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副董事长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所长(主任会计师)4、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5、总审计师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6、总监察师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部门经理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与职责

负责日常行政事 务,如文件管理、 会议安排等
协助处理员工招 聘、培训、绩效 评估等人力资源 工作
协助处理公司财 务相关事务,如 报销、账务处理 等
维护公司日常办 公环境,如办公 用品采购、设备 维护等
Part Five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考核标准应与岗位职责紧密相关,体现岗位特点 考核标准应注重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的平衡 考核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考核方式:采用多种方式进 行考核,如工作表现、业绩、 客户反馈等
考核标准:根据岗位职责制 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反馈机制:定期进行反馈, 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表现
奖惩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制 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Part Six
确定培训目标: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员工需求和事务所发展战略,制定培训课程和时间表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等方面 培训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自我学习
岗位特点:注重 细节,具备较强 的责任心和团队 合作精神,能够 高效完成工作任 务。
职业发展:行政 助理岗位是会计 师事务所中不可 或缺的一环,职 业发展空间较大, 可晋升为行政主 管或行政管理层。
Part Four
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制定并执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计划和战略 监督并评估会计师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维护客户关系,拓展业务渠道
培训课程: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审计、税务、财务管 理等方面的课程。
培训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 种形式。
培训周期: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实际情况,培训周期一般为数周至数月不等。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管理层:
1.执业合伙人:负责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和管理,决策重大事项,制定发展战略,同时也参与一些重要客户的审计工作。
2.董事会:由执业合伙人组成,负责制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目标、
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对执业合伙人行使监督职责。
3.行政部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人事、财务、
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4.营销部门:负责拓展客户资源、市场推广和业务发展,与客户进行
业务洽谈和谈判。
5.市场部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分析、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为营销部门提供支持。
二、执业层:
1.审计部门:负责对客户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并发现并报告财务风险、违规现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4.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帮助客户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客户
的财务管理和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防范经济犯罪风险。
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
福利待遇管理等,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合格的人才支持。
6.技术研究部门:负责关注行业的发展动态,进行相关领域的技术研
究和创新,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总则1.1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及各事务所的组织领导和运作管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运营管理公约》、事务所《章程》,以及行业颁布的执业准则、专业规范及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特订立本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
1.2*******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由各成员事务所依《运营管理公约》建立。
事务所由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成员分别组成事务所“股东会联席会议”和“董事会联席会议”。
在事务所“董事会联席会议”下设立事务所“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对事务所各事务所的日常业务和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协调、监控和检查。
1.3 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内设立:战略决策与发展委员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度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与培训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4 本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包括: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经营管理会议”、职能部门与职位设置、事务所组织原则、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风控管理中心、业务执行部门与岗位职责、保障服务部门与岗位职责等。
第二条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2.1 事务所“股东会”由事务所出资的股东组成,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会”的职权由事务所《章程》规定,其议事规则依据《章程》条款另行订立。
2.2 事务所“董事会”由事务所“股东会”选举的股东组成。
“董事会”是事务所业务与事务执行的管理机关。
“董事会”的职权由事务所《章程》规定,其议事规则依据《章程》条款另行订立。
2.3 事务所暂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事务所“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经营管理会议”3.1 事务所在“董事会”下设立“经营管理会议”,“经营管理会议”对事务所的日常业务和事务进行协调与监控。
3.2 “经营管理会议”履行下列职能:⑴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事务所日常业务与事务;⑵拟定事务所基本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⑶拟定事务所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⑷拟定事务所年度经营计划和薪资奖金方案;⑸拟定事务所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⑹制定事务所内部具体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⑺讨论和决定事务所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职员的聘任和解聘;⑻审议事务所从业职员的晋升、考核与奖惩事宜;⑼讨论和决定事务所执业风险管理及重大业务事项的处理等。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营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包含从业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员工,以及岗位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岗位职责分为审计部门和咨询部门两个职能,具体岗位职责详见下文。
第二章审计部门岗位职责第四条总体要求审计部门负责对客户供应的财务账目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评估和审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信息可靠性和合规性。
审计部门的员工应具备坚固结实的财务知识、强大的分析本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第五条客户经理1.客户经理是审计部门的核心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接触并协调审计工作。
2.客户经理应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理解。
3.客户经理负责订立审计计划、布置工作进度,并帮助审计员进行工作引导和协调。
第六条审计员1.审计员是审计部门的重要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审计工作。
2.审计员应依照公司订立的审计标准和方法,对客户供应的财务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审核。
3.审计员需编写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结果和看法,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整理,以备查阅和审核。
第七条报告编制人员1.报告编制人员负责依据审计员供应的审计底稿和看法,编写审计报告。
2.报告编制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文案和表达本领,对审计工作进行准确的描述和总结。
第八条质量掌控人员1.质量掌控人员是审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和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质量掌控人员需确保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订立的审计规范。
第三章咨询部门岗位职责第九条总体要求咨询部门负责为客户供应各种财务咨询服务,包含财务分析、风险评估、财务战略规划等。
咨询部门的员工应具备广泛的财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为客户供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十条咨询顾问1.咨询顾问是咨询部门的核心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岗位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注:各级职务岗位职责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副董事长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所长(主任会计师)4、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5、总审计师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6、总监察师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部门经理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伙人制度,设立管理层、事务部和支持部门。
第五条合伙人1. 合伙人由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组成,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各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合伙人每年召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六条管理层1. 管理层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2. 管理层每月召开管理会议,研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业务问题。
第七条事务部1. 事务部由合伙人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和项目管理。
2. 事务部每周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项目进度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支持部门1. 支持部门由管理层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勤和行政工作。
2. 支持部门每日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问题。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用工原则1. 本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择优录用人才。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平等就业,不歧视任何员工。
第十条员工队伍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队伍,注重发展和培养员工。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1. 本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业务开展1. 本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开展业务。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客户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目的1.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执行程序。
2.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工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3.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运作合法、规范和透明。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制度制定程序1.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2.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3.内部审批、修改、完善,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岗位职责规定1.审计部门1.1目的:审计财务报表,发现问题并建议改善措施,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合法。
1.2职责:(1)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发现问题并制定改善措施;(3)与公司财务部门密切沟通,并提供有关股东、投资者、监管机构等需要的信息;(4)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
2.税务部门2.1目的:负责公司税务申报及税务筹划工作,确保公司的税务合法、规范。
2.2职责:(1)监督公司税收情况,及时开展税务筹划;(2)按照规定申报税务,核对税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3)及时更新税务法规及相关政策,提供税务咨询服务;(4)联络税务机关,参加涉税事务处理工作。
3.会计部门3.1目的: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真实、透明。
3.2职责:(1)制定、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2)根据财务情况编制各项财务报表、报告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纳税申报,及时、准确缴纳税款;(4)负责企业内部核算及财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和经济分析报告。
4.其他部门具体的岗位职责请在各自部门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五、责任与追究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事项,将根据责任主体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以上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的编写,希望可以对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同时,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动态,及时完善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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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总则1.1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及各事务所的组织领导和运作管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运营管理公约》、事务所《章程》,以及行业颁布的执业准则、专业规范及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特订立本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
1.2*******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由各成员事务所依《运营管理公约》建立。
事务所由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成员分别组成事务所“股东会联席会议”和“董事会联席会议”。
在事务所“董事会联席会议”下设立事务所“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对事务所各事务所的日常业务和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协调、监控和检查。
1.3 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内设立:战略决策与发展委员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度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与培训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4 本组织与岗位职责制度包括: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经营管理会议”、职能部门与职位设置、事务所组织原则、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风控管理中心、业务执行部门与岗位职责、保障服务部门与岗位职责等。
第二条事务所“股东会”与“董事会”2.1 事务所“股东会”由事务所出资的股东组成,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会”的职权由事务所《章程》规定,其议事规则依据《章程》条款另行订立。
2.2 事务所“董事会”由事务所“股东会”选举的股东组成。
“董事会”是事务所业务与事务执行的管理机关。
“董事会”的职权由事务所《章程》规定,其议事规则依据《章程》条款另行订立。
2.3 事务所暂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事务所“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经营管理会议”3.1 事务所在“董事会”下设立“经营管理会议”,“经营管理会议”对事务所的日常业务和事务进行协调与监控。
3.2 “经营管理会议”履行下列职能:⑴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事务所日常业务与事务;⑵拟定事务所基本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⑶拟定事务所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⑷拟定事务所年度经营计划和薪资奖金方案;⑸拟定事务所财务预、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⑹制定事务所内部具体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⑺讨论和决定事务所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职员的聘任和解聘;⑻审议事务所从业职员的晋升、考核与奖惩事宜;⑼讨论和决定事务所执业风险管理及重大业务事项的处理等。
3.3 “经营管理会议”由5—7名成员组成,由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风控管理中心业务总监、职能部门主管等人员参加。
3.4 “经营管理会议”由事务所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公务或事务不在事务所时,由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3.5 “经营管理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经营管理会议”的决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重大业务质量问题和经营管理事项实行事务所董事长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职能部门与人员配置4.1 本着精干、协调、高效的原则,事务所依专业发展及对外运作需要设立相关职能部门。
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由《组织架构图》表述(见附件)。
4.2 事务所依发展战略和运营模式配置人力资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从业职员的招聘、任用、评价等由事务所订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4.3 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层:设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总经理]、或总审计师,分工协助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工作。
4.4 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层:设业务总监1人,由具有股东和执业注册师资格的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总经理]、或总审计师,必要时可设业务副总监1-2人,分工协助业务总监工作。
4.5 事务所职能部门主管:⑴业务执行部门(指一级事业部,以下同)设部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部长1-2人。
部长负责主持并完成本部门的日常业务执行事务,负责督导属员工作,负责考核属员及呈报属员奖惩等。
部长不在或未聘任时,由副部长主持部门日常工作。
二级业务部设经理1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1人,经理不在或未聘任时,由副经理主持部门日常工作。
⑵保障服务部门设主任1 ,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
主任负责主持并完成本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负责督导属员工作,负责考核属员及呈报属员奖惩等。
主任不在或未聘任时,由副主任主持部门日常工作。
4.6 事务所职能部门助理:人员配置由“经营管理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事务所的组织原则5.1 事务所执行:上级领导和督导下级的工作,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分配和指挥;上级的指令应逐级下达,非紧急、特殊情由一般不越级进行;下级反映情况或汇报工作,也应逐级向上报告,非特别原因,不得越级进行的组织原则。
5.2事务所在执行业务项目时,项目组成员无论职位职务高低,必须服从由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或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总经理](或总审计师)、或部门主管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的指挥与工作安排。
第六条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6.1 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负责主持事务所的日常业务运作与经营管理,对事务所“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6.2 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⑴主持事务所全面的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会议”的决议与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⑵围绕事务所发展战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学习型团队建设。
⑶拟订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事务所设置方案;⑷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对事务所内部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调控、协调和监督;⑸组织制订并实施事务所的执业操作规程、质量监管、培训、人事、财务和后勤等内部管理制度;⑹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总经理]、或总审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职员,并决定其工资、福利、考核与奖惩;⑻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⑼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⑽代表本事务所提起、应对仲裁或诉讼;⑾行使法定代表人的其他职权;⑿事务所《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风控管理中心7.1事务所设置风控管理中心。
风控管理中心主导事务所建立以质量文化为导向的质量控制体系,负责执业风险管理,负责业务质量检查与监控,负责内部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专业技术研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
7.2 业务总监(总审计师)岗位职责:⑴主持事务所风控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事务所执业风险管理,监控事务所项目作业全过程。
⑵执行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负责对业务部门项目小组编制的所有业务工作底稿进行二级复核并签署业务报告;编制复核过程情况汇总表,提炼共性问题,提交“经营管理会议”。
⑶组织事务所内部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拟定内部专业标准与技术规范。
⑷组织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业务会议例会,讨论业务执行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纠正办法和解决措施。
⑸参与承接中的重大项目或疑难问题项目,与项目负责人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业务质量。
必要时参加进行中重大项目或疑难问题项目的现场指导和监督。
⑹组织事务所年度执业质量自查工作,负责组成自查工作小组,拟定自查范围、项目数量、方法及自查工作底稿,制定自查方案,保障自查效果。
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底稿内部检查评比活动。
⑺参加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新业务政策解读会议,传达通报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内部学习并贯彻实施。
⑻会同事务所业务研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中的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技术方案。
⑼代表事务所应答客户专业咨询,发表专业技术意见。
⑽积极完成事务所布置的综合管理工作,认真办理事务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业务执行部门工作职责8.1业务执行部门工作职责:⑴贯彻并执行事务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贯彻并执行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和事务所“经营管理会议”的决议与决定,服从并实施事务所各项工作规定。
⑵积极开拓和承揽新业务,努力完成本级事务所下达的年度经营任务,提高事务所经济效益,提高本部门职员的薪资待遇。
⑶践行天联企业文化,建立和培养团队精神,加强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促进事务所学习型团队建设。
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遵守法律法规、执业准则、专业规范及相关工作规定,做到严谨、专业、效率、优质,保证执业质量。
⑸坚持“诚信、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行业诚信建设公约。
不得接受和索取客户额外报酬或礼物,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客户商业机密保密,不得利用知悉的商业机密为自已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谋取私利。
⑹努力钻研和学习专业知识,熟悉与业务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开展技术研讨,交流执业经验,提高理论水平与执业技巧。
⑺做好常年客户的定期回访与跟踪服务工作,了解客户的经营发展与专业需求,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⑻做好本部门业绩统计报告基础工作,按时报送月份业绩统计报表。
做好项目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对账工作,严禁截留和坐支项目业务收入。
⑼加强项目业务工作底稿归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做好电子业务档案的备份与归档工作。
⑽积极完成事务所布置的综合管理工作,认真办理事务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8.2 业务执行部门部长岗位职责:⑴主持并领导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事务所“经营管理会议”决议与决定,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向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报告工作。
⑵组织并完成事务所下达和自行开拓的项目任务,在充分了解约定事项和客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部属人员特点、胜任能力等,组成项目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
⑶负责对本部门的业务活动进行调控、检查和监督,对项目作业过程进行跟踪,加强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
⑷负责本部门的内部培训与继续教育,组织部属学习并熟悉执业准则、专业规范及相关工作规定,以及与业务性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组织部属开展业务研讨,解决执业中的疑难事项,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与执业技巧。
⑸履行行业诚信建设公约,维护行业和本事务所形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客户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知悉的商业机密为自已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谋取利益。
⑹践行天联企业文化,做好本级团队建设工作。
负责督导本部门属员积极工作,负责考核属员及呈报属员奖惩。
⑺负责本部门的业绩统计与报告工作,负责本部门承办项目应收账款的催收与对账工作。
⑻组织对本部门客户的回访工作,了解客户专业需求,提供最佳解决方案,保持客户关系与业务持续稳定。
不得接受和索取客户额外报酬或礼物。
⑼服从事务所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
8.3 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⑴带领项目小组人员依照法律法规、执业准则、专业规范及相关工作规定,执行项目业务约定或业务合同书。
⑵考虑业务项目小组所有成员的独立性,在必要时及时向主任会计师[所长、运营/执行总经理],或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总经理]以上汇报,以便事务所采取恰当的防护措施以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或将威胁降至可接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