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交易确认书
场外期权交易确认书

场外期权交易确认书场外期权交易中,甲方(期权买方)与乙方(期权卖方)确认期权交易的价格、交易时间、标的物等。
场外期权交易确认书编号:甲方(期权买方):乙方(期权卖方):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时间)确认以下权益类期权交易: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交易一方”,合称交易双方”。
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以下称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本确认书构成主协议下的一项交易有效约定”,主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条款适用于本确认书,除非本确认书中另有约定。
本确认书适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及其修改或补充(以下称商品定义文件”),若本确认书与商品定义文件中的约定不一致,本确认书的相关约定具有优先效力。
交易双方同意,本确认书所述条款构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本确认书项下交易的完整条款,且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交易主体1.1期权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期权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权类型2.1期权风格:欧式期权/美式期权2.2期权类型:看涨期权/看涨期权2.3自动行权:是/否2.4多次行权:是/否三、标的物交易所: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时间:生效日期:到期日期:行权日期: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时间:期权费支付日:四、执行价格4.1结算价格:截止时间:4.2结算价格确定方式:4.4期权费(权利金):4.5期权费(权利金)支付日:五、结算方式5.1现金结算规则:现金交割5.2结算日:5.3期权交易结算金额:甲方(签章):日期:乙方(签章):日期:。
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模版

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组合看涨型数值期权)编号:【XXX】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X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融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XXXX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约定甲乙双方在下文指明的日期达成的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双方特签署本《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以下称“交易确认书”)。
本交易确认书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作为金融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XXXX”系列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X】年【X】月【X】日签署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协议编号:【X】)(以下称“《主协议》”)和《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补充协议》(协议编号:【X】)及其补充(以下称“《补充协议》”),构成《主协议》所称的“交易确认书”。
本交易确认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签字与经授权的预留印鉴一致方被认为有效。
在签署主协议前,根据《补充协议》第二条第2款规定,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进行该笔具体交易的【XXXX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同)、产品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等。
如设立文件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文件提交给甲方。
乙方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乙方办理本交易确认书项下交易,乙方办理本交易确认书项下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已经获得办理该交易的相关授权。
乙方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资金、资产来源合法。
乙方保证发出的指令内容是合法合规的,且不得利用本交易从事规避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强制性规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交易进行股票分仓以规避相关信息披露、交易限制等规定,利用本交易影响或拉抬股价,或乙方指令涉及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情形。
当乙方通过本交易及其他金融工具直接或间接合并持有或控制特定标的股票的名义数量达到或超过该标的股票总股本的5%时,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履行本交易下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5.31•【文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59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保险正文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59号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商品交易所2024年5月31日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5月1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保险期货”业务管理,促进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期货”业务,是指经交易所同意,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联合保险机构以期货价格作为承保和理赔依据,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农业风险管理业务。
第三条交易所支持市场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保险期货”业务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
第四条对于交易所支持开展的“保险期货”业务涉及的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以及服务对象等相关主体,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资格要求第五条开展“保险期货”业务的期货公司或其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场外衍生品业务备案且未被暂停新增业务;(二)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业务运行;(三)符合开立业务专用账户的条件;(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场外期权委托协议书

场外期权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场外期权交易,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1.1 场外期权:指在交易所之外,由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的期权交易。
1.2 委托交易: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进行场外期权的买卖交易。
1.3 期权合约:指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签订的期权交易合同。
第二条委托事项2.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进行场外期权的买卖交易,具体交易品种、数量、价格等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交易,并及时将交易结果通知甲方。
第三条交易条件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交易指令及相关材料。
3.2 乙方应保证其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备进行场外期权交易的资质和能力。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交易服务费。
4.2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交易后,应向甲方提供交易确认书及交易结算单,并按照约定收取服务费。
第五条风险揭示5.1 甲方应充分了解场外期权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5.2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揭示场外期权交易的风险,并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建议。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场外期权协议书

场外期权协议书甲方(期权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期权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所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期权,乙方同意出售该期权给甲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场外期权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期权:指乙方出售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资产的权利。
1.2 特定资产:指本协议中所指的,乙方同意甲方行使期权购买或出售的资产。
1.3 行权价格:指甲方行使期权时,购买或出售特定资产的价格。
1.4 行权期限:指甲方有权行使期权的期限。
第二条期权购买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乙方所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期权。
2.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出售给甲方特定资产的期权。
第三条行权价格及支付3.1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3.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期权费给乙方。
第四条行权期限4.1 甲方行使期权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2 甲方在行权期限内未行使期权的,期权自动失效。
第五条行权条件5.1 甲方行使期权,应满足以下条件:5.1.1 甲方已支付期权费;5.1.2 甲方在行权期限内提出行权要求;5.1.3 甲方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5.2 甲方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向乙方发出行权通知。
第六条行权通知6.1 甲方行使期权,应向乙方发出书面行权通知。
6.2 行权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6.2.1 甲方的名称、联系方式;6.2.2 行权的具体日期;6.2.3 甲方选择购买或出售特定资产的意向;6.2.4 其他根据本协议需要通知的事项。
第七条特定资产的交付7.1 甲方行使期权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行权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交付特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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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等相关前臵条件满足后,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事宜行权条件满足后,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并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相关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董事会关于是否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的说明;公司如出现未满足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行权条件的(如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个别激励对象存在违规行为等),董事会还应当对已经授予股票期权的处理措施和相关后续安排作出明确说明;(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如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董事会关于差异情况以及重新履行的审批程序的情况说明;(三)本期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和预计数量、激励对象持有的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尚未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在指定报刊披露其各自可行权的数量,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全部激励对象可行权的情况;(四)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五)公司聘请的律师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六)说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七)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八)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有);(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如有);(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和衍生产品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第二条衍生产品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交易咨询、利用场外业务进行的资本中介和市值管理。
产品设计指利用衍生产品进行结构化产品、对冲类产品的设计。
交易咨询指利用场内、场外金融工具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交易解决方案。
资本中介业务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业务为客户提供大宗交易、保证金管理型收益互换。
市值管理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为客户提供定增收益锁定等解决方案。
上述业务如需要进行场内金融产品对冲交易,对冲交易由金融市场总部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衍生产品部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采取集中管理、专岗负责的方式。
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组织架构包括二个层级: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和风控岗、产品设计岗、销售岗等专业岗位。
第四条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由部门总经理、风控经理和期权业务管理部经理组成。
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的制定和业务方案的审核。
风控经理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风控岗负责业务风控指标的设计、业务风险监测、风险报告、风险处置、交易对手池和标的池维护管理。
产品设计岗负责产品方案和交易方案设计及方案的执行。
销售岗负责客户营销、适当性管理、尽职调查、业务报告、客户投诉处理、业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一节方案设计第六条销售岗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的需求整理业务需求填写《业务需求表》。
产品设计岗根据《业务需求表》完成《业务方案》设计,《业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设计原理、方案运作、风险分析等内容。
《业务方案》由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第七条《业务方案》经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由产品设计岗负责具体的方案实施。
场外期权合同协议书

场外期权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场外期权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场外期权交易,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场外期权交易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标的资产),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场外期权交易。
第二条 交易金额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交易金额为(金额),交易货币为(货币)。
第三条 交易期限本合同的交易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第四条 期权费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期权费为(期权费金额),支付货币为(货币)。
第五条 交易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交易方式为(交易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等)。
第六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期权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提供标的资产。
第七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场外期权交易服务,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提供标的资产。
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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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期权交易确认书
编号:
甲方(期权买方):
乙方(期权卖方):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时间)确认以下权益类期权交易: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交易一方”,合称“交易双方”。
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以下称“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本确认书构成主协议下的一项“交易有效约定”,主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条款适用于本确认书,除非本确认书中另有约定。
本确认书适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及其修改或补充(以下称“商品定义文件”),若本确认书与商品定义文件中的约定不一致,本确认书的相关约定具有优先效力。
交易双方同意,本确认书所述条款构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本确认书项下交易的完整条款,且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交易主体
1、期权买方:
2、期权卖方:
二、期权类型
1、期权风格:欧式期权/美式期权
2、期权类型: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
3、自动行权:是/否
4、多次行权:是/否
三、标的物
交易所:
名称:
数量:
单位:
交易时间:
生效日期:
到期日期:
行权日期:
行权起始日:
行权截止时间:
期权费支付日:
四、执行价格
1、结算价格:
2、结算价格确定方式:
3、行权价格:截止时间:
4、期权费(权利金):
5、期权费(权利金)支付日:
五、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规则:现金交割
2、结算日:
3、期权交易结算金额: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