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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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和电子信息化--讲解

考核 内容 业务 说明
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医师个人业务申请:医师办理业务必须要求在医师个人 没有免考所有医师都必须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 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到卫计委办理 考核全部都在网上操作进行,报名(完善信息) (需带纸质资料)。 1.医师注 --确认--审核(考核机构)--在线学习--在线考 册--2.医师执业地点变更--3.多执业机构备案--4.医师 试--成绩查询--打印合格证明。 注销--5.军队变更入。
医疗机构操作步骤:1.完善机构信息---2.维护 科室--3.申请成为考核机构提交相关材料--4.审 核本机构 医师名单--5.审核医师信息,上报参 加考核医师名单--6.对医师适用程序的审核--7. 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8.对医师 考核结果查询。
网上 操作
医师个人操作步骤:1.完善确认个人基本信息, 核实个人执业信息---2.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申 请,同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包括人文 医学学习测评---3.打印准考证,参加业务水平 测评或申请免考包括业务水平学习---4考核结果 查询及打印。
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登记管 理系统 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信息化注册信息系统
账户 激活 方法
卫生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账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本)登记号。 密码:后六位。 医师个人 账户:身份证号 密码: 身份证号后六位。
卫生机构:账户激活提交以下资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机(需加盖公章)2.医疗机构授权 委托书 3.负责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加盖公 章) 4.本机构医师电子信息注册系统账户管理员信息 (姓名+手机号码)用于登记用户名和密码发放。 医师个人 账户:填写的手机号(或邮箱) 密码:系统自行手机上发送。 医疗机构操作步骤:1.在涧西区行政大厅卫生局窗口开 通账户后--2.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右下方)国 家卫生计生委电子信息化注册系统--(左边)医师电子 信息化注册--机构端入口。 医疗机构机构端 登录 : 1.选择本院执业医师信息--2.选择医师账户 激活功能--3.选中等待激活账户的医师信息--生成激活 码,并告知医师本人。 医师个人操作步骤:1.单位给医师信息激活---2.登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右下方)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 信息化注册系统--(左边)医师电子信息化注册--个人 端入口。 护士人员注册-护士 个人端入口-进入个人账户注册 医师个人端登录:1.注册用户--2.验证资格证或执业证 信息--3.领取激活码--4.激活账户--5.查看个人信息-6.修改个人信息--7.提交训学习
医师定期考核培训PPT课件

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 工作培训会议
2018年10月25日
.
1
主要内容
• 考核周期和考核对象 • 考核结果 • 考核内容 • 考核程序 • 考核系统 • 注意事项
.
2
考核周期和考核对象
•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一个周期
• 本次考核周期:2017-2018年度
• 考核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 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及采供 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
➢考核合格有什么证明吗?
➢医师考核合格后,考核管理部门会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 贴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作为每周期考核合格证明。防伪标贴由中国 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发放。 ➢医师考核合格后,经定考系统还可以查询或下载打印电子化“考核结 果通知书”,可作为多点执业、变更注册的资质证明。结果通知书具有 执业身份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
安卓系统下载
苹果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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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身份证号码18位 身份证号码后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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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使用个人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
点击“定考”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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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若出现图中情况,请尝试更换手机,可 能为系统未及时更新,或者不兼容问题 。
.
20
4、完善个人信息
定考认证成功后,进入“医师确认信息”页面,逐项核实并完善后,选择“提 交”,等待审核通知。 注意:审核状态变更信息将会以站内消息及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
.
13
②一般程序需参加省里组织的业务水平考试
执业经历5年以内的医师,主要适用于一般程序。
(5年内是指2013.12.31至2016.12.31期间注册的医师)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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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内容
• 考核周期和考核对象 • 考核结果 • 考核内容 • 考核程序 • 考核系统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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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核周期和考核对象
•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一个周期
• 本次考核周期:2017-2018年度
• 考核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 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省医疗、预防、保健及采供 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
➢考核合格有什么证明吗?
➢医师考核合格后,考核管理部门会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粘 贴定期考核合格防伪标贴,作为每周期考核合格证明。防伪标贴由中国 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发放。 ➢医师考核合格后,经定考系统还可以查询或下载打印电子化“考核结 果通知书”,可作为多点执业、变更注册的资质证明。结果通知书具有 执业身份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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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18位 身份证号码后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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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个人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
点击“定考”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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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图中情况,请尝试更换手机,可 能为系统未及时更新,或者不兼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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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个人信息
定考认证成功后,进入“医师确认信息”页面,逐项核实并完善后,选择“提 交”,等待审核通知。 注意:审核状态变更信息将会以站内消息及短信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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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②一般程序需参加省里组织的业务水平考试
执业经历5年以内的医师,主要适用于一般程序。
(5年内是指2013.12.31至2016.12.31期间注册的医师)
2023年全科医师培训教案ppt

通过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与其他医 学教育机构共同探讨全科医师培训的 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
THANKS
谢谢
实验室诊断和仪器操作
实验室诊断
全科医师应了解常见实验室检查项目 的意义和正常值范围,能够根据患者 病情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检查并解读检 查结果。
仪器操作
全科医师应掌握常见医疗仪器的操作 和维护,如心电图机、血糖仪、血压 计等,能够正确使用仪器进行诊断和 治疗。
05
CHAPTER
临床思维和沟通技巧
临床思维模式培养
影像学
介绍常见影像学检查方法和技术,包 括X线、CT、MRI等,以及影像学诊 断的方法和原则。
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
预防医学
介绍预防疾病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知识。
公共卫生
介绍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传染病控制和卫生政策等方 面的知识。
03
CHAPTER
临床医学技能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文素养
全科医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文素养, 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提供人性 化的医疗服务。
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全科医师需要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培训课程结构和安排
01
02
03
理论课程
包括全科医学基础、临床 技能、预防保健、医学伦 理等课程。
领导力培养
激发全科医师的领导潜能,提高 其在医疗团队中的影响力。
06
CHAPTER
全科医师培训评估与反馈
培训效果评估方法
考试成绩评估
通过考试成绩来评估学 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
度。
实践操作评估
THANKS
谢谢
实验室诊断和仪器操作
实验室诊断
全科医师应了解常见实验室检查项目 的意义和正常值范围,能够根据患者 病情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检查并解读检 查结果。
仪器操作
全科医师应掌握常见医疗仪器的操作 和维护,如心电图机、血糖仪、血压 计等,能够正确使用仪器进行诊断和 治疗。
05
CHAPTER
临床思维和沟通技巧
临床思维模式培养
影像学
介绍常见影像学检查方法和技术,包 括X线、CT、MRI等,以及影像学诊 断的方法和原则。
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
预防医学
介绍预防疾病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知识。
公共卫生
介绍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传染病控制和卫生政策等方 面的知识。
03
CHAPTER
临床医学技能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文素养
全科医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文素养, 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提供人性 化的医疗服务。
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全科医师需要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培训课程结构和安排
01
02
03
理论课程
包括全科医学基础、临床 技能、预防保健、医学伦 理等课程。
领导力培养
激发全科医师的领导潜能,提高 其在医疗团队中的影响力。
06
CHAPTER
全科医师培训评估与反馈
培训效果评估方法
考试成绩评估
通过考试成绩来评估学 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
度。
实践操作评估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培训

04
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
理论考试
考试内容
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医学基础知 识的掌握程度,包括解剖学、生理学 、病理学、药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评估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评估考生对医学基础 知识的理解和记忆程度,判断考生是 否具备执业医师的基本素质。
实践技能考试
考试内容
实践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医学知识的能力,包括诊断、治 疗、手术等方面的技能操作。
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
能够正确解读血常规、尿常规、生化等实验室检查结果,为诊断 提供依据。
影像学检查结果判读
掌握常见影像学检查技术,如X线、CT、MRI等,能够准确判读 影像学检查结果。
病历书写与分析
病历书写规范
掌握病历书写规范,能够准确、完整 地书写病历。
病历分析能力
通过对病历进行分析,能够发现疾病 的特征和规律,为诊断和治疗提供参 考。
100%
培训时长
每日培训时间应控制在合理范围 内,避免过度疲劳影响学习效果 ,一般建议每日培训时长为4-6 小时。
80%
休息时间
培训期间应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以缓解学习压力和疲劳,提高 学习效率。
培训地点
培训机构
选择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 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确保培训 质量和效果。
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应具备完善的设施和 设备,包括模拟病房、手术室 、诊疗室等,以提供真实的实 践技能训练环境。
团队成果展示是实践技能培训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协作,完 成一项具体的任务或项目,并进行展示。这有助于加强团队合作,提升团队凝聚力,同
时也可以让学员学习如何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共同的目标。
20232023年全科医师标准培训通用教案ppt

全科医师培训与专科医师培训的衔接和融合
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的职责与定 位
当前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培训存 在的问题
衔接和融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衔接和融合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全科医师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价值
全科医师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 重要力量
全科医师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和效率方面的价值
添加标题
理论考试的流 程和方式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 项正文
实践操作考核 的内容和标准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 项正文
实践操作考核的 评分和反馈 理
论考试
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的题 型和难度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 项正文
理论考试的评 分和反馈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 项正文
全科医师培训效果评估 和总结
培训效果评估方案
评估目的:了解全 科医师培训效果, 改进培训计划
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反馈
培训效果评估方法:问卷调查、考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评估等
评估结果:总体满意度较高,部分学员提出改进意见
反馈意见:针对学员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
总结: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掌握了全科医师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为今后的临床工作打下了坚实 的基础
培训总结和展望未来
培训效果评估:对全科医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员掌握知识、技能和态度等方 面的情况
培训亮点:总结本次培训的亮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等方面
培训不足:分析本次培训存在的不足,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方面
展望未来:对未来全科医师培训的发展进行展望,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 法等方面
全科医师培训师资队伍 建设和管理
师资队伍的组建和选拔
选拔标准: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选拔流程: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试讲等综合评估
山东省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培训ppt课件

• 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 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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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 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 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
• ⑵考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 (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公布适用简易程序考核的医 师名单
• 未通过审核的医师应当接受一般程序考核并补填《医师定 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 简易程序考核结果的备案和通报同一般程序。
2020/12/31
.
11
考核机构
指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申请——卫生行政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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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般程序
• ⑴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提交至所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
• ⑵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 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评 定意见
• ⑶考核机构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送的工作成绩、职业 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 单。
• ⑷考核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对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 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上签署意见。
• ⑸考核机构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 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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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简易程序
• ⑴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签署意见并提交至考核机构;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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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 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 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
• ⑵考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 (简易程序)》上签署意见,公布适用简易程序考核的医 师名单
• 未通过审核的医师应当接受一般程序考核并补填《医师定 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 简易程序考核结果的备案和通报同一般程序。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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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构
指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申请——卫生行政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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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般程序
• ⑴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提交至所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
• ⑵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 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上签署评 定意见
• ⑶考核机构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送的工作成绩、职业 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名 单。
• ⑷考核机构根据《办法》的规定,对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 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上签署意见。
• ⑸考核机构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 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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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简易程序
• ⑴医师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签署意见并提交至考核机构;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 第二十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 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本办法
• 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为医师本 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
• 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报考 核机构审核。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第四章考核程序
• 第二十五条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 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 受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
或组织(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按照医师执
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 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第一章总则
•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 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
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 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
• 医师因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应暂停所有执业地 点的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 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第一执业地点 对应的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 格的,允许其继续多点执业;对考核不合 格的,由第一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执业医政师定期部考核门注
我院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工 作小组
• (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一定限值 的(多少?)。
•
•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
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提前考核工 作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的1个月内完成。
•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 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 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为医师本 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
• 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报考 核机构审核。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第四章考核程序
• 第二十五条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 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 受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
或组织(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按照医师执
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 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第一章总则
•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 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
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 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
• 医师因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应暂停所有执业地 点的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 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第一执业地点 对应的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 格的,允许其继续多点执业;对考核不合 格的,由第一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执业医政师定期部考核门注
我院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工 作小组
• (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一定限值 的(多少?)。
•
•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
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提前考核工 作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的1个月内完成。
•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 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 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 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定期考核课件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 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 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 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 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 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 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 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 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 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的。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 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 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 果。并确定为该考核周期不合格。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1]92号)请到武 汉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下载。
(三)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 包括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 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和新方法的能力。
业务水平测评由省级医师考核办公室 从国家卫生部建立的医师题库中按医师的 专业、级别统一命题,由武汉市医师定期 考核办公室组织统一考试。 业务水平测评根据医师执业类别、职 称、职级进行划分,需参加所对应的不同 程度的测试。测评题型参照医师资格考试, 分A1、A2、A3、A4、B1和 X型题,全部 为选择题。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 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 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 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 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 成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 工作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新录用的医学毕业生,自取 得《医师执业证书》满两年后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附:第一次周期为2012年-2013年。明年4月底开始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 核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具体职能包括: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 格: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 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 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 (十三)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五)其他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2013年12月31日
上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网上下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执业医师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定 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 格: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 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 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第十九条业务水平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与被考核医师的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理论、知识、 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单选、多选、案例分析)
(三)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机构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开展业务水平测评: (一)个人述职;(简易程序)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十条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相应范围的医师 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2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我院符合条件,成为考核机构) ………………………….. 第十一条考核机构内医师、考核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内医师(九亭医院)的 定期考核工作由该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五条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考核周期 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计算)
(二)具有12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考核周 期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
第四章考核程序
不良执业行为包括违反与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医师 职业道德等行为,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中任何 一项评定或测评不合格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考核机构完成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后,《医师定期考核表》由医 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存入医师档案。
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每个考核周期必须采用的业务水平测试形式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提前通 知考核机构和考核对象,其中采用第(二)种形式进行测评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 统一命题;各考核机构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考核形式。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可视为业务水 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八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 ,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 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三十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可延期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其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内的行 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十八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 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三十一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一)拟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一定限值的(多少?)。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提前考核 工作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的1个月内完成。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 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相关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原考核 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 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注销注册,收 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制定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标准;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医师定期考核相关题库; (三)承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八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区(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区 卫监所),负责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具体职能包括: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师的医德档案制度 ,开展医德考评,并将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中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本办法 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为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 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报考核机构审核。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 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师以不正当方式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判定为该 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且连续3个考核周期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多点执业医师的考核机构为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对应的考核机构(九 亭医院)。其中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执业地点分别进行评定,并由第 一执业地点汇总后形成最终的评定结果。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三十二条医师发生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形的,提前 考核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该考核对象本考核周期结束时仍需参加考核;发生第三 十一条第(二)、(三)款情形的,提前考核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三十三条医师在本市范围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同时向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提 交考核机构出具的《医师定期考核表》,如考核不合格的,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暂 不受理其执业地点变更申请。
医师因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应暂停所有执业 地点的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第一执业 地点对应的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多点执业;对考 核不合格的,由第一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并书面告知该医师所有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 构或组织(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市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 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二条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在执业过程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情况; (二)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等情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 核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具体职能包括: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 格: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 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 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 (十三)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五)其他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
2013年12月31日
上海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网上下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执业医师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定 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九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 格: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 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 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第十九条业务水平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与被考核医师的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理论、知识、 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单选、多选、案例分析)
(三)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机构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开展业务水平测评: (一)个人述职;(简易程序)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十条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相应范围的医师 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2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我院符合条件,成为考核机构) ………………………….. 第十一条考核机构内医师、考核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内医师(九亭医院)的 定期考核工作由该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五条医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考核周期 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计算)
(二)具有12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按照医师资格证书时间),,考核周 期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
第四章考核程序
不良执业行为包括违反与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医师 职业道德等行为,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中任何 一项评定或测评不合格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考核机构完成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后,《医师定期考核表》由医 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存入医师档案。
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每个考核周期必须采用的业务水平测试形式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提前通 知考核机构和考核对象,其中采用第(二)种形式进行测评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 统一命题;各考核机构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考核形式。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可视为业务水 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八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 ,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 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三十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可延期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其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内的行 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十八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 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三十一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一)拟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一定限值的(多少?)。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提前考核 工作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形后的1个月内完成。
第五章执业行为记录与考核结果
第三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 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相关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原考核 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 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注销注册,收 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制定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标准;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医师定期考核相关题库; (三)承担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八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区(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区 卫监所),负责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具体职能包括: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师的医德档案制度 ,开展医德考评,并将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中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二十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按本办法 第三章规定进行考核。简易程序为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 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报考核机构审核。
执业医师法第37条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 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师以不正当方式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判定为该 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且连续3个考核周期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多点执业医师的考核机构为医师第一执业地点所对应的考核机构(九 亭医院)。其中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各执业地点分别进行评定,并由第 一执业地点汇总后形成最终的评定结果。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三十二条医师发生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情形的,提前 考核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该考核对象本考核周期结束时仍需参加考核;发生第三 十一条第(二)、(三)款情形的,提前考核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三十三条医师在本市范围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同时向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提 交考核机构出具的《医师定期考核表》,如考核不合格的,执业注册主管部门暂 不受理其执业地点变更申请。
医师因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应暂停所有执业 地点的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第一执业 地点对应的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多点执业;对考 核不合格的,由第一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并书面告知该医师所有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 构或组织(以下简称考核机构)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市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 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形式
第二十二条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在执业过程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情况; (二)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