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3月27日开始实施)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交割和交割规则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交割和交割规则期货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基于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履行买卖合约的权利和义务。
期货合约交割是指在合约到期时,卖方交付标的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格的过程。
而交割规则则是在交割过程中,各方应遵守的规则和制度。
一、期货合约交割1. 交易所指定交割月份:期货合约交割是在约定的交割月份内完成的。
每个期货合约都有指定的交割月份,买卖双方必须在指定的交割月份内履行合约。
2. 标的物交付:交割时,卖方必须按照合约规定,交付约定的标的物给买方。
标的物可以是实物商品(如大豆、黄金等)或者金融标的物(如股票指数、利率等)。
3. 价格确定:交割价格是期货合约交割的重要因素。
交割价格可以是约定的固定价格,也可以是和现货市场相关的价格指数。
4. 交割方式:交割方式取决于合约的性质和标的物属性。
有的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即卖方必须向买方交付实物标的物。
有的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即卖方向买方支付现金等价物。
二、交割规则1. 交割日和交割通知:在交割月份内,交易所确定了具体的交割日,买卖双方需要在交割日之前进行交割通知,以便于交易所组织交割操作。
2. 交易所监管:交易所在交割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负责监管交易双方的行为,确保交割过程的合规和公正。
3. 交割品质和数量标准:交割的标的物必须符合交易所制定的品质和数量标准。
如期货合约标的物为大豆,交易所会规定大豆的品质要求、湿度、杂质等标准。
4. 交割仓库和配送:对于实物交割的合约,交割仓库的选择和配送安排是交割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交易所通常会指定特定的交割仓库,确保对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有效控制。
5. 补偿金和罚金:如果交易双方未能按时或按合约约定进行交割,交易所可能会根据规则进行补偿金或罚金的处罚。
6. 强制平仓:如果期货合约持有者不能按照约定进行交割,交易所有权对其进行强制平仓处理,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
三、交割过程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合约交割规则: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投资者应提前了解所交易合约的交割规则,这有助于投资者避免交割过程中的意外风险。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近年来,纸浆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纸浆期货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为规范纸浆期货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于近日出台了《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期货交割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为纸浆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一、交货品种标准根据《细则》,上期所认可纸浆期货交割的品种为硬漂化学制浆(BEKP)与硬机械制浆(BHKP)。
交割的纸浆必须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和上期所制定的交货品质规范。
硬漂化学制浆(BEKP)的交货品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纸浆色度不高于60度2. 可溶解物含量不超过0.3%3. 纤维长度按需求分级硬机械制浆(BHKP)的交货品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 纸浆亮度不低于80度2. 可溶解物含量不超过0.5%3. 渗透度满足需求二、交割地点与交割方式从2022年1月起,纸浆期货交割将在上期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中进行。
上期所将定期公布合格交割仓库名单并不时进行更新。
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交割方式由卖方选择,但须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
实物交割要求卖方将合格纸浆交付至交割仓库,买方在交割日期前提前向交割仓库支付货款并完成交收手续。
现金交割要求买方向交割仓库支付差价,并履行交收手续,不需要实际交付纸浆。
三、交割仓库管理与监管为确保交割仓库的管理与监管,上期所将监督仓库质量管理、交割品质监测和交割过程的合规性。
交割仓库要完善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并配备一支专业管理团队。
同时,上期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交割纸浆进行现场监测,确保交割纸浆符合质量标准,防止低质量纸浆流入市场。
四、交割期限与交割月份上期所规定了纸浆期货的交割期限与交割月份。
交割期限为交割日前5个工作日以内。
合约到期时,合约交割月份内最近的3个月份为交割月份。
五、交割违约处理根据《细则》,如果卖方或买方未能履行相应的交割义务,则将被视为交割违约。
如果交割违约持续3个交割月份,则将被暂停交易,并依照纸浆期货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交割日和交割规则

期货交易中的期货交割日和交割规则在期货市场中,交割是一项重要的过程,它是指按照合约规定,买方向卖方交付标的资产,或者买方向卖方支付现金的行为。
期货交割日和交割规则是确定交割过程和方式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详细介绍期货交易中的期货交割日和交割规则。
一、期货交割日的定义期货交割日是指合约规定的买卖双方交割标的资产或者现金的日期。
在期货市场中,不同品种的期货交割日各不相同,一般由交易所制定并在合约中规定。
交割日的确定对期货市场的稳定运行非常重要,它既关系到合约买卖双方的权益,也影响到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效率。
二、交割规则的作用交割规则是指期货合约中对交割过程和方式的具体规定。
交割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证合约交易的顺利进行,减少交割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市场透明度并促进市场稳定运行。
三、交割的方式期货交割方式一般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1. 实物交割实物交割是指买方和卖方按合约约定交割标的物。
实物交割通常适用于商品期货等具有实际交割需求的品种。
在交割日,买方通过指定交割地点提取标的资产,而卖方则必须履行交付义务。
实物交割的好处是能够确保合约达成的物资实际交付,免除了转让和转移的流程,减少交易成本。
2. 现金交割现金交割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现金,而不进行实物交割。
现金交割通常适用于金融期货等无实际交割需求的品种。
在交割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合约规定的交割金额,卖方则不需要提供实际标的资产。
现金交割的好处是能够降低交割的操作复杂性,方便交易双方进行资金结算。
四、交割常见的规则不同品种的期货合约具有不同的交割规则,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交割规则示例:1. 交割价格:交割价格是指在交割日,买方和卖方约定的交割标的资产价格。
交割价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由市场价格决定。
2. 交割地点:交割地点是指买卖双方就期货合约交割时约定的实物交割地点。
交割地点通常是交易所指定的仓库、交割中心或者特定地点。
3. 交割时间:交割时间是指交割日具体的交付时间,一般在交易所交割日当天的指定时间段内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三章交易大厅管理第四章经纪与自营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风险控制第七章结算业务第八章交割业务第九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章信息管理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争议处理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交易规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铜、铝、天然橡胶、胶合板、籼米,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五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九条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2023年8月期货基础知识预习试题(含答案)

2023年8月期货基础知识预习试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2月14日,某投资者开户后在其保证金账户中存入保证金10万元,开仓卖出豆粕期货合约40手。
成交价为3120元/吨;其后将合约平仓15手,成交价格为3040元/吨,当日收盘价格为3055元/吨,结算价为3065元/吨。
期货公司向该投资者收取的豆粕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为6%。
(交易费用不计),该投资者的当日盈亏为()元。
A.•28250B. •25750C. •-3750D. •-17502.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持仓限额的限制。
A.套利•B.套期保值•C.投机•D.期转现3.以下属于基差走强的情形是()。
•A.基差从-80元/吨变为-100元/吨•B.基差从50元/吨变为30元/吨•C.基差从-50元/吨变为30元/吨•D.基差从20元/吨变为-30元/吨4.某股票当前价格为63.95港元,在下列该股票的看跌期权中:3月初,某纺织厂计划在三个月后购进棉花,决定利用棉花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3月5日该厂在7月份棉花期货合约上建仓,成交价格为21300元/吨,此时棉花的现货价格为20400元/吨。
至6月5日,期货价格为19700元/吨,现货价格19200元/吨,该厂按此价格购进棉花,同时将期货合约对冲平仓,该厂套期保值效果是()。
(不计手续费等费用)A.•不完全套期保值,有净亏损400元/吨•B.基差走弱400元/吨•C.期货市场亏损1700元/吨•D.通过套期保值操作,棉花的实际采购成本为19100元/吨5.7月30日,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11月份小麦期货价格为750美分/蒲式耳,11月份玉米期货价格为635美分/蒲式耳,套利者按上述价格买入100手11月份小麦合约的同时卖出100手11月份玉米合约。
9月30日,该套利者同时按小麦和玉米期货合约全部平仓,价格分别为735美分/蒲式耳和610美分/蒲式耳。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概述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的连续交易指在一个交易日内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的交易。
连续交易主要包括日间交易和夜间交易两种形式。
此文档将介绍上期所的连续交易细则。
日间交易交易时间日间交易时间为9:00至15:00,其中13:00至13:30为午间休市时间。
日间交易的具体商品按照上期所发布的市场规定执行。
交易规则•前十分钟为集合竞价时间,存在集合竞价阶段的品种,将采用价格限制的方式开展集合竞价,具体限价范围按照上期所发布的市场规定执行。
•集合竞价结束后,进入连续交易阶段,交易品种的价格按照市场需求和供给而波动。
交易价格及结算价格以成交价为准。
•日间交易中,会存在价格涨跌停板限制,价格变动达到涨跌停板限制时,交易会自动暂停,待价格波动重新进入限制范围内后,交易恢复进行。
夜间交易交易时间夜间交易时间为21:00至次日2:30,其中23:00至23:30为夜间休市时间。
夜间交易的具体商品按照上期所发布的市场规定执行。
交易规则夜间交易的交易规则与日间交易类似,但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夜间交易中不会存在集合竞价阶段。
•价格涨跌停板限制的限制范围会有所扩大。
注意事项•恶意炒作、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会受到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和处罚。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系统指令,并保证账户资金和入市保证金充足,否则会出现强制平仓情况。
•在交易完毕后,需要及时关注结算处理,保持账户资金稳健状态。
结论上期所作为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所之一,连续交易制度尤为重要。
通过深入了解连续交易细则,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参与市场,提高投资效益。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9.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钢材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厂库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以下简称厂库)交割业务按本规定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钢材厂库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厂库是指钢材生产企业的仓库经交易所批准并指定为钢材期货履行实物交割的地点。
第四条厂库标准仓单是指经过交易所批准的指定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实物提货凭证。
第二章厂库标准仓单的生成第五条申请厂库签发厂库标准仓单前,须向交易所提交签发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品种、牌号、商标、会员单位、货主名称、拟申请签发仓单数量等。
第六条厂库提供担保厂库在提交签发厂库标准仓单申请之前或同时,须按有关规定向交易所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与核定库容相对应的担保。
当钢材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交易所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要求指定厂库调整先前确定的担保。
第七条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核定库容允许并且厂库提供了符合规定的担保情况下,在三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厂库签发厂库标准仓单。
厂库核定库容是指厂库可以签发(含已签发且尚未注销)的厂库标准仓单的最大数量。
每一厂库核定库容的确定和调整,需经交易所批准并予以公布。
第八条签发厂库接到交易所批准签发厂库标准仓单指令后,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厂库标准仓单。
第三章厂库标准仓单的流转第九条厂库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
但厂库以自己作为货主签发的厂库标准仓单不得充抵保证金使用。
第十条厂库标准仓单用于交割的流程,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中有关交割流程相同。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2019)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的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19〕88 号)为加强对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结合交割商品市场需求和管理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条款。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3月26日发布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上海期货交易所2019 年10 月2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2019 年10 月修订版)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会员、客户、注册企业和指定质量检验机构等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商品注册第三条申请注册的条件(一)申请注册企业应当是国内外相关商品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二)申请注册企业的年产能(含单个品牌)达到规定水平[ 暂定为:铜: 5 万吨、铝:10 万吨、锌: 5 万吨、铅: 5 万吨、镍:5000 吨、锡:4000 吨] ,商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达标,连续稳定生产至少 1 年以上。
(三)申请注册商品应当具有合法来源,在现货市场上占有相当份额。
(四)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注册条件预审申请注册企业按照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之各项条件要求向交易所提交预审材料。
交易所对照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之各项条件对申请注册企业提供的预审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才能进入正式注册流程。
必要情况下,交易所可对申请资质进行现场复核。
第五条申请注册企业应当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一)申请注册报告(二)承诺书(见附件一)(三)《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重熔用铝锭(AL99.70)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锌锭(Zn99.995)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锭(Pb99.994)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电解锲注册登记表》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锡锭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能够证明并区别申请注册商品来源的材料,如商标注册证等(六)申请注册企业股东及其股权或股份情况(七)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环保验收合格等文件(八)商品质量管理措施文件1、主要质量管理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目录2、内控标准3、主要原副材料检验项目(包括检测能力、检测方法)4、成品质量检验项目(包括检测能力、检测方法)5、主要检验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九)第三方质检机构签发的最近一期商品质量测试报告(十)企业内部近三个月的商品质量情况分析报告(十一)生产工艺流程图(两种以上生产工艺的,应当分别说明)(十二)相关生产设备介绍(规格、参数、数量等)(十三)反映申请注册商品的外观、标识和包装情况的实物彩照若干,同时应当注明:1、单块外形尺寸、重量;2、单捆外形尺寸、重量;3、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括包装夹扣)、商标或标识所在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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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2009年3月27日开始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交割流程第三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四条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某一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第五条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
交割期是指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
该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六条交割程序:(一)第一交割日1、买方申报意向。
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
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还允许提交厂库标准仓单)。
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厂库标准仓单的有关规定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钢材厂库交割办法(试行)》。
(二)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三)第三交割日1、买方交款、取单。
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
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四)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其流转程序如下:(一)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期货公司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二)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三)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四)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第八条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天然橡胶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见附件七)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
但螺纹钢和线材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异议相关要求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螺纹钢和线材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螺纹钢、线材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和线材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
即使交割螺纹钢和线材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买方如需将交割商品再用于将来的交割,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入库与出库第十条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应当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
入库申报的内容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客户应当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
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
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第十二条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
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 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
第十三条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当到库监发。
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第十四条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时,应当及时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仓库各执一份),同时将收到的相应标准仓单加盖货讫专用章,与仓库留底配对,妥善保管备查。
第四章阴极铜的交割第十五条交割单位:25吨。
第十六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第十七条交割商品(一)国产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见附件一。
(二)进口商品:应当是LME注册的,并经本交易所允许交割的商品,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国产商品的包装: 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
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
(国产铜的包装按产品注册块重,固定每手捆数。
具体商标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一)。
(二)进口商品的包装: 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最大捆重为4吨。
(三)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一)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溢短和磅差: 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实物溢短不超过±2%。
磅差不超过±0.2%。
第二十一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见附件八。
第五章铝锭的交割第二十三条交割单位:25吨。
第二十四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标准合约》。
第二十五条交割商品(一)国产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见附件三。
(二)进口商品:应当是LME注册的,并经本交易所允许交割的商品,见附件四。
第二十六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国产商品的包装: 每一交割单位的铝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
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 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生产炉批编号及捆重。
(国产铝锭的包装按产品注册块重,固定每捆块数。
具体商标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三)。
(二)进口商品的包装: 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最大捆重为2吨。
(三)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四)国产铝每锭重量为15KG±2KG或20KG±2KG。
进口铝的形状应当为锭,每锭重量在12KG 到26KG之间。
(一)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本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二十八条溢短: 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铝锭的重量为25 吨,溢短不超过±2%。
第二十九条磅差:(一)国产商品不得超过±0.1%。
(二)进口商品不得超过±0.2%。
第三十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交收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见附件八。
第六章锌锭的交割第三十二条交割单位:25吨。
第三十三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
第三十四条交割商品应当是在本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产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见附件五。
第三十五条交割商品的包装(一)每一交割单位的锌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捆扎,捆扎应当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批号及捆重。
具体商标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五。
(二)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应当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
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三)国产锌的每锭重量为20-25KG。
第三十六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一)国产商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进口商品: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第三十七条溢短和磅差: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锌锭的重量为25吨,实物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第三十八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