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吊架设计原则

支吊架设计原则
支吊架设计原则

支吊架设计原则

机电管线支吊架设置时需首先考虑抗震支吊架,需要设置抗震支吊架的管线需先设置抗震支吊架,再在抗震支吊架的基础上设置普通支吊架;如不需设置抗震支吊架,可直接设置普通支吊架。

一、抗震支吊架设置原则

1、总则

1.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管线必须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1.0.4条强制执行)

1.2、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须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5.1.4条强制执行)

1.3、对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应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3.1.6条)

1.4、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管线应采用柔性连接,并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3.1.8条)

1.5、当管道中安装的附件自身质量大于25kg且与管道采用刚性连接或附件质量为9kg~25kg且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时,应设置双向抗震支吊架:包括侧向抗震与纵向抗震。比如风管消音器,消音器需设置双向抗震支吊架;比如阀门,阀门两端需设置双向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14条)

1.6、抗震支吊架与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锚栓连接,与钢结构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GB50981-2014第3.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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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每段水平直管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1条)

1.8、弯通两端离转弯处0.6m围需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可以看成是包含纵向(管道轴向)抗震。(GB50981-2014第8.3.6条)

1.9、带弯头管道,弯头两端距转弯处0.6m围设置侧向支吊架,下一个双向支吊架距弯头另一端管中心(L1+L2)/2+0.6m。(GB50981-2014第8.3.6条)

1.10、水管及电线套管管道长度不大于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的1/16(抗震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以及风管、电缆桥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长度不大于其宽度的两倍时,不设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5条)

1.11、每段水平直管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3条)

1.12、当水平管道通过垂直管道与地面设备连接时,水平管道距垂直管道0.6m围设置侧向支撑,垂直管道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置抗震支撑。(GB50981-2014第8.3.7条)

1.13、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不得大于100,斜撑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200。(GB50981-2014第8.3.8条)

1.14、水平管道在安装柔性补偿器及伸缩节的两端应设置双向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10条)

1.15、抗震支吊架的斜撑垂直角度宜为45°,且不得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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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981-2014第8.3.11条)

1.16、沿墙敷设的管线当设有入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管线四周时,可当作侧向抗震。(GB50981-2014第8.3.13条)

1.17、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围设置第一个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敞开式,管道无支撑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双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敞开式,管道无支撑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8.3.14条)

1.18、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抗震支撑。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重吊架连接处。(GB50981-2014第8.3.15条)

2、给排水专业:包括给水、热给水、排水、空调水(热水、冷水)、消防给水(喷淋给水、消火栓给水)

2.1、DN≥65的水平管道都需要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4.1.2条)

2.2、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GB50981-2014第5.1.2条)

2.3、刚性连接金属水平管道

1°、当抗震支吊架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12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24m。(GB50981-2014第8.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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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1<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1.5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7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14m。(GB50981-2014第8.2.3条)

3°、当1.5<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2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5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10m。(GB50981-2014第8.2.3条)

2.3.1、管道长度L0≤0.75m(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的1/16,抗震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不设抗震支吊架。(第1.10条)

2.3.2、0.75m

2.3.3、1.2m

1.7、1.8条)

2.3.4、13.2m(L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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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弯头两端距弯头拐弯处0.6m各设置一个侧向抗震,中间设置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第1.7、1.8、1.9条)

2.3.5、L0>19.2m((L1+L2)/2+1.2)时,抗震支吊架设置:单独直管时,在距两端0.6m处各设置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第一付双向抗震支吊架距管端12.6m(L2+0.6),其余按12m(L2)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24m(L1)一付双向支吊架设置;直管带弯头时,在弯头两端距弯头拐弯处0.6m各设置一个侧向抗震,在距弯头拐弯处18.6m处设置一付双向抗震支吊架,其余按12m(L2)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24m(L1)一付双向支吊架设置。(第1.7、1.8、1.9条)

2.4、柔性连接水平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及复合管道

1°、当抗震支吊架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6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12m。(GB50981-2014第8.2.3条) 2°、当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1.5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3.5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7m。(GB50981-2014第8.2.3条)

3°、当1.5<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2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2.5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5m。(GB50981-2014第8.2.3条)

2.4.1、管道长度L0≤0.375m(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的1/16,抗震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不设抗震支吊架。(第1.10条)

2.4.2、0.3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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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抗震支吊架;直管带弯头,在弯头两端距弯头拐弯处0.6m各设置一个侧向抗震支吊架。(第1.9、1.10条)

2.4.3、1.2m

1.7、1.8条)

2.4.4、7.2m(L2+1.2)

2.4.5、L0>10.2m((L1+L2)/2+1.2)时,抗震支吊架设置:单独直管时,在距两端0.6m处各设置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第一付双向抗震支吊架距管端6.6m(L2+0.6),其余按6m(L2)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12m(L1)一付双向支吊架设置;直管带弯头时,在弯头两端距弯头拐弯处0.6m 各设置一个侧向抗震,在距弯头拐弯处9.6m处设置一付双向抗震支吊架,其余按6m(L2)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12m(L1)一付双向支吊架设置。(第1.7、1.8、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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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立管

立管在管龙井或沿墙安装,管道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措施;管道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支撑。(GB50981-2014第4.1.2条)

敞开式,立管无支撑,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双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吊架。(第1.17条)

3、油气及热力管道:包括燃油、医用气体、真空管、压缩空气、蒸汽管、高温热水管及其他有害气体管道

3.1、DN≥65的水平管道都需要设置抗震支吊架。(GB50981-2014第

4.1.2条)

3.2、

1°、当抗震支吊架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6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12m。(GB50981-2014第8.2.3条) 2°、当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1.5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3.5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7m。(GB50981-2014第8.2.3条)

3°、当1.5<抗震支吊架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2时,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2.5m,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5m。(GB50981-2014第8.2.3条)

3.2.1、管道长度L0≤0.375m(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的1/16,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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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斜撑与水平线成45°角)时,不设抗震支吊架。(第1.10条)

3.2.2、0.375m

3.2.3、1.2m

3.2.4、7.2m(L2+1.2)

3.2.5、L0>10.2m((L1+L2)/2+1.2)时,抗震支吊架设置:单独直管时,在距两端0.6m处各设置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第一付双向抗震支吊架距管端6.6m(L2+0.6),其余按6m(L2)一付侧向抗震支吊架,12m(L1)一付双向支吊架设置;直管带弯头时,在弯头两端距弯头拐弯处0.6m 各设置一个侧向抗震,在距弯头拐弯处9.6m处设置一付双向抗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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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检查与验收标准规范

扣件式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一、扣件式脚手架构造要求 1、纵向水平杆构造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采用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纵向水平杆设置在横向杆上时,应等间距布置,且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3、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支架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连云港二龙山6MWp+9WM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编号:0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支架安装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光伏发电组件支架安装分部验收部位 观龙岗支架安装 施工单位无锡新能朗格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小功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DL/T5210.1-2005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主体 结构 整体垂 直度 不大于H5/1000,且不大于 25.0mm 11 整体平 面弯曲 不大于L2/1500,且不大于 25.0mm 8 2 钢构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无因运输、 堆放和吊装等造成变形及 涂层脱落(或已矫正和修 补) 符合要求 3 设计要求顶紧的 节点 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 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 0.8mm 0.3 一般项目1 结构表面应干净,不应有疤痕,泥沙 等污垢 2 钢 桁 架、 梁 支座中心 对定位轴 线的偏差 ≤5mm 2 3 4 3 3 2 2 间距偏差≤10mm 4 5 3 4 6 5 4 两端支承 点标高偏 差 ±4.0mm 2 3 1 1 2 2 2 3 弯曲矢高不大于H5/1200,且不大于 5.0mm 3 4 柱 轴 线 垂 直 度 H5≤10m ≤H5/1000 10 H5>10m 不大于H5/1000,且不大于 25.0 11 单节柱 不大于H5/1000,且不大于 10.0mm 5 柱全高≤35.0mm 22 23 15 19 18 5 相邻柱间距偏差±4.0mm 2 2 3 2 2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李辉施工班组长林风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液压支架检验规定

液压支架检验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液压支架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维修的液压支架。 2 引用标准 MT312-2000MT313-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 MT97-92《液压支架千斤顶技术条件》 MT313-92《液压支架立柱技术条件》 MT/T587-2011《液压支架结构件制造技术条件》 MT98-1984《液压支架胶管总成及中间接头组件型式试验规范》 MT419-1995《液压支架用阀》 3 一般要求 液压支架应按规定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进行组装。 标准件、密封件、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方可使用,自己维修加工的组件必须有验收合格记录才可以使用。 液压支架实验过程中,工作液温度应为10—55℃,工作液应用120目/寸或相当于过滤器进行过滤,并有过滤装置。 4 检验项目 液压支架的检验项目包括: a) 外观质量; b)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

c) 操作性能; d) 密封性能; e) 液压原部件; f) 强度试验。 5 检验规则 每批立柱(千斤顶)出厂前应由质检人员按上述检验项目要求进行全部检验。6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 、支架的零部件和管路系统按规定的位置安装,连接可靠,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外表面应涂漆,漆层应均匀,无漏涂、起泡、脱皮、裂绞等缺陷。 、焊缝应平滑整齐,不应出现烧穿裂纹、弧坑、未焊透、未融合等缺陷,主要部位不得有气孔。 、外露镀铬层不应有起皮、脱落和起皮现象。不应局部无镀层和暴露中间层。不应有密集的麻点和树枝状结晶。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 结构件 平面结构件: (1)、顶梁、掩护梁、前梁、底座、插板等大面积结构件在平面尺寸上变形以不影响使用性能为标准,焊缝正常不能开焊。 (2)、结构件平面上出现的凹坑面积不得超过100cm2,深度不得超过20mm;

成品支架检验规范

成品支架检验规范 支架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生活的每个角落,只要你稍加注意,就会有支架的出现,下面南通正道就详细为你介绍一下成品综合支架检验规范。1目的 1.1 为了保证支架产品热浸镀锌质量符合客户标准,特指定本检验规范及检验方法。 2 适用范围 2.1 执行本规范为公司支架所有镀锌产品,对镀锌件产品镀锌件产品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质量部:负责本规范的制订及修订,并按照相关标准、检验方法对支架产品成品进行检验。 3.2 采购部:要求供应商对我司镀锌产品的镀锌质量达到我司的要求。 3.2 供应商:负责接收、处理质量管理部发现的不符合项并做出相应整改措施。 4 工作内容 4.1 镀锌产品质量要求 1)镀锌层厚度平均值支架构件≥65μm 螺栓≥30μm 2)锌层附着力十字划线、划格法或锤击法试验,锌层应不剥离、不凸起 3)锌层均匀性硫酸铜试验4次不应露铁 4)外观锌层表面应均匀、光滑,无色差、斑点、白锈(雪花状)、锌瘤、锌刺、过烧、挂灰、伤痕、局部未镀锌等缺陷。孔位、连接等部位不得有影响安装的锌瘤,螺纹的锌层应光滑,螺栓连接件应能正常拧入。 5)镀锌时构件防变形措施上下及左右弯曲,镀锌后构件弯曲度每米不大于 2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2% 6)白锈不良预防措施构件表面白锈不允许,工艺上使钝化液浓度加浓增加锌层保护层厚度;镀锌后整捆构件防护措施:下雨时使用防雨布罩上,雨后撤掉防雨布通风;严禁镀锌构件直接接触地面,应在镀锌构件与地面间垫隔离布(条)等物质。 4.2 镀锌层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钢结构支架均采用热浸镀锌涂层,热浸镀锌须满足《金属覆盖层、钢铁

工业管道支吊架预制安装工艺标准

工业管道支吊架预制安装通用工艺 1适用范围 本通用工艺适用于工业管道工程中管道支吊架的预制、安装施工。 2引用(依据)文件 2.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97 2.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施工准备 3.1材料检验 3.1.1制作管支吊架所用钢材及管材外观经检验合格,表面不得有重皮、裂纹、严重锈蚀等外观缺陷。 3.1.2弹簧支吊架应有制造厂合格证;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弹簧上要有弹簧拉伸压缩标尺,并且弹簧锁定按设计要求锁定在管道冷态受力位置;外观无损伤、锈蚀现象。 3.1.3 外供支吊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外观检查质量良好。 3.1.4焊接材料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破损或受潮现象,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2主要机具:预制平台、剪板机、半自动氧乙炔切割机、砂轮机、钻床、无齿锯、手枪钻、电焊机、样板、弯尺等。 3.3 技术准备 管道支吊架要在管道安装前根据设计图纸集中加工,提前预制,由负责施工的技术人员依据管道施工技术图纸,按管道支吊架的规格、型号进行数量统计,将易于在现场集中预制的管道支吊架(如管托、假腿、吊杆、U型卡、抱箍等)按部件进行分解,统计出板材、型材下料的规格、尺寸、数量,以便进行集中加工。 4施工工艺 4.1施工程序见图4.1

4.2 下料 4.2.1板材的下料:根据所需的规格、尺寸、数量先在板材上划线,要求划线尺寸精确,尽可能使用剪板机剪切,若使用半自动氧乙炔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后将钢板上的毛刺清理干净,并用记号笔标好尺寸,分类摆放,以备组对。 4.2.2管材的下料:对于DN≤80mm的钢管应使用无齿锯进行切割,对于大口径的碳钢管材使用氧乙炔切割器进行切割,切割时应考虑切割裕量。对于不锈钢材料,必须使用机械方法或等离子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后应将毛刺、熔渣、飞溅等清除干净。 4.2.3支吊架上的钻孔加工:支吊架上的螺栓孔、呼吸孔等应采用钻床或手枪钻进行加工,严禁使用气焊或电焊割孔。 4.3加工组对与焊接 4.3.1管道支吊架组对与焊接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尺寸进行,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支吊架的型式与尺寸。对于一些特殊的支吊架,如抱箍、吊杆等可利用现场条件设计胎具进行预制。 1.扁铁抱箍(碳钢)的制作:扁铁抱箍主要有图4.3.1-1中(1),(2),(3),(4)四种基本形式。

管道支架制作与安装

管道支架制作与安装 1、管道支架制作规定 (1)管道支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精度及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支架底板及吊架弹簧盒的工作面应平整。 (3)管道支架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焊缝应均匀完整,外观成型良好,不得有漏焊,欠焊,裂纹、姣边等缺陷。 (4)制作合格的支架成品应及时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层应完整,厚度均匀。 (5)管道支架必须满足管道的稳定和安全,允许管道自由伸缩并符合安装高度。 2、管道支架制作 (1)管道支架加工制作前应根据管道的材质,管径大小等按标准图集进行选型,支架的高度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确定,防止施工过程中管道与其它专业的管道发生“碰撞”。 (2)图纸的翻样,管道支架种类规格繁多,加工前必须进行翻样,作出一个每一个部件的样图,注明每一道工序的加工要求和质量标准,再做出一个样板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及时更改翻样图和加工要求,直至符合。 (3)一般采用砂轮切割机或半自动切割机切割,也可采用气割切断。切断时要注意刀具的一则靠线,使下的料长度一致。切断后要及时处理断面边角的毛刺。 (4)对需要做相对滑动、滚动的表面,一般要做车、铣、刨等作业,无施工条件用磨光机把加工面磨光滑。使工件表面达到设计要求的粗糙度。其它型钢的切割表面一般不做表面处理,而只是做边角的倒角处理。 (5)管道需要钻孔的部位,应采用手电钻机机和台钻,钻空前要按翻样图在下好的型钢上划十字线,并在交点上打样冲眼,然后钻孔,钻孔要一次钻透,钻后要用锉刀将毛边锉平。 (6)对有弯曲要求的部件,应先做个磨具,用挤压或滚压法进行弯曲。

(7)组装焊接。需要组装焊接的支架,要先划出定位线,组对时先点焊,经复查合格后再进行满焊,焊接质量必须符合焊接质量标准,焊缝高度必须达到,不得有夹渣、裂纹、未焊透等。 (8)支架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施焊,管道支、吊架焊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焊、欠焊、裂纹、烧穿、咬边等缺陷,焊缝附近的飞溅物应予清理。 (9)放样和号料时,应根椐管架的加工工艺要求预留相应的切割和加工裕量。 (10)钢板、型钢不宜使用氧乙块焰切割,一般宜机械切断,切断后应清除毛刺。机械剪切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剪切线与号料线偏差不大于2mm; 2、断口处表面无裂纹,缺棱不大于1mm: 3、型钢端面剪切斜度不大于2mm。 (11)采用手工、半自动切割时,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其切割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工切割的切割线与号料线的偏差不大于2mm,半自动切割不大于1.5mm; 2、切口端面不垂直度不大于工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2mm。 (12)支、吊架的螺栓孔,应用钻床或手电钻加工,不得使用氧乙炔焰割孔。孔的加工偏差不得超过其自由公差。 (13)管道支、吊架的卡坏(或U 型卡)应用扁钢弯制而成,圆弧部分应光滑、均匀,尺寸应与管子外径相符。 (14)滑动或滚动支架的滑道加工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划伤或碰损。 (15)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其组装尺寸偏差不得大于3mm。 (16)管道支、吊架的角焊缝应焊肉饱满,过渡圆滑,焊脚高度应不低于簿件厚 度的 1 .5倍。焊接变形必须予以矫正。 (18)制作合格的支、吊架,应涂刷防锈漆与标记,并妥善保管。合金钢支、吊架

指环扣支架检验标准

1目的 为非凡指环扣支架产品提供检验依据,以控制产品的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环扣支架产品的检验。 3 检验环境 3.1 检验温度:25℃±10℃,相对湿度:45%~85% 3.2 光照条件:在冷白荧光照射下,光源500-700Lux,距物品1米 3.3 视角:视线与工件平齐,正负旋转45° 3.4 视力要求:视力要求:≧0.8 (裸视或经矫正后) 4 缺陷等级定义 4.1致命缺陷(CR):指对使用者或携带者的安全带来危害或违反相关安规之缺陷。 4.2严重缺陷(MA):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很可能造成故障,或对单位产品使用功能会严 重降低,或严重影响产品形象之缺陷。 4.3轻微缺陷(MI):外观性缺陷,不构成致命或主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 5 表面等级划分: AA面----显示区,LED灯,LOGO区。 A级面----正常使用时可以看到的面。 B级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表面及产品背面、底面及侧面。

6 常见产品外观不良缺陷名词定义 6.1 塑胶类常见缺陷 划伤:被异物划过的痕迹。 凹坑: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在平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或面。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漏光:由于PC薄膜上有漏印的部位,造成光线能从背面穿到正面,称为漏光。 烧焦:镀层表面发白,目视表面粗糙。 起泡:产品表面气孔鼓起形成的泡状缺陷。 碰伤:产品因表面碰撞产生的凹状痕迹。 缩水:由于胶件结构厚薄不匀等原因引起的表面收缩或陷痕。 变形:胶件由于啤作太低或冷却时间太短或长时间变压,而形成的扭曲之现象。 夹水纹:两股或两股以上胶料熔接在一起时在产品的表面形成的可见痕。 披锋:由于合模力不够或注射压力太大或模具合模面贴合不好形成的边位溢料。 6.2 电镀件常见缺陷 麻点:电镀件或真空镀件表面出现的颗粒状缺陷。 漏镀:在应该电镀或真空镀的部位没有镀上露出底材。 气泡:电镀件或真空镀件表面出现的气穴。 雾状:电镀件及真空镀件表面出现的局部发白或模糊现象。 粗糙:由于塑胶件的模具没有抛光好造成电镀件及真空镀件表面不光滑。 色泽不均:电镀件及真空镀件表面出现颜色及光泽不均匀的现象。 亮度:产品表面的光亮程度。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颜色差异或同一本品表面的颜色差异称为色差。7外观判定标准 7.1常见外观缺陷判定表

固定滑动支吊架安装记录

SH/T 3503-J404 记录装置 单元名称: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管道编号管子规格管托编号型式位移方向检验结果MC-20802 φ89*13 40-06/07-PS-6 P13-B-80-150/400-15CrMo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7-PS-7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7-PS-7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7-PS-8 P14-E-3-80-150/500-20# 止推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8-PS-7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8-PS-6 P13-B-80-150/400-15CrMo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8-PS-7 P13-A-3-80-150/400-20# 左右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8-PS-6 P13-B-80-150/400-15CrMo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8 P13-A-80-150/400-20# 东向西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8 P13-A-80-150/400-20# 西向东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8 P13-A-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9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8 P13-A-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09-PS-9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10-PS-8 P14-C-80-150/5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10-PS-9 P13-A-3-80-150/4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10-PS-10 P13-A-80-150/300-20# 南向北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6/10-PS-10 P13-A-80-150/300-20# 东向西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7/12-PS-3 P13-A-80-100/200-20# 东向西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7/12-PS-3 P13-A-80-100/200-20# 东向西符合要求MC-20802 φ89*13 40-07/12-PS-3 P13-A-80-100/200-20# 东向西符合要求注:本表用于设计温度超过350℃管道和低温管道的滑动/固定管托的安装检验。 备注: 建设/ 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专业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专业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专业工程师: 质量检查员: 施工班组长: 日期:年月日

管道支吊架检修规程

1 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为保证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安装及安全运行所必须进行的检查、维修与调整的基本要求,也规定了汽水管道与支吊架异常的处理办法。 1.2 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低压旁路管道与启动旁路管道等。 1.3 主蒸汽额定温度为540℃及以上机组的其他汽水管道以及其他机组的汽水管道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DL 483—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 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 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 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GB/T 17116.1-1997 管道支吊架 3 名词术语 支吊装置(支吊架):管部、连接件、功能件与根部等零部件集合的总称。 管部:支吊装置与管道直接连接的零部件的总称。 连接件:用以连接管部与功能件、功能件与根部,或管部与根部及自身相互连接的各种零件的总称。 功能件:实现各种支吊类型功能的零部件的总称,如变力弹簧支吊架、恒力弹簧支吊架、减振器或阻尼器等。 根部:支吊装置与承载结构直接连接的各种辅助钢结构。 支吊点(吊点):管道上装设管部部位承受力的代表点。 着力点:承载结构上装设根部部位承受力的代表点。 减振器:用以控制管道低频高幅晃动或高频低幅振动,对管系的热胀、冷缩有一定约束的装置。 阻尼器:用以承受管道冲击荷载或地震荷载,控制管系高速振动位移,允许管道自由热胀、冷缩的装置。 接口:管道与设备或甲管道与乙管道设计分界的连接环节,它可以是焊缝、法兰或其他连接方式。 偏装:为了改善由于冷热位移引起不利受力而在安装时使支吊点与着力点在一维或二维坐标上设计规定的不一致数值。 失载(脱载):由于非正常原因引起承载支吊架完全失去荷载的现象。 超载:超过支吊架设计最大额定荷载的现象。 过应力:由于非正常原因使管道元件的某局部位置或支吊装置某局部位置的工作应

支架吊架的安装

支、吊架的类型和构造 支、吊架按其作用来分有固定支架、活动支架及弹簧支、吊架。将管子固定在支架上,不允许发生任何方向的位移,这种支架称为固定支架。固定支架受力较为复杂,除了承受管道质量外,还承受着管道轴向压力的反力、热胀冷缩的水平推动力及活动支架的水平摩擦力。将管子敷设在支架上,当管子热胀冷缩时可与支架发生相对位移,这种支架称为活动支架。活动支架允许管道有轴向位移,多用于水平管道上。各类型吊托支架构造也不尽相同,使用中应根据建筑和管道系统的具体情况加以选择。 1. 活动支架 对无垂直位移或垂直位移很小的水平管道,为承担管道的质量,提高管道的稳定性,可以设置活动支架。根据管道在支架横梁上的活动方式不同,又可分为滑动支架、滚动支架和导向支架三种。 (1) 滑动支架。滑动支架上管子与支架间的相对运动为滑动。滑动支架又进一步划分为用于不保温管道的低滑动支架和用于保温管道的高滑动支架两种,如图2- 67所示。

(2)滚动支架。滚动支架是在管道滑托与支架之间加入滚柱或滚珠,使管子与支架间相对运动为滚动运动,从而使滑动摩擦力变为滚动摩擦力,这种支架称为滚动支架,主要用于大管径且无横向位移的管道。按照其滚动构件的不同,又可分为滚珠支架和滚柱支架两种,如图2-68所示。前者可承受较高温度的介质,后者则对管道的摩擦力比较大。 (3)导向支架。导向支架是在有轴向位移的支架两侧加装型钢挡块,使管道在做轴向运动时不致偏离管道的轴线。导向支架是以滑动支架为基础,在滑动支架两侧的支架横梁上,每侧各焊置一块导向板而形成,如图2 -69 所示。

2. 固定支架 管道不允许有任何轴向和横向的位移时,应设置固定支架己常用的固定支架如图2 -70所示。 3. 吊托架 按照其自身的结构形式,管道支架可分为托架、吊架、卡架。 当管道沿墙或柱敷设时,可采取托架或卡架来把管道从下面托起或从水平方向上卡住,如图2-71 和图2-72所示。 当管道是沿着建筑的楼板或屋面、梁、桁架等安装,不能靠墙体或柱

支吊架安装记录

工程名称沈阳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 公司物流园区香蕉冷库氟制冷 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 司 施工单位济南大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管道及配件安装施工时间2014.01.05-2014.03.15 管线号G0101-250 管径 273×7.0 G0102-250273×7.0 G0103-200219×3.5 G0104-6576×3.5 G0105-250273×7.0 G0106-250273×7.0 G0107-250273×7.0 G0108-250273×7.0 G0109-200219×6.0 G0110-125133×4.0 G0111-8089×4.0 G0112-125133×4.0 G0113-3238×3.0 L0101-200219×6.0 L0102-150159×4.5 L0103-150159×4.5 L0104-125133×4.0 L0105-3238×3.0 安装质量要求检查意见 1 支吊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平整牢固、与管子紧密接触;符合要求 2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有减震措施;符合要求 3 无热位移的管道吊杆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管道设在位移的反方向, 偏移位移值的1/2; 符合要求 4 支吊架的设置不影响设备和管道的运行、操作及维修;符合要求 5 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符合要求 6 支吊架焊接由合格焊工施焊,不得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其它缺 陷; 符合要求 7 大口径的管道上的阀门应设有专用支架。符合要求说明: 工程负责人:检验员:施工单位: (章)监理(建设)单位: (章)

工程名称山东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洛城 深加工项目加工车间-氨制冷系统 设备及安装 建设单位 山东寿光蔬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施工单位济南大森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管道及配件安装施工时间2014.01.05-2014.03.15 管线号L0106-100 管径 108×4.0 L0107-8089×4.0 L0108-4045×3.5 L0109-6576×3.5 G0201-250273×7.0 G0203-300325×10 G0204-250273×7.0 G0205-200219×6.0 G0206-250273×7.0 G0207-200219×6.0 G0208-150159×4.5 G0209-100108×4.0 G0211-150159×4.5 G0212-100108×4.0 G0215-200219×6.0 G0216-150159×4.5 G0217-100108×4.0 G0218-100108×4.0 安装质量要求检查意见 1 支吊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平整牢固、与管子紧密接触;符合要求 2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有减震措施;符合要求 3 无热位移的管道吊杆垂直安装,有热位移的管道设在位移的反方向,偏 移位移值的1/2; 符合要求 4 支吊架的设置不影响设备和管道的运行、操作及维修;符合要求 5 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符合要求 6 支吊架焊接由合格焊工施焊,不得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其它缺陷;符合要求 7 大口径的管道上的阀门应设有专用支架。符合要求说明: 工程负责人:检验员:施工单位: (章)监理(建设)单位: (章)

支架制作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范文.docx

精品文档支架制作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规范名称及编号 工业金属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及允许误差(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管道支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精度及焊接质量应 控 1 项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目 2 管道支架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焊缝应均匀完整,外观 成型良好,不得有漏焊,欠焊,裂纹、姣边等缺陷 3管道安装时,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吊架。支、吊架位 置应准确,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子接触应紧密 4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吊架。当使用临时支、吊 架时,不得与正式支、吊架位置冲突,并应有明显标记 管道支架必须满足管道的稳定和安全,允许管道自由并 1符合安装高度 2对有弯曲要求的部件,应先做个磨具,用挤压或滚压法 一进行弯曲 般 3 组装焊接。需要组装焊接的支架,要先划出定位线,组 项对时先点焊,经复查合格后再进行满焊,焊接质量必须 目符合焊接质量标准,焊缝高度必须达到,不得有夹渣、 裂纹、未焊透等。 4支架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施焊,管道支、吊架焊接后应进 行外观检查 ,不得有漏焊、欠焊、裂纹、烧穿、咬边等缺 陷 ,焊缝附近的飞溅物应予清理。 5放样和号料时 ,应根椐管架的加工工艺要求预留相应的切 割和加工裕量 6钢板、型钢不宜使用氧乙块焰切割,一般宜机械切断 ,切断后应 清除毛刺 7支、吊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其组装尺寸偏差不得大于 3mm。 8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卡涩现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专业监理工程师: 单位验收结论(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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