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合格书

附件1
编号:FJSSXX-XX-XXXXX
(类型代码-年份-序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合格书
(送审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你单位送审的(项目名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要求)。
审查机构:
法人代表:(签名)
日期:
附: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 4 -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类别:□勘察□建筑□市政□专项
工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审查人员签名:
勘察专业给排水专业道桥专业
建筑专业电气专业燃气专业
结构专业暖通专业供热专业
……
注意事项:
一、本证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复制无效。
二、本证一式四份。
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现场各一份。
- 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机构印章)日期: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印制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类别工程等级工程规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说明1.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2.本合格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4.本合格书由市建委统一印制并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核发的审查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任何人和机构不得翻印。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市政工程)2.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建筑工程)构; 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工程勘察)2.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二)审记录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勘察文件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2、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一(二)审记录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节能专篇)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注: 注:1、同一强制性条文重复出现时记为一条, 但在不同类问题中出现时应重复计入。
2、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机构印章)日期: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印制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类别工程等级工程规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说明1.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2。
本合格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3。
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4。
本合格书由市建委统一印制并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核发的审查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任何人和机构不得翻印。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市政工程)2。
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3。
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建筑工程)机构; 3。
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工程勘察)2。
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二)审记录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勘察文件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一(二)审记录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节能专篇)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入.2、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二)审反馈意见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一(二)审反馈意见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终审意见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终审意见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登记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基本情况表(建筑工程)基本情况表(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基本情况(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基本情况(公共建筑)注:消防基本情况表中1、表示“是”的在“□”打“√”;2、“温度”格填写“低温”或“常温”;3、“压力”格填写“高压"、“中压”或“低压”;4、“危险性类别"格填写“甲”“乙”“丙"“丁”或“戊”;5、“燃烧性能”填“可然液体"、“易然液体”、“可然气体"、“助燃气体"、“不然气体”或“易然固体”、“难燃固体”、不燃固体“。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法规规章等规定,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星要求)。
年月日
(打印审查机构全称并盖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工程等级: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封底)
审查签字
各相关专业审查人:(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章或签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4.27•【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7.23•【文号】建质[2013]111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1.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
其中,各直辖市、副省级域市、地级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应根据其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2.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审查机构数量确定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进行测算(确有必要时,可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审查机构布局)。
完成测算后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测算表(见附件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3.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部令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开展审查机构确定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审查机构名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在符合部令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细化审查机构确定标准。
4.申请审查机构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审查人员从业经历、业绩、执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以及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本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等材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5法信汇编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5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5.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公布*“法信”平台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件1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安徽省建设厅制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 )第号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体系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 层数层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建筑工程等级市政项目工程量市政项目规模建设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勘察编号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设计编号备注各专业审查意见(房屋建筑工程审查含建筑节能)建筑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电气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结构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勘察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给排水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专业意见□审查合格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审查结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本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查机构(盖章):年月日备案部门意见: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符合规定,准予备案。
备案号:备案部门(盖章):备案日期:年月日注:1、本审查合格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各一份。
2、本审查合格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为有效。
3、本审查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
4、在各专业审查意见方框内打“√”,如√。
附件2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综合结论意见(审)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于年月日完成审查,审查意见为:□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文及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审查通过。
□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必须修改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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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合格书
编号: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机构印章)
日期:年月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印制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工程等级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审查机构
说明
1.本合格书由审查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发;
2.本合格书是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
3.本合格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4.本合格书由市建委统一印制并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核发的审查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专用章后方为有效,任何人和机构不得翻印。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送审表(市政工程)
2.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
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送审表(建筑工程)
机构; 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送审表(工程勘察)
2.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委托两家及以上审图机构;
3.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审查机构各执一份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二)审记录表
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勘察文件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消防/节能专篇一(二)审记录表
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节能专篇)审查已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审查完毕,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返回。
注: 注:1、同一强制性条文重复出现时记为一条, 但在不同类问题中出现时应重复计入。
2、审查意见应注明设计(勘察)逻辑规范的代码、条文号码和页码,强制性条文应用*号注明。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二)审反馈意见表
编号:专业:第页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 一(二)审反馈意见表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终审意见表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节能专篇)终审意见表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备案登记表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
基本情况表(建筑工程)
基本情况表(市政工程)
消防设计基本情况(建筑工程)
节能设计基本情况(公共建筑)
注:
消防基本情况表中
1、表示“是”的在“□”打“√”;
2、“温度”格填写“低温”或“常温”;
3、“压力”格填写“高压”、“中压”或“低压”;
4、“危险性类别”格填写“甲”“乙”“丙”“丁”或“戊”;
5、“燃烧性能”填“可然液体”、“易然液体”、“可然气体”、“助燃气体”、“不然气体”或“易然固体”、“难燃固体”、不燃固体“。
节能基本情况表中:
规定性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可不计算建筑物全年耗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