期。
为准确把握这一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保障服务提出的新需求,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全市基础测绘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一)“十二五”主要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基础测绘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代空间定位基准体系进一步优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进一步丰富,首次开展的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工作初显成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市政府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签署《共建上海智慧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合作协议》,信息化测绘体系初具规模。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5•【字号】沪老龄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将《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202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要点2023年本市老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规划落实见效,统筹谋划、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老年群体高品质生活。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抓好督促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分工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等体系,不断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积极推动实施《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规划,抓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见效,并根据有关要求开展中期评估,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指标。
召开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功能,强化各委员单位主体责任,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加强督导,科学评估,督促推进老龄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和项目圆满完成。
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

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
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持续推进本市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本市高度重视眼健康工作,近年来连续出台眼健康和防盲治盲有关政策文件,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任务目标,聚焦儿童青少年近视、白内障、糖尿病眼病等人群常见致盲和视力损伤性眼病以及视觉健康问题,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本市已在“十三五”时期建立眼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形成由预防干预网络和规范诊治网络构成的医防紧密融合的眼健康服务管理体系。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眼健康绩效考核,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互联网”+远程诊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全市各社区普遍应用,社区居民眼健康筛查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眼科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眼科医务人员队伍不断完善,每十万人口眼科医师数为7.4名,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
眼健康促进形式创新,人民群众爱眼护眼意识明显提升。
至“十三五”末,本市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建档率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档296万余人;60岁以上老年人眼健康建档306万余人,规范管理率达到75.3%;在全国率先宣布消除致盲性沙眼这一公共卫生问题;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简称CSR)高于4000,达到全国领先、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以及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人民群众对眼健康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
白内障、近视性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已经成为本市市民致盲和严重视力损伤的主要病因;近视仍然是影响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主要疾病;视频终端综合症、干眼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质量并逐渐被关注。
同时,本市眼科优质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眼健康服务能力仍需加强,社会眼健康相关资源需进一步整合,眼健康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30•【字号】杨府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杨府发〔2016〕23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4月12日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6月30日杨浦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杨浦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情况(一)“十二五”规划指标全面完成,三大健康指标水平保持领先“十二五”期间,本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体系中的各项指标。
其中,本区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93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3.30‰。
千人口医院床位数5.25张、千人口执业医师数3.33人、千人口注册护士数4.67人。
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创建工作出成效,创新发展显特色2012年,我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013年,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7.12.06•【字号】沪经信推〔2017〕875号•【施行日期】201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的通知沪经信推〔2017〕875号各区科委(信息委)、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民政局、老龄办:本市一直高度重视并着力发挥科技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把智慧养老作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升级的战略举措,作为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手段。
20世纪90年代起,本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近年来,智慧养老加速发展,涌现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一键通”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主动关爱以及各种生活服务,但在服务内容、硬件配置、服务规范、服务监管等方面存在标准不一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科技为老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
该指南电子版请登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海市民政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或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的综合资料库查询获取。
请以此指南作为科技为老服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以及组织实施相关项目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附件: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2017年12月6日。
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工方案

市绿化市容局
市文广影视局
市卫生计生委
五、加速发展老龄产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老年产业
29.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的各类老年产品,尤其是适老化的康复辅具、智能化无障碍产品、远程居家照护、服务型机器人等研发,发展适合老人需求的辅助产品产业。鼓励发展老龄产业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与国外先进的养老服务产业机构开展合作合资。逐步扩大老龄产业规模,增加老年消费,提高老龄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促进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生活性服务业中的比重。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1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实现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全覆盖。发展社区托养机构,全市新增40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引导社区托养机构向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方向发展。发展非正式照料体系,继续开展家庭照料者培训、“老伙伴”计划、喘息服务、辅具用具租赁等家庭养老支持服务项目。
老年教育
26.制定《上海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实现在线教育学员总数达到80万人。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项目、老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项目、老年学习资源配送项目、老年人学习组织培育项目、信息化促进项目、老年志愿培训项目,实现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分别翻一番。
约束性
市民政局
4
社区托养机构新增数(家)
≥500
预期性
市民政局
5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成数(家)
200
预期性
市民政局
6
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新增数(万人)
7.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04•【字号】沪教委终[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沪教委终〔2011〕15号)各区县教育局、老龄办,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八月四日附件:上海市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中有关“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重视老年教育”和“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的精神,结合上海市老年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发展老年教育是满足老年人学习愿望的需要上海城市老龄化进程居全国之首。
截至2010年底,上海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31.02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3.4%,高出全国十个百分点。
预计到2015年老龄化将达到29%,2030年达到40%。
随着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化、期望寿命的延长以及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的增加,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的老年人的文化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广大老年人期盼就近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期盼接受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以缩小代际差距、跟上时代步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发展老年教育是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的一项紧迫任务。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13•【字号】沪府办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13日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建设具有新发展阶段特色、超大城市特征、兜底性基础性社会建设特点的现代民政事业,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上海民政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兜牢民生最底部。
以不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标准,每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90元/人·月提高至1240元/人·月,全市基本生活救助对象从20.4万人下降至17.9万人。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惠民殡葬补贴,提高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设立社区康复辅具租赁点和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
需求导向促发展。
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5.9万张,“一床难求”矛盾基本缓解。
建立普惠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持续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成32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232家助餐服务场所,首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
建立5.4万名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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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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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商务委 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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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达到指标
类型
100
预期性
75
约束性
15.9
约束性
≥ 500
预期性
200
预期性
7.8
预期性
1.5
预期性
≥ 70
预期性
100
预期性
100
约束性
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 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牵头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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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老年人文 教体娱,丰富老年 人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人公共 体育服务
28.全面推进以社区体育设施为主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受老年
人欢迎的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等场地以及社区小型体育设施,落实各类
体育健身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开放。培育老年人体育组织和健身团队,参
教育、
相关单位根据各 自职责分工分别 牵头
26.制定《上海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到 2020 年,实现 在线教育学员总数达到 80 万人。实施老年人学习场所倍增项目、老 年教育师资分类培训项目、老年学习资源配送项目、老年人学习组织 培育项目、信息化促进项目、老年志愿培训项目,实现老年教育参与 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教育学习资源、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 分别翻一番。
市发改委、市经 信委、市商务 委、市科委、市 民政局分别牵 头
30.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出台推动老龄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展为老服务科技示范工程,探索老龄产业孵化机制,推进为老服务科技 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成立上海老龄产业协会。继续举办国际养老及康 复医疗博览会、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老龄产业高峰论坛。
市卫生计生委
内容
牵头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
二、完善老年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提 高老年人健康水 平
老年健康管理
三、健全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提升老 年人生活质量
供给体系
9.依托上海健康信息网建设上海健康云平台,推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三位一体 ”的老年慢性病 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健康期望寿命评价。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积极发 展社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加强老年康复和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 在护理康复、养老服务等领域中的作用。发展老年舒缓疗护服务。通 过上海市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及心理服务网络等途径,关注老年人心理 健康,加强老年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规土局
13.全面推进医养结合,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 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邻近设置或整合设置。以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支撑养老机构、 社区托养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共同牵 头
市人社局
牵头单位
14.形成一批社会办社区老年照护机构(护理站、照护站),提供医疗 护理、生活照护专业化服务。
预期性
15
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街道(乡镇)覆盖率(
%)
100 左右
预期性
(五)宜居环境建设
16
示范型社区睦邻点建成数(家)
17
为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室实施适老性改造数(户)
2000 ≥ 5000
预期性 预期性
18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
100
约束性
19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万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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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项 目
11
新增老年人学习场所数(个)
2020 年 末 指标
达到指标
类型
300
预期性
12 (四)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3
老年人参与学校教育总人数(万人次) 标准化社区老年活动室居(村)委覆盖率( %)
120
预期性
100
约束性
14
区、街道(乡镇) 和居(村) 委的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率 ( %) 100
二、完善老年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提 高老年人健康水 平
老年医学
7.逐步形成市、区、社区层面相衔接的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建成上海 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若干老年医学重点学科。推进老年医疗中心建设, 鼓励三级医院发展老年医学专科,支持部分二级医院向区域老年医疗 中心转型,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专科。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二、主要任务
项目
内容
一、完善养老社会 保障体系,增强老 年人经济保障能 力
养老保障制度
1.整合与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稳 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2.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支持推进个人参加商业保险。
预期性 牵头单位 市人社局 上海保监局
牵头单位 市教委 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体育局 市老龄办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市住建委 市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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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保障体系 内容
三、健全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提升老 年人生活质量
保障体系
政策支撑体系
1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要求, 实现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全 覆盖。发展社区托养机构,全市新增 400 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 者照护之家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引导社区托养机构向嵌入式、 小规模、多功能方向发展。发展非正式照料体系,继续开展家庭照料 者培训、 “老伙伴 ”计划、喘息服务、辅具用具租赁等家庭养老支持服 务项目。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分 别牵头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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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老年基本医疗 与公共卫生服 务
8.深入推进家庭医生制度, 优先覆盖老年人 “ 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 需求( 1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家区级医院、 1 家市级医院),为签 约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患者设立家庭病床。继续 实施 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等政策。
17.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源合作的多种方式, 连锁化发展。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品牌 市民政局
相关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卫生计 生委、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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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需求评估体系
三、健全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提升老 年人生活质量
行业监管体系
同牵头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 推进服务质量规范达标。 注重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诚信管理、信息公开、审计、行业自律等方式, 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行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的安全管理,重点 加强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市民政局
24.加大对财政补贴的监管力度,通过联网、公示、收入核对系统等机 - 6 - / 13
推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养老服务政策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加大各级财力对基本养老服务的
建设补助、 运营补贴、 购买服务力度, 引导养老服务及管理模式创新。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共同 牵头
市发改委
21.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和组织在税费、 土地、 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 策,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机制,为社会力量营造平等参与 的制度环境。
相关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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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牵头单位
相关责任单位
基本医疗 保障制度
3.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 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就医管理等方面政策,实行职工医保、城乡居 民医保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现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制度并轨。完 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政策,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覆盖 面,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一、完善养老社会 保障体系,增强老 年人经济保障能 力
老年人 社会福利
各类困难和特 殊老年群体的 救助帮困制度
4.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5.进一步提高低保家庭中老人各类救助标准和特困供养对象的供养水 平,以及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群体的补助标准。
6.加大专项救助、 临时救助、 支出型贫困救助和社区综合帮扶的力度。 做好流浪乞讨老年人的救助安置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加强对老年人开 展各类慈善帮扶。
15.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在专业设置、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薪 酬激励等方面形成有针对性的措施,扩大队伍总量,提升人员素质。
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分别牵 头 市民政局、市人 社局、市卫生计 生委、市教委共 同牵头
16.明晰和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和项目清单,
满足失能失智、 高龄老 市民政局
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市场留出发展空间。
5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成数(家)
6
全市养老护理人员新增数(万人)
7
全市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数的比例(
%)
8
家庭医生 1+1+1 签约老年人有效服务率( %)
9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覆盖率(
%)
10
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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