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图集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
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单层单间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宜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赣市府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赣市府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批转,请你们根据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交通运输便捷、产业经济繁荣、辐射带动力强,最适合人们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为全面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涵盖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县和南康市的部分区域,实施期限为2008-2011年。
本规划总体思路是,以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前布局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投资不足、各种设施不配套、综合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带动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开。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日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推进城市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5]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城市化工作方案》(赣市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考核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考评。
通过考评,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城市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从而加速全市城市化进程。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章贡区人民政府;(三)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列入成员单位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市委、市政府《意见》和《方案》为主要内容,确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主要考核内容和细则见附件。
四、考核的方式1、采取自查与督查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
各考核对象在年末时按考核目标和内容对本地、本部门推进城市化工作进行自查;由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采取听汇报、实地考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年末进行集中考评。
2、县(市、区)考核采取分类评分制的办法进行。
考核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等三大方面进行逐项计分评定,各类增长指标考核以200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数据。
3、县(市、区)考核内容中有创新的经验、做法,并受到国家、省和市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6分、4分和2分。
各项考核指标超额完成部分,在最终排名时作参考。
4、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评前,各县(市、区)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写出书面履职报告,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8•【字号】赣市府办字[2007]73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7]73号)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2007年4月19日,市政府副市长、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又林主持召开市规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尹礼山出席了会议,谢宝河、马玉福、周逸洪、李江、朱和生、韩振飞等23位市规委会成员到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华,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遵良和市地震局副局长曾谷林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市水西湖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虎岗“中华儿童新村”旧址及周边地区保护与整治规划》、《赣江路地段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赣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控制性规划》和《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等六项规划以及经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的有关地块建筑方案及规划技术指标调整问题。
现将会议议决的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中几个问题1、会议原则通过《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水东梅林控规》”),会议要求,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要再次征求章贡区政府、赣县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后,并结合本次市规委会委员的合理意见,督促规划设计单位对《水东梅林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批准。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8)第五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43)第六章中心城区住区建设规划 (54)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7)第八章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64)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73)第十章中心城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8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4)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4)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10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与景观系统规划 (111)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5)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 (119)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 (121)第十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123)第二十章附则 (126)附表 (127)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06版总规)自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城市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若干意见》出台,赣州市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面临新的宏观发展环境;二是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来南康、赣县相继撤市(县)设区,中心城区面积扩大,亟需加快将南康区、赣县区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重大设施和平台的建设,黄金机场扩建、昌赣深高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赣州港(铁路口岸)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建设,城市发展的空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新时期国家提出一系列新的城乡规划发展理念和要求,为推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统筹安排城乡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省政府批准,赣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特编制《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方针和目标1、发展基础2、发展背景3、指导思想4、遵循原则5、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区域布局1、空间布局2、生产力布局3、主体功能区第三部分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1、促进产业集群建设2、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4、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第四部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构建赣南城市群1、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群2、推进特大城市建设3、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五部分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六部分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生态建设2、加强环境保护3、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4、发展循环经济第七部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基础保障能力1、加强投资引导2、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4、健全信息通信网络第八部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推进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4、开展生态环保先行先试改革试点第九部分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1、优化开放环境2、加强对接融合3、扩大对外开放第十部分推进科技教育大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3、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第十一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1、着力提升文明素质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二部分致力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三部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强化规划协调管理3、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时期,是赣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的重要时期。
赣州市大余县城市规划,赖建荣

三、现代时期--大余
明显的沿河两边建城
三、现代时期--大余
钨矿枯竭
环境破坏
三、现代时期--大余
西华山是我国发现最早、开采最早、历史最悠久的钨矿山, 一直被誉为中国钨业的开山鼻祖。历经100余年的开采,西华 山曾为出口创汇、发展中国特种钢铁工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治理,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的 西华山钨矿被政策性破产关闭。 西华山钨矿的关闭、矿山遗址公园的建设,是大余沉重而 缓慢转身的一个缩影。不仅是西华山钨矿,大余县境内的下垄、 荡坪等3个中央直属钨矿也先后被关闭。这四家大型钨矿,新 中国成立以来共开采钨精矿37.6万吨,占全国同期总产量的 12.7%。 到了2012年,大余县多家县属地方国有钨矿也相继实施政 策性破产,县境之内钨矿采掘棚组数量从350家急剧减少到100 家左右。 而这一切,源于多年的高强度开采和无序开采带来的资源 枯竭。2013年,大余境内钨矿可开采利用仅剩6.16万吨,可开 采年限不足10年。
四、大余近期城市规划
大余县城市性质为:世界钨都、江西省重要 的新兴产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 1.全国重要的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 2.江西省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医药产业基地; 3.江西省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 4.赣南苏区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区和红色文化传承区; 5.全国重要的花卉苗木基地; 6.大余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国江西大余县,是世 界著名的“钨都”。那 里有四百多处星罗棋布 的钨矿点。鸦片战争后, 德国人曾在那里首先发 现了钨,当时只花500元 钱就秘密地收买了矿权。 爱国民众发现后,纷纷 起来保矿、护矿。经多 方交涉,终于在1908年 以1000元收回矿权,并 集资开采。这便是赣南 最早的钨矿开发业。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方针和目标1、发展基础2、发展背景3、指导思想4、遵循原则5、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区域布局1、空间布局2、生产力布局3、主体功能区第三部分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1、促进产业集群建设2、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4、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第四部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构建赣南城市群1、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群2、推进特大城市建设3、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五部分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六部分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生态建设2、加强环境保护3、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4、发展循环经济第七部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基础保障能力1、加强投资引导2、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4、健全信息通信网络第八部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推进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4、开展生态环保先行先试改革试点第九部分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1、优化开放环境2、加强对接融合3、扩大对外开放第十部分推进科技教育大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3、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第十一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1、着力提升文明素质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二部分致力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三部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强化规划协调管理3、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时期,是赣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的重要时期。