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图制图规范

合集下载

建筑制图规定

建筑制图规定

建筑制图的有关规定一、基本规定(1)尺寸单位:一般图形为毫米(mm),总平面图为米(m),并取二位小数。

(2)标高单位:米(m),一般图形应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如±0.000;总平面图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49.25。

(3)轴线圆的直径不小于8mm亦不大于10mm,字体一律大写。

(4)指北针的圆,其直径为24mm,尾部宽度宜取3mm。

(5)尺寸线的间距以8~10mm为宜。

(6)字体控制高度:说明文字3.5mm,标题文字7mm,数字2.5mm。

(7)详图索引圆为10mm详图圆为14mm,钢筋的编号圆为6mm。

(8)轴线编号,横向轴线用阿拉伯数字编写,纵向轴线编号采用拉丁字母编写,但I、O、Z不得采用。

(9)平面图1)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2)各种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3)建筑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水平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为屋面以上的俯视),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不可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4)建筑平面图宜注写房间名称或编号。

5)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6)顶棚平面图如用直接正投影法不易表达清楚,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但应在图名后加注“镜像”二字。

(10)立面图1)各种立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2)建筑立面内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和建筑构配件、墙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3)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影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况下,立面图可以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轴线符号。

4)在建筑物立面图上,相同的门窗、阳台、外檐、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整图形,其余部分可只画轮廓线。

5)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根据两边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①~②立面图、○A~○F 立面图;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方向确定立面图名称。

(11)剖面图1)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概括图纸用途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处全貌、构造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在建筑设计和规划领域,CAD 总平面图是至关重要的设计文件,它为项目的整体布局和规划提供了直观的展示。

为了确保 CAD 总平面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一套明确的制图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CAD 总平面图的制图标准。

一、图纸布局1、图纸尺寸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图纸尺寸,常见的有A1、A2 等。

同时,要确保图纸的比例恰当,以便清晰地展示总平面图的内容。

2、图框与标题栏图框应包含项目名称、图纸名称、比例、绘图单位、绘图日期、设计单位等信息。

标题栏的格式和内容应统一规范,便于识别和管理。

3、图例在图纸的适当位置应绘制图例,对图中使用的符号、线条、颜色等进行说明,确保读图者能够准确理解图纸的含义。

二、图层管理1、图层分类根据总平面图的内容,将不同的元素划分到不同的图层,如建筑物、道路、绿化、水系等。

每个图层应具有明确的名称和属性。

2、图层颜色为每个图层分配特定的颜色,以便在绘图和打印时能够清晰区分不同的元素。

颜色的选择应遵循一定的规范,避免过于鲜艳或刺眼的颜色组合。

3、图层的显示与锁定在绘图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显示或隐藏某些图层,以便专注于特定的部分。

同时,对于已经完成或不需要修改的图层,可以进行锁定,防止误操作。

三、图形绘制1、建筑物建筑物的轮廓应准确绘制,包括外形、尺寸、层数等信息。

可以使用不同的线条样式来区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附属结构。

2、道路道路的线型、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规范,标注道路的名称和等级。

3、绿化用特定的图案或符号表示绿化区域,注明绿化的种类和范围。

4、水系清晰地绘制河流、湖泊等水系的轮廓,标注水位和水流方向。

5、坐标与标高标注总平面图中的坐标系统和控制点坐标,以及建筑物和场地的标高信息,确保位置和高程的准确性。

四、文字标注1、字体与字号选择清晰易读的字体,如宋体、黑体等,字号大小应根据图纸的比例和内容的重要性进行合理设置。

制图的总图标准规定

制图的总图标准规定

双 点 画 线
折断线 波浪线
具体应用
各种线型在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如图所示。 各种线型在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如图所示。 房屋平面图上的用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注意:
1.在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图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 在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 称为比例)的各图样,应采用相同的线宽组。 比,称为比例)的各图样,应采用相同的线宽组。 2.虚线的线和间隔应保持长短一致。线长约3-6mm,间隔约为0.5-1mm。 虚线的线和间隔应保持长短一致。线长约3 6mm,间隔约为0.5-1mm。 0.5 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线的长度应大致相等,约为15-20mm。 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线的长度应大致相等,约为15-20mm。 15
总 施 建 施 结 施 水 施 暖通施 电 施
三、比 例
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图样的比例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图样的比例是指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比例的大小 是指比值的大小, 是指比值的大小,如1:50大于1:100。 50大于1 100。 大于 工程图中的各个图形都应分别注明其比例。 工程图中的各个图形都应分别注明其比例。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 右侧,比例的字高宜必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右侧,比例的字高宜必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字的底线应取 平。
图纸幅面、线型、字体、尺寸标注
二、图

图标也称和图纸的标题栏和会签栏的位置、尺寸和内容如下: 图标也称和图纸的标题栏和会签栏的位置、尺寸和内容如下:
涉外工程的图标应在内容下方附加译文; 涉外工程的图标应在内容下方附加译文; 设计单位名称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设计单位名称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图 线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及报审规定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及报审规定
5.3.4.2临时设置的材料堆场和加工场,线宽1.0mm,须体现供应范围和安拆时间。
5.3.5有展示区的平面布设,须用粗虚线表示展示范围。
5.3.5.1展示范围还须体现展示日期,围蔽的具体位置(坐标值)。
5.3.5.2展示区内的施工道路标准,与设计道路的关系(也可为同一位置),标高值。
5.3.5.3展示区内的线(管)网布设,须体现至开放时是否拆除,若改道,须体现改道后的布设走向和改道时间。
5.3.3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永久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比例绘制,线型为实线,线宽0.8~1.5mm,并标布设的坐标值和标高值。
5.3.3.1垂直运输设备、道路、供水供电线网、堆场、加工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简略外形符号+文字说明”表示,其水平投影外框线宽1.0mm。
5.3.3.2塔吊旋转范围可用虚线表示,线宽0.8mm;编号必须根据进度所需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避免“打架”的可能性。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编制及报审规定
编号:SWBGY-GG-01
版本:A/0
页码:第1页共3页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编制及报审规定
前言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拟建项目施工场地的总布置图。它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材料仓库、附属建筑、临时房屋、临时水电管线等做出合理的规划布置,从而正确处理全工地施工期间所需各项设施和永久建筑、拟建工程之间的空间关系。其设置好坏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生产效率、双方沟通效率、工程质量、总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等各个方面,有示范区的标段还严重影响我司的示范区开放;为此,为了使总承包单位短期高效地理解、融合碧桂园工程管理模式,提高双方沟通效率和质量,奠基快速生产,确保示范区顺利开放、降低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成本,适应我公司标准、高效管理,巩固我公司品牌效应及企业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C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版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版

统一技术措施文件编码SYADRI-T1-002总平面建筑制图统一规定(第一设计所试行版)试行时间(2014-03-01至2014-09-01)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THE ARCHITECTURAL DESIGN&RESEARCHINSTITUTE OF SHIY AN前言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为统一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的设计标准,提升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设计质量及深度。

根据第一设计所领导的要求,由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第一设计所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对总平面图做针对性研究,认真总结了第一设计所多年的实践效果,参考国家颁布的现行制图和总平面图设计规范,学习国内各大设计院的总平面图设计标准的经验,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本规定(试行版)。

本规定共分11章和2个附件。

主要内容是:1.总则;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3.制图环境;4.字体;5.标识符号;6.图层管理;7.常用图例;8.出图比例;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等。

本规定经修订后在第一设计所范围内执行。

本规定由第一设计所“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进行沟通讨论。

本规定内容若有与国家规范相冲突处,请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本规定主编单位: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本规定主要编写人员:徐长松袁华伟李云鹏万勇伟本规定主要审查人员:胡猛何永波本规定发起人:吴飞鹄目录1.总则 (1)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 (2)2.1.图框幅面规格 (2)2.2.图框填写方式 (3)3.制图环境 (4)4.字体 (6)4.1.说明和要求 (6)4.2.示例 (7)5.标识符号 (8)5.1.定位轴线 (8)5.2.尺寸标注 (9)5.3.符号 (10)5.4.建筑填充颜色示意 (11)6.图层管理 (12)7.常用图例 (14)8.出图比例 (15)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16)9.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16)9.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17)9.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17)9.4.道路及场地 (18)9.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19)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20)10.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20)10.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21)10.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21)10.4.道路及场地 (22)10.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23)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 (24)11.1.总图设计说明 (24)11.2.总图指标表 (24)12.附件 (29)附件1总图实例 (29)附件2经济指标excel表格 (29)1、总则1.0.1、为了统一规范本所建筑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表达准确、简明、清晰、美观,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满足专业之间交互需要,制定本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前言面积计算随着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及今后建筑节能计算的需要,特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化面积、防火分区面积、人防面积……)的计算提出如下要求:各工程项目在绘制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时须设专门的面积计算层,并以PL线逐项勾出计算面积范围,以便核查。

平面体型及空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送校、审图纸时,应附各项面积计算书及面积简图(用PL线勾出面积计算范围)。

为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飞速发展的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以下简称“图样”)要求,以“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以下简称“建筑标准”)为依据,特拟定以下规定:一、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见“统一标准”表2.1.1及表2.1.3,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幅面种类不宜多于2种(除目录及表格外)。

二、图线基本图线宽度b的确定,应根据基项目的复杂程度及比例大小确定,但最小线宽不得小于0.18mm。

其具体的基本线宽b值及相应的线宽组值,可参见“统一标准”表3.0.1。

(一)总平面图绘制(二)建筑平、立、剖面图绘制目前建筑图绘制,采用的绘图软件为“天正”建筑软件,该软件对层、线型、字型等均有统一设置,但线宽的设置须由具体设计人员确定,建议线宽设定:三、字体除标题、封面采用粗体汉外,图纸内汉字一律采用长仿宋字,文字的高宽比按“统一标准”表4.0.3数值选用;图中的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及拉丁字母的书写、排列应符合“统一标准”中表4.0.5的规定。

字体高度宜按下表采用:(请注意不同比例图纸的字高变化)四、比例绘图所用比例应根据工程图纸复杂程度及图纸用途优先采用“统一标准”中的常用比例:1:1、1:2、1:5、1:10、1:50、1:100、1:150、1:200、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1:20000、1:50000、1:100000、1:200000;同一张图纸内所用比例不应超过2种。

CAD总平面图制图实用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实用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
V1.00
一、总则:
(一)、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
但不宜超过45°,如为竖向布局,应采用竖向图框。

(二)、设计师应根据本规范要求绘制总平面图,注意不要漏项。

表达的各项图
纸内容不得重叠,应有美观的图面效果。

(三)、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不足时以"0"补齐。

如不以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
应另加说明。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
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四)、总平面的比例,应选用下面比例中的一种。

1:250、1:300、1:400、1:
500、1:600、1:1000、1:2000、1:5000,其中有下划线的为常用比
例,无带下划线的为可用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可自选比例,但应绘制
比例尺。

(五)、本规范适用于从方案报建阶段到施工图阶段的总图,概念方案阶段总图
制图按“概念方案及报建阶段制图规范”的总平面渲染图要求,施工图
阶段需增加道路定位及作法、各专业的管线图纸、管线综合图等。

二、总图中需要表达的内容:
(一)、建筑主体及其相关内容:
1.建筑首层轮廓线或屋顶轮廓线。

2.建筑物首层看线(包括台阶、坡道、花台)。

3.地下室轮廓线,
4.建筑物出入口(包括地下室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

5.建筑功能及层数。

6.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高度。

(二)、道路及周边环境:
1.道路中心线、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及文字,道路及场地
的竖向(该项可单独出竖向设计图)。

2、用地红线、建筑退红线等的文字及尺寸标准。

3、用地红线坐标。

4、如有用地分期,标出各期用地名称。

5、环境于CAD总图并非表达重点,只需清晰表达出绿化的边界、铺地
的边界即可(计算绿地率用)。

(三)建筑之间的关系及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1、建筑的总长度。

2、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将消防间距与目照间距表达清晰)。

3、建筑与红线、退红线之间的关系。

(四)其他:
1、图纸说明。

2、图例、比例尺。

3、指北针。

三、表达的形式及标准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9-2-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